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合同範本 >

物品寄售合同【精品多篇】

物品寄售合同【精品多篇】

物品寄售合同【精品多篇】

寄售合同 篇一

供貨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寄賣______________,協議內容如下:

甲方寄賣物品金額為____________。寄賣物品清單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寄賣的物品必須保證其物品的合法性及真實性,其物品如屬於非法所得物品,甲方必須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因隱瞞寄賣物品存在共有、爭議、被扣押或已設定抵押權或涉及案件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寄賣合同項下寄賣金額 %的違約金。

三、寄賣物品售出後,甲方按寄賣物品成交價的百分之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通報寄賣物品的銷售信息,反映當地的市場情況和消費者意見,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甲方同意低於雙方寄賣金額成交的物品時,佣金按雙方簽訂的寄賣金額全額支付。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有效期為_____,從__年__月__日起到___年_月__日止。如果一方需要延長協議,必須在滿期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如因乙方門面到期、經營不善或轉讓,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如甲方終止寄賣物品時,須向乙方支付 保管費,本合同終止。

六、凡執行協議引起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法院,按其仲裁程序暫行規定則進行仲裁。以法院的裁決是終局的,並約束雙方。

其他條款:

(1)如有任何客户堅持要與甲方直接交易,甲方有權直接成交。在後一情況下,甲方應送給乙方銷貨確認書副本一份,並按該筆交易額的百分之_為乙方保留佣金。

(2)、甲方必須保證寄賣物品的合法性,如不合法,所產生的任何法律後果由甲方完全負責。

本協議共寫成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備註: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而造成甲方寄賣物品受到損失,乙方不負責賠償。

補充條款:

1、身份證複印件

2、發票或收據複印件

甲方(供貨人):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售合同 篇二

本協議於 _____ 年 ___ 月____ 日由下列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寄售人”)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代售人”)

鑑於寄售人有意與代售人就寄售(“寄售”)其經營範圍內的產品(“寄售貨物”)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代售人同意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及條件接受寄售貨物。

1、寄售

1.1經營範圍內的產品為 _______________

1.2為出售及陳列寄售貨物之目的,寄售人應向代售人提供並由代售人接收放置在位於新地中心酒店健身中心(“場所”)的寄售貨物。

1.3協議期限內寄售人享有在代售人健身中心經營本協議涉及商品類別和經營範圍的獨家經營權。

1.4本協議一經雙方簽署後,寄售人於場所內還須提供售貨台、擱物架及陳列寄售貨物所需的其他附件設施。

1.5本協議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12個月,除非根據第九條規定的終止條件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如得到對方的同意,可於本協議期限屆滿時,將本協議期限續延12個月。

2、寄售貨物的所有權

2.1 寄售貨物是以寄售形式供應,寄售人為其合法的所有權人,擁有對其唯一的及絕對的所有權直至寄售貨物售賣予第三者為止。所陳列寄售貨物的風險由寄售人承擔。

2.2代售人應為寄售人所提供寄售貨物的受託人及代理人直至寄售貨物出售予第三者為止。

3、庫存及盤存

3.1 寄售貨物的初始庫存(包括此後每月不時之供貨量)以寄售人提供給代售人的寄售貨物的數量為基礎,並應通過由寄售人代表盤點存貨及由代售人代表見證確認。

3.2庫存餘額應通過由寄售人代表盤點存貨及由代售人代表見證確認。任何不因銷售或貨物存在瑕疵而退貨所導致的初始庫存及庫存餘額之間的差額,應由代售人按該等貨物的成本賠償寄售人。

4、寄售貨物陳列

4.1代售人可自行決定於任何時間在場所內所需陳列的寄售貨物的數量及種類,並可自行決定將滯銷或不受顧客歡迎的寄售貨物移離場所或將之取代。

4.2經代售人批准,寄售人可要求使用場所的陳列設施以供銷售、推廣及陳列寄售貨物之用。

5、寄售人的責任

雙方同意寄售人:

(a)向代售人提供之寄售貨物須符合提供該等寄售貨物的目的及可安全使用,其品質及設計亦合乎代售人的形象。

(b)除非事前獲得代售人的書面同意,否則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宣傳、廣告、海報或其他媒體使用或容許使用“xxxx”的名稱、樣式及商標及“xxxx”標誌或“xxxx”的名稱、樣式及商標及其標誌(視情況而定)或其他此等商號及商標。

