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實用文精選 >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這個學期即將結束,在院領導和班主任、學生會、全體學生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宿舍管理工作得到順利的開展。現將具體工作總結如下:

1、領導重視,職責明確

強化宿舍管理,不單是學生健康成長問題,更重要的是學院的學生日常生活和安全問題。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形成,能有效提高學習效率,因此我院高度重視宿舍管理工作,學生科建立了學生宿舍管理工作新辦法,學院各級領導都特別重視宿舍的管理,把學生宿舍管理放到了學院管理的重要位置,而且每週召開的會議都有宿舍管理方面的內容,院領導都對相關宿舍管理工作反覆強調,認真佈置並加以督查落實。

2、制度完善,管理科學

為了讓我們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學、有效,我院制定了一系列的宿舍管理制度,具體是:《宿舍管理制度》紀檢組制定的《文明宿舍評比檢查要求》等,用制度規範學生的行為,從而使住宿舍學生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實行宿舍管理責任制,為切實確保宿舍學生的安全,中間不定時和不定期的有學生科全部老師組成的檢查組進行正常檢查及交叉式檢查,週末由值周教師進行巡查。

3、分層分級,管理落實

宿舍管理,是學院管理的一個重點,要真正達到管理目標,必須狠抓落實。我們宿舍實施分層、分級管理。將管理體系化,院長學生科紀檢組、班主任,逐一落實,做到層級分明,管理有效。在宿舍管理過程中由院長宏觀指導,學生科制定總體管理計劃,班主任、學生會具體實施管理,並負責督促、檢查各宿舍管理工作方面的落實情況。遵循“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司其職,充分發揮了學生工作的主動性和學生的自覺性。

4、獎懲分明,加強管理

為了讓學生有一個更加安全、乾淨、舒適的生活環境,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我們以宿舍為單位,定期組織班主任及紀檢組對宿舍進行檢查,包括內務清潔、有沒有亂拉電線、吸煙等安全隱患;不定期召開宿舍督促會議,對宿舍長班幹部進行宿舍管理培訓,讓學生參與到宿舍管理中來,提高他們的參與意識和管理能力;定期按照相關的制度、要求每週對宿舍進行內務的評比,評出“優秀宿舍”“整改宿舍”“最差宿舍”每週每月彙總,評出總分上牆公佈結果。與此同時,我們要求班主任利用班會等時間教育學生,特別是宿舍的節約用電、用水教育、日常的生活秩序等。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二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為加強學生公寓管理,保障學生在宿舍內的人身和財物安全,關注學生身心健康,為學生營造一個安全、文明、有序的生活學習環境,根據相關管理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管理機構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學校對學生宿舍的住宿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各職能部門分工協作、齊抓共管,共同做好學生宿舍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二條 總務處是學生公寓(宿舍)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學生在公寓內的日常管理,對宿舍各項的檢查、考核,與學生處、各院系一起,對學生的行為進行教育引導。

第三條每個宿舍區設立門衞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每棟公寓分別配有生活輔導員,負責本棟宿舍樓的日常教育管理、報修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每個宿舍設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日常管理,瞭解掌握本宿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並及時與班級心理委員、輔導員聯繫。各院系在有自己學生入住的每個宿舍樓設樓長一名,全面負責整個樓的日常管理,與寢室長一起,做好本樓的衞生、查勤等工作。

二、住宿管理

第五條 凡取得本校學籍的全日制學生,原則上必須在學校住宿,確因特殊原因申請不住學生宿舍的學生,必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第六條 宿舍由總務處本着按院系、年級、專業、班級相對集中的原則統一安排和調配。學生必須按指定宿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不得私自佔用空房(包括空牀位)。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輔導員、所在院系、學生處和總務處批准後方可調整。

第七條 入住學生於每學年開學時,按時、按標準繳納住宿費。

第八條不得擅自在宿舍區內接待外來人員,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區內,禁止私自留宿。

第九條 畢業、退學、休學等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退房驗收手續,交還宿舍鑰匙,搬離學生宿舍,並保證宿舍內公共財產完好。

