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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校共建協議書

警校共建協議書

第一篇:警校共建協議書

警校共建協議書

中和派出所

中和學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依法治校,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在校學生違法犯罪,整治好校園周邊環境,營造一個良好的育人場所,把學生培養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經警校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堅持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為指導,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為武器,不斷提高政治覺悟,密切警民關係,共同培育“四有”新人。

二、為確保共建工作有序、健康、持久地發展,實施有效的教育,警校雙方各自派出代表,成立共建領導小組。

組長:張浩(所長)劉彥權(中和學校校長)

副組長: 蓋鳳權(副校長)王立才(副校長)牟慶東(副校長)辛德軍(副校長)馮訓海(副校長)

組員:張福國 陳國娟(政教主任)以及各年級主任

三、以學校正面引導和教育為主,以派出所為依託,實事求是,互相支持,開展如下活動:

(一)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法制觀念。

1、學校認真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等法規,把增強法制觀念作為提高師生素質的主要內容,充分利用校會、班會、家長會(或家長學校)及課堂主渠道開展生動活潑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2、共建單位的同志擔任學校法制教育課的兼職教師,每學期到校上 1~2 節法制教育課,針對青少年存在的問題,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

3、大力宣傳見義勇為事蹟,表彰先進學生,樹立先進典型。

(二)搞好重點教育。對學生中的特殊羣體,(包括劣跡、違法學生),進行重點教育,使之成為文明羣體。

1、對劣跡、輕微違法學生的幫教實行共建單位承包責任制。即對劣跡、輕微違法學生包管、包教、包轉化責任制。幫教率達100%,把幫教對象改好率作為考核的重要指標。

2、學校政教處建立、完善後進生轉化檔案記錄。繼續辦好家長學校,提高家庭教育質量,使家長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學校、家庭、社會、共建單位齊抓共管,共同做好後進生的轉化工作。

3、學校充分利用:《心理健康輔導實驗》,《優良班集體建設》的教育科研成果,創設良好班級氛圍,增強集體凝聚力,使後進生能認識自我,容納他人,學會自控,逐步養成良好行為習慣:講禮貌,講衞生,講文明,守紀律。

4、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的自我防範意識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所傷,自已不傷害自己。

5、建立護校隊,加強門衞管理和校園巡查,預防突發事件,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

6、注意對學校周邊街巷的監管,共建雙方密切聯繫,清除隱患,預防突發事件。

(三) 及時溝通,定期聯繫,使共建活動不斷深入發展。

(四)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中和派出所中和學校

代表:代表:

2014年9月1日

第二篇:警校共建協議書2

國小

2014、5、10

甲方:王京鎮派出所

乙方:學校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依法治校,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在校學生違法犯罪,整治好校園周邊環境,營造一個良好的育人場所,把學生培養成才,經雙方協商,學校與王京鎮派出所結成警校共建單位,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警校共建活動,使學生樹立起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人民警察的優良品質,培養他們法制意識和集體主義觀念。經研究決定,雙方建立密切的聯繫協作制度,開展警校共建安全和諧校園活動,並遵守以下協議:

1、建立共建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警校雙方有關領導組成。每年定期召開共建例會,研究和制定共建計劃,組織實施共建活動,總結共建經驗,使警校共建活動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2、甲方能夠定期為乙方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尤其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傳教育。

3、甲方為乙方建設平安校園提供必要的指導、幫助。

4、注意對學校周邊街巷的監管,清除隱患,預防突發事件。 乙方:

1、認真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等法規,把增強法制觀念作為提高師生素質的主要內容,充分利用校會、班會、家長會(或家長學校)及課堂主渠道開展生動活潑的

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2、建立護校隊,加強門衞管理和校園巡查,預防突發事件,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

3、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的自我防範意識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到: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所傷,自已不傷害自己。

4、乙方能夠主動地為甲方服務,尤其在宣傳活動組織方面提供幫助。

5、乙方能夠定期為甲方在家庭教育方面提供適當的指導。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共建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制訂日即生效。

甲方: 王京鎮派出所(蓋章)乙方:學校(蓋章) 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蓋章)(蓋章)

二○一二 年 五月十日

第三篇:警校共建協議書

南埋珠國小

2014.3

甲方:豐台鎮派出所

乙方:南埋珠國小

為了更好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意見》、教育部、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有關精神,經雙方協商,南埋珠國小與豐台鎮派出所結成警校共建單位,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警校共建活動,使學生樹立起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人民警察的優良品質,培養他們高度的愛國主義精神、強烈的法制意識和集體主義觀念。經研究決定,雙方建立密切的聯繫協作制度,開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並遵守以下協議:

一、建立共建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警校雙方有關領導組成。每年定期召開共建例會,研究和制定共建計劃,組織實施共建活動,總結共建經驗,使警校共建活動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二、雙方的共建內容:

1、雙方要主動聯繫,互相幫助、支持,發展和諧警民關係,共同抓好擁政愛民和德育教育,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加強雙方單位之間的聯繫和友誼。

2、組織人員參加雙方崗位事蹟交流;適時組織社會公益活動;適時舉辦各種形式的文體聯誼活動。

3、共建雙方要從理論、實踐上探討研究,摸索出符合時代要求的共建經驗和方法,使整個共建工作做到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

