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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致辭憲法日彙總合集

12.4致辭憲法日彙總合集

12.4致辭憲法日彙總合集

當我們站在歲月的肩膀上遠眺,我們看到了,看到了那個舊社會裏,封建腐朽的中國,看到了那個千瘡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國。但此時此刻,我站在這裏,用語言的力量來傳達我的情感,這何嘗不是一種幸運?而這一切,都要歸功於我們和平法治的國家,歸功於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接下來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12.4致辭 憲法日,方便大家閲讀與鑑賞!

12.4 致辭 憲法日1

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憲法,這部被稱為“五四憲法”的法案為年輕的共和國奠定了法制基礎。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憲法。之後,1988年、1993年、1999年、20x年,對現行憲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緊跟時代前進的步伐,不斷與時俱進。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凌駕於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從內容上來講,憲法是人民權利憲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憲法不僅僅是為了印在紙上、掛在牆上給人看的,生活在社會中的人們似乎又感受不到憲法的存在,感覺不到憲法與自己的生活之間的關係,至少是對憲法的感受和感覺沒有對法律那麼強烈。其實,在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憲法的身影無處不在。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正是因為憲法的這項規定,才能使更多的人有享受到公平教育的機會,也正是國家把接受教育上升到憲法的高度,才引起了全社會的重視。在工作中我有時候接觸到上了年紀的老人,他們中的有些人除了自己的名字其他字都不會寫,可是在義務教育普及多年以來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人都能通過接受教育來改變自己的命運,實現更高的人生追求。 憲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

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在我十八歲剛上大一那一年,學校裏開始組織學生選舉,選舉權,是個我們自小在課本上才會接觸到的詞語,當我在選舉投票箱前投進代表我的權利的一票的時候,才充分感受到作為一個公民能夠切身為自己當家做主,選出自己認為合格的能代表自己聲音的區人大代表,那是的心情不僅僅是光榮,更是身為一箇中國人的自信和驕傲。

憲法第35條規定:我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作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我也深刻體會到了自己的這項權利,小時候看話劇 《茶館》,故事裏分別講述了戊戌變法、辛亥革命、抗日戰爭三個時期之後的情景,裕泰大茶館經歷了一次次改朝換代,不變的還是那“莫談國事”四個大字,看的時候覺得好笑,那是因為我們從未留意到,今天的我們見面閒聊時話題從你吃了沒可以聊到昨天晚上的新聞是什麼內容,這樣的暢所欲言,正是因為憲法賦予了我們的言論自由。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其他黨的民族政策、法規當中,黨和國家也始終堅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的根本原則。新中國成立60年來,我國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係得到不斷鞏固和發展,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區社會長期穩定,祖國的統一大業不斷向前推進。冠縣作為一個漢族和少數民族雜居的城市,各民族之間共同參與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正是由於憲法和各項法律政策隊少數民

族羣眾權益的保障,才能形成各民族共同團結進步、共同繁榮發展的局面。

當然,憲法在賦予我們基本權利的同時,也規定了作為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應該履行的義務,公民有勞動的義務,有接受基本教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年老父母的義務等等這些。憲法對於我們義務的規定從根本上也是對我們基本權利的保障。

20x年11月1日十二屆人大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法治工作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

作為一名公職人員,憲法日的確立讓我更深的體會到憲法的生命力和權威性,權力屬於人民,權力服從憲法。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我們應該做到:認真工作,積極進取,提高自身業務水平和法律意識,真正做到憲法在我們的日常工作和學習之中,憲法更在我們的心中。

12.4 致辭 憲法日2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1日通過決定,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早在20x年,這一天就被確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如今在此基礎上將其升級為“憲法日”,不僅意味着以嶄新生動的形式在全社會建立憲法信仰、弘揚憲法精神,也意味着憲法在中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進一步凸顯。

法治首先是憲法之治。依法治國的“法”,指的是以憲法為核心由各種法律規範組成的完整法律體系。我國的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國家根本大法。在長期實踐中,中國人民早就得出了這樣的啟示:那就是憲法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能順利發展。漠視、削弱甚至破壞憲法,人民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會遭受挫折。