(c)除以上第3.2條款規定外,不會因寄售貨物遭受偷竊、損毀、短缺及其他此等影響對代售人進行任何形式的索償。

(d)須負責就有關寄售貨物於場所內可能發生的任何損失或損毀購買及維持必要的保險,包括因火災、水災、盜竊或於寄售期間可能遭受的其他風險而引起的損失及損毀的風險。

(e)須遵從代售人對銷售、推廣及陳列寄售貨物的要求及指示。

(f)全部賠償代售人由寄售人、其員工、代理人或被邀人因直接或間接管理與寄售相關的寄售貨物而發生的任何行為、違約、疏忽、錯誤或不履行法律責任而導致代售人所負責或發生的一切訴訟、索償、要求、賠償、費用及開支。

(g) 寄售人保證提供給代售人之產品質量保證,食用安全,相應證明的真實性。

6、代售人的責任

雙方同意代售人:

(a)作為寄售人的代理人,全力陳列、推廣及銷售寄售貨物。

(b)有權拒絕質量不合乎標準或風格與其形象不符的寄售貨物。

(c)保守寄售人的商業祕密。代售人因經銷寄售產品所瞭解到的寄售人產品各種銷售信息及數據(例如:寄售人產品價格、廣告安排、促銷活動計劃及策略、新產品拓展計劃等),代售人有保密的義務。

(d)不得改變、除掉或擅自改動附於寄售貨物上以作識別用途的標記或連續編碼。

7、付款方式

7.1寄售貨物的零售價格應由寄售人決定。

7.2代售人與寄售人之間的成本結算應以寄售人提供的所有代售商品零售價格的60%進行結算。

7.3寄售人供給代售人的商品價格含税,即寄售人可開具供給代售人的所有商品的發票,但除此之外不再負責其他税費。

7.4每月銷售額為初始庫存已定出的零售價另加該月供貨量再扣除月底未售出之存貨,寄售人應在每月報表中彙報該月份銷售額,並由代售人代表在寄售貨物盤點後簽署以確認其中的數目,而該數目亦應與代售代表人保存的銷售記錄一致。如有爭議,應以前述盤點的數目為準。

8、付款條件

8.1 代售人應自每月銷售報表日期起30日內支付有關已售出寄售貨物的款項予寄售人,所有支票抬頭人須寫上_______________。

9、終止

9.1任何一方可預先三十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而不需任何理由。

9.2儘管有以上的規定,代售人遇到下列事項可書面通知即時終止本協議:

(a)寄售人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或所有責任;

(b)寄售人將破產,或如寄售人為公司實體時,須進行強制或自願清算(以改組或合併為目的的除外);

(c)寄售人將為債權人的利益簽署任何和解協議或安排,或寄售貨物遭受任何扣押或執行程序;

(d)債權人取得寄售人所有或任何部分的業務或資產,或就該等業務或資產委託受託人、破產管理人或類似的官員,或對該等業務或資產作扣留或以任何形式執行或強制執行或進行起訴,且未能於執行、強制執行、起訴後三十日內解除,或暫時影響其任何業務或資產的任何擔保權益成為可強制執行的(為本條款之目的,“擔保權益”是指無論如何產生或引起的、任何抵押、請求權、保證、質押、抵銷權、擔保權、抵押權、信託轉讓或出讓或任何擔保權益或優先安排,其實際效果為對有關一方的現時或未來資產造成任何債務負擔或擔保權益);

(e)根據任何適用的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而發生的、任何與第( b)、(c)或(d)條款內所述的事件相似的。情況;

(f) 寄售人停止或聲稱將停止其業務;

(g)寄售人否認本協議,或做出或促使做出任何可被證明意圖為否認本協議的行動或事件。通訊設施失誤不意味着否認協議;

(h)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因任何理由,在任何方面是或變成或被指稱為非法、無效或不能強制執行,或本協議在任何時候不再全面有效;但並不損害代售人就有關寄售人先前違反本協議項下任何條件的行為所擁有的任何起訴權。

9.3如代售人有關場所的租約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協議將即時終止。而對於以本條款規定的方法終止本協議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寄售人對代售人並無有效的訴因。

9.4 於本協議終止時:

(a)寄售人須即時及不遲於終止後五天內從場所移走寄售貨物,並對場所的任何損毀做出修理及承擔修理費用;如寄售人未能修理該等損毀,代售人將修理該等損毀,而寄售人須於該代售人通知其前述修理費用數額後七天內全數補償代售人;

(b)寄售人如尚欠代售人有關銷售、推廣及陳列寄售貨物的其他有關款項,須於代售人發出有關欠款通知十天內向代售人支付應付款項。

10、轉讓

本協議對寄售人及其有權繼受人有約束力,如未經代售人的事前同意,寄售人不得出讓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權利或義務,而代售人應合理地予以拒絕。如寄售人一方未能履行本條規定的義務,代售人有權提前三十天向寄售人發出書面通知以終止本協議。

