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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公車私用和整治“中梗阻”現象工作情況彙報(精選多篇)

整治公車私用和整治“中梗阻”現象工作情況彙報(精選多篇)

第一篇:整治公車私用和整治“中梗阻”現象工作情況彙報

整治公車私用和整治“中梗阻”現象工作情況彙報(精選多篇)

市紀委、監察局在“作風建設年”活動中,積極開展整治公車私用現象和整治“中梗阻”現象工作,通過前一階段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現將工作落實情況彙報如下:

一、整治公車私用落實情況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務車輛使用與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整治我市公車私用較為普遍的現象,市紀委、監察局結合實際,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檢查和查處力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一)前階段工作情況

1、加大檢查力度。在清明節和“五一”節等期間,會同交警大隊、電視台等部門組成檢查組,就我市公車使用情況進行了5次專項檢查,採用設點、巡邏和查看車庫等形式開展檢查,設點主要是在我市的三叉路口、高速公路路口等處,通過檢查駕駛證和行駛證等,查處違規駕駛情況;巡邏主要對我市主要娛樂場所、住宅小區,休閒山莊、附近鄉鎮進行檢查;查看車庫主要是檢查雙休日各單位停車情況。通過這些形式的檢查,有效遏制了公車私用等違規事件的發生。

2、加大懲處力度。在5次專項檢查中,共查處違反規定駕駛使用公車的黨員幹部8人,其中科級以上幹部5人,並將檢查情況在《龍泉新聞》予以通報,同時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規定駕駛使用公車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3、加強宣傳力度。在《今日龍泉》上刊登《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務車輛使用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麗水市《關於加強公車使用管理情況監督檢查的通知》,並通過短信發送到全市副科以上幹部,通過這樣“温馨提醒”的方式警示廣大黨員幹部。同時將以往批准黨員幹部可以駕駛公車的文件予以廢止,規定黨員幹部一律不準駕駛公車。

4、建立長效機制。市紀委、監察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積極建立長效機制和經常性的檢查工作方案,對我市公車管理與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明查暗訪,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問題抓住典型、及時通報,確保整治公車私用現象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主要成效

1、降低了行政成本。如交通局“一把手”帶頭執行公車管理有關規定,30多輛公車嚴格按照該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與過去相比,汽油費一項每月就減少了5000多元,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

2、減少了國有資產流失。嚴格規定了鄉鎮部門公車配置標準,鄉鎮配備標準為發動機排氣量2.0升,價格是20萬以下的國產車,部門配備標準為發動機排氣量2.0升,價格是25萬以下的國產車,對車輛的更新也作了嚴格的規定,有效的杜絕了超標準配備汽車和隨意更換車輛的現象,防止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3、有效地遏制腐敗。在公車管理中,出台了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和統一保險的規定,改變了以往一些單位將一些無法通過正常渠道報銷的費用放到公務用車項目中報銷,有效減少了“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4、樹立了機關的良好形象。領導幹部私用公車和公車私駕,羣眾反映強烈,通過有效的整治後,避免了一些單位領導幹部因為用車造成不團結、不協調的現象,有利於營造團結幹事謀發展的工作氛圍,樹立了機關的良好形象,密切了黨羣、幹羣關係。

(三)下步工作打算

1、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繼續加大明查暗訪力度,保持高壓態勢,鞏固取得的成果。

2、加強調查研究。對事業單位的公車管理、購置等情況進行調研,並提出相關建議,供領導參考。

3、實行重點督查制度。對公車使用不規範的單位,要求該單位進行重點整治,市紀委、監察局將實行重點督查。

二、整治“中梗阻”現象落實情況

我市在整治“中梗阻”現象工作中,主要採用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暨創建“羣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活動這個載體,通過轉變基層站所的工作作風,着力整治“中梗阻”現象。

本次評議及創建活動全市有25個部門所屬的基層站、所、隊和辦事窗口單位被納入,市糾風辦將組織行風評議代表,採取問卷調查、明察暗訪等方式,調查、瞭解行風狀況,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並確定10名“羣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該活動分四個階段,於今年的11月份結束。

