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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居間合同多篇

筆居間合同多篇

筆居間合同多篇

筆居間合同篇1

委託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居間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定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居間聯繫煤碳用户,並協助其與用户簽訂《煤碳定購合同》

第二條: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生產能力及煤碳煤質化驗報告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信息情況保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一年內與乙方介紹的用户進行私下交易;

第三條:乙方義務

(一)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供需方要求,將聯繫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併為甲方與用户簽訂《煤碳定購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二)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用户資料已經事先核實;

(三)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四)在甲方與用户的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積極協調甲方與用户之間、用户各部門之間的關係,督促雙方(甲方與用户)能夠及時全面履行合同;

第四條:佣金

(一)委託事項完成後,甲方應按照每簽訂一噸煤碳合同,向乙方支付元的佣金。

(二)佣金按煤碳每月的定購計劃,分期結清,應在用户每次與甲方結算後的7日內支付。

(三)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

(四)委託事項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每延期一日,按照應付佣金額的0.5%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與乙方介紹的用户不得進行私下交易的,如果私下交易成功的,乙方仍有權取得約定的佣金;

(三)乙方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佣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郵編: 郵編:

税號: 税號:

筆居間合同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聯繫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聯繫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綜合本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的特點,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地點:

2、經甲乙雙方協商,採取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的承包方式;

3、工程期限天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4、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人民幣)金額大寫:(詳見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二、甲方工作:

1、開工前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3、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4、如果需要拆除原建築的非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三、乙方工作: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為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作:

2、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3、保護好原居室室內的傢俱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四、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或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元(工程總造價的65%);工期過半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元(工程總造價的30%)工程結束、雙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元(工程總造價的5%);

六、其他:

1、因工程施工產生的垃圾,由乙方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物業公司指定的地點,不負責外運。如需外運,費用單計。

2、施工期間,甲方將屋門鑰匙把,交給乙方施工隊負責人負責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歸還甲方。

3、施工期間,乙方嚴格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施工;

七、保修期:

1、本工程保修期一年,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由於乙方施工不當造成質量的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

3、保修期內如屬甲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費進行修理;

八、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履行完後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筆居間合同篇3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號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書樣本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或者(大寫)___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元。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鑑(公)證意見: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

甲方(委託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居間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筆居間合同篇4

甲方(聘任方):

地址:

乙方(受聘方):

地址:

項目,引薦 提供項目貸款,併為該筆貸款提供融資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融資服務內容

1.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為甲方項目提供融資服務,推薦資金方與

甲方開展合作,並促使甲方順利完成項目融資。

1.2協助甲方與相關機構進行談判;

1.3協助甲方設計和實施融資方案;

1.4為甲方融資相關事宜提供諮詢建議;

1.5乙方為甲方提供融資資金總額為 2 億元,資金約定使用期限 1 年,(以實際融資額度和資金約定使用期限為準)並使得甲方融資年綜合成本不超過 18 %(包括但不限於資金方收益、乙方融資服務費及其他中間機構費用)。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要求來完成融資顧問工作。

2.2應向乙方及時如實地提供乙方從事融資顧問工作所必須的相關資

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相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融資項目情況等。

2.3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及時支付融資服務費用。

2.4按照當期融資要求提供乙方所需相關文件。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在甲方與乙方推薦的資金方融資成功,甲方收到資金之後,乙方有

1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融資的特聘顧問,為甲方旗下

權按照本協議約定收取融資服務費用。

3.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從事融資服務的工作便利。

3.3對甲方提供的保密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4、融資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如乙方促成有出資意向的出資方與甲方簽署融資合同,甲方應向乙

方支付融資服務費,融資服務費為實際融資額的 %。

4.2融資服務費的具體支付方式:乙方促成有出資意向的出資方與甲方

簽署融資合同,該出資方資金到位後,甲方則在到達甲方指定帳户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按實際到帳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融資服務費;如融資資金分批到達甲方指定賬户的,甲方按資金實際到賬日,三個工作日內分別向乙方支付實際到賬資金 %融資服務費。

4.3 乙方收取融資服務費指定帳户:

户 名:、、

賬 號: 、 、 (如有賬户更改,乙方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4 乙方收到款後,乙方應於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符合財務規定的

正規合法發票。

5、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5.1 如在本協議生效後4個月內,乙方未能促成融資資金到達甲方指定

賬户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6、保密義務

6.1乙方承諾,乙方對其人員獲悉的關於甲方的保密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6.2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解除或無效而終止。

7、違約責任

7.1如乙方推薦的資金方要求提供抵押擔保的,則乙方需保證在抵押人

辦理完畢抵押物抵押手續後4個月內促成相應融資資金全部到達甲方指定賬户;否則甲方有權調整或相應解除抵押物。

7.2甲方逾期支付顧問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三向

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 開户銀行:、、 、

8、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8.1對由於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最大努力

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9、附則

9.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9.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代理人:

乙方: 代理人:簽約日期: 3 年 月日

建設工程居間協議

委託人或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3章之規定,經過努力,居間人向甲方(委託

人或單位)如實提供了訂立石家莊市國際貿易城工程合同的媒介服務,促成甲方與總包方或建設方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成立,因此,經委託人或(單位)與居間人共同商定,按照合同約定的工程量,甲方從工程量總額中提取%作為報酬支付給乙方,因此雙方特訂立如下居間協議作為依據,具體條款如下:

1、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好後先付筆工程款時乙方,必須按總額的 %支付給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設方第二筆工程款時,必須按總額的 %支付給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設方第三筆工程款時必須將餘額全部支付給乙方。

2、在居間服務期範圍內,無論價格變化、合同名稱變化、甚至在乙方不在場的情

況下,只要甲方與總包方或建設方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包括因工程而引起的其他工程續包合同,甲方都要支付相應的居間報酬。

3、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化或單位名稱變更或合同轉讓,此居間

協議依然有效。

4、甲方不按時、按量支付居間報酬時,乙方有權通過總包方或發包方從該工程款

中直接扣留乙方所得的所有居間報酬。

5、甲方與總包方或發包方正式簽訂施工合同後,把合同書複印件兩份加蓋公章後

交給乙方保存。

6、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由於經濟問題發生爭執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

4

以向當地法律部門進行仲裁解決。

7、乙方居間報酬不支付税金,所有税金有甲方承擔。

8、甲方與總包方簽訂合同後,乙方的任務就算完成,以後的事就由甲方與總包方

去聯繫。

9、此居間協議雙方簽字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生效。

10、糾紛的處理,在工程所在地仲裁或法院處理解決。

11、此居間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各當事人各乙方,總包方一份作為證明

甲方簽字蓋章(或指模) 乙方簽字(指模)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

筆居間合同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信、互利的原則,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項目融資居間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並保證認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條 甲方聲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甲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二條 乙方聲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3、乙方提供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文件、資質、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三條 委託事項

甲方欲為項目的建設及開發募集資金,募集資金的目標為人民幣元。為了順利實施此計劃,現委託乙方:

在委託期限內,乙方為甲方介紹引進符合其融資條件的機構或個人(以下簡稱“目標投資人”),為甲方與目標投資人進行斡旋和談判,並協助促成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簽定投資協議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條 委託期限

委託期限自年月 日至年 月 日。超過以上期限沒有完成融資目標或者仍需要融資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協議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協議委託期限延長。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積極配合乙方,為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2、根據乙方的要求及談判進展的需要,及時向乙方提供與項目有關的資料、信息及融資條件等,以便於乙方為甲方物色合適的投資人。

3、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內容和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取的目標投資人的信息(屬於公共領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協議居間業務直接相關人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協議而使用。

4、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 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意向投資人或目標投資人進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彙報居間進展,並全程派員參與和目標投資人及其股東進行斡旋和談判。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通過在各行業的豐富網絡及資源,為甲方物色目標投資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條件與目標投資人充分溝通,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目標投資人達成合作協議。

2、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3、對甲方及目標投資人提供的文件資料、商業祕密等祕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的具體內容向第三方泄露;也並不得將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獲取的對方任何信息向本協議居間業務直接相關人員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協議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間任務,可要求甲方依據協議約定支付佣金。

第七條 委託事項的終止

“終止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列全部委託融資事項後終止雙方合作。乙方僅為甲方提供信息,或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甲方與合作方未簽定協議或合同等確定融資關係的文件,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八條 佣金與費用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乙方完成融資事項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資人的投資款額的 %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同意如果與目標投資人簽署確定融資交易的協議或其他相同性質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出資協議、投資協議、融資協議等),則視為乙方居間服務成功;甲方應在確定融資的協議簽訂的當日將佣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託期限到期時,融資居間服務事項正在進行的除外,雙方應當就此合理延長委託期限。

2、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並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佣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信息費等)。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守約方可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守約方實際損失高於違約金的,可要求違約方承擔實際損失。

3、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私下籤約的,乙方仍有權要求取得約定的佣金,並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照佣金的% 計算。

4、甲方未如約支付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據佣金 %的標準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權利義務的轉讓

除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協議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的轉讓,均屬無效。

第十一條 協議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協議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協議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就本協議而言,如果簽訂投資協議的一方系乙方引進的目標投資人的控股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親朋,以及上述主體所控制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關聯公司,而另一方面為甲方的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親朋,以及上述主體所控制的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關聯公司,則該本融資交易協議視同為甲方與目標投資人簽訂,甲方承諾將知會乙方有關交易的進展細節並按照本協議向乙方支付佣金。

2、甲方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日內與乙方介紹的意向投資人或目標投資人進行私下交易,否則視同為乙方的居間服務成功,甲方承諾將知會乙方有關交易的進展細節並按照本協議向乙方支

付佣金。

筆居間合同篇6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甲方委託乙方協助甲方在重慶市 銀行,申請總金額為 1 億元( 壹億 元整)的抵押貸款,達成如下協議:

1、委託事項:乙方經本合同授權委託或確認後,與銀行及時溝通協調,協助甲方完善貸款所需資料及手續,並協助甲方申請到貸款。

2、萬人民幣(萬元整);

3、支付方式:甲方申請貸款的總額億元(元整)中,其中,由甲方要求銀行直接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户,剩餘貸款支付至乙方賬户,該筆款項不產生任何税費,乙方不承擔該筆費用的任何還款責任,若該筆款項有税費及與銀行產生債務關係,均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若該筆款項導致乙方產生任何費用,甲方均應向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為100萬元人民幣,(壹佰萬元整)。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貳分,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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