第十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學生在宿舍區住宿。

三、秩序紀律管理

第十一條 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牀、歸宿、就寢、熄燈(早上6:00開門、開燈,晚上10:30關門、週日~週四11:00熄燈、週五~週六11:30熄燈)。宿舍熄燈後回宿舍的學生必須憑本人證件登記並説明原因方可進入宿舍,禁止無理取鬧或弄虛作假。禁止翻越公寓圍牆、欄杆和<>陽台。

第十二條嚴禁夜不歸宿,學生不得在校外租住房屋。對夜間查鋪未歸的學生,公寓查鋪人員應登記,並於次日向公寓管理部門彙報,由公寓管理部門通報學生所在的院、系,學生所在的院、系及時查明原因,並給予相應處理。

第十三條 宿舍區應保持安靜,不得在宿舍內有大聲喧譁、打鬧、起鬨、打球、玩牌、組織舞會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的行為。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在宿舍內滯留。

第十四條 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宿舍成員之間團結友愛,文明交往,相互尊重,相互謙讓,不吵架,不粗言穢語,不觀看、傳播反動或不怡觀看的影像製品、網站、刊物等。禁止吸煙、酗酒、賭博、打架鬥毆、起鬨鬧事、打砸物品等有礙宿舍正常秩序的不良行為。宿舍樓內要衣着得體,不準赤身裸體在樓道內行走。

第十五條 禁止在宿舍區內進行促銷、經商、散發宣傳廣告等活動。禁止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四、衞生管理

第十六條 建立宿舍衞生值日製度,宿舍成員輪流值日每天打掃。學生每天按宿舍內務要求,整理好個人和公共內務,保持宿舍內外衞生整潔,自覺維護盥洗間、淋浴間、廁所、樓梯、走廊等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第十七條 宿舍內應保持清潔衞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倒水、亂扔雜物、亂丟垃圾,樓道內不得晾掛衣物,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就餐,禁止將雜物倒入水池、便池內。保持樓道實行24小時無垃圾,不允許將室內垃圾掃至走廊,應將室內垃圾、雜物應裝入塑料袋放入樓下垃圾桶內。

第十八條 禁止在宿舍區亂塗、亂畫、亂張貼。電瓶車、自行車必須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將動物帶進宿舍區。

五、財產管理

第十九條 愛護公共財物,保護公共設施。宿舍樓及宿舍內的門窗、玻璃、門鎖、傢俱、水電、消防設施、監控設施、電話和網絡線路及其它設施按規定擺放並妥善使用和保管。如有損壞,要及時報修,按價賠償。

第二十條 未經同意,學生不得私自將宿舍內的各種傢俱設施、設備搬出宿舍樓外或在不同宿舍間調換;不得將統一配備外的傢俱搬入宿舍內,學生按規定調整宿舍時,宿舍內的公共財產不得擅自搬遷。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入住前,要對宿舍內的公共設施、設備進行檢查,如有配備不全或未經使用已損壞的,應及時報告管理員登記,以便及時處理。如未報告,視為齊全完好。

第二十二條 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電腦、手機等貴重物品,凡發生損壞或丟失均由學生自己負責。

六、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 對所有外來人員原則上均不得進入宿舍區。對學生直系親屬進入宿舍區的實行“一詢問”、“二登記”、“三簽字”、“四押證”的制度。對攜帶大件、貴重物品出入公寓的要進行檢查和登記。

第二十四條 學生宿舍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第二十五條注意安全,節約用水用電,禁止私接和移動供電、網絡線路等,室內無人時要切斷電源。嚴禁私拉亂接電源或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取暖器、電熱毯等電器設備。嚴禁私自拉線、接燈頭、安插座。凡因違章用電導致控電系統損壞的,除按價予以賠償外,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學生如果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如抽香煙,點蠟燭,生火爐、酒精爐、煤油爐等)。嚴禁在宿舍區焚燒雜物,燃放鞭炮、焰火等。

第二十七條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多餘的現金及時存入銀行,保管好存摺和信用卡,不將密碼告訴他人。離開宿舍要關好門窗、上好鎖,隨身攜帶宿舍鑰匙。節假日期間,個人貴重物品應隨身帶走。

