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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加盟合同範本新版多篇

小吃加盟合同範本新版多篇

小吃加盟合同範本新版多篇

小吃店加盟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微波美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僱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係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認同微波爐文化;

2、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合同期間一次性收美食店加盟費_________元;

2、乙方不參與甲方微波美食店經營;

3、乙方無償提供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乙方無償提供微波爐一台;

6、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微波美食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微波美食宣傳單頁、海報;

9、乙方在媒體上對微波美食店給予宣傳推廣;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於________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微波美食,開發適當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

4、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微波美食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微波美食宣傳品;

6、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產品;

7、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微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儘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微波爐現場消毒;

8、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微波美食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_______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_____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______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小吃店加盟合同 篇二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為促進小吃店的繁榮發展,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________小吃店。

2、甲方出資方式: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

第二條:合作項目

1、小吃店名稱:_______________。

2、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經營時間:合作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合作分工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雙方約定由甲方管理和經營小吃店。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第四條:合作盈虧

小吃店虧盈由甲乙雙方共同享有承擔,按甲方______%,乙方______%的分配份額進行分配享有承擔。

第五條:協議的終止、繼續

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本協議,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______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書,並將己方的有關本餐飲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六條:爭議處理

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七條:違約處理

1、甲方和乙方應正當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保證本協議的順利進行。

2、任何一方沒有充分、及時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給其他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他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擁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小吃店加盟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共同開發_________________連鎖小吃,雙方經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合同:

一、合同內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_________________連鎖小吃。

二、加盟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費:_________元;品牌押金_________元。付款方式:_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一次性付清

四、加盟期限:_______ 年____ 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以繳款時間為準)期限為____年到期,期滿後另行簽訂加盟合同。

五、乙方應建立獨立的,相應經濟組織(個體户或有限責任公司)的工商登記註冊。

六、甲方責任:

1、提供_________註冊商標。

2、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負責培訓主要技術人員。

5、提供店面整體規劃設計及裝修建議。

6、提供經營資料。

7、甲方派出一名技術人員負責培訓(培訓期1—2周),工資、路費、生活費由乙方負責。

8、定期向總店彙報經營情況。

9、按總店的統一管理模式進行管理。

七、乙方應遵守的加盟規則

1、必須使用________________商標,從事小吃業。

2、為保證質量,乙方必須使用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外購的部分__________必須由甲方書面同意。

4、乙方經營所需的所有______________配製必須由甲方培訓出的人員進行配製。

5、乙方應執行甲方統一制定的價格標準。若因地區原因需要進行價格調整時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6、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加盟地點,規模、數量、期限開展經營活動。

7、不得向他人出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積極支持甲方統一開展的營銷活動。

9、嚴格履行付款承諾,遵守信譽。

10、乙方依本協議只能經營一家加盟店,如需開辦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時,尚需另行簽訂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費用。

11、乙方將所需各種本合同中所約定的配料、主料的數量提前_______ 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將相應貨款打入甲方帳户後並告知甲方以便及時核對。

12、接受甲方的監督。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不按時支付各項應付款項;未經甲方加盟許可擅自開設_____________店;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取乙方的加盟押金不予退還。

九、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或終止條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義進行經營,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標、原料經營,否則,向甲方承擔給付三倍加盟費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或本合同被終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內不得從事與甲方同類的小吃經營業務或項目,否則,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加盟費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本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或本合同被終止、解除,乙方應將全部品牌相關物料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發現有經營者使用該品牌相關物料,乙方承擔侵犯甲方專利權的責任。

十二、本合同的爭議解決地為______________市。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經甲方蓋章雙方代表簽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納加盟費及押金後,加盟合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 負責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小吃加盟合同協議書範本 篇四

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蓋章

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 公司蓋章 日期:

以下稱:“加盟者”或“加盟店”)贊成_xx系列連鎖店 主導的連鎖理想,協約遵守其運營規章中的各條款,並申請加盟, xx系列連鎖店亦承認其加盟。兩者就有關加盟事項締結如下授權書:

第一條:組織

1、xx)主導本事業,並所有“xx

2、總部適應需要,可在每個加盟者的地區集團設“地區總部”或直轄的“分部”(與前款一樣,統稱“總部”)。

3、總部在沒有設地區總部或直轄分部的地區,可將總部事業的一部分委託給第三者,並稱作委託業務的“支部”(以下稱“支部”)。

第二條:加盟

1、加盟金。每個店鋪為萬元每年,在締結加盟授權書時向總部支付。並自雙方在相互確認書上簽字時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託保管的加盟申請保證金。此加盟金不返還。

2、加盟者是位於(小吃店住所)的xxxx具備以下條件,並決心遵守本授權書,誠實地從事經營。

(1)依照總部的標準化計劃,保持小吃店的結構;

(2)維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適合法律規定資格的代理者專門從事經營,或者要使從業者具有統一的連鎖意識;

(4)在積極地協助連鎖活動的同時,努力提高改善經營;

(5)要認識作為 xx系列連鎖店 連鎖小吃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

第三條:加盟特權

加盟者要具備以下基本的特權:

(1)依靠使用“xx系列連鎖店”徽記進行營業,能享受“xx系列連鎖店”的知名度和信用;

(2)進貨“xx小吃有限責任公司”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xx系列連鎖店”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同時享受xx(各產品規格和價格見附表)

(3)在小吃店的新設或裝修方面,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爭取小吃店的統一化;

(4)加盟店的產品種類,價格計劃,按照總部(支部)制定的標準化計劃,也可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和總部協商完成;

(5)被選定的商品,能以較穩定的價格進貨,因此可以獲取進貨的合理化、精簡化,另外,還可得到適時的特價商品;

(6)可以參加總部(支部)策劃並進行的特賣促銷、廣告宣傳、集會活動以及其他共同活動;

(7)有關加盟店的全面經營,可利用總部(支部)的各專門職能,接受正確的指導援助;

