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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致辭憲法日合集

12.4致辭憲法日合集

12.4致辭憲法日合集

老師説,憲法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就有了生機。憲法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媽媽説,憲法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憲法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12.4致辭 憲法日,方便大家閲讀與鑑賞!

12.4 致辭 憲法日1

同學們:

為了保護我們健康成長,我國制定了許多有關保護青省年成長的法律法規,你知道哪些?(隨機請聽講座學生回答)同學們有沒有聽説過《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隨機請聽講座學生回答)今天,我要和大家講的就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知識,希望通過今天的講座,同學們能夠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識,對照一下自己在學習、生活中的行為,能夠利用法律法規為更好地保護自己。

什麼是未成年人?我國法律規定: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稱為未成年人。什麼是犯罪?我國刑法作了明確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簡單的説,犯罪就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比如盜竊、搶劫、殺人等就是一種犯罪行為,會受判刑、抓進監獄的嚴重處罰。在這裏,可能有的同學會不以為然,犯罪和我們國小生有什麼關係?我又不會偷、支搶。同學們,如果這樣想那就錯了,在我們的生活中,在我們身旁,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並不少見。湖北大冶震驚全國的“9·13”大冶羅橋中學搶劫案中,3名案犯中2名胡姓少年不足18歲、另一名明姓少年則只有14歲。20x年9月,3名少年因為缺錢,最終決定學校去“找”。他們手持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羅橋中學校園搶劫學生53人,毆打學生40人,其中致2人輕傷,16人輕微傷,卻得300多元及牛仔褲1條、懷錶1塊。3名未成年案犯最終分別被大冶法院判處9年、8年、1年有期徒刑,並處500元到1000元罰金。

曾經轟動一時的海南“龍虎幫”犯罪團伙主要成員“惡虎”陳裏入獄時未滿16歲。他的人生經歷可能在失足青年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本來是個乖孩子,心性也很善良。在學校讀書,就時常看見羣學生相互之間打打殺殺的,還在上課呢,接到通知立馬放下課本便成羣結對地,有的還找出刀具,跑向械鬥場,邊學校老師也沒辦法管住,他平時最愛看槍戰片,黑社會老大的那種“英雄”氣概總是讓他佩服不已,甚至成了他經常標榜的楷模。他開始嘗試追求“黑老大”式的生活。由於有了平日裏勢單力薄遭“追殺”的經歷,他便一步步走進拉幫結派以圖自保的泥潭。最終因“江湖”追殺“砍死人”而鋃鐺入獄。就是在我們江都某中學,剛升入七年級的學生江某兄弟,居然在大白天入室偷東西,被人當場抓住。

聽完上述案例,同學們一定會感到震驚,這並不奇怪,因為在這兒聽講座的同學都是勤奮學習,遵紀守法的好同學,平時對這些事情知道得很處,也不會去做這些事情。説到這兒,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大家有沒有思考過,這些年齡比你們大不了多少,或者説是年齡與大家差不多大的孩子為什麼會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可以隨機請學生回答)

剛才説過,江某兄弟入室盜竊的案子,據我所知,在國小時,這兩兄弟就經常拿同學的鋼筆,有時沒有零花錢,就到學校小商店去偷偷拿吃的,被學校發現後,老師多次對其進行教育,並按校紀校規給予寫檢查,通報批評等處分。兩兄弟被警察發現後還認為寫寫檢查、挨個處分就沒事,殊不知他們這種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要被判刑。以上的事例説明不少人對違法的犯罪的關係還不太清楚。一般違法行為對社會危害性較小,只是違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規定,只是受民事的、經濟的、行政的等方面非刑罰制裁方式的處罰。如:有的學生在上學的路上毀壞路邊的小樹,違反《森林法》,有的在家放羊牛將別人的莊稼損壞,有的將別人停放在路邊的汽車損壞,有的將街道、公園裏的公共設施損壞等。特別常見的是有的同學上學、放學時騎自行車不走自行車道,而是幾個人並排騎着自行車在公路上互相追逐,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這都是違法現象,這些現象不一定非得判刑抓進監獄,可以罰款、拘留。但是,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那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但是,應當看到,一般違法行為同犯罪行為之間的共同點,都是對社會有危害性的行為,只是輕重不同而已;都是違法行為,只是受法律制裁的方式不同,嚴厲程序不同而已。由此可見,一般違法任其發展,有可能滑向犯罪。如:某個學校的一名學生,平常偷拿同學的筆、工具書等學習用品,後為發展到入室盜竊,開始是一般違法行為,出於教育、挽救的角度,學校進行教育,後來觸犯刑法,就要由公安機關處理,受法律的制裁。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預防未成年人的九種不良行為,只要你有了這幾種不良行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邊緣:(一)曠課、夜不歸宿;(二)攜帶管制刀具;(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在這幾種不良行為當中,同學們尤其要注意千萬不可有下列行為。

