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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投票階段情況(精選多篇)

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投票階段情況(精選多篇)

第一篇: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投票階段情況

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投票階段情況(精選多篇)

按照全縣第八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部署,在2月15日至3月20日提名候選人的基礎上,各鎮分別於3月22日至26日組織進行選舉投票,現將選舉投票階段教育工作,經與兩個自然村20多位村民分別座談、查閲選舉資料,認為:選舉沒有違反法定程序。花聯村由盛前、田家兩個自然村組成,此次選舉過程中,共登記選民1218名,其中盛前自然村719名、田家自然村499名,確定選舉產生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員2名。5月16日,在鎮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村換屆選舉工作委員會組織進行了候選人提名,共發出選票750張、收回749張、有效票657張,按照得票多少確定了候選人,主任候選人2名:何七頭(337票、盛前村人、原村副主任)、田利民(177票、田家村人、原村主任);副主任候選人3名:張小華(241票、盛前村人),田大春(220票、田家村人),張春華(59票、盛前村人);委員候選人3名:張浩(99票、盛前村人),田保頭(78票、田家村人),孔啟鳳(67票),於5月20日出榜公示,同時公告於5月23日投票選舉。

5月23日,該村組織進行了投票選舉,設主會場1個和3個投票站(盛前村2個、田家村1個)。投票選舉過程中,田家村部分選民聚集在投票站不願投票,鎮、村工作人員得知情況後到場做了大量的宣傳和勸導工作,但沒有得到選民響應,至19時(投票截止時間)後,工作人員按規定攜票箱到主會場集中,開箱計票前,田家村有三户在主會場投票7張(其中工作人員1户、候選人田大春、田保頭2户),經按程序計票,並當場宣佈了選舉結果:選舉共發出選票685張、收回675張、有效票663張。主任何七頭646票(田利民17票),副主任張小華632票、田大春550票,委員張浩638票、田保頭588票,其中1名副主任和1名委員為田家村人。整個選舉過程符合法定要求。經調查分析,田家村村民集體上訪的主要原因:一是兩自然

村由於歷史原因積怨較深、長期不和,尤其是田家村村民對村幹部配備較為敏感,1995年合併至今,一直維持着盛前村人任黨支部書記、田家村人任村委會主任;二是在座談中還了解到,目前田家村沒有羣眾威信較高、能夠得到普遍認同的人選,包括上屆主任、本屆主任候選人田利民,這也是田家村選民不願意參加投票選舉的一個因素;三是對村在為民辦實事和公益事業投入上反映比較強烈,認為兩村之間不平衡、明顯偏向盛前村,片面認為如田家村沒有人擔任村主要幹部,今後會更加吃虧,導致了24日的集體上訪事件。

座談過程中,經工作組宣傳教育和引導,座談對象表示同意做好村民工作,不再發生集體上訪現象,並期望工作組向鎮鎮黨委、政府反映他們的願望,儘快給予答覆解決,以穩定村民情緒。針對上述情況,工作組已將調查情況向固城鎮作了反饋,要求結合實際做好相關後續工作。

下一步,將繼續按照選舉工作實施方案,一是繼續重視做好選舉信訪工作,認真查實、糾正選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穩定;二是督導相關鎮村完善解決好投票選舉中存在的問題,全面完成選舉工作任務;三是按計劃落實建章立制階段各項工作,確保村委會工作的連續性,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和村委會規範化建設。

第二篇: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投票階段情況工作彙報

自然

座談過程中,經工作組宣傳教育和引導,座談對象表示同意做好村民工作,不再發生集體上訪現象,並期望工作組向鎮鎮黨委、政府反映他們的願望,儘快給予答覆解決,以穩定村民情緒。針對上述情況,工作組已將調查情況向固城鎮作了反饋,要求結合實際做好相關後續工作。

下一步,將繼續按照選舉工作實施方案,一是繼續重視做好選舉信訪工作,認真查實、糾正選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穩定;二是督導相關鎮村完善解決好投票選舉中存在的問題,全面完成選舉工作任務;三是按計劃落實建章立制階段各項工作,確保村委會工作的連續性,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和村委會規範化建設。

