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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服務合作協議書

短信服務合作協議書

第一篇:短信合作協議書(thumb)

短信服務合作協議書

合 作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1. 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至20年 月 日止。

2. 合作原則:

雙方組成戰略合作單位,並遵守以下幾款原則:

? 互相尊重、相互支持

? 友好協商、互相監督

? 相互信任、相互協作

? 優勢互補、資源共享

3、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 甲乙雙方在浙江地區就“務展開合作。

? 甲方負責協調媒體及商家資源,內容策劃、短信技術開發及市場推廣 ? 乙方負責短信業務、語音業務申報和開通工作,負責語音技術開發。 ? 甲乙雙方共同進行該項目的計費標準確認及業務平台開發、維護工作,負責技術接口的連接及平台穩定。

? 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業務數據查看網頁,該網頁可即時查詢該項目的參與用户數與各種流量數據,這些數據將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 為保持合作的不間斷性,甲乙方雙方均指派專人就該項目進行溝通。 ? 成本説明:指在此項目上的合作保底費用、宣傳支出和獎品支出。成本構成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雙方確認的費用均不計算入成本。 ? 收益説明:指在此項目上乙方從運營商得到的信息分成費扣除成本後的部分,如果乙方成本費用超過乙方從運營商的總信息分成費,則乙方成本由乙方獨立承擔。為了結算方便,無論最終分成多少,信息分成費均按照雙方約定公式計算得出。

? 約定公式:

信息分成比例×當月平均對帳率; 按條業務信息分成費=計費條數×資費標準×運營商信息分成比例×當月對帳率。

? 分成比例:甲乙雙方按照8:2的比例分享本項目業務收益,甲方80%,

乙方20%。語音業務收益,甲乙雙方按照7:3的比例分享本項目,甲方70%,乙方30%。

? 結算週期:業務收益開始進行分成結算的時間為整個協議有效期,結算

週期以乙方和中國電信的結算週期為準,即乙方收到運營商對帳單並款項後的5個工作日內乙方根據以上結算辦法結算給甲方。

? 結算方式:雙方結算方式為轉帳或現金支票形式,雙方所有結算均出具

公司發票。

? 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獲悉對方的包括但不限於資料、文件、項目均構成

各自商業祕密,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違約責任

? 乙方不按時結算給甲方應得收益,按照每天萬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

滯納金。

?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失誤,甲方承擔相應責任,雙方協商具體責任

金額。

? 由於乙方所提供設備和網絡的不穩定性造成的雙方損失由乙方負責,雙

方具體協商責任金額。

? 甲方使用該項目的任何資料均需在協議範圍內,否則因此引起的任何投

訴均由甲方負責。

? 由於甲方協調工作原因導致短信增值業務重大損失,由甲方承擔相應責

任,由雙方協商具體責任金額。

? 甲乙雙方無論有意、無意泄露對方的商業祕密並造成對方傷害,由泄露

方承擔相應責任,由雙方協商具體責任金額。

5、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責任由更改方承擔。

6、協議終止

? 締約的任何一方如發生實質性的違約,則由另一方通知違約一方,在通

知書確定之日起,終止履行協議。

7、爭議處理

本協議未盡事宜及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糾紛,雙方約定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8、保密條款

? 雙方均有義務確保不將本協議內容向第三方透露中。

? 以上款項並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終止、撤銷而失效。

9、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代表簽名:

蓋章:

日期:

乙方:

代表簽名:

蓋章:

日期:

第二篇:短信節目合作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發展手機短信增值業務以及有關服務,本着“友好合作、共進雙贏”之原則,經認真協商,就業務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合作內容:甲乙雙方聯合開設短信服務項目,合作項目為《_________》。雙方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

2.合作區域:_________省(市)。如擴大合作範圍,必須事先告知乙方,便於乙方協調區域合作資源。

3.甲方與乙方共同合作,向移動用户合作提供短信節目服務,並分享因此產生的收益。

4.甲方作為業務運營商,在市場開發和運作、推動及與用户溝通的基礎上,促使更多的用户使用短信節目。

5.甲方負責與移動運營商的合作洽談及推動業務和客户服務、進行市場推廣策劃及執行,雙方擔宣傳推廣費用;乙方負責提供節目軟件產品、節目系統維護。

6.關於產品版權:短信節目(包括但不僅限於“節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像、聲音)的知識產權由乙方擁有。甲方未經乙方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對“節目”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和反彙編;不得對“節目”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7.關於收益分配帳單標準:雙方收益分配所依據的帳單標準以移動運營商所提供的本項目帳單為準,合作雙方有權要求進行對帳。

