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合同範本 >

共同經營合夥協議

共同經營合夥協議

甲方:

共同經營合夥協議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共同誠信經營一家新環保日用品商行,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忌:小肚雞腸、斤斤計較、不守承諾。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店名名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合夥項目營業期限:自年月日開始營業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新環保日用品,範圍包括 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股份比例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所佔股份 %。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所佔股份 %。

甲、乙雙方可視經營狀況另行追加投資金額。(追加的投入資金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進行,以合夥項目的全部合夥人及會計、出納簽名確認的收款收據為準),需以其他方式追加投入的需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後方可進行,修改或增加經營項目需重新簽訂協議或訂立補充協議。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項目會計登記,出納統一管理,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分紅、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分紅分配: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紅,分紅每月清算一次,每個季度結算一次。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但各合夥人對外承擔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超出自己所佔股份比例應負擔部分的債務後,有權向其他應承擔債務的股東追償。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注:自願退火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可以短信、微信或者書面的方式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合夥項目執行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__________賬户上流轉,由________負責保管和收銀,__________負責記賬。每月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負責業務的開發及經營項目的監管,為了瞭解公司合夥項目的經營及財務狀況,會計按時公佈財務的日、月、年報表,全體合夥人有權查閲財務賬簿。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 合夥人或委託律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由於本合夥項目掛靠於公司,鑑於工商、債務證照等為甲方所有,因此,全體合夥人特別約定,對於公司經營期間發生的行政處罰、勞務糾紛、其他債務糾紛或意外傷害等情況產生的經濟賠償均由合夥項目的全體合夥人承擔,合夥項目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應由各合夥人按比例承擔,一方承擔超出自己應承擔的份額的,有權向其他的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至法院裁決。

 第十六條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即生效。

合夥項目銀行户名:

合夥項目銀行賬號:

合夥項目開户行: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標籤: 合夥 協議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etong/mnk61.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