第三篇: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投票階段情況彙報

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投票階段情況

按照全縣第八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部署,在2月15日至3月20日提名候選人的基礎上,各鎮分別於3月22日至26日組織進行選舉投票,現將選舉投票階段工作彙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xx鎮26個村於22日投票選舉,淳溪鎮26個村、固城鎮17個村於23日投票選舉,磚牆鎮14個村、漆橋鎮

7個村、椏溪鎮22個村於25日選舉,東壩鎮12個村、古柏鎮14個村(不含江張村)於26日投票選舉。已投票選舉的138個村中,137個村選舉產生了新一屆村委會,1個村當選人數不足3人須另行選舉。在整個投票選舉過程中,各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在當前農忙、抗旱任務重的情況下,積極加大力度、細化落實責任,重點抓住選舉前合併村、情況較為複雜的村,集中主要力量包村駐點,全程跟蹤監督指導,嚴格落實法定程序,確保了投票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截止目前,儘管接到部分羣眾的一些情況反映,但經調查核實,沒有發現明顯的違反法定程序操作現象。

二、存在的問題:有5個村的投票選舉結果存在一些問題,分別是:①xx鎮勝利村(選舉前由原肖王村、董牌村合併)兩名主任候選人得票均不過半、沒有當選,兩人分別是原董牌村主任和肖王村會計,副主任、委員當選人數已超過三名,可以組成村委會,暫由得票多的副主任主持開展工作,暫缺的主任應結合實際情況依法適時另行選舉產生。②淳溪鎮渭鳳村兩名主任候選人得票均不過半、沒有當選,兩人分別是上屆村主任和私營業主,副主任、委員當選人數已超過三名,可以組成村委會,暫由得票多的副主任主持開展工作,暫缺的主任應結合實際情況依法適時另行選舉產生。③淳溪鎮河城村(選舉前由原河城村、城東村合併)兩名主任候選人得票均不過半、沒有當選,兩人分別是原河城村主任和城東村會計,僅1名副主任、1名委員當選,不能組成村委會,必須在兩個月內另行選舉。④固城鎮振興村兩名主任候選人得票均不過半、沒有當選,兩人分別是上屆村主任和普通村民,副主任、委員當選人數已超過三名,可以組成村委會,暫由得票多的副主任主持開展工作,暫缺的主任應結合實際情況依法適時另行選舉產生。⑤古柏鎮江張村已按計劃進行了候選人提名工作,鑑於目前該村因其他因素導致選舉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經請示市局,可由古柏鎮黨委、政府根據村實際情況作出適當推遲投票選舉工作的決定。此外,固城鎮花聯村田家自然村村民對村幹部配備不滿意,24日集體上訪。

三、關於固城鎮花聯村田家自然村村民集體上訪問題的調查情況:24日中午花聯村田家自然村數十名村民到政府集中上訪,事發後,由政府辦牽頭,組織部、民政局、縣人大辦、紀委、司法局、固城鎮領導及時趕到現場並在信(本文來源本站)訪局與部分代表進行對話疏導,於當日17時許勸散上訪村民。上訪人員主要反映村“兩委”幹部配備不合理,要求村黨支部書記與村委會主任由兩個自然村(田家村、盛前村)各佔1名。目前村黨支部書記為盛前村人,此次選舉主任候選人提名結果為兩自然村各佔1名。23日選舉時,田家村選民以選民數少於盛前村(分別為499人、719人)、本村候選人當選無望為由,沒有參加投票選舉,村仍實施了選舉投票程序,並公佈了選舉結果,部分田家村村民對此不滿並於24日下午集體到縣政府上訪。勸散上訪村民後,孔縣長、黃縣長召集相關部門進行了研究,決定由政府辦牽頭,人大辦、紀委、組織部、司法局、民政局組成工作組到村進行調查。