8.關於註冊用户:註冊用户資料歸甲乙方雙方所有。

9.合作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作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關係及本協議自動作廢。在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可以續簽,繼續展開合作。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移動sp資質和業務代收費資源,負責新業務的測試和開通。

2.與乙方共同分享短信息節目服務項目的合作收益。並及時將乙方協商的收益部分按月、足額劃撥到乙方帳户。

3.甲方必須注意確保乙方及節目的形象與完整,不得利用節目及節目的附屬內容從事與本合同無關的活動。

4.甲方提供移動運營商(中國移動)業務計費中使用乙方短信節目用户的業務計費統計報告。

5.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短信節目進行選擇、論證、研究,最終確定可以合作的產品,進行發佈和運營。但協議簽署後,不得用“需要重新論證與研究”之名義終止本合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擁有短信節目(包括但不僅限於“節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象、聲音)的知識產權。

2.乙方必須保證短信節目內容的合法性。對開發的短信節目承擔所有責任,包括並不限於知識產權、內容性質等。

3.乙方必須根據短信節目服務的市場發展需要,處理每個項目有關更新換代、技術升級方面的工作事宜。

4.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短信息節目服務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穩定運行。系統出現故障,甲方電告乙方後,必須在4小時內解決。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甲方提供有關節目的介紹、市場計劃及宣傳等文檔內容。

6.乙方負責提供合作項目的短信節目服務系統,並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維護、節目的更新。

7.乙方保證信息的準確、及時。因乙方信息錯誤而產生的糾紛、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三條 價格與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淨收入(見本條第2款定義)的40%作為內容使用費。

2.淨收入:淨收入指用户在移動電話或者網站下載使用雙方合作提供的內容而支付的信息服務費總額,扣除甲方應當向移動營運商支付的短信服務通信費,扣除甲方應當向中國移動及其子公司與中國聯通及其子公司(移動運營商)支付的代收手續費。雙方均需自行繳納己方因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經營收入的各類税款。供雙方分配的淨收入計費以甲方與移動運營商的對賬單為準。

3.結算時間:按月結算。

(1)甲方於每月三十(30)日前,將上個自然月自移動營運商處收到的服務費總額中淨收入的40%支付給乙方。

(2)在每次向乙方支付淨收入中乙方應得的部分前,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淨收入的計算説明,以便乙方確認每次的淨收入金額。若雙方產生爭議、則淨收入以移動營運商實際向甲方支付的淨收入為準計算。如果甲、乙計費誤差超過5%,雙方具體協商解決。

(3)雙方確認後將乙方應得淨收入匯到乙方指定帳户。乙方銀行帳户資料如下:開户名稱: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乙方帳户:_________。

4.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支付的任何一期淨收入分成後一週(7)日內,按收到的甲方付款額向甲方開具商業發票。

5.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須本着友好互助的原則進行協商。

第四條 業務運行與客户服務

1.市場推廣包含以下方面:

(1)網絡推廣: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網上推廣方法進行業務推廣;

(2)媒體推廣:包括報刊廣告、宣傳手冊、海報張貼、小禮品等;

(3)其他推廣:包括與移動運營商合作推廣、與有關商家合作推廣、登門訪問、參加展示會、客户服務見面會等;

2.甲乙雙方應當建立快捷、聯合的業務運做交流體系,該體系包括:

(1)設立技術諮詢業務(包括電話、傳真、網站、電子信箱等),進行實時諮詢,為對方和最終用户提供諮詢服務。

(2)定期整理相關的材料並提供給對方。

(3)及時反饋和交流信息,包括與移動運營商的業務聯繫、客户服務等。

3.客户服務

(1)甲乙雙方應該緊密配合、齊心協力,共同為用户提供短信節目服務。

(2)甲方應保證用户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項服務之前,充分知悉該服務的價格、內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3)除移動運營商的1860及1001客户服務外,甲方可以安排專人負責處理用户有關對其所提供的應用服務或內容的諮詢、費用查詢、申告和投訴,並提供客户服務電話。

(4)該項具體業務運做涉及乙方產品的,乙方必須承擔責任,並配合甲方客户服務部為用户提供解決方案。

第五條 商業保密條款

1.商業祕密:任何一方公開或未公開的任何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計劃、銷售計劃、獎勵政策、客户資料、財務信息等,以及非專利技術、設計、程序、技術數據、製作方法、資訊來源等,均構成該方的商業祕密。

