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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免責協議書新版多篇

安全免責協議書新版多篇

安全免責協議書新版多篇

免責協議書 篇一

一.所有駕車旅行活動均為非盈利性質的自助遊,活動中存在着一定的不可預測的危險性,各個參與者必須有較強的自立能力及較強的集體團隊精神,並對自身個人的安危負責。參與者參加活動前必須要與自己的家屬溝通,取得家屬的理解和支持,同時告知並同意該免責聲明。參與者參加活動後視作參與者家屬也已知情並同意,如有意外後果由參與者本人自行負責。

二.參與者在參加活動前要認真瞭解、學習各項駕駛技術、安全規則與團隊約定,在此參與者必須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户外活動中(包括途中)因意外而受到傷害的話,放棄對其他參與者追究和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永遠免除同隊其他人的法律責任。

三。旅遊過程中可能發生一切不可預知的危險,後果包括財產損失、人身損害,甚至死亡。各參與者應自行判斷和預估危險性並決定是否參加。各參與者對自身安全負責,不對其他參與人承擔任何安全提示、照顧、看管義務。各參與者對是否參與本次活動,在活動中是否中途退出、旅遊路線、交通方式等有完全的自由選擇權,參與者同意承擔由自己選擇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四。參與者要清楚理解並知道身體活動和車輛裝備的使用是有潛在危害的。也要理解駕車活動也包含有導致受傷,心臟病和甚至死亡的風險,要知道有可能涉及危險。因此,參與者一定要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甚至死亡的風險,並且,永遠免除本次活動同行參與者的法律責任。

五。由於駕車旅遊屬高風險活動,亦不能保證不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考慮到駕車有一定的危險性,強烈建議參加者自行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六。所有參加本次活動的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視為已閲讀並清楚瞭解上述內容,同意上述約定。

參與人姓名: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 :___________;

駕照有效期: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 ___________;

參與者(簽名、簽章):

日期:

免責協議書 篇二

車輛轉讓協議書

售車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購車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____色________牌汽車(車牌號: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行駛證登記人:____________)於____年____月____日轉讓給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00),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一致協議:

(一) 自協議簽訂,甲方向乙方轉讓車輛、乙方向甲方支付購車款起,該車所有權歸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轉讓及報廢等權利。

(二)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時間以後,所出現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

(三) 該汽車自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日期時間以後,乙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而產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四) 該汽車在本協議註明的轉讓時間之前,甲方使用時如發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或其他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

(五) 甲方向乙方提供該車輛的一切真實、有效、合法的手續、票據和證件,並對車輛來歷及所有手續、票據和證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事後如調查發現甲方提供的該車輛的手續、票據和證件系虛假、偽造證件,或車輛來歷不明,乙方有權退回車輛給甲方並要求甲方退回購車款,同時因偽造證件而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產生相關的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六) 雙方約定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協助乙方過户,車輛必須按合法的手續過户,如不過户,由乙方承擔車輛轉讓之日起一切法律責任及相關後果。

(七) 該車以後辦理年審、保險等事宜由乙方承擔。

(八) 該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時間: : : ,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均不得違背以上各條款。

售車方(甲方)簽字:________ 購車方(乙方)簽字: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免責協議書 篇三

車主(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搭車(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搭車的事宜上達成協議如下:

一、1 .搭車路程

出發地點: 目的地點:

2、搭車費用: 元。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甲乙雙方都承諾友好互助,遵守交通規則,不得故意影響和阻礙車輛的正常行駛和車內的正常秩序。乙方在車上不得發生吸煙、吐痰等非文明行為,因乙方過失或過錯使人員傷害、車輛發生事故及車輛、產生違章罰款以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2 、甲方提供按國家規定繳納保險的車輛。雙方約定,車輛發生意外事故構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除與車輛有關的保險公司賠償外,甲方不承擔乙方的其他任何連帶責任和賠償。

3、出行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導致的責任事故以及損失,本車駕乘人員之間互不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

4 、雙方約定,不得攜帶危險品等法律法規禁止攜帶/運輸的物品。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地震、國家政策變化等)原因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由於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車內污染或車輛附屬設施損害,由乙方負責清潔、修復或賠償。

5、在搭車期間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或者中斷協議的,必須提前通知對方,協商後解決。

6、雙方承諾無傳染病、心臟病、嚴重暈車以及不適宜乘坐車輛出行的疾病與缺陷,若發生上述情況,需終止或者中止本協議的,應第一時間中止或終止。

7、拼車是朋友結伴而行,非贏利行為,雙發不得引發商業行為,如:過分強調按時乘坐與到達、向他方提出投訴、索要發票等;參與者是在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

8、乙方下車時應注意攜帶自己的物品,如遺失在甲方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甲方均有義務歸還物品,並由乙方自行領取。

三、其它條款

1 、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時,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協議及其補充條款內空格部份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和補充條款及附件共有貳頁,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免責協議書 篇四

甲方:

乙方:

現根據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甲方聘任乙方為_ 工程項目負責人。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如下規定。