25日上午,工作組到花聯村後,重點圍繞選舉程序的合法性和村民的意願兩問題,認真開展了調查和引導教育工作,經與兩個自然村20多位村民分別座談、查閲選舉資料,認為:選舉沒有違反法定程序。花聯村由盛前、田家兩個自然村組成,此次選舉過程中,共登記選民1218名,其中盛前自然村719名、田家自然村499名,確定選舉產生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員2名。5月16日,在鎮工作人員的指導下,村換屆選舉工作委員會組織進行了候選人提名,共發出選票750張、收回749張、有效票657張,按照得票多少確定了候選人,主任候選人2名:何七頭(337票、盛前村人、原村副主任)、田利民(177票、田家村人、原村主任);副主任候選人3名:張小華(241票、盛前村人),田大春(220票、田家村人),張春華(59票、盛前村人);委員候選人3名:張浩(99票、盛前村人),田保頭(78票、田家村人),孔啟鳳(67票),於5月20日出榜公示,同時公告於5月23日投票選舉。5月23日,該村組織進行了投票選舉,設主會場1個和3個投票站(盛前村2個、田家村1個)。投票選舉過程中,田家村部分選民聚集在投票站不願投票,鎮、村工作人員得知情況後到場做了大量的宣傳和勸導工作,但沒有得到選民響應,至19時(投票截止時間)後,工作人員按規定攜票箱到主會場集中,開箱計票前,田家村有三户在主會場投票7張(其中工作人員1户、候選人田

大春、田保頭2户),經按程序計票,並當場宣佈了選舉結果:選舉共發出選票685張、收回675張、有效票663張。主任何七頭646票(田利民17票),副主任張小華632票、田大春550票,委員張浩638票、田保頭588票,其中1名副主任和1名委員為田家村人。整個選舉過程符合法定要求。經調查分析,田家村村民集體上訪的主要原因:一是兩自然

村由於歷史原因積怨較深、長期不和,尤其是田家村村民對村幹部配備較為敏感,1995年合併至今,一直維持着盛前村人任黨支部書記、田家村人任村委會主任;二是在座談中還了解到,目前田家村沒有羣眾威信較高、能夠得到普遍認同的人選,包括上屆主任、本屆主任候選人田利民,這也是田家村選民不願意參加投票選舉的一個因素;三是對村在為民辦實事和公益事業投入上反映比較強烈,認為兩村之間不平衡、明顯偏向盛前村,片面認為如田家村沒有人擔任村主要幹部,今後會更加吃虧,導致了24日的集體上訪事件。

座談過程中,經工作組宣傳教育和引導,座談對象表示同意做好村民工作,不再發生集體上訪現象,並期望工作組向鎮鎮黨委、政府反映他們的願望,儘快給予答覆解決,以穩定村民情緒。針對上述情況,工作組已將調查情況向固城鎮作了反饋,要求結合實際做好相關後續工作。

下一步,將繼續按照選舉工作實施方案,一是繼續重視做好選舉信訪工作,認真查實、糾正選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穩定;二是督導相關鎮村完善解決好投票選舉中存在的問題,全面完成選舉工作任務;三是按計劃落實建章立制階段各項工作,確保村委會工作的連續性,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和村委會規範化建設。