(8)加盟者及從業人員可以接受教育培訓;

(9)可以適時地得到小吃店經營所必需的信息。

(10) 加盟店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支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第四條:登記商標的使用

1、總部承認加盟者使用“xxxx小吃有限責任公司”徽記及商標;

2、有關“xx

(1)在加盟店的店頭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記,僅限於由總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記。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總部(支部)的指定進行。

(2)帶有xx小吃有限責任公司商標商品及徽記的物品類,均從總部進貨。並按總部的指定進行。

3、登記的商標,僅限本授權書以內使用,不得在授權書以外使用。

第五條:進貨商品

1、加盟店按照總部(支部)規定的標準化計劃,確定產品種類和價格。加盟店經營的產品及設計用到的主輔料,原則上由總部(支部)進貨,但非總部規定的其他原材料可由加盟店自行採購。

2、加盟店在經營第1條以外的商品時,要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3、總部(支部)與加盟店均採取貨到付款的方式來進行商品結算。

第六條:商品運輸費用

總部(支部)在原則上,是將其所在地區作為單位,對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條件進貨商品。商品的運輸費用均由各加盟店自行承擔。

第七條:保密義務

加盟者不得隨意將有關xx系列連鎖店的計劃及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並給總部(支部)以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其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商品及物品類的品種、價格、條件以及進貨對象的事項;

(2)有關加盟店經營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進貨、銷售、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及內容;

(3)其他由總部(支部)指定的事項。

第八條:禁止事項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為。若認為有必要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徵得總部(支部)的承認。

(1)向其他業者轉讓或提供經營的商品及物品類;

(2)向他人轉讓或轉用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情報等,或複製複印;

(3)不管以本人名義還是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的其他連鎖,或有連鎖關係;

(4)向他人轉讓或擔保抵押只有締結本授權書才享有權利及加盟店的營業權、租借權和與營業有關係的動產、不動產或債權等;

(5)其他由總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項。

第九條:更改勸告

當加盟者沒有充分實行本授權書的條文及總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誠意時,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經營管理不妥,或被認為不具備加盟條件時,總部(支部)要以書面形式勸告更改。加盟者對此勸告必須予以確實的答覆並加以實行。

第十條:不可抵抗的免責

在由於天災,災害及沒有任何爭議的原因給商品進貨及其他總部(支部)活動造成障礙時,加盟者應承認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異議。

第十一條:加盟者的解除權

加盟者根據自己的意願,可以隨時解除本授權書。在此情況下,應在6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總部(支部)提出預告。

第十二條:總部的解除權

1、當加盟者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總部(支部)有權解除本授權書:

(1)缺少本授權書第二條規定的加盟條件時,或者對本授權書、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堅持向總部(支部)集中進貨的原則,在規定外進貨,或者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指導與其他業者進行連續性的交易時;

(3)不遵照總部(支部)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覆時;

(4)滯付商品貨款、技術指導費、手續費、負擔金以及其他債務返還,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當總部(支部)判斷加盟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財務狀況明顯惡化,或營業陷入不景氣等不能繼續進行正常的經營時;

(6)接受破產禁治產的通告、準禁治產的申述或抵押、臨時抵押,或者與犯罪有關係等,總部9支部判斷其作為連鎖店不合格時;

(7)加盟店廢止營業時;

(8)有損害作為連鎖信用的言行,或有妨礙連鎖活動的行為。

(9)因法人的組織、代表者、幹部、股東、社員等的變更或合併,使法人實體發生變更,總部(支部)認為其內容不合適時,或者因繼承給財產狀況帶來變化,總部(支部)認為不合適時;或者繼承人不是親自經營在沒有得到總部(支部)的承諾將經營委託給第三者的情況時;

2、當加盟者適合前款第(4)項或第(9)項時,總部不須任何預告就可以解除本授權書。

第十三條:終結授權書的處理

1、解除本授權書時,加盟者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立即停止使用“xx系列連鎖店”的徽記以及因授權書所行使的權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總部指定的商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廣告特等,還要將總部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特等上交總部(支部),所需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不得索要其購買設備時所需的費用等;

(3)立即返還訂貨簿、商品目錄、價格表,以及其他由總部(支部)配備的文件及一切物品類等;

(4)立即清算對總部(支部)及其他關係者的債務。

2、當加盟者未撤掉取消“xx些所需要的費用由加盟者負擔。另外,對建築物等損傷補修等由加盟者進行並負擔費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授權書以後,也要嚴守本授權書第十六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要保證不得有對 xx系列連鎖店 不利的言行。

第十四條:授權書時間

本授權書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的1年。以後在期滿時兩者都沒有表示任何反對意見時,本授權書就視為再連續一年而自動延長,以後也是同樣。

第十五條:授權書糾紛

有關本授權書發生糾紛時的訴訟,要將管轄總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第一審法院。

依據上述加盟授權書書的內容,需正式簽訂如下加盟締約書:

年 月 日(以下稱“甲方”或“總部”)和(以下稱“乙方”或“加盟店”)依據xx系列連鎖店 加盟授權書書,締結以下授權書:

1、加盟店的名稱

加盟店的名稱為:xx系列連鎖店xx店

2、所屬

加盟店的運營管理歸屬xx系列連鎖店分店。甲方依據授權書規則開展商品進貨以及指導援助等業務。

3、加盟金

乙方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_人民幣壹萬_元,甲方收到________元。

4、技術指導費 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技術指導費_兩千_元。

5、指定銀行

雙方依據實際情況,就乙方的交易銀行規定如下:

銀行名稱:;

存款種類:;

户頭帳號:;

户頭名義人:;

7、加入損害保險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損害保險:

火災保險:;

機動車保險:;

其它保險:;

以上作為xx系列連鎖店分店加盟授權書以及依據,由加盟者和總部署名、蓋章的正本兩套,由甲乙雙方各持一套。

小吃店加盟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佈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 章的規定,為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XX連鎖小吃店”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知識產權:特指“XX”品牌、商標、標誌、商號及“XX”全套VI視覺系統、“XX” 經 營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3、XX小吃店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XX”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理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縣)區,開設“XX”_______連鎖小吃店。