1、乙方以五分公司項目經理部形式,及工地核算的方式隸屬於甲方,並以工程結算總造價1%上繳甲方作為管理費。竣工工程驗收後獲得優良等級的,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_ 獎勵乙方。

2、工商所得税等各項税費及主管部門的各種費用(包括工程報建費、安監、定額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繳交,並且必須及時清理,不能拖欠。

3、乙方的財務管理制度必須符合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中,一切業務活動、各項費用收支一定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並執行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監督檢查。

4、根據工地結算、統一對外的原則,工程報建、合同簽訂、工程預結算均以公司名稱辦理。另外,工程結算和預收工程款統一以公司名稱開據發票或收款收據,並將此款劃入公司銀行帳號,待公司收款及扣除應由乙方支付的税費後再下撥乙方使用。

5、乙方上繳管理費用必須在每次工程收款中按1%比例扣減。1%的進度款扣減後,甲方須在五個工作日內將99%的餘額付清乙方,總管理費甲方按與中山市環保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結算作1%計款。

6、乙方的設備、材料及各項費用等均由乙方負責。乙方的人員任免、工人招聘、業務經營等均自行負責,但乙方必須按有關規定做好工人的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後(其中,包括外地民工計劃生育、臨時户口、治安等國家有關規定,乙方必須自行負責並按章執行。否則一切責任自負)方能上崗並報分公司備章。乙方必須

加強質量、安全管理工作,配置專職人員,並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施工規範和規定。該工程施工中產生的一切工作。如發生安全事故及質量事故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有關的法律糾紛、拖欠款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一概與甲方無關。

7、雙方必須盡一切努力,搞好工程的質量、安全工作,接受各有關部門(包括建委、質、安監、監理、建設單位、公司職能部門等)的督促管理。

8、乙方不論在任何情況下,必須維護甲方在社會信譽及利益。並有責任義務提高甲方的社會信譽,(如上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優良率、服從國家、地方等有關法律、法規等)若有損害甲方的社會信譽及利益,則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有權解除責任書。

9、甲方須配合乙方辦理施工報建,工程檢查(安檢、質檢、驗收)備案驗收時資料檢查、蓋章等相關工作,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

10、乙方以工程合同造價承包結算,無論盈或虧,乙方必須自行負責。同時須保證支付各種税費,履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定的合同中各種條欽。一切後果與甲方無關。

11、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經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該工程保修期滿。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在執行中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 篇五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範;

2、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4、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設備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組織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

6、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實際情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妨礙安全通道處。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乾淨。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餘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於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藉助建築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採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採用其他攀登設施。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3、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

4、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台。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儘量減少高處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杆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杆,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杆。在欄杆內側設18釐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鈎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台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2、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繫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進行工作,並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複接地安全措施。

3、對於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其它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3、有些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拆除或移位的,都要報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後才能動手拆移,並在工作完畢後即行復原。

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長期有效。若因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免責協議書 篇六

甲方:***公司

乙方:XX

丙方:XX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促進***公司的發展事宜,經友好協商,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的直接責任人和實際管理者為乙方。第二條:甲方聘用丙方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職位。

第三條:丙方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因公司行為造成任何經濟索償或法律糾紛,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相關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甲、乙、丙三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簽字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簽字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丙方:XX(簽字蓋章)

XXXX年XX月XX日

2法人免責協議書

甲方:上海春田教育培訓有限公司

乙方:XX

丙方:XX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促進上海春田教育培訓有限公司的發展事宜,經友好協商,定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的直接責任人和實際管理者為乙方。

第二條:甲方聘用丙方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職位。

第三條:丙方但任上海春田教育培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因公司行為造成任何經濟索償或法律糾紛,均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相關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春田教育培訓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3公司法人免責協議書

甲方:XX

乙方:XX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使用委託甲方製作的廣告噴繪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協議中甲方製作的廣告噴繪安裝地點為前進東路與順帆北路交叉路口位於公路北面的看板。

二、甲方安裝過程中、安裝完成後,若出現任何政府人員阻止安裝或安裝完成後強力拆除的情況,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責任歸乙方。

三、本協議解釋權歸崑山市天狼星廣告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XX

法定代表人:XX

委託代理人: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委託代理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免責協議書 篇七

甲方(車主):

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乙方(拼車人):

1、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2、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3、姓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一、雙方定義

“駕車人”甲方是指在參加自發組織的活動中的擁有自有或對所駕車輛有合法使用權並具有合法駕駛資格的人,所駕車輛具備合法上路條件,在駕駛車輛過程中對自身及拼車人身安全已盡合理注意義務,沒有身體不適或酒後不適合駕車的情況下駕駛車輛。

“拼車人”乙方是指參加自發組織活動中的沒有自主交通工具的人員,為完成參加目的,自願拼乘駕車人、委託駕車人幫助自己的人。委託人承擔拼車行為所必須的油費、路橋費等,不收取勞務費等其他費用。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由拼車人分攤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生的費用,並非車主向非駕車人收取的勞務費用。