(一)前階段工作情況

1、認真動員和部署。5月8日,我市召開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暨創建“羣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活動動員大會,具體部署該活動各項工作。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季柏林出席會議並講話。會上,市地税、工商、林業、公安、建設、國土等部門的負責人作了表態發言。各有關部門、單位相關負責人、各基層站所負責人代表、各鄉鎮(街道)相關負責人蔘加大會。並下發了《關於開展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暨創建“羣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活動的工作方案》,明確了我市的具體工作內容和工作目標。

2、聘請行風評議代表。聘請陳茂才等17位同志為龍泉市評議和創建活動的行風評議代表。在開展評議和創建活動期間,各位評議代表將通過調查研究、明查暗訪、走訪用户、檢查指導等方式,廣泛聽取社會反映和羣眾意見,幫助有關部門全面完成評議和創建活動的各項工作。

3、確定評選標準。下發《龍泉市“羣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評選辦法》,首先通過各參評對象根據評選條件,以及本部門、本系統考評細則,進行自評;主管部門向市糾風辦推薦1-2名先進基層站所(辦事窗口);市糾風辦組織各行風評議小組,對候選單位進行考評,初步篩選出15個候選基層站所(辦事窗口);對初選出的基層站所(辦事窗口),將通過《今日龍泉》等形式,公開徵求羣眾意見和建議,對公示和檢查中反映出的問題,經查實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參選資格。同時在《今日龍泉》刊登選票,以選票的多少確定10個羣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

4、召開民主評議基層站所暨創建“羣眾滿意基層站所(辦事窗口)”活動推進會。7月20日在行政中心專用會議廳(2)召開,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季柏林出席會議並講話。全市25個部門單位參加了會議。林業、地税、工商、電力、衞生、建設等6個部門作了交流發言。會議總結前一階段的工作,尤其是特色和亮點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務。

5、各單位部門開展情況。全市各部門單位也積極行動,組建“一把手”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健全工作機構,召開動員會議,進行專題研究部署,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分管領導,落實責任人員。林業局開展“百名中層幹部聯繫百家精深加工企業”活動,實行聯繫卡登記制度,主動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為企業快辦事、辦好事,同時設立投訴舉報監督電話和林業網站局長信箱,自覺接受社會羣眾和新聞媒體監督。地税局所屬分局全面開展“納税服務年”活動,全面提升“我比別人辦得好、我比別人辦得快”的承諾,同時按企業所需不定期編印税收政策宣傳冊分送給企業,引導企業用足用好税收優惠政策。國税局對年納税10萬元以上的121户企業納入重點税源企業聯繫範圍,責任落實到人,制定企業聯繫走訪制度,規定中層幹部每季不少於1次到聯繫企業,當好即“參謀員、指導員、輔導員、調研員、協調員、監督員和助理員”的 “七個員”,及時掌握企業發展動態和服務需求。電力局在市區賢良路龍騰廣場舉行了“優質服務年”暨創建“羣眾滿意基層站所”主題廣場活動,現場接受廣大用户的用電諮詢、報修和投訴等,共發放宣傳單5000餘份,現場諮詢服務361起,業務受理72起,用電故障報修17起,同時召開社會開放日活動,讓社會各界瞭解電力、宣傳電力。先後在9個鄉鎮供電營業所召開座談會,邀請當地鄉鎮政府、村兩委、企業代表等參加226人次,共徵求意見和建議16條,發出電力客户滿意問卷調查表350份,羣眾滿意率達99.6%,同時電力局營銷科、客户中心和供電營業所在每月15日組織開展鄉鎮現場諮詢活動,宣傳用電安全知識和電力法律法規、現場受理業務等,為當地羣眾提供便利。

(二)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強明查暗訪力度。行風評議小組將對所聯繫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各基層站所民主評議和創建情況。市糾風辦也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候選基層站所進行明查暗訪。

2、開展問卷調查。對候選基層站所開展問卷調查,選擇與他們相對聯繫較多羣眾、相關部門單位、市人民代表和政協代表開展調查,將結果作為評選羣眾滿意基層站所的參考依據。

3、公開徵求意見。對初選出的15個基層站所,在《今日龍泉》上進行公示,對先進事蹟進行介紹,同時刊登選票,以選票的多少確定10個羣眾滿意基層站所。並向麗水、省推薦羣眾滿意基層站所。