第二十八條 妥善保管好宿舍鑰匙,不得轉借他人。嚴禁私自調換門鎖或另加門鎖。遺失鑰匙應及時上報宿舍管理員,不得私配鑰匙,由後勤部門統一更換門鎖,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發現失竊等案件,應及時彙報,保護現場,如實提供偵破線索。

第二十九條 嚴禁在樓頂或露台活動,嚴禁在走廊、樓梯、陽台欄杆及窗台上站立、行走、坐卧等,嚴禁在宿舍陽台、窗台、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擺放花盆和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七、查鋪管理

第三十條實行三級查鋪制度,即各院系每晚自行組織全面查鋪;生活輔導員每晚實行抽查鋪1~2層;學院組織每學期全面查鋪一至兩次。查鋪時間為關門時間22:30。

第三十一條 對晚歸人員以關門時間為準進行登記、問明情況後並及時將情況通報給相關院、系,由院、系做出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 各宿舍學生應服從生活輔導員的管理,主動配合查鋪人員開展工作。若有不服從者,可會同保衞處及有關院、系對其按校紀處分。

八、用電管理

第三十三條 學生公寓供電實行定時和計量管理。學生公寓用電按照“滿足基本需要、杜絕浪費;定額管理、超額自負”的原則,實行定額內免費供電和超定額部分自己承擔費用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執行學院熄燈制度(週日~週四:6:00~23:00; 週五、週六:6:00~23:30)。

第三十五條 用電定額及收費標準:每生每月免費照明用電量為4度,超定額用電部分由所在寢室住宿的學生均攤(超額電費按合肥市供電部門核定的電價標準計收)。

九、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本規定者,將視情節和後果給予批評或必要的處分;同時,對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財產傷害,承擔全部責任。構成違法犯罪的,將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規定作廢,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務處。

宿舍的規章制度 篇三

宿舍是員工在住宿期間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直接關係到員工的精神風貌和身心健康。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搞好員工宿舍區的清潔衞生,建設一個良好、整潔、優美的宿舍環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個人物品隨身保管,一但丟失公司不負任何責任。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人為原因造成的失竊事件由事件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員工宿舍實行責任制,排出衞生值班表;每天值日人員進行責任範圍的保潔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潔衞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潔。請每組值日員工認真自覺執行。每月全體宿舍員工對宿舍進行大掃除,請各員工積極參與。

(三)、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亂扔果皮、紙屑、煙頭、飯菜等垃圾,不得從陽台、門廳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雜物,不得將塑料袋、飯菜雜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經發現,即對當事人處理。宿舍內保持室內整潔,衞生乾淨、物品擺放整齊,室內通風。

(四)、員工應該自覺維護宿舍牆壁的潔淨,不得有任何污損行為(包括在牆上亂敲亂砸、張貼標語、廣告、亂寫亂畫、用腳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損行為,一律視其情節給予處罰。如未查出直接責任人,則該室全部成員給予處罰。

(五)洗手間、浴室及各公共區域,應保持地面乾淨整潔,盥洗盆要保持清潔,節約用水、用電,養成隨手關水關電的良好習慣。門外不能堆放垃圾,垃圾要及時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內。

(六)不得在室內隨意拉接電線,不得在宿舍用未經許可的電器,愛護宿舍各項公用設施,不得破壞公用設施,若因此造成的事故,事件責任人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七)宿舍住宿人員應注意個人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生活習慣。嚴禁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活動,嚴禁在宿舍裏酗酒或酒後鬧事。嚴禁外來人員留宿或男女混住,一經發現嚴重處罰。嚴禁在宿舍大聲喧譁,放高音音樂。按時熄燈睡覺,不影響他人的休息。

(八)住宿員工下班外出時,儘量結伴而行,晚12:00前必須返宿,加強防盜、防搶等安全防範意識。

(九)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未經公司批准,不得更換牀位、宿舍。辭工辭退人員必須自停工三天內憑離職證明搬離宿舍,逾期未搬者每天由工資中扣除50元。