11、修訂協議

除非經雙方書面確認並簽署,否則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及其任何補充或附件進行修訂、刪改或補增均為無效,且該等修訂、刪改或補增應只在修訂、刪改或補增做出的範圍內有效。

12、誠信

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確認,無法將協議期間可能發生的所有事件做出事先規定。因此如由於任何不可預見的事件或變化,使本協議的履行可能導致對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公平的情況發生,雙方將立即本着誠信原則協商有關如何更改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儘可能按本協議的精神,為這些不可預見的事件或變化提供公平的解決方法。

13、其他

13.1本協議包含雙方之間的全部協議,並取代之前所有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13.2雙方在訂立本協議過程中知悉對方的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合作分成、經營業績等所有信息,包括雙方的業務、事務安排方面的任何信息以及由本項目實施而形成的所有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無論協議是否成立,均不得泄露、散佈或擅自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

13.3任何一方未能、延遲、放寬或縱容行使本協議條款授予的任何權力或權利,不應視作放棄該等權力或權利。一次行使任何該等權力或權利後,並不排除進一步行使或將來行使前述權力或權利或行使本協議項下任何其他的權力或權利。

13.4如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按現時或將來的法律或在本協議期限內有效及適用的條例,由任何政府機關認為或解釋為非法或無效時,該等條款應從本協議完全分離。在解釋本協議時應將該等非法或無效的條款,視之從未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而本協議的剩餘部分應依然有效,並不受該等非法或無效的條款或其與本協議的分離所影響。

13.5本協議對雙方及其各自繼受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併為其利益而適用。

13.6本協議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非排它司法管轄。有鑑於此,本協議各方於上述日期簽署本協議。

寄售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聯繫人:

開户行:

帳 號:

代售人:

地 址:

電 話:

傳 真:

聯繫人:

開户行:

帳 號:

税務識別號 :

寄售合同銷售合同 篇三

供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貨物

貨物名稱及規格:__________單位:______單價:______數量:______金額:______總價(大寫):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品的等級和質量為,按下面( )標準執行;

(1)按國家或地方標準:

(2)按甲方提供的樣品質量:

(3)按雙方協商確定的質量要求: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物由甲(乙)方提供,包裝標準按下面( )標準執行;

(1)按行業標準

(2)按甲方提供的樣品包裝

(3)按雙方協商的樣品包裝第四條商品檢驗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

2、驗收地點為,按下面( )標準執行; (1)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

(2)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

(3)雙方約定的驗收地點

3、驗收方法,按下面( )標準執行;

(1)由甲方提供、出具的檢驗證書。

(2)按雙方協定的驗收標準驗收

第五條定金(可雙方協商是否交付定金)

乙方應於__________交付甲方合同總金額的__%作為定金。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

第六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1、(如交付定金)經乙方驗收後在__天之內向甲方支付剩餘%貨款。

2、(如不交付定金)經乙方驗收後在__天之內向甲方支付貨款。結算方式為:

(1)支付寶(2)銀行匯款(3)現金(支票)(在此不適用)第七條交貨地點、方式、期限:

1、交貨地點:

2、交貨方式為,按下面( )標準執行;

(1)實行送貨的,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交貨地點;

(2)實行提貨的,運費由乙方自擔;

(3)實行代運的,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規定時,甲方應付違約交貨部分貨款的%違約金。甲方不能交貨的,應返還乙方定金。(在規避交付定金責任情況下) 2、甲方逾期交貨的,每日向乙方償付‰的違約金。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合同執行中途退貨或無故拒收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在規避交付定金責任情況下)

2、按合同規定由乙方提貨的產品,甲方通知提貨而乙方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每日加收逾期提貨部分貨款‰(一般不低於3‰)的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甲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3、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規定,每日向甲方償付合同總金額的‰的違約金。

4 、乙方在驗收期內,未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在驗收期內,未驗收或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乙方應按期向甲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按延期付款處理。

第十條不可抗力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如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不以違約論。對該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2、水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產或晚產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下面( )執行;

(1)供方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在購方向供方支付定金後生效(在規避交付定金責任情況下)起生效,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函件、傳真件等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寄售合同銷售合同 篇四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標的、數量、價款及交(提)貨時間

標的

品種

計量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五條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於所有。

第六條交(提)貨方式和地點:。

第七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八條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九條檢疫單位、方法、地點、標準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一條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二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旅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違約責任 篇五

1、保管時間內出現遺失或壞損,店方按物主定價的70%賠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2、展示期限內,乙方取回寄售物品,應當向甲方繳納服務費(按正常售出的服務費的 %,否則甲方有權留置該物品。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etong/q76j3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