2.2、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後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達這些標誌、記號、樣式的標籤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範管理。

2.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關係;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關係,及員工行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税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格。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後期服務、宣傳、諮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區域範圍內,(2公里範圍內,校區範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於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並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並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並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佔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製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XX系列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 、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繫;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XX小吃店”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於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並非在乙方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為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採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定的行為,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整 (¥ 元),及支付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 元),後期服務諮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後期服務諮詢 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 元)。此保證金主要是為了保護總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範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於確實難於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關閉或轉讓。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為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户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運費乙方承付。

7.3、為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後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為維護“XX”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並取消乙方許專賣權。解約後,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8.3、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並在事件發生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此情形不視為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乙方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並負責銷燬、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9.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 系方:_______ 約代表:_______ 電話: _______

公司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月_______日

小吃店加盟合同 篇六

租憑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位於龍崗街道南聯第六工業區 路 號的一樓店鋪平方米租給乙方使用,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租房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年,租金為每月人民幣 元正(¥ 元),乙方應在每月的 日前向甲方交清當月的租金,逾期則按每天1%計滯納金,直至繳清為止,租金的税收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應保證乙方水電的正常使用,不得隨意停水停電(除水電部門停水停電外),水電收費時間和收費標準及水電滯納金的收取按水電部門的規定處理,甲方不得另外加價,乙方應按時足額繳清。乙方在租用期間水錶、電錶等設施如有損壞,應由乙方負責更新或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預交兩個月租金作押金。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租用權(但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乙方如中途退租時甲方不退還押金,同時乙方應交清房租水電等一切費用後將鑰匙交還給甲方才可清場。

四、乙方租期屆滿不再續租,不可移動資產不得折除,歸由甲方處理,且不計付任何費用給乙方。當乙方交清房租水電等一切費用後將鑰匙交還給甲方,經甲方檢查房屋原有結構和現有不動資產沒有損壞後甲方將押金退還,否則按市價賠償後才可清場。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應注意防火等安全,遵紀守法,自覺維護公共秩序、公共衞生和公共設施,如有違法行為或安全責任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更改房屋原有的結構,如需更改必須經過甲方同意方可執行,否則按價賠償。

七、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附:水錶表底 立方,電錶表底 度。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店鋪轉讓合同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位於龍崗街道南聯第六工業區 路 號的一樓店鋪轉讓給乙方,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二、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物品(附件一 )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

三、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定金人民幣 元正(¥ 元),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含定金共計人民幣 元正(¥ 元),餘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清,轉讓費共計 元正(¥ 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房東再轉付乙方的押金RMB7000元。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四、轉讓期間,甲方負責教會乙方製作沙縣小吃所有方法與技能及供貨商渠道,至乙方能正常營業及獨立製作沙縣小吃所有方法與技能。在年8月10日前的營業所得由甲方收取,在年8月11日開始的營業所得由乙方收取。

五、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小吃,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六、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自己中途收回店鋪,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小吃店加盟合同 篇七

總部(以下簡稱甲方):廣州市某小吃有限公司

加盟商/店(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他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使用的有關文字定義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指甲方開發完善成型,用於中式速食小吃經營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的經營技術系統和一整套的店務管理手冊(《人事制度及處理程序》、《大廳操作實務及培訓手冊》、《菜台操作實務及培訓手冊》、《廚房實務及培訓手冊》、《廚房設備維修與保養》等)以及公司有權使用的“某小吃公司”註冊商號、商標、標誌、招牌、店鋪管理方式等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 指甲方有權使用及有權授權他人使用的“某小吃公司”商標和服務標誌以及甲方經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籤以及其他一些營業象徵。

“公司形象” 乙方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並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甲方技術服務項目:

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公司商標設立“某小吃公司”中式速食小吃店(店面面積一般為250——500平方米,地址:省 市 _____ 區 路號),同時對乙方進行開店輔導,並在本合同存續期間對乙方提供長期持續的技術支持等服務。

(一)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前的輔導及培訓(開店前人員培訓及課程祥見附件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調查評估(評估結果僅供乙方參考,並由其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店鋪店面整體CIS設計、裝飾的規劃指導;

3、提供乙方相關人員(店長、財務、人事等)的門市實習:

(1)經營管理課程:

A、商品知識

B、店面營運知識(店面、廚房管理、採購議價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質管理知識

(2)門市實習:

A.、現場服務實習

B、店務實習

C、作帳實習

(二)提供乙方店面開幕時期的輔導

1、促銷活動事宜的籌備、教育、訓練與協助執行。

2、開幕期間派員駐店輔導及協助,所需派駐人數及時間由甲方視具體情況決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開幕後的輔導及培訓

1、不定期巡迴指導,指導內容:門市經營管理、商品品質管制、營業成本控制等。

2、新產品開發及製作指導。

3、值班管理稽核評估(含廚房、外場及辦公室)。

4、不定期對其下屬加盟店各崗位人員分批次進行集中專業培訓及輔導。

第三條 店面、裝潢、招牌等之設計與維修

一、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其店鋪的具體情況為其提供裝潢圖紙設計方案

(以上圖紙設計僅為平面圖紙設計,圖紙設計時間一般為十天,如乙方要求提供效果圖,則須另向甲方支付人民幣1000元的設計費),並由甲方指定之裝修廠商進行裝修,裝修標準按照甲方圖紙設計及要求進行,裝修價格為800——1000元/平方米。

二、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等有關廣告物,於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於本合同所限定之期限內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為拆除,乙方不得有異議並承擔該費用。

三、外觀之招牌、店面及內部之裝潢裝修若有老舊、損毀等事情的發生影響到甲方統一品牌形象的,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期限內,依當時之企業識別(CIS)修護之,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設備之使用與維護