(十)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宿舍管理制度 篇四

1、住宿員工應經綜合部批准後,到財務部預交押金100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間及牀位入住。對未經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調換房間者處50元罰款並予以清退。

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舍長的管理,違者予以警告並處10---5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搬出宿舍。

3、愛護宿舍內的門、窗、牀、衣櫥等公共財物,造成損壞按原價賠償。

宿舍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單身職工宿舍的管理和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各單位、各子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職責與分工

第三條後勤管理部門是單身職工宿舍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單身職工宿舍管理相關制度,負責對單身職工宿舍進行分配與調整,並對單身職工宿舍公共區域衞生、設施的日常維護等進行管理、檢查。

第四條安全保衞部門負責單身職工宿舍的安保並配合後勤管理部門做好檢查及清退違規居住人員的工作。

第五條各單位負責收集職工對單身宿舍管理的意見或建議並反饋至相關部門;協同後勤管理部門、安全保衞部門共同做好單身職工宿舍管理工作。

第三章 入住及退宿

第六條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及依託協議的單身職工(高層次人才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入職前住所地在西安市城六區(新城、碑林、蓮湖、未央、雁塔、灞橋)以外的,均可申請單身職工宿舍 。

第七條符合居住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須攜帶本人人事調令(報到通知書)、户口證明、學歷證書到後勤管理部門辦理入住手續、安全保衞部門辦理出入證手續。

第八條外單位來公司實習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且實習期在三個月以上者,可持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有關證明,辦理入住和出入證手續。

第九條 職工對分配的宿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確認無損壞後與後勤管理部門簽訂《慶安單身宿舍規約及設施確認單》(見附件1)。

第十條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單身職工,必須在7日內辦理退宿手續,退宿時應保證所配備的設施完好無損,並結清相關費用。

(一)職工調離、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在本市六區內已購住房的並達到居住條件;

(三)退休回原籍或死亡的;

(四)結婚後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區內的。

第十一條退宿人員應及時到後勤管理部門、安全保衞部門辦理退宿手續。同時將宿舍鑰匙、門禁扣、電熱水壺、電卡、空調遙控器等附屬物品交後勤管理部門、將出入證交安全保衞部門。退宿前須將個人物品清理乾淨,對於遺留物品無法聯繫到歸屬人的,視為無主物品,由後勤管理部門自行處理。

第四章 住宿要求與宿舍管理

第十二條單身職工宿舍樓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凡進入單身宿舍樓的人員,須出示住宿卡,並自覺接受安全保衞工作人員的檢查。

第十三條探親訪友外來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證件進行登記,辦理會客手續後,方可進入宿舍樓。來訪人員須遵守安全保衞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為了保證單身職工的住宿安全,安全保衞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門衞制度,嚴禁小商、小販及閒雜人員進入單身宿舍樓。

第十五條攜帶物品出門者,須由安全保衞工作人員對所帶貴重物品的名稱、數量進行核實登記。

第十六條宿舍內嚴禁賭博、偷盜、酗酒、吸毒、販毒、打架、鬥毆。

第十七條職工自行打掃室內衞生,並保持宿舍樓內的乾淨、整潔。不得亂扔垃圾、堆放雜物、非機動車輛,不得飼養寵物。

第十八條居住單身宿舍的職工應講文明、講禮貌,自覺維護公共秩序,不得妨礙他人正常生活起居。

第十九條居住單身宿舍的職工,應自覺愛護宿舍建築物、附屬設施、公用器具(如:電梯、消防器材、線路、管路、傢俱、家電等),規範操作使用各種設施、設備,不得拆除或損壞。

第二十條單身職工宿舍內不準私接電源、亂拉臨時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煤氣瓶等具有安全隱患的設施。

第二十一條宿舍樓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嚴禁向窗外拋灑物品。

第二十二條員工宿舍安排由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單身職工宿舍房間居住定員不足時,管理部門有權安排新入住人員,任何人不得阻攔。

第二十三條居住單身宿舍的職工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和牀位、不得將宿舍(牀位)轉借轉租給他人。嚴禁非單身職工、探親家屬及其他人員留宿、借宿。

第二十四條單身職工宿舍門鎖,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將鑰匙轉交他人,若鑰匙遺失,自費配製。