2.保密:雙方對在本協議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業祕密,非經另一方書面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違反本條規定的,應全額賠償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3.本協議終止後,雙方仍然負有本條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協議,造成該業務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協議,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協議規定通過法律程序終止協議。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違約方仍應賠償非違約方的經濟損失。

2.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3.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設備的正常運作,如完全因甲方技術設備原因,從而給消費者造成的相關損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4.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以及由於移動運營商的網關造成信息延時、未成功發送等問題,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5.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6.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向糾紛發生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3.除判決書另有規定外,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條款。

5.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內如一方要求中止協議,須提前兩個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如果對方同意解除協議,則協議在對方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起兩個月後自動廢止。

2.經甲乙雙方方書面同意的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變更事宜,均需書面文件。

3.如乙方有與本項目合作模式相近的短信節目新項目推出,在經甲、乙雙方確認同意、以補充協議的書面確認後,按本協議之商務條款執行。

4.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但雙方為合併、整合、出售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其他造成任一方超過50%的有投票權的股權轉移的交易而轉讓本合同的情況不在此限。

5.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6.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7.本協議期滿,如雙方不再就本項目繼續合作,任意一方應在協議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對方人員完成業務資料的交接,並完成財務包括但不限於資金清算、往來發票等資料的移交手續。雙方在辦理交接過程中,必須保證系統與服務正常運轉。

8.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短信合作協議書

企 業 短 信 服 務 合 同

甲方:

乙方:青島創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為進一步開展短訊服務以及產品推廣服務,乙方為了拓展短訊方面的增值服務,雙方本着共同的目的,經過認真友好的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合同: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按照合同規定預付相應費用;

2、甲方在預付費用後,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短信發送資源發送短信息,但甲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不得在短消息內發佈和傳播含有反動、色情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

3、甲方不得擅自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務條件、資源與其他電信運營商進行任何形式的業務合作;

4、甲方如有違反上述第2、3條信息安全規定,乙方有權立即終止該合同,且不退還剩餘費用。同時甲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甲方在乙方給予的短信接口基礎上進行的調試、開發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在收到甲方預付的相應費用後1個工作日內,提供其支持互聯網的中文短信息資源,並向甲方提供“中國聯通”和“中國移動”的短信息批發業務;

2、乙方在業務開發和運行過程中,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包括技術、用户信息等)有保密義務,否則須向對方承擔法律責任。但此前若乙方已經享有的、或乙方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或已為公眾所知悉的信息不屬於前述保密信息。

3、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統運行所需的常規技術支持;

4、乙方設立客户服務中心,為甲方提供電話諮詢、故障申報、帳户操作等服務;

三、資費:

1、 甲方每月發送的短信在一萬條以下時,按照 0.080元/條繳納預付款;

甲方每月發送的短信在一萬條以上時,按照 0.070元/條繳納預付款;

2、 甲方於合同簽定後三日內需支付預付款元(即獲得條短信息);

四、續費:

1、 當甲方預付金額不足10元時,乙方以短信方式通知甲方續費,當甲方預付金額不足1元時,乙方有權關閉按本合同提供給甲方的短信發送接口,直至甲方續費成功。

2、

五、付款方式:銀行轉帳、支票支付、現金均可。

六、合同有效期:

該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1、甲方應在合同期內使用完畢預付短信費用,如甲方在合同期屆滿後不再續費,需提前一個月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終止該合同;

2、如甲方在合同期屆滿時尚未消耗完預付短信費用,則甲方在遵守此合同約定義務的情況下,繼續使用完畢;

3、乙方如希望在本合同屆滿後與甲方續簽合同,則乙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乙雙方協商如無異議,則按此合同規定之條款續簽新合同;

4、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短信發送帳號連續3個月未發送短信,則乙方有權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甲方已繳納的費用中的剩餘部分乙方不予退還;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合作的具體內容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一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雙方的合作內容及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2、甲乙雙方有責任對通過該業務獲得的所有用户資料及相關信息予以保密;

八、違約責任:

1、若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在守約方書面通知違約方改正而違約方在3日內未改正的,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如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根據本條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不再返還甲方預付款項中的剩餘部分;如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根據本條解除合同的情況下,乙方應當返還甲方預付款項中的剩餘部分。

2、違約方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則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責任,要求其消除影響,並作相應的經濟賠償; 當甲方續繳短信費用後,乙方應在1個工作日內為甲方完成短信發送接口的開通;

九、解決及仲裁事宜:

如有糾紛,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生效:以上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乙方:青島創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第四篇:短信合作服務合同