第四篇: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實施方案

我縣第x屆村委會已於去年12月底任期屆滿,依照法律規定,我縣應於今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第六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為了做好這項工作,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省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省村委會選舉辦法》和《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全省第x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一、換屆選舉時間:x年x月x日至x月x日。二、方法與步驟:整個選舉工作分為五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組織準備階段(時間:x年3月7日至11日,共5天)組織準備階段是選舉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充分做好準備工作,才能保證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搞好宣傳發動工作。換屆選舉工作成功與否,關鍵在於宣傳教育。有的放矢地搞好宣傳發動,引導幹部羣眾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把宣傳發動工作貫穿於換屆選舉的全過程,是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展的重要保證。要運用電視、廣播、板報、標語、橫幅、宣傳車等宣傳工具大張旗鼓地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文件精神。2、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鄉鎮成立村委會換屆選舉領導小組,由鄉(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鎮)長、人大主席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5—7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鄉鎮民政所),負責換屆選舉的日常工作。召開換屆選舉領導小組會議,根據縣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本鄉(鎮)實際,對換屆選舉工作作出具體時間、方法、步驟、安排及每階段的具體要求,制定實施方案,並以鄉(鎮)人民政府名義下發(《鄉(鎮)第x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3、培訓骨幹。培訓骨幹採取集中培訓形式,鄉(鎮)召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成員及鄉鎮全體幹部會議,以會代訓。通過培訓,使選舉骨幹明確選舉的目的意義、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和工作要求,掌握法律法規和選舉規程,明確選舉任務和選舉中的法律程序,使整個工作有組織、有步驟、有計劃地展開。4、推選產生村選舉委員會和新一屆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村選舉委員會成員由村民會議或各村民小組推選產生,設主任1名,委員若干名。主任原則上由村黨支部書記擔任。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選1人,或由每個村民小組推選2至5人,村民代表中應有適當名額的婦女代表。村民小組長從本組的村民中推選產生。此階段,各村至少應召開以下四個會議:(1)召開村、支兩委會議,學習文件,統一認識,研究第六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擬定村民代表數額和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2)召開村民小組長會議(或黨支部擴大會議),學習有關文件,原則通過選舉工作方案,明確選舉目的、意義和步驟,部署推舉產生新一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組長工作事宜。(3)各村民小組召開村民會議,學習有關文件,統一認識。推選產生村選舉委員會、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組長,並張榜公佈。(4)召開第六屆村民代表會議,主要任務是:①學習換屆選舉法律、法規及文件,進行動員,統一思想,提高認識。②第五屆村委會主任代表本屆村委會作工作報告。③村會計報告村財務收支情況。④通過村換屆選舉工作方案。⑤確定選舉日(4月6日)。⑥推舉產生總監票、監票、唱票、計票人員。⑦決定投票方式與地點。5、製作《海選票》、《選民證》、《委託投票授權書》。第二階段,選民登記階段(時間:2014年3月12日至16日,共5天)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選民登記是指村選舉委員會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凡年滿18週歲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除外)的村民參加選舉資格的確認。2、選民由户籍所在地的村選舉委員會進行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經常居住地的村選舉委員會進行登記,但不得重複登記:(1)户口遷出本村但仍在本村居住並履行村民義務的原本村村民。(2)結婚後居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但户口尚未遷入,本人同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進行選民登記的。(3)因其他原因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記的(本情形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在本村有居住條件,包括分配的住房或經濟合法手續自己建房和買房的;在本村有穩定的職業和基本經濟收入;履行相應的村民義務;居住兩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村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3、選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以前張榜公佈。對公佈的選民名單有不同意見的,可向村選舉委員會提出。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前作出解釋或調整。因故推遲選舉30日以上的,應當對選民名單進行核實,並根據異動情況予以調整,重新公佈。4、選民名單公佈後應及時頒發《選民證》和《委託投票授權書》。第三階段,提名候選人(時間:2014年3月17日至29日,共13天)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海選”提名候選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的產生由“海選”直接提名。一般定為3名(即主任一名,委員兩名,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可在其中設立副主任職位)。因此,候選人的提名是選舉工作中關鍵的一步,是直接顯示選民的選舉意向,對選舉成敗有決定性意義。提名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候選人實行“海選”,分職務提名、按得票數多少直接產生候選人。即:由村選舉委員會召集本村過半數選民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名,或者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集本組過半數選民分職務,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數多少確定。村選舉委員會召集選民提名,應當在提名當日公開計票,當場宣佈提名結果並公佈;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集選民提名的,提名結束,由選民推薦3名以上代表當眾密封票箱,並隨即將票箱護送至村選舉委員會指定的計票地點,於提名當日集中公開計票,當場宣佈提名結果並公佈。