一、乙方應妥善保管全部生財設備、用品、裝潢、招牌等物。

二、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內之廚房設備、桌椅、餐具、員工服裝、財務軟件、特色調料、醬料及其他開業貨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廠商採購,其他設備之採購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須符合標準。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內銷售商品種類及價格,亦不得隨意增減其店內設備、設施,否則視同違約。

第五條 菜式、商品、用品進貨販賣之使用

一、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應遵行銷售甲方所規劃的菜式、主食及其他小吃之規定。

二、為維護統一形象及菜品品質,對於以下產品或物品,乙方承諾保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廠商採購:

(一)、該產品或其外包裝印有“公司商標”的;

(二)、為甲方特製且為店內必須使用或銷售的;

(三)、考慮到質量及環保等因素而必須使用的;

(四)、為維護特許經營統一形象而必須使用的。

三、除以上產品外,乙方可根據價格、質量自行選擇供貨渠道,但乙自行進貨之原材料、產品必須

符合國家衞生防疫及小吃管理的相關標準,否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同時甲方將視乙方違約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幣,下同)的懲罰性違約金,情節嚴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違約為由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櫃帳管理

一、乙方自負盈虧,但甲方有權隨時稽核乙方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狀況。

二、甲方有權要求在乙方小吃店內安裝電子設備或要求其結賬台使用網絡連接的電子收銀機以查核乙方每日營業情況。

三、乙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前一月之會計賬冊提供予甲方核對。甲方有權隨時查閲乙方之會計賬冊、憑證等,如其有意隱匿、漏報金額,導致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加倍賠償,且甲方有權選擇按核定額收取特許權使用費直至終止合同。

三、甲方按營業額提取特許權使用費以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為準。

第七條 形象之維護

為維護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諾保證遵守以下幾點:

一、店面整體整潔及經營品質須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販賣法令不許可之商品。

三、不得擺設賭博或遊樂性之電動玩具。

四、店內員工須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裝。

三、客訴之發生不得影響公司形象。

四、不得從事其他影響公司形象及損害消費者權益之事務。

若有以上事件之發生,視同乙方違約,甲方將視違約行為輕重給予乙方書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人民幣5000.00元至10000.00元懲罰性違約金,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改善,則甲方可單方提前解除合同。

第八條 廣告與促銷

一、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得進行大眾媒體之促銷活動,乙方應於活動期間全力配合,並接受甲方有

關廣告與促銷活動之指導與建議。

二、乙方需單店進行促銷活動時,所有廣告宣傳之進行及活動方案,應書面呈請甲方,並取得甲方

書面批准後,方可進行。

三、廣告促銷費用之分攤:

(一)乙方單店進行廣告促銷活動時,費用自行承擔。

(二)區域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該區域內所有店鋪共同分攤。

(三)全國性廣告促銷活動時,由全國所有店鋪共同分攤。

四、乙方應無條件同意放置、擺設或張貼各項宣傳甲方信息之宣傳品;另對諮詢甲方業務者,乙方

店內人員應負責接洽,不得無故拒絕接受詢問或敷衍推脱,若發現有以上情況的,視同違約,乙方同意甲方對其按照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罰方式處理。

第九條 履約保證金

一、作為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於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十萬元。

二、不論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事實上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將直接沒收該保證金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要求賠償損失。

三、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一年內沒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開設“某小吃公司”小吃店的,甲方將沒收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並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由於自身原因單方要求終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沒有開設“某小吃公司”餐飲店的,甲方將沒收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並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加盟金。

五、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一週內沒有及時向甲方加納加盟金,則甲方將以乙方自動放棄本合同為

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並直接沒收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六、合同期滿或雙方正常解除合同後三個月內,在乙方無違約且撤除其店面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與甲方相關營業象徵後,由甲方無息退還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項(包括貨款、特許權使用費、懲罰性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甲方可由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條 加盟金

一、本合同簽訂後一週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整。

二、該費用是乙方為開店接受甲方經營技術資產、商標初始使用權、開業技術指導的費用。

三、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不論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該加盟金。

第十一條 特許權使用費

一、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持續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甲方幫助、技術指導而向甲方支付的費用稱之為特許權使用費。

二、該費用的支付方式為:自開業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個月單店營業額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金額(但甲方不承擔乙方的虧損)每月向甲方支付該費用。如果乙方月營業額不足三十萬的,甲方將以乙方月營業額為三十萬為基數,按3%的比例提取該費用。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條第三款之規定按時提供上月營業收入報表的,甲方有權按每月二萬的核定額收取當月特許權使用費,乙方不得拒絕。

三、乙方必須在次月十日前將上個月的特許權使用費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户,匯款手續費由乙方承擔。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超過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如乙方拖欠該款項超過三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月結貨款

一、乙方應於次月十日前將與甲方發生之上月結貨款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户,如乙方拖欠甲方該項貨款金額達兩個月或雖未達兩個月但已累計超過三萬元,則甲方有權停止對其供貨。並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欠款,保證金不足部分,乙方應於一周內補足,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二、如甲方認為其向乙方單月供貨金額已經超出三萬元之範圍,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追加履約保證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結算貨款,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三條 逾期付款違約金

一、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加盟金、履約保證金、特許權使用費、月結貨款、廣告宣傳費用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的,如逾期支付,則乙方須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四條 店址選擇

一、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選擇的店面進行商圈評估(該評估僅供乙方參考),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一般情況下給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護範圍不低於1000米(以乙方店面為中心,1000米為半徑的保護範圍)。

三、甲方根據地理條件和區域商業結構認為,在現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設分店,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係,或因人口增加,交通變化等因素導致該商圈狀況發生變化,甲方認為有必要增設分店時,甲方可自設分店或准許第三方在同一區域內增設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新店的設立會給其營業狀況帶來嚴重的影響,否則乙方不得異議。

四、本條第二款不適用於位於城市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內的乙方店面。本條款“城市商業繁華區和準繁華區”適用於直轄市、省會城市、經濟特區及市區人口在30萬以上的其他城市。