4、召開總結大會。組織行風評議代表對所轄被評議單位進行面對面的評議,並對評選出的10個羣眾滿意基層站所進行表彰。

第二篇:清明節期間公車私用問題檢查的情況彙報

清明節期間公車私用問題檢查的情況彙報

市紀委,市監察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紀委《關於開展清明節期間公車私用問題專項監督檢查的緊急通知》(吉市紀發〔2014〕4號)精神和要求,清明節期間,我局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關於公車使用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實際組織開展了宣傳教育和自查工作,達到上級要求,取得預期效果。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提高認識

清明節前夕,我局專門召開了幹部大會,原原本本傳達學習了省、市委《關於開展清明節期間公車私用問題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局黨組書記、局長李程、局紀檢書記謝忠寶分別就進一步增強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自覺性作了發言講話,教育引導全局黨員幹部職工樹立綠色祭掃理念以身作則,綠色出行,杜絕虛榮心理,拒絕使用公車。

二、嚴明紀律,嚴格要求

針對公車私用問題,局黨組明確提出:清明節期間,局內所有公車原則上一律入庫封存,確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車的,要嚴格車輛派遣和審批制度;堅決杜絕公車參加掃墓祭祖、踏青訪友等與公務無關的事宜和活動。對發現公車私用問題,經調查核實屬實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三、強化監督,狠抓落實

為切實加強清明節期間公務用車監督檢查,局黨組專門抽調辦公室、機關黨委、舉報受理處等相關人員組成檢查組,負責節日期間的公車監管,並自覺接受羣眾和社會監督,堅決杜絕公車私用現象發生。通過上級督查和我局自查,清明節期間,我局未發現黨員幹部使用公車參加祭祀、出遊和其它公車私用問題。

**市物價局

第三篇:集中整治中梗阻活動個人措施

集中整治中梗阻活動個人措施

在機關開展集中整治中梗阻活動,作為一名共產黨員和人事編制幹部,我深深的感到,如何緊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不斷轉變思想觀念,強化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堅持求真務實和與時俱進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和黨員義務,真正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已經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突出問題。結合整治活動要求,對照中梗阻十個方面,找到了工作的差距和今後努力的方向。

一、個人存在問題和不足

1、放鬆了自我學習和思想觀念的更新。在理論學習上存在浮燥情緒,思想僵化,忽視了知識能力的培養再造與服務經濟發展意識的培養。學習不刻苦,不紮實,不深入,往往忙於崗位事務,不願拿起書本學習,即使有了時間也坐不下來,深不進去。思想觀念陳舊,創新思維不活,對新生事物要麼嗤之以鼻,要麼冷嘲熱諷,而不去積極地觀察瞭解,去偽存真。遇到工作中的新問題和新情況,往往習慣於按老思路,去找老辦法,照抄照搬。

2、服務意識不夠強。在服務基層和服務機關同志方面,有時候自己比較忙,對人待事態度不夠耐心,有生冷硬橫情況。工作時間有聊天等情況;有強調個人原因,沒有按規定執行請消假情況。

3、在一些問題上好人主義嚴重,不敢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一團和氣。在一些牽涉到個人表態的問題上,對有些同志的不良作風不加批評指正,光説好不言壞,怕得罪人,當老好人。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1、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增強發展、服務、競爭等意識還不是十分強,為經濟發展大局服務的精神貫徹不夠。

2、學習的自覺性,全面提高自身素質,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的意識不強,爭做學習的先進、守紀的表率,爭做優秀黨員的精神貫徹的不夠。

3、繼承黨的光榮傳統,發揚務實、開拓、拼搏、創新的工作作風的意識不突出,以廉潔、高效的工作標準,努力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創造出優秀業績的精神貫徹的不夠。

三、下一步的整改措施

1、強化學習,提高素質。學習黨的政策、理論、經濟、法規,圍繞自己所從事的具體工作,學習各方面等相關業務知識,求精求細。在今後的工作學習中,通過看電視、報紙、刊物時多向人事人才領域傾斜。