2、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依照《村委會組織法》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全省第六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候選人應當是政治可靠、作風民主、公道正派,能依法辦事、熱心為村民服務、有文化、有本領、有較強治村能力、帶頭致富、帶領羣眾共同致富、受到羣眾擁護的人。但正在服刑和進行勞動教養的,選舉前3年內受過勞動教養和刑事處罰(包括免於起訴)的,因經濟或其他問題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選舉前3年內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拒不履行村民義務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確定的重點治安對象,不確定為正式候選人。候選人資格審查由鄉(鎮)黨委組織部門負責。3、候選人確定後,應在選舉日前7天公佈其名單以及簡歷。本人不願意被列為候選人的,候選人的缺額按“海選”結果依次遞補。調整後的候選人名單應在選舉日的3天前公佈。4、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列為候選人的,不再參與村選舉委員會的工作。其缺額由村民代表會議決定進行補選。5、接受選民自薦。沒有被列為候選人的選民自薦的,應當在選舉日前5日以書面形式向村選舉委員會提出,村選舉委員會應在選舉日3天前公佈自薦人與選民見面,讓其發表任職演講,回答選民提問。6、製作選票。第四階段:投票選舉階段(時間:2014年3月30日至4月5日,共7天)投票選舉是選舉工作的結果,投票選舉主要是通過召開選民大會投票、設立投票站投票等方式進行。村委會成員實行差額選舉,各項職務的候選人數應比應選人數至少多一人。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選舉方式:本次換屆選舉,採用一票制形式。一票制,即把主任、副主任、委員候選人分職務、按姓氏筆劃順序排列在一張選票上,兩名主任候選人應同時作為副主任候選人,主任候選人和副主任候選人也應同時作為委員正式候選人。同一姓名下欄內只畫一次同意的符號。計算當選票時,可採用“上”往“下”加的辦法,即主任的票數可加入副主任的票數,副主任的票數可加入委員票數。但不得采取“下”往“上”加的辦法。2、投票方式。投票方式分為村選舉委員會主持召開選舉大會集中投票和分組設立投票站投票。集中投票和分散投票的場所均應設立祕密寫票處。選民不能到投票現場投票的,可書面委託其他選民投票,但每一個選民只能接受一個選民委託,被委託人不得違背委託人的意志。被列為候選人的選民不得接受委託。選民確因健康原因不能到投票站進行投票,又不願意委託他人投票的,經村選舉委員會確認,可以使用流動票箱投票。村選舉委員會應將使用流動票箱的選民名單于選舉日前張榜公佈;不屬於使用流動票箱的選民,不得使用流動票箱投票;每個投票站和流動票箱應有3名以上工作人員負責。投票結束後,工作人員不得以組為單位開箱計票,必須在選舉日當天統一集中在選舉中心會場在村選舉委員會的領導下,由總監票、監票、唱票、計票人員當眾開箱計票。每張選票所選人數,等於或少於應選人數名額的有效,多於應選名額的無效。書寫模糊不能辯認的選票或不按規定符號填寫的選票作廢。3、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超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因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4、經投票選舉,當選人數不足3人,不能組成新一屆村委會的,應當在10日之內就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主任暫缺的,由當選的一名副主任主持工作,直至選出主任為止;主任、副主任暫缺的,由當選的委員推選一人主持工作,直至選出主任、副主任為止。另行選舉和補選缺額時,可按照未當選人得票數多少順序確定候選人,也可以重新確定候選人進行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但得票數不得少於選票數的三分之一。5、村委會成員選出後,村選舉委員會應當場宣佈並在選舉日當天張榜公佈。當選人由鄉鎮人民政府頒發《當選證書》。各村應將選舉所形成的各類資料、選票存檔,上報資料至鄉鎮民政所。第五階段:整章建制階段(時間:2014年4月6日至4月11日,共6天)1、新的村委會班子成立後,要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及時與上屆村委會搞好工作交接,並依法建立健全村委會各下屬委員會,建立健全全村委會工作制度、村民代表會議、村民會議、村務會議、村務公開、民主理財、民主評議等各項制度,制定村委會任期目標和工作規劃,明確村委會主任崗位責任制、村委會成員崗位責任制、村委會下屬各委員和村民小組工作職責。2、各村要制定或修訂《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規民約》,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予以制定或修訂。交村民討論,形成正稿,印發到户。3、召開離任幹部座談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肯定成績,落實有關福利待遇。4、鄉鎮應做好換屆選舉驗收、表彰工作和培訓新一屆村委會成員的工作。5、鄉鎮將村委會換屆選舉的統計資料和工作總結報縣民政局。 三、切實加強對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村委會換屆選舉涉及全縣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基層發展穩定大局。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縣委、縣政府已成立xx縣第六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和指導小組。各級民政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做好具體組織協調工作。財政部門要妥善安排指導選舉所需的工作經費。村委會換屆選舉前,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實行村務公開。在選舉工作中,要嚴格依法辦事,要把辦事公道、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熱心村務、能帶領羣眾致富奔小康的優秀人才選進村委會領導班子,對換屆選舉中落選的原村幹部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不按法定程序確定候選人的,不經選舉委任村委會成員的,不按法定程序撤換村委會成員的,應責令改正,並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對使用暴力、威脅、欺騙、賄賂、衝擊會場、毀壞選票和票箱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礙選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對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控告、檢舉選舉中的違法行為的人進行壓制、迫害的,由縣民政部門進行批評教育並依法給予警告;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條例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地在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中的經驗和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縣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彙報,選舉結束後,應及時組織檢查驗收和評比表彰。各地應將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情況於2014年6月30日前報送縣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五篇: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實施方案