第十五條 開店籌備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項,且乙方同業主簽訂租賃合同後,甲方將根據乙方店面的具體情況安排開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裝修圖紙設計由甲方負責,裝修施工及裝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廠商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根據與乙方協商的開店進度自行安排開店組人員到乙方店處協助乙方進行開店工作。

1、該開店組成員主要包括:工程監理(1名)、開店經理(1名)、開店廚師長(1名)、辦公室輔導人員(財務、人事、出納)、專案輔導員(若干)等。

2、開店組進駐的時間、人數及撤店時間由甲方視開店進度、開店時具體情況而定。

3、開店組人員的工作任務:調查乙方店區域市場狀況,協助乙方進行人員招募、培訓及協助其進行開店籌備工作。

4、開店組人員開店期間的薪資、往返差旅費、食宿等由乙方承擔,該費用的具體標準祥見(附件二)。

5、為協助乙方店正常開業籌備,甲方需代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練員工(主要為店面管理人員及廚房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該部分員工,見附件三),該部分員工的數量及到乙方店處報到時間由開店經理視具體情況而定。

6、甲方代為乙方店配置的員工來源為甲方直營店及其他委託代為培養的分店,該部分員工的薪資水平由甲方根據其連鎖體系內部的薪資制度並適當考慮乙方店當地實際薪資水平而制定。

7、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的車旅費由乙方承擔。

8、該部分員工到達乙方店時,經乙方認可並接收後,乙方店負責人應及時為該部分員工辦理入職手續。

9、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前的安全責任由甲方承擔,到達乙方店後,無論乙方有無為該部分員工辦理入職手續,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10、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後工作的次月,乙方應按照該部分員工當月薪資的1.2倍發放給該

部分員工作為當月薪資,用於彌補該部分員工在調動過程中受到的損失。

11、該部分員工在到達乙方店後,即正式成為乙方店員工,乙方有權對其進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據其實際情況在開店籌備期間安排人員(一般為店長、財務、出納、人事等)到甲方處進行受訓,由甲方安排該人員的培訓。甲方可在其店內為該人員提供員工餐(甲方將按照每人15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收取餐費),住宿及車旅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在乙方店開業前期,開店經理認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員對該店的開業進行支援時,可在與乙方協商後進行處理;但該支援人員的往返車旅費及住宿由乙方承擔,且乙方應根據其實際支援的天數向該支援人員按照其實際工資的1.3倍向其發放薪資。

14、按照一般開店程序,甲方為乙方規定店面籌備期為50天,時間從乙方店面進場裝修時起計算,在這期間甲方積極為乙方開店進行籌備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籌備期間超過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將按照1000元/天的標準向乙方收取培訓費以彌補由於開業延期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第十六條 開業後的人員調動

一、在乙方店開業後一個月內,如出現甲方所代為其配置的人員有自動流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費為其重新調配同等職位且技術相當的員工,但該員工到達乙方店面旅程所發生的車旅費由乙方承擔。

二、在乙方店開業一個月後,如果其有人員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後,甲方可為乙方店調配人員,但乙方需按照所調動員工月薪資的1.5倍支付給甲方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乙方店承擔;同樣,如果乙方店人員經過甲方同意並經過甲方調出時,甲方應按照乙方店該員工月薪資的1.5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店作為培訓費,該員工所產生的車旅費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擔;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屬分店(直營店或加盟店)開除或除名的員工以及未經其所屬分店同意自動離職的員工(級別在組長級以上者),否則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並收取乙方人民幣5000元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店員工之僱聘

一、為協助乙方籌備開業及維護商品品質、店面管理之統一形象,甲方可代為乙方店籌備員工(店內管理人員及廚房技術人員),但甲方需保證其所派往人員的技術與其職位相符合,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調換或拒絕接收。

二、為強化連鎖體系的管理,在維持乙方正常經營前提下,甲方有權對在乙方店工作滿六個月以上的人員進行調配,乙方不得拒絕。輪調人員具體調動時間以甲方人事部所發《輪調人員調動通知書》為準。

三、乙方店就其所僱傭職員之篩選、聘僱、工作時間調配、管理、輪休、請假、辭退、撫卹、薪資、税捐扣繳、員工福利、資遣、退休,均由乙方自理,不得要求甲方補償。且須符合政府頒佈相關勞工法令,但人力工時應依甲方之專業建議,以維護良好之服務品質與小吃店形象。

第十八條 商品之售價

一、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價格銷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項售價銷售商品時,須於十五天前提出書面申請通知甲方,甲方將視乙方店面具體情況及為維護店面整體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場交易秩序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其申請。

第十九條 供貨、退貨及付款條件

一、乙方所需貨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為維護商品質量,甲方指定專屬廠商供應之商品不得向他方採購。

二、開業前,乙方委託甲方代為訂購貨品時,應填妥定貨單所需之物料、規格、數量及預定出貨日等,簽章後傳給甲方,並先將貨款以匯款方式自動匯入甲方指定之賬户。

三、乙方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應該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訂貨並保證累計訂貨金額(未付款部分)不超過三萬元,如乙方由於該因素導致其訂購貨品無法及時到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貨品寄發後,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貨品配送時,如為甲方員工自行配送,乙方驗收人員當面驗收貨品數量、質量、價格及發貨單據,核實無誤後收貨,貨品一經交付即視為乙方驗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貨。甲方委託貨運公司配送,則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完畢後,如發現發貨單據及貨品存在數量、質量或價格等方面的問題,應須於貨品送達兩日內以傳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關部門人員,否則由乙方自行承擔損失。

第二十條 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屬於甲方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內正常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的標籤、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標,更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印製該公司商標,同時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標”所註冊的範圍使用“公司商標”。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標或與其近似的字樣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註冊其店面之工商登記名稱,不得出售或提供給未經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與公司商標相同或近似標誌的服裝、容器、包裝及活動媒體等用品,亦不得將其店內的廚具、菜台設備提供給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侵權責任並要求其賠償損失,並視情況可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其店內使用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不得有以下行為:

1、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2、除為乙方店鋪經營而向其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甲方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3、乙方為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或協助第三者模仿、拷貝、複製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

六、甲方必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式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不斷進行研究、完善和改進,乙方不得異議,但改進必須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條 法令遵行及法律責任

一、乙方店開業前須辦理好政府規定的各類證件;店面營業後,應依法如實繳納政府要求的各項規費、税金(乙方店為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獨立納税),若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及行政法規之行為,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店因違反政府法令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處罰所發生一切經濟上的損失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若乙方該行為影響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營業狀況的,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至五萬元的罰款或直接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二十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一、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當事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係。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為甲方而發生任何權力的行為,乙方店員工(包括乙方店開業時由甲方代為其配置的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對乙方勞資糾紛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店面的經營由乙方在甲方技術指導下自主經營,獨立對外承擔一切責任。

三、若因乙方行為致甲方涉訟或向第三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承諾將全額支付甲方為此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賠償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條 關於教育訓練

一、乙方店開業前,必須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派人員參加甲方安排的職前訓練。乙方店開業後,必須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種培訓會議及其他店務會議。

二、乙方店開業後,在不影響該店正常營業的情況下,應積極配合甲方安排其他分店人員在該店內進行現場受訓場實習,乙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或委訓分店應參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三款第十二項的規定支付乙方費用。

第二十四條 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

一、乙方無權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技術或擅自複印經營甲方KNOW--HOW技術資料予第三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營業祕密、資料、文件、公司經營技術資產予他人,否則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並要求其甲方賠償其因此受到的損失。

二、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或合同終止、解除後三年內,乙方不得參與、教導、提供諮詢服務或受僱、從事、合作經營類似型態小吃業。否則甲方有權對其提起訴訟,且乙方(含負責人、股東、受僱人)須將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給付或歸入甲方所有,並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整,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如果該行為發生在本合同執行期內)。

三、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他文件資料歸甲方所有,出借給乙方,乙方必須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及時歸還甲方。

四、乙方應與其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為相同之競業禁止及保密之規定,並對甲方負擔保密義務。

五、乙方之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如有違反該條款規定之義務的,乙方應將其對該受僱人、使用人、履行輔助人之賠償請求權轉讓予甲方行使,其因此所產生費用(律師費、訴訟費)由乙方負擔。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本保密責任及競業禁止條款仍繼續有效。

第二十五條 物品的保養維修

一、乙方店應確實保養好店鋪建築、設備及其他供營業使用的一切物品,維護公司形象。特別對廚房內物品必須經常清洗以確保安全營業,應經常檢點店鋪外觀,養護店內外裝修和其他物品,使之保持清潔和完好狀態。

二、乙方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項規定的保養工作,受到甲方相關通告後五日內仍沒有改善的,甲方可委託其他第三方代為乙方做保養工作,費用由乙方店承擔。

第二十六條 甲方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協助乙方完成開店籌備工作。

二、在乙方店面開業後至合同期滿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店的實際經營狀況安排技術及管理人員對該店面營運狀況進行不定期的稽核輔導,並對該店內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正。但乙方須為甲方到店輔導人員提供食宿,車資由甲方自己承擔。

三、將每年所安排的對於分店所作的培訓計劃告知乙方,並如實執行,以便及時對乙方店人員進行再培訓。不斷對其技術及經營管理體系進行改進,並不斷的推出新的產品,以適應市場變化及更新的需求。同時甲方應不定期召開廚務會議或到乙方店對其廚師進行技術培訓,使得乙方店人員技術不斷得到更新。

四、特別指導:乙方另有請託,甲方須派專人至門市服務,解決問題,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擔(收費標準祥見附件四)。

五、當乙方店與甲方其他分店發生衝突時,甲方有義務進行協調處理。

六、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人員需求時,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請後,應及時幫助甲方調配人員,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二十七條 乙方義務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為甲方到其店進行稽核輔導人員提供食宿(在該店內用員工餐,住宿條件不得低於附件五之標準)

二、維護、鞏固和提升公司形象,積極組織、參與和配合甲方的各項品牌宣傳活動。

三、應及時向甲方如實通報其在經營就過程中發生的任何訴訟事件及任何可能影響到公司形象或信譽之事件。

四、應如實將其上月經營狀況及財務報表傳真至甲方處,接受並配合甲方財務稽核。

五、應及時向甲方交納各項應付款項,不得拖欠。

六、在經營過程中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並積極配合甲方的工作,以達到雙贏目的。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以誠信原則如實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即為違約。

二、任何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及為進行訴訟而支付的調查取證費、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

三、對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行為,或未按附件承諾支付款項的行為,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時更正,

並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向乙方收取5,000——10,000元的違約金。如乙方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未改進的,視為新的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加倍收取違約金。

乙方的違約行為如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已經有明確的處罰辦法的,按照該條款的規定處理,對於乙方的違約行為,甲方可以根據乙方的悔改程度及補救措施等,減輕或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 合同變更、終止及解除

一、合同的變更

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二、合同的正常解除

1、雙方經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

2、合同到期,雙方無意續約的。

3、因不可抗力而導致任何一方無力繼續經營的(本條所説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颱風、洪水、火災及戰爭等情況)。

4、乙方因正常經營困難,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應在3個月前提出解約申請並經甲方書面確認批准的。

5、本合同的正常解除,雙方應充分協商,各不承擔對方的任何損失。

6、合同的正常解除如果是由以上四種因素引起,甲方應在合同正常解除後無息退還乙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三、乙方無權將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四、合同的單方解除

1、乙方如發生下列各項任何一行為,甲方可書面通知其限期更正或停止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仍無改善者,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1) 乙方沒有忠實地實施甲方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2)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遞交的財務報表等資料不真實。