1、曠課、夜不歸宿。

2、攜帶管制刀具。3、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4、進入法律法規規定的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為什麼要特別提出這幾點呢?因為同學們經過老師父母多年的教育,都已經知道偷竊、賭博等行為是社會所不允許的,而對上述四條所説的行為,同學們認為這些都是不算什麼大事,而且這些事情在同學們生活、學習中經常出現,這些看似不太嚴重的行為,因為同學們自身的防範意識不夠,往往就會演變成犯罪行為。

為什麼不能曠課?不能夜不歸宿?因為曠課容易與社會上的不良少年和違法犯罪團伙廝混一起,最後走上犯罪的深淵。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未經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同意,到深夜還不歸家的行為,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很容易受壞人引誘走上違法犯罪道路,也往往由於孤身無助成為犯罪者的攻擊對象。

什麼是管制刀具?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稜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相類似的單刃、三稜刮刀,未成年人攜帶管制刀具的危害極大,很容易在一時衝動下持刀傷害別人,由於力弱,刀具有很容易被人搶去傷害未成年人,因此必須來歷禁止。某校有兩個學生和社會青年一起持刀搶劫人民幣100元、紅塔山香煙兩包被判2年。濟南有三個青年攔截工人強制剝去人家褲子,搶去褲子兩條,現金3元,並用匕首把人扎傷,被法院判處20x年徒刑。

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是指利用輕微暴力,以暴力相威脅或者以其他手段相要挾的方法迫使財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交出財物的行為。情節嚴重就會構成犯罪。如剛剛年滿16歲的李小飛是北京某縣的一名中學生。一天傍晚,李小飛來到學校宿舍,將同學王可輝叫出來,向他要100元錢。王可輝説沒有,李小飛便從身上掏出一把彈簧刀,頂着王可輝的脖子比劃了幾下,威脅他回去準備100元錢,明天早晨送到教學樓西側。否則就殺了他。第二天早晨李小飛打到王可輝,向他要錢。王掏出身上僅有的10元錢,對李説自己只有這麼多,還要作生活費呢!李小飛聽了後,從他手裏拿了一張5元的轉身走了。接到報案後,公安部門當天是拘留了李小飛。12月26日,李小飛被逮捕。法院認為,李小飛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劫取私人錢財,已構成搶劫罪。於是在今年3月2日,一審判處李小飛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人民幣。

不進入法律法規規定的不適宜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主要是營業必歌舞廳、酒吧、夜總會、通宵影劇院、帶有賭博必的娛樂室、遊戲場以及其他不適宜進入的場所。為什麼這樣説?可以舉幾個例子:20x年1月20日在銀川市某中學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網吧碰面,其中馬某提出“弄點錢”上網,其餘三人表示同意。四個來到興慶區麗景街交警二大隊附近,將路過此處的郭某從自行車上拉下,對其一頓拳打腳踢,搶得現金5元后逃離現場。案發後四人相繼落網。法院認為四被告行為構成搶劫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他們為此失去了寶貴的大學聯考機會。20x年6月15日,17歲的北京少年吳某為了偷錢上網,趁爺爺奶奶熟睡之際,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15歲男孩小雨是一名國中生,經常出入遊戲廳等未成年人禁入場所。因沒錢玩樂,小雨來一中學附近,以“借錢”為名,採取脅迫手段,堵截該校學生實施搶劫行為。雖然幾次搶劫僅僅得到了5角、1元數額,但法院認為小雨以大欺小、以強凌弱,強行佔有他人財物構成搶劫犯罪,雖數額不大,但系多次(三次以上為多次),發球情節嚴重,於是對其判刑處理。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全社會正在共同努力。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未成年人