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但不容否認的是,一段時間以來,在保證憲法實施方面,我們的不足也很明顯。憲法“高高在上”,成為純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屢屢出台立法性紅頭文件,“違憲”現象頻發;人民羣眾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意識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這樣的大背景下,設立國家憲法日更像是一項人心工程。通過一種常在性的典禮和儀式讓憲法精神深入人心,讓尊重憲法成為社會信仰,這對於我們不斷提高憲法的影響力和實施水平,意義重大。

依法治國,是現代國家趨同的政治選擇,但這並不意味着必然要出現面目完全一樣的政體狀態。綜觀世界各國法治進程,大凡搞得比較成功的國家,無一不是較好堅持了法治一般理念與本國特定國情的創造性結合。在我國,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同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一樣,都是憲法明確規定的,都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這是紮根中國土壤、立足中國特色的理性選擇、智慧選擇。與西方“憲政”單純強調國家權力的分權制衡、輪流執政、集團分利等不同,我們的法治強調的是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這樣的制度設計無疑更全面、更有效、更有針對性。對此,我們完全有必要理直氣壯地講、大張旗鼓地講,起到正本清源、以正視聽的效果。

法治文明,是一個國家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標誌。從憲法出發,我們就會走上建設法治國家的通衢大道;以憲法為基石,我們就能獲得黨和國家興旺發達的蓬勃偉力。

12.4 致辭 憲法日3

尊敬的評委老師、朋友們:

大家好!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這句話如雷貫耳!既道出了憲法的本質特徵但也似乎讓我們覺得憲法高高在上、遙不可及。其實不然!憲法一直與我們如影相隨,時刻在默默陪伴着我們、保護着我們!下面這個我和我哥的故事,就是要告訴大家:憲法就在我們身邊!

20x年前,從我出生那一刻開始,我就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是具有獨立人格權的“人”。這一刻起,我已經開始受到憲法保護啦!我和其他人一樣有了繼承遺產的權利,我的爸媽有義務保護我、撫養我,不能虐待我、遺棄我。

因為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如此看來,我一出生就受到了憲法的保護。

6歲那年,我上國小了。第一堂課老師教我們唱國歌,我也知道了祖國的首都是北京,盼望有一天去看看天安門。當時還迷糊的我並不知道,上學、首都、國徽、國歌都是憲法規定的內容。

一晃20x年,無憂無慮的童年已成過去。兩年後,我就要18歲了,我即將離開我熟悉的城市,去大學繼續我的生活。憲法告訴我,18歲了,我可以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了!到那時,我還要自立自強,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當然,作為成年子女還必須承擔起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嗯,成年了,一切要靠自己啦!

再説説我的哥哥。20歲那年,大學二年級的他,填寫了應徵入伍的申請,光榮參軍了,學校為他保留了兩年的學籍。因為憲法規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我們全家都為他感到光榮!

24歲時,哥哥大學畢業了,找工作成了頭等大事。在招聘會上,他過五關斬六將,得到了一份新聞單位編輯的工作。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曾經的“熊孩子”,如今也要自己獨立打拼了。

一年後,依照憲法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的規定 ,25歲的哥哥享受帶薪年假,去了趟雲南,並邂逅了我美麗的嫂子。

去年,哥哥幹了一件大事兒,在和嫂子商量後貸款購買了一套80平米的新房。雖然很辛苦,但是生活多了一重保障,多了一份踏實感。他知道,依據憲法,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現在,爸爸媽媽輪流去給哥哥嫂子帶小孩了,一家人相幫相襯、相親相愛,其樂融融!在憲法的庇護下,我們生活得幸福美滿、和諧歡暢!

家是小的國,國是大的家。雖然我家的故事並不能窮盡憲法的博大,但卻真真實實的告訴我們:憲法並不遙遠,憲法就在你我身邊!