二、雙方權利責任義務:

1、甲方在提供搭車服務的行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根據有關交通法規及保險條例,進行相關責任認定及賠償處理。若乙方不遵守交通法規造成的意外或損失,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乙雙方離開車輛時,應注意關好自己一側的車窗,駕車人應注意鎖好車門。如因未鎖門或未關窗造成損失,由過錯方承擔全部損失。

3 、乙方出現不安全或對車內設施不當操作的行為時,要遵守甲方的提醒和指導。

4 、乙方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寵物上車,應注意保持車內清潔,愛護車內設施。如由於乙方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的車內污染或車輛或附屬設施損害,由乙方負責清潔、修復或賠償。

5 、乙方下車時應注意攜帶自己的行李物品,如遺失在甲方車上,無論協議終止與否,甲方均有義務歸還物品,並由乙方自行領取。

6 、乙方如中途欲換乘其它車輛,視為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如短程離開再返或擅自離開,甲方不對其離開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負責。

7 、乙方駕駛車輛必須得到甲方的許可,並確保自己的駕駛證合法有效。如果由於乙方無證駕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對甲方和第三方損失的賠付)。

8 、行車途中如遇任何非雙方故意因素(如交通意外情況、車輛故障、第三者盜搶、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交通事故,或造成人財物損失的,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一方的損失。

9、車輛在自駕拼車過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財、物的損失損害的,由當時駕駛員及甲方共同承擔(如甲方為駕駛員,則由甲方全部承擔)。

10、為規範拼車過程中參加者的拼車行為,減少因此帶來的糾紛,特制定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本協議各方簽字後生效,每人各執一份。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免責協議書 篇八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方是原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100%的股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將持有的公司100%股權轉讓給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乙方指定人員擔任。為明確股權轉讓前後 公司債權債務的承擔問題,雙方達成以下協議條款,共同遵守。

一、在 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前(以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日為界)產生的債權由甲方享有和追償,債務由甲方承擔。

二、在 公司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後(以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日為界)產生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和追償,債務由乙方承擔。

三、屬甲方享有的債權,甲方可委託乙方以 公司名義追償,具體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屬甲方承擔的債務,若在股權轉讓後由 公司或乙方代為承擔的,乙方有權以自己名義向甲方追償。

四、在雙方向工商部門遞交股權轉讓變更登記資料之日,甲方應將 公司的公章、財務印章、銀行開户卡、銀行開户許可證、

代碼證及數字證書、國税證登記正副本原件、地税登記證正副本原件、(乙方變更銀行賬户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原法定代表人私章方便辦理賬户之用)等移交給乙方保管和使用;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得代表公司簽署任何債權債務文件。

五、若股權轉讓未完成的,則本協議終止。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免責協議書 篇九

甲方:xx陽光社(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此次景區由xx陽光社統一組織橋頭鎮孤寡老人及志願者出遊,本次景區是東莞市團委主辦的“夢想。行動”之幫助xx陽光社圓夢的景區,資金由東莞百分百實業集團捐助。

第二條:本次景區為非盈利公益性質景區,甲方承擔保障乙方在此次景區中交付旅行社費用及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險的責任。乙方自願參加此次景區。乙方理解、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

第三條:乙方作為一名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對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具有審慎的保障義務。已熟知並同意本次景區的所有行程與景區安排,充分了解此次景區的潛在風險,願意獨立承擔本次景區中可能發生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放棄對陽光社及其他同行成員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如在此次景區中,乙方未遵從甲方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在景區過程中如因非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行承擔損失。如因他人侵權的原因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害,將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或向加害人索賠。乙方同意,如有損害結果發生,甲方的任何建議均不構成對損害結果的故意或過失,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同意,在景區過程中乘坐的交通工具,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獨立的向保險公司索賠,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不涉及任何其他景區參加者。

第七條:乙方同意,如遇可能損害本人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發生,所有景區參加者均擁有自救的權利,但無救助他人的義務。所有的救助行為都是基於完成自救基礎之上的見義勇為或道義上的責任,並不構成任何必須履行的民事義務。

第八條:如在此次景區中,乙方因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景區前、中、後發生個人物品的損壞或丟失、與他人衝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不承擔因意外傷亡或個人的經濟損失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和相關的費用。)

第九條:乙方清楚知道車輛行駛過程中及中途遊覽過程中是有潛在危害的。景區中會有意外受傷,心腦血管疾病發作等,乙方自願參加本次出遊景區。因此,乙方同意承擔和接受任何和所有的傷害的風險。並且,乙方免除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條:到達目的地後,甲方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此次景區,均在景區結束前有權要求乙方退出景區,如出現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責任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中途離開務必通知甲方負責人,聲明自願離開,離隊後的安全、經濟及一切連帶責任自負。在景區中若乙方私自離隊,造成的一切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均由乙方本人承擔。

第十二條:如在景區中乙方因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第三方受損的,由乙方單獨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經簽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景區結束。協議簽訂後不能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十四條:本協議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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