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放任未成年人有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接到報告後,不及時查處或者採取有效措施,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讀物、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營業性歌舞廳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營業性電子遊戲場所,不設置明顯的未成年人禁止進入標誌,或者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的,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當然,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還是需要我們自己積極學習《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國小生守則》,警惕學習生活中的不良行為,加強自身修養,用科學知識武裝自己的頭腦,做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12.4 致辭 憲法日2

尊敬的各位評委老師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講題目是《以憲為綱,知法守法》。

我叫閆暢,是來自日照第二實驗中學一名幸運的中學生。説我幸運,因為我出生在一個嶄新的時代,生長在一個法治的社會,一個法治的國家。

當我們站在歲月的肩膀上遠眺,我們看到了,看到了那個舊社會裏,封建腐朽的中國,看到了那個千瘡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國。但此時此刻,我站在這裏,用語言的力量來傳達我的情感,這何嘗不是一種幸運?而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我們和平法治的國家,歸功於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

從小,家裏的老人就教我們:無規矩不成方圓。後來,老師告訴我們: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憲法》對於一個國家而言,如甘露,如陽光;對於我們而言,如鎧甲,如標杆。

今天我能夠站在這裏,因為憲法給了我受教育的權利,給了我瞭解民主法律的機會,給了我們大家一個和平穩定的社會。可以説,《憲法》是我們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作為一名炎黃子孫,我們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國,是何等的落後,軟弱,那些屈辱的歷史猶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國人心中,我們也常説,勿忘國恥,振興中華。但是試想,如果我們國家沒有《憲法》,沒有民主沒有法治,我們又該如果度過那段支離破碎的歲月,又該如何走向未來實現偉大的中國夢?

愛國、守法,不止是説説而已。

我們作為一位炎黃子孫,有責任去維護我們祖國的和諧,而作為一名新時代的中學生,更應該去了解、去遵守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

生活中,時常會有同學説,憲法離我們很遠。但是,你是否知道,我們時時刻刻受着憲法的保護?我們每天上學、接受教育,是遵守《憲法》,我們保護環境,節約資源,是遵守《憲法》,我們學習、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是遵守《憲法》,可見,《憲法》就在我們身邊,《憲法》陪伴我們成長。劉媛媛發表過一篇演講,叫《年輕人能為世界做什麼》,她説總有一天銀行行長會是九零後,企業家會是九零後,甚至x都會是九零後。其實同樣,總有一天我們也會長大成人,也會成為這個社會的主角,那麼我想問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們又能為這個世界做什麼?為這個國家、這個社會做什麼呢?我知道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成為那種站在風口浪尖上去把握國家命運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過的升斗小民,是這個龐大的社會機器上一顆小小的螺絲釘,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們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憲法》,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們的法律知識,為我們的國家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讓我們用憲法規範自己的行為,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全面深刻理解憲法的基本原則和精神,充分認識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愛國意識和民主法治意識,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不僅自己遵紀守法,同時把法制意識宣傳給周圍的人,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一言一行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憲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們十三億炎黃子孫的信念與希望,更是照亮我們每一位中國人,照亮這個嶄新時代的曙光!所以,親愛的同學們,讓我們共同努力,學習憲法遵守憲法,以憲為綱,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時代的合格中學生!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12.4 致辭 憲法日3

同學們,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少年兒童,是祖國未來的希望,國家十分關注我們的成長。這些年,黨一直在加強對我們的法制教育,使我們從一羣羽毛尚未豐滿的小鳥,逐漸成長為一羣正準備騰飛的雛鷹。