4、甲方選派優秀團員同志擔任乙方校外輔導員,協助乙方開展校外德育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能夠定期為乙方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尤其要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傳教育。

2)甲方能夠為乙方提供校外德育活動基地,為乙方開展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紀律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提供適時的幫助。

3)甲方為乙方建設平安校園提供必要的指導、幫助。

5、乙方選派優秀教師和學生參加共建活動,為構建和諧警民關係提供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能夠根據甲方的需要,積極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團員活動。

2)乙方能夠主動地為甲方服務,尤其在宣傳、活動組織方面提供幫助。

3)乙方能夠定期為甲方在家庭教育方面提供適當的指導。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共建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制訂日即生效。

甲方: 豐台鎮派出所(蓋章)

代表(簽名)

(蓋章)

代表(簽名)(蓋章)

二○一二 年 三月乙方:南埋珠國小(蓋章)

第四篇:警校共建協議書2014

警、校共建協議書

甲方:壩盤派出所乙方:壩盤中學

為了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營造良好的德育環境,促進警、校的建設和發展,深入持久的開展羣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增強警民團結,共同把未成年人培養成社會主義事業合格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駐橋武警中隊和佑君中學經過商議,決定建立警民共建文明單位,特制定如下協議:

一、指導思想

以促進學校教育工作和促進派出所建設作為我們一切活動的根本出發點,以警校雙方思想共建為核心,發揮各自優勢,互通有無,取長補短,團結協作,共同提高。開創精神文明建設的新局面,探索警校共建的新思路、新模式。

二、組織領導

建立警校共建領導小組。

組長:付和平(派出所所長)

陳建林(中學校長)

成員:吳建羣、羅運彪(派出所民警)

唐貴鬆熊開輝(中學教師)

三、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1、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組織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建立法制教育檔案;

2、負責制訂和落實“警校共建”年度工作計劃,協調共建工作。

3、做好後進生、問題生的教育和轉化工作,預防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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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召開聯繫工作會議,共同研究“警校共建”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

四、甲方責任和任務

1、協助學校做好普法教育,革命傳統教育,交通安全法規常識教育,提高學校師生的思想認識。

2、派出所派出一名校外輔導員,協助學校加強學生思想道德教育,開展德育教育活動,每學期對學生作一次以上的法制講座報告,與行為偏差生結對輔導,對劣跡青少年作好轉化工作。

3、加強校園治安管理的指導,幫助學校開展護校活動,搞好內部防範工作。

五、乙方責任和義務

重大節日(假日)活動,學校走訪派出所,開展聯誼文體活動,激勵師生和警員互相幫助,警校攜手共同奮進

六、共同責任和義務

通過雙方有關部門組織體育比賽、文藝活動,也可聯合組隊參加區的有關活動,同時,加強節假日的交流溝通,進一步豐富警、校精神生活。

定期召開共建研討會,及時總結經驗,改進工作,經常性向上級彙報工作並通過媒體、宣傳共建活動內容,以求得廣泛的支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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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警校共建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國小德育工作的意見》、教育部、公安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衞工作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有關精神,經雙方協商,大營鎮中心學校與大營派出所結成警校共建單位,通過開展豐富多彩的警校共建活動,使學生從小就樹立起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人民警察的優良品質,培養他們高度的愛國主義精神、強烈的法制意識和集體主義觀念。經研究決定,雙方建立密切的聯繫協作制度,開展警校共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並遵守以下協議:

一、建立共建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警校雙方有關領導組成。每年定期召開共建例會,研究和制定共建計劃,組織實施共建活動,總結共建經驗,使警校共建活動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二、雙方的共建內容:

1、雙方要主動聯繫,互相幫助、支持,發展和諧警民關係,共同抓好擁政愛民和德育教育,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加強雙方單位之間的聯繫和友誼。

2、組織人員參加雙方崗位事蹟交流;適時組織社會公益活動;適時舉辦各種形式的文體聯誼活動。

3、共建雙方要從理論、實踐上探討研究,摸索出符合時代要求的共

建經驗和方法,使整個共建工作做到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

4、甲方選派優秀團員同志擔任乙方校外輔導員,協助乙方開展校外德育工作。具體內容如下:

1)甲方能夠定期為乙方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尤其要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傳教育。

2)甲方能夠為乙方提供校外德育活動基地,為乙方開展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紀律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提供適時的幫助。

3)甲方為乙方建設平安校園提供必要的指導、幫助。

5、乙方選派優秀教師和學生參加共建活動,為構建和諧警民關係提供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能夠根據甲方的需要,積極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團員活動。

2)乙方能夠主動地為甲方服務,尤其在宣傳、活動組織方面提供幫助。

3)乙方能夠定期為甲方在家庭教育方面提供適當的指導。

五、本協議書一式五份,共建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送區文明辦,一份報送區教育局,一份報送團區委。

本協議自制訂日即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代表(簽名)代表(簽名)

(蓋章)(蓋章)

二○○九 年 十一 月日

標籤: 警校 協議書 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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