我縣第x屆村委會已於去年12月底任期屆滿,依照法律規定,我縣應於今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第六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實施方案。為了做好這項工作,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省實施〈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省村委會選舉辦法》和《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全省第x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實施方案。一、換屆選舉時間:x年x月x日至x月x日。二、方法與步驟:整個選舉工作分為五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組織準備階段(時間:x年3月7日至11日,共5天)組織準備階段是選舉工作的前提和基礎,充分做好準備工作,才能保證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行。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搞好宣傳發動工作。換屆選舉工作成功與否,關鍵在於宣傳教育。有的放矢地搞好宣傳發動,引導幹部羣眾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把宣傳發動工作貫穿於換屆選舉的全過程,是換屆選舉工作順利進展的重要保證。要運用電視、廣播、板報、標語、橫幅、宣傳車等宣傳工具大張旗鼓地宣傳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文件精神。2、成立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鄉鎮成立村委會換屆選舉領導小組,由鄉(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鎮)長、人大主席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5—7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鄉鎮民政所),負責換屆選舉的日常工作。召開換屆選舉領導小組會議,根據縣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本鄉(鎮)實際,對換屆選舉工作作出具體時間、方法、步驟、安排及每階段的具體要求,制定實施方案,並以鄉(鎮)人民政府名義下發(《鄉(鎮)第x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3、培訓骨幹。培訓骨幹採取集中培訓形式,鄉(鎮)召開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換屆選舉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成員及鄉鎮全體幹部會議,以會代訓。通過培訓,使選舉骨幹明確選舉的目的意義、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和工作要求,掌握法律法規和選舉規程,明確選舉任務和選舉中的法律程序,使整個工作有組織、有步驟、有計劃地展開。4、推選產生村選舉委員會和新一屆村民代表、村民小組長。村選舉委員會成員由村民會議或各村民小組推選產生,設主任1名,委員若干名。主任原則上由村黨支部書記擔任。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至15户推選1人,或由每個村民小組推選2至5人,村民代表中應有適當名額的婦女代表。村民小組長從本組的村民中推選產生。此階段,各村至少應召開以下四個會議:(1)召開村、支兩委會議,學習文件,統一認識,研究第六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擬定村民代表數額和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2)召開村民小組長會議(或黨支部擴大會議),學習有關文件,原則通過選舉工作方案,明確選舉目的、意義和步驟,部署推舉產生新一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組長工作事宜。(3)各村民小組召開村民會議,學習有關文件,統一認識。推選產生村選舉委員會、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組長,並張榜公佈。(4)召開第六屆村民代表會議,主要任務是:①學習換屆選舉法律、法規及文件,進行動員,統一思想,提高認識。②第五屆村委會主任代表本屆村委會作工作報告。③村會計報告村財務收支情況。④通過村換屆選舉工作方案。⑤確定選舉日(4月6日)。⑥推舉產生總監票、監票、唱票、計票人員。⑦決定投票方式與地點。5、製作《海選票》、《選民證》、《委託投票授權書》。第二階段,選民登記階段(時間:2014年3月12日至16日,共5天)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選民登記是指村選舉委員會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凡年滿18週歲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除外)的村民參加選舉資格的確認。2、選民由户籍所在地的村選舉委員會進行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經常居住地的村選舉委員會進行登記,但不得重複登記:(1)户口遷出本村但仍在本村居住並履行村民義務的原本村村民。