3) 乙方的其他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若有下列情況發生,可視為重大違約,甲方可直接通知乙方單方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乙方所交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有按要求乙方賠償甲方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1) 拖欠甲方各種應付款項金額達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

2) 假冒甲方的商品或其他侵害甲方權益並造成嚴重影響的。

3) 未按本合同的規定,私自增設分店、更換店內設備或違反競業禁止的。

4) 未按合同的規定,擅自將公司經營技術資產、設備等移往他處營業或使用的。

5) 擅自以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名義與第三者訂約、從事法律行為或從事私人行為而導致甲方權益受損的。

6) 利用其營業場所進行非法活動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給甲方造成一定不良社會影響。

7) 私自轉讓、轉移經營權或店內設備予他人,或將該店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進行出租、典當以及其他不利於甲方行使本合同權利的一切行為。

8) 因其服務質量或其他原因引起大量投訴或被媒體曝光批評,在社會上引起嚴重不良影響的。

9) 故意損害甲方或其他加分店的形象、商譽的。

10) 一年內受過甲方處罰超過三次的。

11) 其他違背本合同之約定,經甲方認定為重大違約行為,經甲方通告其期限改正但乙方拒

不理會或雖有改正但達不到甲方要求的。

3、乙方的單方解約

發生下列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履約保證金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甲方對乙方店面營運狀況或店內員工連續三個月未進行技術輔導或培訓的,但乙方未按時交納特許權使用費的除外。

2)甲方被法院宣佈破產的。

3)甲方有其他嚴重損害乙方利益或聲譽的行為的。

第三十條 移交及結束處理

一、本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約或提前解除合同時,乙方應立即:

1、如歸責於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提前終止或解除,乙方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失。

2、不論是合同期滿還是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就喪失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乙方應遵從甲方指示,無條件將店鋪內外之所標示之商標、名稱拆除,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或其委託的第三人可自行進行拆除作業,並要求乙方承擔為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3、遵從甲方指示,無條件將各類營運使用規章報表、經營Know—how的相關文件資料及物品歸還甲方,不得複製使用。

4、營運使用之電腦軟件及各VIP會員資料,均應歸還,並不得拷貝或備存使用。

5、自解約當月最後一天起15日內,乙方須交付甲方雙方往來賬務之結算明細表,逾期則按本合同第十三條違約罰則處理。

6、在交付結算明細表予乙方核算後,欠款方應於10日內一次性以現金結清,逾期則按本合同第十三條違約罰則處理。

7、乙方應登報聲明,及時清理對外所欠的各種款項。

二、本條之約定,雖雙方合同關係結束,仍具有拘束雙方之效力,不因合同終止或解除而受影響。

第三十一條 通知條款

一、一方當事者通知另一方時,依下列通知地址通知:

甲方:

乙方:____省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號(以____________小吃店地址為通知地址)。

二、如一方對他方為書面通知,而對方拒收者,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二條 合意管轄

合同雙方若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訴,管轄法院為甲方所在地法院。

第三十三條 股權約定及專職經營

一、乙方同意本合同簽訂後,其內部股權應維持不變,如在合同期間,乙方內部股權(股份)變動

或轉讓,與本合同簽訂時之股權狀況相比,差別在三分之一以上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乙方須自行或委派一人擔任該店負責人,駐店專職經營。委派任負責人之人員應在

小吃店佔有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份,該人員必須經甲方審核通過。專職經營之定義如下:

1、不得於其他公司任職(含專任、兼差),不論擔任職務為何。

2、不得擔任其他公司執行業務股東、董監事。

3、不得經營其他公司或對其他公司提供諮詢、顧問服務。

第三十四條 確認事項

1、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詳細閲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及附件所有條款的含義,同意

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約束。

2、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雙方的關係為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的關係,雙方簽訂

合同後,甲方利用自己的品牌及開發成型且逐步完善的經營技術以協助乙方經營,使其儘可能的成功,但甲方並不能保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一定能達到某個程度,亦不能保證乙方一定贏利。乙方在店開設後為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有自己獨立的商號和店名,完全自負盈虧,自己獨立納税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經對此做了足夠詳盡的瞭解。

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使用公司的商標,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的利益時,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甲方因乙方的該行為而被索賠時,可要求乙方承擔該被索賠的賠償金。

第三十五條 合同權利的轉讓

一、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義務及店鋪營業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亦不得將此用作擔保或其他處置。

二、乙方要求轉讓本合同時,應當將轉讓的理由、轉讓條件、受讓人人情況等書面告知甲方,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同意乙方轉讓。

三、無論根據何種情形進行的轉讓,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在甲方向乙方發出優先受讓的通知後,乙方不得撤消轉讓或變更轉讓價格與轉讓條件,否則,乙方在兩年內不得進行轉讓。

乙方轉讓本合同,受讓人應當與甲方重新簽訂特許經營合同,特許經營合同使用合同轉讓時甲方制定的新合同文本,受讓人按照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各項費用後,甲方將無息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但加盟金不予退還。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需獨立自主地經營加盟店業務,禁止以承包、租賃、合作、委託或其他任何形式將加盟店業務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第三人經營。

五、甲方在合同存續期間,有權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與他方,或與其他公司合併,或另設立公司承受本合同之權利義務,乙方不得異議。但甲方應保證合同承受方履行合同義務時須符合本合同之規定。

第三十六條 其他

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合同期限為五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合同。續約時,加盟金、特許權使用費按當時收取標準調整之,但甲方會給予乙方比較優惠的價格,甲方所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則自動轉為新簽訂合同的保證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前或雙方終止合同後,乙方不得用同公司商標或相同、近似的商標裝飾門面或開展業務,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其侵權行為。

三、合同雙方任一方有意終止合同,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他方,雙方在無債權債務情況下可終止本合同。