2、牢記宗旨,工作更上一層樓。通過查擺十方面問題,我深刻認識到,作為一名共產黨員,一名人事編制幹部,雖然所從事的崗位不同,職責不一,但敬業愛崗、恪盡職守的要求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都是一樣的,都應當視工作為一種義務、一種奉獻。要不斷強化服務質量,做到用語文明、態度誠懇、服務熱情。

3、堅持開展自我批評。堅持對自己的學習、工作和思想進行總結,主要是查找問題和不足,邊查邊糾,自責不自寬,嚴格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漸。

4、是虛心學習先進典型。以先進典型為標杆,虛心學習他們先進的思想,高尚的情操,優良的作風,過硬的能力,對照先進找差距,取人之長,補己之短。

總之,我將以此次整治活動為契機,嚴格按照局黨組的要求,在領導和同志們的大力幫助下,認真整改自身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力爭通過這次活動,自己在思想觀念、工作作風和紀律表現上都有明顯進步,努力發揮好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為促進我局的各方面工作做出自己最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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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公車私用

杜絕“公”車“私”用

當今社會公車私用已經不是什麼新聞了,應該説這是一個普遍現象。廣大網友質疑:為什麼老是網友曝光了查處才來了呢?難道政府真的管不住公車私用了嗎?

但如何才能真正做到公私分明,嚴禁公車私用呢?關於公車私用的禁令眾所周知,但每年都有不少公車私用的事件發生,公車私用可謂“頑疾”。通過事發狀況分析,當事人絲毫不避諱,可以説連遮掩的心思都沒有。這一方面説明公車私用的普遍,另一方面也説明當事人從思想上根本沒把公車私用當成什麼大事。但從其社會影響來看,公車私用影響很壞,無異於“流動的腐敗廣告”,將會影響領導幹部、黨和政府的形象,影響羣眾的信任感。

就在今年元旦期間,雲南省紀委省監察廳還下發通知“切實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的監管,除特殊工作需要外,節日期間公車一律封存,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幹部擅自駕駛公車”,但最終仍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足以説明僅靠見子打子的提醒是不夠的,關鍵還是要建立長效制度。

治理公車私用各地都有不同做法,有的在節假日封存公車,有的搞公車拍賣,有的給公車配備專門標籤和舉報電話,有的給公車安裝gps跟蹤系統。但從根本來看,應當抓住核心問題:一是對違規者應當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就此事來看,除了涉事公車,還有不少網友在跟帖中也貼出了其他涉嫌公車私用的車輛,車牌號等都很清晰,對這些輿論曝光的車輛也應當一查到底,而不是試圖一帶而過。二是信

息公開,便於公眾監督。在當前的情況下,公眾對哪些車輛屬於公車並不明晰,除了特殊牌照的車輛,還有許多公車並不能被羣眾輕易識別身份。如果有治理公車私用的決心,統一標識不失為方法之一。三是嚴把公車使用關。對公車使用應當建立嚴格的制度並且狠抓落實。唯有如此,才能營造對公車私用“人人喊打”的環境。

第五篇:公車私用問題淺談

防止公車私用需嚴控更需重懲 ( 2014年01月27日 08:49:40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 【字號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我要糾錯】 【在線投稿】 【關閉窗口】????廣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蘇志佳透露,春節後開始,廣州要首先給市管幹部的公車裝載gps全球衞星定位系統,防止公車私用,以後再逐步擴大實施範圍。(1月26日《廣州日報》)

????從技術角度考慮,gps是可以嚴密監控公車使用的。這也是歐美不少國家都在公車上安裝gps系統的緣故。一些政府或企業的公務車安裝該系統後,不但可監督公車是否私用,而且可查追蹤對象是否將上班時間私用,是否盡職盡責等,效果非常好。但是,這種高科技手段,是必須輔以事後嚴肅的處理,才能防腐防瀆的。

????在一些國家,對公車私用的處罰是相當嚴厲的。在美國,因公車私用被解僱是常事;意大利錫耶納省省長布贊卡因用公車送妻子赴外地旅遊(還是自己支付汽油費),結果被法庭以“侵吞公款罪”判處了6個月徒刑;不止在意大利,在歐美很多國家,公車私用都被列入犯罪,要受刑事制裁。