(2)結婚後居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但户口尚未遷入,本人同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進行選民登記的。(3)因其他原因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記的(本情形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在本村有居住條件,包括分配的住房或經濟合法手續自己建房和買房的;在本村有穩定的職業和基本經濟收入;履行相應的村民義務;居住兩年以上。)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經村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3、選民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20日以前張榜公佈。對公佈的選民名單有不同意見的,可向村選舉委員會提出。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前作出解釋或調整。因故推遲選舉30日以上的,應當對選民名單進行核實,並根據異動情況予以調整,重新公佈。4、選民名單公佈後應及時頒發《選民證》和《委託投票授權書》。第三階段,提名候選人(時間:2014年3月17日至29日,共13天)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海選”提名候選人村委會成員候選人的產生由“海選”直接提名。一般定為3名(即主任一名,委員兩名,可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可在其中設立副主任職位)。因此,候選人的提名是選舉工作中關鍵的一步,是直接顯示選民的選舉意向,對選舉成敗有決定性意義。提名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候選人實行“海選”,分職務提名、按得票數多少直接產生候選人。即:由村選舉委員會召集本村過半數選民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名,或者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集本組過半數選民分職務,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數多少確定,規劃方案《民政局村委會換屆選舉實施方案》。村選舉委員會召集選民提名,應當在提名當日公開計票,當場宣佈提名結果並公佈;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集選民提名的,提名結束,由選民推薦3名以上代表當眾密封票箱,並隨即將票箱護送至村選舉委員會指定的計票地點,於提名當日集中公開計票,當場宣佈提名結果並公佈。2、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依照《村委會組織法》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認真做好全省第六次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候選人應當是政治可靠、作風民主、公道正派,能依法辦事、熱心為村民服務、有文化、有本領、有較強治村能力、帶頭致富、帶領羣眾共同致富、受到羣眾擁護的人。但正在服刑和進行勞動教養的,選舉前3年內受過勞動教養和刑事處罰(包括免於起訴)的,因經濟或其他問題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審查的,選舉前3年內本人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拒不履行村民義務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確定的重點治安對象,不確定為正式候選人。候選人資格審查由鄉(鎮)黨委組織部門負責。3、候選人確定後,應在選舉日前7天公佈其名單以及簡歷。本人不願意被列為候選人的,候選人的缺額按“海選”結果依次遞補。調整後的候選人名單應在選舉日的3天前公佈。4、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列為候選人的,不再參與村選舉委員會的工作。其缺額由村民代表會議決定進行補選。5、接受選民自薦。沒有被列為候選人的選民自薦的,應當在選舉日前5日以書面形式向村選舉委員會提出,村選舉委員會應在選舉日3天前公佈自薦人與選民見面,讓其發表任職演講,回答選民提問。6、製作選票。第四階段:投票選舉階段(時間:2014年3月30日至4月5日,共7天)投票選舉是選舉工作的結果,投票選舉主要是通過召開選民大會投票、設立投票站投票等方式進行。村委會成員實行差額選舉,各項職務的候選人數應比應選人數至少多一人。主要工作和要求是:1、選舉方式:本次換屆選舉,採用一票制形式。一票制,即把主任、副主任、委員候選人分職務、按姓氏筆劃順序排列在一張選票上,兩名主任候選人應同時作為副主任候選人,主任候選人和副主任候選人也應同時作為委員正式候選人。同一姓名下欄內只畫一次同意的符號。計算當選票時,可採用“上”往“下”加的辦法,即主任的票數可加入副主任的票數,副主任的票數可加入委員票數。但不得采取“下”往“上”加的辦法。2、投票方式。投票方式分為村選舉委員會主持召開選舉大會集中投票和分組設立投票站投票。集中投票和分散投票的場所均應設立祕密寫票處。選民不能到投票現場投票的,可書面委託其他選民投票,但每一個選民只能接受一個選民委託,被委託人不得違背委託人的意志。被列為候選人的選民不得接受委託。選民確因健康原因不能到投票站進行投票,又不願意委託他人投票的,經村選舉委員會確認,可以使用流動票箱投票。