短信廣告使用合同

甲方:通訊地址:電話:乙方:通訊地址: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短信廣告合同。由甲方為乙方提供短信廣告平台,由乙方通過短信廣告平台自行發送短信廣告。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2. 有權對乙方的短信廣告平台使用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甲方為乙方提供短信廣告平台,乙方按照甲方的經營範圍使用甲方的短信廣告平台發送短信,乙方使用短信廣告平台發送短信或客户(乙方開發的客户)使用短信廣告平台發送短信均視為乙方行為,乙方按使用發送短信的條數向甲方支付短信廣告費用。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在使用甲方的短信廣告平台發佈短信廣告內容前應嚴格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預先嚴格核實客户的真實身份,嚴格核實客户的短信廣告內容,保證短信內容的信息安全,不得利用甲方的短信廣告平台批發、製作、複製、發佈、傳播含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或不符合當地法規的信息內容,不得發佈所有與政治相關的信息內容;不得發佈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信息內容;不得發佈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信息內容;不得發佈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信息內容;不得發佈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信息內容;不得發佈破壞國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信息內容;不得發佈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的信息內容;不得向“拒收推銷短信”的用户發佈短信;不得發佈散佈謠言,擾亂社會次序,破壞社會穩定的信息內容;不得發佈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信息內容;不得發佈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內容。乙方不得利用短信廣告平台欺騙和誤導他人,乙方亦不得利用短信廣告平台從事違法違規的任何事情,否則責任自負。

2.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和修改的各項短信廣告平台管理辦法,包括並不限於《短信廣告平台管理辦法》和《短信廣告平台系統信息安全承諾書》等管理制度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具有法律效力,乙方應在使用短信廣告平台時始終予以遵守。

3. 乙方有義務對發送的每條短信內容提供法律法規所需要的書面證明材料,乙方有義務按合同的付款方式以甲方提供的短信廣告平台的統計數據為依據按時支付給甲方短信廣告費用。

4.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在本合同所涉及的甲方資料或乙方通過其他任何渠道所獲知的甲方商業行為信息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 乙方有權在24小時內檢查確認甲方提供的短信廣告平台其短信廣告短信發送的質量,逾期確認視同乙方無異議認可。乙方在合作中一旦遇到任何非正常情況或需要幫助或要求甲方履行義務的或有任何疑問、包括意見在當時聯繫到甲方的負責人並儘可能要求當天得到解決。逾期24小時聯繫或逾期24小時提出視同乙方無異議認可。

第三條 合同解除、終止與違約責任

1. 乙方有違法犯罪的或損害甲方信譽行為或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或乙方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為,甲方

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2.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違約方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給非違約方違約金,違法

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 短信廣告費用及結算支付方式

1、 乙方使用的短信廣告平台發送高品質短信的每條資費:短信每條分。

2、 先預付款後使用。

3、 結算支付方式:銀行轉賬。甲方指定收款專用銀行帳户為:

上海如燕廣告有限公司(開户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習勤路支行,帳號:1001228109006663640)

4、 甲方收到乙方匯入甲方書面指定的的銀行賬户的款項或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視同乙方完全認可向

甲方購買的該款項為標的的短信的質量數量等(甲方可以不用保留乙方的短信廣告使用記錄),視為乙方對該款項為標的的短信廣告的合作無異議結清。

第五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應將該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提起訴訟。

2.

3.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有附

件和補充合同等一經甲乙雙方簽字即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條款為甲乙雙方真實意願的條款,這些條款如果與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相牴觸時,以國

家的法律法規政策為準,但不影響本合同其它合法條款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合作過程中如果有任何口頭上或其他形式的約定或甲方的管理制度或甲乙雙方曾訂立的任何合同與本合同有相沖突,則以本合同規定為準。

甲方(蓋章並由授權代表簽字):乙方(蓋章並由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第五篇:短信服務合作協議(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qq: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匯款地址(開户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是擁有大量用户羣互聯網信息提供商,擬採用短信等移動通訊方式,向自己的會員及手機用户及時發送各類娛樂資訊及相關活動的短信息。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擁有短信息特服號通道,技術力量和移動數據通訊管理平台。

雙方就乙方利用甲方短信平台為最終用户提供短消息信息服務,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公平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經認真研究和友好磋商,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1 甲乙雙方就短信業務開展合作。乙方確保在雙方協議期限內不再與第三方進行類似合作,否則將視為違約。