12.4 致辭 憲法日4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你們好:

我演講的題目《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個公民都應該學習社會主義法律知識。有人認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其實,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當今我們的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以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法。我們身邊的學多問題都要依法解決。所以,一個合格的公民必須是一個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觀念,要懂法律知識,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民的希望。祖國和人民盼望我們健康成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了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我們青少年學生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而且要有法律知識和守法觀念,懂得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等道理,自覺依法辦事。這樣才能抵制各種不良影響,促進自己健康成長。

為了我們更好的成長,國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來規範人們對青少年兒童的教育和保護。有了這些法律還不夠,我們應該好好地學習它們。讓這些法律法規不淪落為空話套話,而是,實實在在地在我們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下面我來給大家講一個身邊的小故事吧。

15歲的小張家境優越,父母都是做服裝生意的。當他因為詐騙罪被公安機關逮捕時,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兒子有吃有喝,從不缺錢,可是他為什麼要到同學家去詐騙呢?兒子在監獄給媽媽寫了一封信,描繪了這樣一個場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兩個人都在家討論賺錢的事,吹噓自己把衣服賣出了高價,把冒牌服裝當名牌賣出去了,我聽你們講了這麼多,覺得這事特別有吸引力,特別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張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識的話,這樣的慘劇就不會發生了。

離我們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時時刻刻都會發生,它就像一顆威力十足的炸彈,一時大意,這顆埋伏的炸彈就會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不能酒後駕車,不能超速行駛,不能隨意橫穿馬路,沒有滿12週歲的國小生是不能騎自行車上馬路的。就是這些簡單的交通規則保護了我們的安全,但是總有些人不懂,不顧,肆意破壞它們,最後給自己帶來的確實非常慘痛的後果。

爸爸媽媽和我説了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小孩他的爺爺來接她放學回家,在馬路邊等紅燈的時候,他看到他的媽媽就在馬路對面。於是掙脱了爺爺的手像馬路對面衝去。被左邊駛來的一輛大貨車撞壓致死了。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了人世。如果每個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規,這樣由鮮血釀就的慘劇就不會發生了。

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瞭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12.4 致辭 憲法日5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來自高二(5)班的張浩偉,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憲法永駐心中》。

憲法是什麼?它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母法。其他法律法規必須建立在憲法的基礎上來制定。許多同學都覺得憲法好像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憲法一直都在我們身邊,可以説,我們的生活時時刻刻都在被憲法保障。沒有憲法,就沒有我們今天和諧美好的生活。

下面我説一個典型的憲法保護公民個人權利的案件。

1995年,河北省鹿泉縣人聶樹斌因故意殺人、x婦女被判處並執行死刑。他的家人,甚至連受害者的父親都不相信聶樹斌是兇手。他們各自都在年年上訴伸冤,可是所有的努力都石沉大海。自從憲法將“國家尊重與保障人權”寫入後,全國各地對於人身權利保護的力度和對冤假錯案的複核力度不斷加大。20x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複查聶樹斌一案。兩年後,聶樹斌的父母終於等來了最高法的消息——長達20x年的聶樹斌案被平反,真正的兇手王書金被判處死刑。聶樹斌的家人更是獲得了268萬元的國家賠償。整整二十一年的苦苦等待!正義終於到來!這起案件更是成功入選20x年中國年度十大憲法事件。它的平反讓憲法所列保護人權的條款再次出現在公眾面前,給整個社會都打了一劑強心針——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這就是個典型例子。

但其實憲法的作用遠不止保障我們個人權利這些。憲法對於國家,是制定和調整政策的依據,就連違背憲法精神的法律都要被廢止。舉例來説,勞教制度,俗稱勞改,本意是讓罪犯在勞動中改造自己,卻隨着時間推移被不斷擴大,遊手好閒者、小偷都可能被迫勞改,它還甚至成為報復舉報人的手段。因不需審判就能強行剝奪人身自由,

這一點嚴重違反了憲法中國家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權的條例。因此20x年,勞改被廢止。這無疑是憲法擁有至高無上權威的重大體現。

古希臘思想家亞里士多德曾説過,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是啊,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其意義更非比尋常。至今,憲法已為中國人民保駕護航64個年頭了。作為當代中學生,我們更要認真學習憲法,明確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時刻規範自己的行為舉止。同學們,就讓我們一起,把憲法牢記心中,讓憲法永駐心中!

我的演講結束,謝謝大家。

標籤: 致辭 彙總 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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