村選舉委員會應將使用流動票箱的選民名單于選舉日前張榜公佈;不屬於使用流動票箱的選民,不得使用流動票箱投票;每個投票站和流動票箱應有3名以上工作人員負責。投票結束後,工作人員不得以組為單位開箱計票,必須在選舉日當天統一集中在選舉中心會場在村選舉委員會的領導下,由總監票、監票、唱票、計票人員當眾開箱計票。每張選票所選人數,等於或少於應選人數名額的有效,多於應選名額的無效。書寫模糊不能辯認的選票或不按規定符號填寫的選票作廢。3、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選票的候選人超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因票數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4、經投票選舉,當選人數不足3人,不能組成新一屆村委會的,應當在10日之內就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主任暫缺的,由當選的一名副主任主持工作,直至選出主任為止;主任、副主任暫缺的,由當選的委員推選一人主持工作,直至選出主任、副主任為止。另行選舉和補選缺額時,可按照未當選人得票數多少順序確定候選人,也可以重新確定候選人進行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但得票數不得少於選票數的三分之一。5、村委會成員選出後,村選舉委員會應當場宣佈並在選舉日當天張榜公佈。當選人由鄉鎮人民政府頒發《當選證書》。各村應將選舉所形成的各類資料、選票存檔,上報資料至鄉鎮民政所。第五階段:整章建制階段(時間:2014年4月6日至4月11日,共6天)1、新的村委會班子成立後,要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及時與上屆村委會搞好工作交接,並依法建立健全村委會各下屬委員會,建立健全全村委會工作制度、村民代表會議、村民會議、村務會議、村務公開、民主理財、民主評議等各項制度,制定村委會任期目標和工作規劃,明確村委會主任崗位責任制、村委會成員崗位責任制、村委會下屬各委員和村民小組工作職責。2、各村要制定或修訂《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規民約》,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予以制定或修訂。交村民討論,形成正稿,印發到户。3、召開離任幹部座談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肯定成績,落實有關福利待遇。4、鄉鎮應做好換屆選舉驗收、表彰工作和培訓新一屆村委會成員的工作。5、鄉鎮將村委會換屆選舉的統計資料和工作總結報縣民政局。

三、切實加強對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領導。村委會換屆選舉涉及全縣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基層發展穩定大局。為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縣委、縣政府已成立xx縣第六次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和指導小組。各級民政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做好具體組織協調工作。財政部門要妥善安排指導選舉所需的工作經費。村委會換屆選舉前,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村級財務審計工作,實行村務公開。在選舉工作中,要嚴格依法辦事,要把辦事公道、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熱心村務、能帶領羣眾致富奔小康的優秀人才選進村委會領導班子,對換屆選舉中落選的原村幹部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對不按法定程序確定候選人的,不經選舉委任村委會成員的,不按法定程序撤換村委會成員的,應責令改正,並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對使用暴力、威脅、欺騙、賄賂、衝擊會場、毀壞選票和票箱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礙選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對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對控告、檢舉選舉中的違法行為的人進行壓制、迫害的,由縣民政部門進行批評教育並依法給予警告;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條例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地在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中的經驗和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縣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彙報,選舉結束後,應及時組織檢查驗收和評比表彰。各地應將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情況於2014年6月30日前報送縣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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