1.2 乙方負責和決定對最終用户提供信息服務的內容和用户宣傳推廣工作,甲方通過其渠道資源為乙方提供市場推廣的支持。

1.3 乙方應保證向用户提供的短信息及相關服務質量優良並及時更新,如因信息質量和服務質量問題引起的用户投訴,其經濟和名譽損失由乙方承擔,並妥善處理此類投訴的客户服務工作。

1.4 甲方負責提供短信服務的全部技術及設備,並負責技術平台搭建,用户數據庫管理及對乙方的技術支持、技術接口,保證滿足業務需求。

1.5 甲方負責通過移動運營商為乙方完成信息費的代計費和代收費工作。

1.6 甲方負責協調“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兩家移動運營商,保證信息發送的及時和不丟失,凡因信息下發通道不暢引起的用户投訴和經濟損失,全部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運營商網絡和用户手機設置等問題造成的投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確認,並向用户合理解釋,獲得諒解。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2.1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本項目短信平台,短信通道的提供和日常維護工作;

(2)甲方負責向_________,_________申報全網業務,短信服務計費和服務費收取工作;

(3)甲方負責信息接入標準的制訂,併為乙方提供規範的接口標準;

(4)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後台應用程序接口函數包,並負責在信息接入具體程序開發時的技術指導;

(5)甲方負責乙方接入短信的透明傳輸,並保證所傳信息內容的完整性;

(6)甲方負責自身短信平台系統的安全和穩定,負責對服務業務運營狀況進行監控,發現異常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並及時處理;

(7)對於非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配合乙方共同對故障原因進行分析及處理;如因甲方系統所引起的任何故障,甲方都應及時通知乙方,如乙方因此而造成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8)甲方有權對乙方所發送的信息量進行統計及監控。

2.2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網站相關信息服務以及所發送短信內容的編輯及提供;

(2)乙方負責網站相關信息服務及短信內容合法性、政策性及安全性,保證互聯網及手機短信息的內容遵循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電信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乙方應保證本合作項目信息內容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如單純因乙方提供的信息錯誤而引起的責任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不得利用此信息接入通道來傳送未經最終用户同意接收的任何信息;

(5)乙方負責自身業務系統的安全與穩定;

(6)乙方負責最終用户各種信息資費標準的最終確定,並負責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糾紛。

2.3 甲乙雙方均應保留推送信息內容歷史資料_________個月,以提供有關部門查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如由乙方的原因造成政治或其它事故,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條 利益分配

3.1 雙方費用結算以甲方多業務平台的統計結果為準,以乙方統計結果為二次核定依據。

3.2 甲乙雙方統計數據有較大差異(誤差超過_________%)或雙方有異議,雙方承諾在以雙方統計數據均值的基礎上先進行業務結算,並積極安排專人找出兩者差異的原因所在,協商解決;

3.3 本合作項目產生的業務收入,雙方按比例分成,具體如下:

(1)按3.1、3.2項規定,每月從移動通訊運營商處結算回來的實收短信息費,扣除相應税負後(以下稱可分配收入),甲乙雙方按如下辦法分成:

(a)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b)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以下時,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c)可分配收入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元),按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分成。

(2)實收短信息費定義:在sp定價的信息費中,扣除如下列_________的各項費用後,付給甲方的實際淨收入。扣除費用為:

(a)代收服務費:_________信息費的_________%,_________信息費的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不均衡通道費成本: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條標準收取(按乙方月不均衡下行短信流量參照______新合作模式執行。)

(c)壞帳:以當月移動,_________結算提供的壞帳比例為準。

(3)短信服務費按月進行計費,計費週期為每月1日0時起至本月月底24時止(即下月1日0時前),對不足一月的應按當月實際發生的業務量結清相關費用。

3.5 結算時間:甲方每月提供相關結算單據後,以傳真或快遞/郵件等方式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共同進行收入分成確認。甲方於移動通信運營商支付款項到帳後_________工作日內將乙方分成款付至乙方指定帳户。

(1)______________用户信息費結算:_____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並結算。所以甲方應在和________結算完成後,於計費月下月的月底前(即計費完成一個月內)完成與乙方的對賬結算。例如:1月份(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計費應在3月15日前結清,依此類推。

(2)_________用户信息費結算:_________對sp的結算政策是當月費用在下月對帳,下下月結算。所以甲乙雙方應在甲方和_____結算完成後的月底前結清費用。例如:1月份計費(1月1日0時至2月1日0時前)應在3月底前結清,依此類推。

3.6 甲方按上述期限與乙方結算費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如甲方自結算終止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未能完成與乙方的結算工作,將視為違約。

標籤: 協議書 短信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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