第二十五條公司後勤管理部門組織公司相關部門,對單身宿舍的消防安全進行定期檢查,單身宿舍居住人員應積極配合職能部門的檢查工作。

第二十六條單身宿舍室內設施,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管理,室內設施由於使用不當造成污染、損壞或堵塞,由責任人按原設施標準維修(或賠償),如無責任人者,由室內居住人員共同承擔(賠償標準詳見附件2)。

第二十七條宿舍出現跑、冒、滴、漏、電器故障及門窗、鎖損壞現象,由單身職工向負責維修的物業管理部門報修。

第二十八條單身職工宿舍生活設施物品配置標準及消耗品的配發週期如下:

(一)每人配置傢俱1套(含公寓牀、雙開門衣櫃、書桌、牆面定製書架、方凳)。每個房間配置空調1台、窗簾1套、晾衣杆1套。

(二)消耗品及配發週期

電熱燒水壺兩年配發1次。

笤帚、簸箕、抹布、拖把、拖把桶、紙簍1年配發1次。

第五章 住宿分配原則及收費標準

第二十九條分配原則:

研究生及以上:2人/間;

本科生、大專生及以下:3人/間;

第三十條公司單身職工宿舍收費項目如下:

(一)配偶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區(新城、碑林、蓮湖、未央、雁塔、灞橋)以外的; 第三十一條享受職工住宿補貼的職工,補貼發放期滿後,仍需居住單身宿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牀位收費標準按照50元/月/牀執行。

(二)參加工作滿10年以上的。

外單位來公司實習人員居住收取的各項費用參照本公司職工收費標準執行。

第六章 檢查與懲處

第三十二條後勤管理部門、安全保衞部門不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並對違反本辦法的職工進行懲處。

第三十三條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安全保衞部門配合後勤管理部門予以清退。

(一)符合退宿舍條件但仍在宿舍居住的;

(二)將宿舍(鋪位)轉借、轉租他人的;

第三十四條對於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依照公司《慶安集團有限公司違規違紀員工懲處辦法(試行)》相關內容進行懲處。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六

一、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交友、休息的場所,是學院對學生進行素質教育的重要陣地,是展示學校校園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學生應當自覺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服從管理,文明住宿。

二、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學生入住學生宿舍。

三、入住學生宿舍的同學持錄取通知書和交納住宿費的收據,向班主任領取宿舍鑰匙後方可入住。

四、入住學生應按指定的房間、牀位號住宿,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空房間、空牀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佔用牀位。經學校批准學生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間辦理休學、退學、等離校手續時,必須搬離並騰空原入住宿舍的牀位,並退還宿舍鑰匙。學生畢業離校時退還宿舍鑰匙、電話機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時,有妥善保護學生宿舍樓內的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學生宿舍內牆壁和傢俱設備上,嚴禁剔、鑿、釘釘子及自行拆裝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劃或將熾熱的物體置放在傢俱設備上,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認真遵守《宿舍衞生檢查和文明寢室評比制度》,積極倡導入住者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衞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室內衞生輪流值日自覺保持整潔,牀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

八、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環境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陽台、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九、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不要在宿舍內放大額現金。離開宿舍時,一定要鎖好抽屜,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間鑰匙,不得將房間鑰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竊等安全事故,將追究當事學生的有關責任。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樓內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大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十、學生宿舍樓內禁止張貼各種營銷廣告和淫穢圖片,禁止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十一、住宿學生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自覺節約用水和節約用電,嚴格執行學校水電管理的有關規定。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大功率電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十二、學生宿舍執行晚間熄燈制度,熄燈後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覺遵守《學生宿舍進出管理規定》,應主動出示證件,經樓管人員登記核准後方可入內,22:00後禁止在宿舍內接待來訪人員。

十四、學生宿舍樓內嚴格禁止留宿外來人員。

十五、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是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對違規違紀學生提出處理意見。 十六、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應指導校學生自管會健全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積極作用。

十七、對違反以上規定的學生,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處理。

十八、原有相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十九、本規定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二十、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規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精神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shiyongjingxuan/354y1r.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