????我國公車私用情況之嚴重無需贅述。公車私用一直在治理,各種治理措施也紛紛出台。比如,節假日集體封車,鼓勵社會抓拍公車腐敗行為,公車全部換上了g字車牌,進行“貨幣化改革”等等,但這些措施都沒見明顯的效果。有資料顯示,我國公車使用至今還普遍存在“三個三分之一”,即領導幹部公務使用三分之一,領導幹部私用三分之一,駕駛員私用三分之一。????為什麼這些措施不見效?關鍵在於,雖然對公車私用有查處,但處罰不嚴厲,以至失去嚴肅性。在我國,不説受法律制裁,就是因公車私用影響仕途的人,都很少聽説。從中央到地方,禁止公車私用三令五申,可是有人就不當回事,因為即使被查獲,最多也是定性為“紀律問題”或“作風問題”,那些教育、象徵性地罰點款的處罰方式,無關痛癢,又如何能產生威懾作用?想想也是,公車私用,由於存在得太普遍,以至其不當性都不明顯了,在不少人那裏,都要變成一種人情世故了,在處罰觸犯者時,如何嚴肅得起來。

????公車裝上gps系統,需要不少的投入。安裝費從上千元到幾千元不等,每月還需幾十元后台維護費用。一個城市的公車都裝這種系統,費用不是小數目。如果説,投入這麼大,查到公車私用者也就是教育教育了事,同樣扼制不了公車私用,投入就不值了。在防公車腐敗方面,只有投入不見效果的教訓,不是沒有。比如,某地的車改方案規定,按行政級別發放車改補貼,副廳級月補助1800元,正處級1500元,副處1300元??可進行補貼後,公車實際上還在使用,改革變成了增加官員福利,產生新的腐敗。

????在gps系統採用上,如果説,防公車私用效果不突出,或者説官方所説的效果得不到老百姓的認同,那麼,同樣會讓老百姓認為在變相為公務人員謀利。因為,gps除了可對駕車者進得行監控,還可以為駕駛者提供導航服務,很多私家車都自己掏腰包安裝相關部門尚需做好兩方面工作:其一,披露當事警察的詳細信息。事到如今,當事警察的具體情況,包括姓名、身份、職務都仍付之闕如。區少坤説,“他如果不怕承認錯誤,就應該公開自己的身份”。不將當事警察的身份、職務曝光,就有隱惡之嫌,給人以護犢子之感,實在不夠明智。其二,應依照相關規定,對當事警察進行懲處。正如廣東省政府參事王則楚所言,應勸當事人辭職。無獨有偶,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也認為:應“殺一儆百”。不管怎麼處理,都應該給公眾一個明白的交代。

當然,懲處這名警察不是目的,放在更宏大的現實背景中,我們該追問的是,如何有效遏制公車私用?

公車私用,備受詬病,從中央到地方,一直着力打擊。今年年初,廣州市紀委書記蘇志佳直言,公車私用,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車,日益成為損害幹羣關係、影響黨和政府形象的矛盾焦點。為此,廣州市花巨資在公車上安裝gps,強化對公車的管理。在這種語境下,當事警察明目張膽地公車私用,儼然成了一塊“試金石”,既檢驗了gps的實施效果,又檢驗了相關監督措施的實際效果,同時也檢驗了相關部門對公車私用的處理決心。

更需叩問的是,在廣州雷厲風行並投入鉅額公帑整治公車私用的情況下,為何仍出現公車私用現象,是監督力度不夠還是懲處力度不夠?區少坤直指公車私用現象氾濫根源在於監管不力:“用車的是他們,管車的也是他們”。這是老問題,卻一直存在,值得相關部門深思。公車私用是一大頑疾,治理公車私用不可能一蹴而就,為此更需要不斷創新監督方式,強化問責力度,使公務人員不敢也不能公車私用。嚴肅懲處當事警察,並進行制度性反思,彌補現有監(請繼續關注好 範文網)督機制的軟肋和漏洞,這起公車私用事件才能凸顯出深遠的現實價值。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23日出席反腐倡廉專項治理工作彙報會並講話。賀國強説,截至目前,全國黨政機關共發現違規車輛17.26萬輛;在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問題專項治理方面,着力加強宣傳教育,搞好自查自糾,嚴肅工作紀律,據23個省(區、市)統計,共取消2014個活動,節約經費約8.4億元。