提起法律,總是給人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和我們息息相關,“紅燈停,綠燈行”這就是法律規定的,人人都知道,可並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我們要從小與法同行,做任何事情必須知法守法。因為法律素質如何,關係到我們的生活,關係到我們的人品道德,甚至關係到我國依法制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進程。

法律,要靠我們大家自覺遵守。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國小生社會經驗不夠豐富,卻自我感覺已經長大了,喜歡獨來獨往,喜歡拉幫結派。他們重“感情”,講“義氣”,崇尚“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無法無天,強行索取其他同學的個人財產,一句話説不對就拳腳相加。而且當他們在家庭、公共場所遇到難題時,只相信自己,只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聽家長、老師的勸阻,遇事不冷靜,行動不計後果,喜歡“先動手”,“後動腦”。事過之後也沒有任何反應,直到發現闖了大禍,才驚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網絡,因為沒錢玩遊戲,常常幹出讓人難以想像的事情來。

為此,學校經常開展法制講座,老師和家長也經常對我們進行法制教育。同學們從中學到了不少法律知識,知道什麼是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學會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對突發事件……我們要用法律來約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錯誤,真正做到與法同行。

在人的一生中,正與邪、善與惡、真與假、美與醜,人性的光輝與醜惡總是交織在一起,影響着每一個人。願我們國小生能夠明辨是非,在法制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棟樑之材!

12.4 致辭 憲法日4

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今天講話的主題是“做遵紀守法的國小生”。

最近我們身邊常出現一些較嚴重的違紀現象,如有的同學私自離校、動手打人、罵人……種種現象,令人擔憂同時也催人深思。

什麼叫遵紀守法呢?人們在社會生活中遵守有關紀律,依法辦事,嚴格恪守法律規範就叫遵紀守法。有的同學認為,講紀律就沒有自由,講自由就不能受紀律的約束。這種看法是錯誤的,俗語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自由是相對的,是有條件的。鳥在空中飛翔,它們是自由的;魚在水中嬉遊,它們是自由的。

但如果把鳥放入水中,讓魚離開了水,那麼它們不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會死掉。人走在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規則,亂走馬路,被車輛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沒有不受約束的自由。

此外,紀律限制自由,又保護自由。如當你走進閲覽室,裏面靜悄悄的,只能聽到偶爾翻書的沙沙聲。對於想看書的人來説,這一片寧靜多麼寶貴!因為人人都遵守閲覽室規則,大家可以享受這靜心閲讀不受干擾的自由。

若有人不守紀律,高聲談笑,這自由就消失了。我們國小生正擔負着努力學習,將來建設祖國的重任,祖國、社會都要求我們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學校裏,同學間總會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學們要互相關心和尊重,友愛相處,團結合作。

如在做什麼事時意見不同、出現矛盾,一定要冷靜處事,決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揮拳相向,傷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勸同學們遇事要冷靜,要有法紀觀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們學校有着嚴肅的校紀和優良的校風,我們作為國小生,更應該與同學和睦相處,理智冷靜地對待和處理問題,讓我們嚴格要求自己。

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

12.4 致辭 憲法日5

憲法在我心中

老師們、同學們: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設立國家憲法日的目的是為了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俗話説:“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

是的,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規矩,各項法律法規規範着我們行為,如升國旗時,《國旗法》要求我們舉行升旗儀式時,在國旗升起的過程中,參加者應當面向國旗肅立致敬,少先隊員要敬隊禮,並可以奏國歌或者唱國歌。;在上課、學習方面,《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對我們要求有1、尊敬國旗、國徽,會唱國歌,升降國旗、奏唱國歌時肅立、脱帽、行注目禮,少先隊員行隊禮。平時能認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園整潔。保護環境,愛護花草樹木、莊稼和有益動物,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等。);在扔廢品紙屑時,《環境保護法》、《愛國衞生條例》、《國小生守則》等也都作了相應規定??等等等等。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總之,各項法律都是為着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制定的。讓我們每個人都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遵紀守法,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讓大家的生活更加美好。

標籤: 致辭 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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