四、乙方追加建店時,須通過甲方之審核,並另行簽署特許經營合同,繳交相應費用後方可開設,否則視同違約。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另立補充文件,並經過雙方簽章後,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合同到期前,乙方如有意續約,應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逾期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某條款的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八、乙方店開業後,其工商營業執照上的店負責人(店法人代表、店長)與雙方簽約時的乙方不一致的,乙方應立即無條件通知甲方,經甲方認可後,該負責人須在該店工商執照頒發一週內在本合同上簽字,並自願作為乙方擔保人與乙方一起連帶承擔本合同內的一切法律責任,若乙方店負責人拒絕在本合同上簽字,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該店負責人賠償一切損失及賠償違約金。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廣州市某小吃公司小吃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住所):

代表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店負責人聲明:

本人願意承擔乙方在該合同中所有義務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簽章:

小吃加盟合同範本 篇八

甲方:×××小吃店

乙方:

(以下簡稱總部) (以下簡稱加盟店) 負責人: 負責人:

乙方贊成甲方的主導理論思想,自願申請加盟。

一、加盟費用為一次性叁萬元整,此加盟費不返還。

二、總部嚴格執行以上區域保護政策,以保障加盟店的利益最大化。總部有義務協助乙方選址,店面設計裝修,店員培訓,開業及經營過程中的策劃。總部前期半年內有責任培養2-3名廚師(即勾湯人員),乙方只需付甲方材料費用,若半年過後需再培養廚師,甲方需收培訓費( 元/名)。

三、乙方應遵守總部的經營理念,自覺服務好每一位客人。

四、乙方財務上完全獨立,自負盈虧,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和義務,總部只負責技術上的指導。

五、總部向乙方供應的祕製底料為260元/桶,結算方式為先付款後發貨,物流費用由乙方承擔,如遇油價或原材料上漲,可適當上浮每桶價格。

六、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無任何責任,乙方應表示理解。

七、乙方購買底料時,一次最低標準為5-10桶,若半月未購買底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八、乙方必須在店面招牌的醒目位置標註甲方總部的加盟電話。

九、雙方鄭重承諾一切經營活動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違反國家法律,則獨立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吃加盟合同 篇九

甲方(特許人):法定代表人:聯繫方式:地址:乙方(加盟商):聯繫方式:地址:甲方為發展特色小吃,有利於____________特色飲食文化的推廣,運用獨特技術配方和工藝,藉助自身的品牌優勢和媒體宣傳,面向全國進行招商合作。乙方對該項目進行認真考察瞭解,通過全面論證後,自願申請加盟合作。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信、規範、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管理模式和技術,並授權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縣)________(區、鄉或鎮)___________開設一家_________特色小吃系列專營店。

二、先預付定金______元整,簽訂合同後付款______元整,餘款______元整在開張前一個星期付清。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操作技術、管理方式及企業形象識別系統授權乙方在合同期內使用,併為乙方培訓技術人員。

2、甲方對乙方進行理論和實踐的技術培訓模式,學會為止。

3、甲方贈送相關設備、企業形象系統用品、開業用品、燈箱廣告等。

4、甲方對乙方所在經營地限額批准加盟店,確保乙方的經營利益。甲方對乙方經營區域保護的距離為省級市最低為_____公里,縣市級______公里。

5、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專營店的內外形象、物品、產品包裝作統一要求。

6、甲方有權利對乙方損害甲方的品牌形象、泄露技術、專用配料供他店使用不良行為,做出處理方案。

7、甲方有權利對乙方未經許可跨區域開設分店或其他加盟商惡性競爭等不良行為,採取警告、通知、制止其不規範操作。警告無效者,無條件終止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使用帶有甲方品牌的所有物品和企業形象系統標誌產品。

2、乙方享有加盟項目的技術操作、產品配方的權利。

3、乙方擁有享受甲方研製開發該項目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權利,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4、乙方享有加盟產品的專有原、輔料採購權,但不可轉賣他人。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有技術問題和經營管理問題,甲方接受諮詢並解答。

6、乙方有權要求門店實習,由甲方派技術和管理人員上門指導,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學習和經營期間須嚴格按照公司培訓資料的配比配料。

8、乙方在學習期間嚴格操作、認真實踐,虛心接受培訓老師的指導,學會為止。

9、乙方在學習時,要節約原材料、不得浪費所用原材料。

10、乙方不得學習非自己加盟醒目內容,或竊取非自己加盟項目的資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人任何複製、傳播、傳授所學知識配方。違背者取消其加盟資格。在授課過程中不可使用任何錄音、錄像設備。1

1、乙方在學習期間須保持工作區的整潔衞生、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每天學習結束須清洗物品、清理垃圾。1

2、乙方在學習期間須保持環境整潔,不吸煙、不亂吐痰,不亂扔垃圾。1

3、乙方在學習期間須遵守甲方規章制度。1

4、乙方在使用品牌時有義務維護、保護甲方品牌形象,如發現有損於品牌店形象的髒、亂差、技術操作不規範、服裝不統

一、產品不衞生等行為,甲方有權要求其規範經營,情節嚴重的甲方取消其加盟資格。1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將技術及配方轉讓給他人。不得跨區或經營,不得和其他加盟店進行惡意爭。1

6、乙方有義務在本區域服從總代理的市場指導、統一配貨、規範經營要求。1

7、乙方有義務在店面遷到別處前,或更換聯繫方式時向甲方申請備案。1

8、乙方在開設分點時,必須向甲方補辦加盟合作合同,同時繳納相關費用。如未經許可私自開設分店,甲方將視其為侵權行為,進行賠償金罰款______元,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1

9、乙方有權對自營店正常經營活動進行管理、財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五、其他事項

1、在乙方未來經營過程中,根據乙方的傳真或電話接受訂貨。乙方在訂貨時,應將合計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户後,甲方給予發貸,每次發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未來的經營過程中所帶來的所有民事、刑事行為均有乙方自負。

3、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法處理。甲方如有違反,應退還乙方所繳費用;如乙方違約,則本合同自行終止。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

3、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甲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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