在聽取有關方面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小金庫”問題、公務用車問題和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彙報後,賀國強指出,開展這4項專項治理工作,是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一項重點任務。今年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紮實開展專項治理,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在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方面,着力抓好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案件和長效機制建設,全國共受理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舉報3.8萬件,立案1.96萬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2874人,移送司法機關6801人;在“小金庫”專項治理方面,着力鞏固成效、防止反彈,抓好全面複查和重點檢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全國累計查出“小金庫”58225個,涉及資金266.54億元,給予行政處罰1942人,組織處理3242人,黨紀政紀處分1862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623人;在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方面,已基本完成動員部署、登記自查和審查核實階段工作任務,進入全面糾正處理階段。

賀國強指出,開展4項專項治理下一步任務仍很艱鉅,要加大力度、標本兼治,切實鞏固和擴大工作成果。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繼續抓好國土資源、交通運輸、鐵路、水利等重點領域以及項目決策、招標投標、土地出讓、規劃管理、工程建設、施工監理等重點環節治理,着力推進工程建設領域法規制度、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要在全面推進基礎上,集中力量對具有執收執罰權、社會反映比較集中、有羣眾舉報以及日常監管發現問題較多的重點領域、重點部門和重點單位進行檢查督導,確保已發現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認真搞好違規車輛的糾正處理,嚴格執行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有關規定,切實加強日常監管;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堅持清理和規範相結合,堅決制止、取消一批增加基層負擔、形式重於內容的活動,抓緊研究制定規範節慶活動管理的辦法。

解剖這隻公車私用的“麻雀” 2014年08月03日 09:32:27 來源: 廣州日報 【字號 大小】【收藏】【打印】【關閉】 分享到新華微博

最近,廣東高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一名執法大隊副隊長在週末開公車載家人外出旅遊,被網友曝光。高州市安監局確認該幹部的公車私用行為,責令分管副局長、執法大隊長及其個人作出深刻書面檢討。該副大隊長被免職,交公車使用費150元。(8月2日《南方農村報》)

這起事件有兩個“焦點”耐人尋味:一是這個幹部私用公車的時間為週末,這也是公車私用高峯期的一個顯著特點;二是該公車標誌醒目,由於是一輛執法專用車,很容易讓公眾識別,因而也為公車私用被舉報提供了便利。

這是無數公車私用“實績”中的一例而已,何妨將其當做一隻麻雀來解剖一下。

每逢節假日來臨,類似禁用公車的通知和規定便應運而生,可年年禁止,年年不止。問題就在於未從根本上建立公車統一封存的制度。

為此,一方面應儘可能地讓公車姓公的標識固定化、公開化和易於識別化;另一方面,則應為所有公車定製並“佩戴”一個身份證,記錄使用單位名稱、保管使用者姓名等信息,使違規行為細化到具體的單位和個人。

解決公車私用問題,根本在於真正意義上的公車改革,但相應改革尚未起步之前,推行公車封存制度、普及公車標誌便於羣眾監督,不失為權宜之計。即便只實施這些辦法,公車消費也會有所下降,飽受詬病的公車私用歪風也會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借?? 鑑 ??? 多國官員公車私用後果及公車管理措施

??? 德國:用公車要收費

??? 美國:議員公車兒子用償還5682美元

法國:用車需交證明

芬蘭:上下班用車需納税

??? 歐盟:“歐盟總統”範龍佩身陷“公車門” >>>詳細

危害

一、從幹部成長角度説:公車私用滋生官僚主義和享樂主義,在某些幹部心中,車就是身份的象徵,官做到什麼位置就要配什麼檔次的車,還必須是專車專人用,沒有車就出不了門,沒有車就辦不成事。

二、從經濟角度來説:公車私用造成巨大浪費,攀比現象嚴重,一些單位不該買車的也買,不該換車的也換,導致配車不是為了工作方便,而是為了滿足某些人的個人私慾。

三、從社會角度來説:公車私用誘導不良的價值取向,“古有學者,衣錦還鄉”變成“今有事業,轎車還鄉”。在某種程度上,公車私用變成流動的腐敗廣告,極大地損害了機關幹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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