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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家思想的淵源【精品多篇】

墨家思想的淵源【精品多篇】

墨家思想的淵源【精品多篇】

孔子教育思想及其現代意義大 篇一

孔子的教育思想及其現代意義

研究現狀:對孔子教育思想的研究,古往今來都沒有中斷過。從研究文獻看,大部分將理論聯繫實踐。學者的研究主要概述為以下幾個方面:

1、“有教無類”體現出的教育對象的廣泛性、全面性。眾多研究中闡述了“有教無類”在兩千多年前的含義及作用。“有教無類”提倡的是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在兩千多年前,教育就存在階級性、壟斷性,孔子這一思想很快便打破了這些束縛。當今我們倡導“教育公平”,呼籲人人接受教育,是“有教無類”的繼承和發展,然而新的時代存在新的問題。“教育公平”不僅僅是使所有人都能接受教育這麼簡單。面對現今社會的貧富差異、地區差異、教學水平的差異,我們應當將“有教無類”賦予新的含義,重新理解教育公平對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性。

2、通過“六藝”來體現孔子教育內容的全面性。研究學者們闡述了“六藝”的內容以及設立每一個部分的目的,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培養全面發展的人。這一理論指導於當今所倡導的“素質教育”。素質教育是針對當今教育中日益凸顯的某些問題而展開的,如今的“應試教育”忽略學生的綜合素質,一味的講求卷面分數,學生因升學考試帶的壓力不得不放棄一些自己熱愛的學科。這嚴重扼殺了學生的天性以及創造力,阻礙了他們將知識帶向生活的道路。如劉秉泰、劉春穎所著《孔子教育思想的現代意義》,張湘萍所著《孔子教育思想的相待闡述》明確闡述了素質教育的意義以及推行素質教育的必要性。

3、在教育原則及方法上,孔子主張則是多方面的。從蒐集資料看,主要從“因材施教”“啟發誘導”方面來分析的。“因材施教”顧名思義,其主要手段的瞭解個性,針對性教學,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無論是兩千多年前還是當代教育中,因材施教都是重要的教育原則,教育不是為了按照統一的模版培養人才。它在主張“有教無類”的基礎上承認差異的存在性,針對差異性提出不同的解決方式,既能輕鬆達到教學目的,又能保留學生的天性及差異性。“啟發誘導”則是使學生自主學習、探索,對知識產生強烈興趣的重要手段。研究表明,目前在很多課堂上存在着“灌輸式”的教學方法,不考慮學生的感受,課堂氣氛枯燥、死板。“啟發誘導”是在提醒教育工作者,在教學活動中注意方式方法,重在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發現學習、感知知識的能力。“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教師也應當重新審視自己在教學環境中所擔當的角色,把握課堂氣憤大局,以學生為主體開展教學。

4、孔子在德育與教師修養方面也提出了要求。研究中提到孔子十分注重德育,德育是一個人做人的先提條件,但目前學校開展的德育教育內容寬泛、教條,甚至有少數的老師本身缺少德育教育,這是一個亟待改善的問題,否則將嚴重阻礙和諧社會的建設與發展。德育的開展環境不止是學校,社會、家庭,處處都可以開展德育教育,任何一件小事都是德育教育的範本,這就要求全體公民都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這種品質不僅是自身修養的體現,也可以影響到周圍的人。作為教師更應該注重自己的道德品質及自身修養,所謂“言傳身教”,教師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都是學生學習模仿的對象。只有自身的道德修養水平提高了,才能帶給學生一個良好的德育引導。孔子要求教師做到“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並且孔子就是親自實踐的。研究中多次提到孔子的教學經歷,他畢生都獻給了教育事業,培養了三千弟子,七十二賢人。無論作為教師還是作為普通的個人,都應謹記“學而不厭”,這與當代“終身教育”思想如出一轍,知識是無邊的,學習是無盡的,我們應時刻學習來充實自己的理論基礎,積累豐富的實踐經驗。作為教師,在“學而不厭”的基礎上還應做到“誨人不倦”,這是一個教師應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目前,存在很多教師打罵學生、教學倦怠等情況,都值得我們深思。“誨人不倦”應做到擁有耐心、愛心關心教育每一個學生。並且能夠做到與學生平等,尊重學生,知道教與學是相互促進的,從而達到“教學相長”的良性循環。

孔子教育理論的研究有很多,但究其最終目的,是為了將理論聯繫實踐,用理論指導實踐。馮文全、焦彥蕊所著《孔子教育思想與我國現代教育思想的一致與衝突》、林忠、林楠的《孔子“教學相長”的思想對高校德育的啟示》都闡述了孔子教育思想在當下教育教學實踐中的應用與影響。這部分文章主要都是作者結合自己的教育教學實際,闡述瞭如何在教育教學中貫徹因材施教、啟發性原則等的一些具體操作,更多的學者則是從單方面着手研究孔子教育思想,如應豔蘭所著《孔子啟發式教學與學生創新思維的培養》,王雪峯、高暢所著《論孔子教育思想的主體性精神》,丁華平、王睿、周怡所著《淺析孔子教育學的思想》。有些研究則是利用孔子思想的很小一個點來引發現代教育的思考。

孔子的教育思想體現在教育實踐的每個角落,範圍之廣是我們無法在一篇文章中全部涉及的,但也不能因此原因就對其泛泛而談。我們應辯證的看待孔子教育思想,分析它與現代教育的一致與衝突,理性的批判和繼承。將會有更多的學者不斷的對孔子教育思想進行研究。時代在發展,教育也在發展,在漫長的教育實踐中必然會有新的問題出現,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問題,但相同的是我們可以在對孔子教育思想的思考中得到啟發,找到答案。孔子教育思想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教育環境下發揮着不同的作用,這是值得我們長期學習、思考和研究的。因此,我覺得研究孔子教育思想對現代教育的啟示是十分有必要的。

墨家思想的淵源 篇二

墨子(約前468一前376年),名翟,宋國人(一説魯國人)。春秋戰國時期傑出思想家、教育家。墨家學派創始人。他是手工業者出身,當過木匠。早年受過儒家教育,因為不滿儒家提倡的繁瑣的“禮”,後來就拋棄了儒家思想,招收弟子講學,創立了墨家學派。

墨子出身低微,對勞動人民的悲慘生活有深切的體會。他提出尚賢、尚同、節用、節葬、非樂、非命、天志、明鬼、兼愛、非攻十大主張。所謂“兼愛”、“非攻”,就是要求人們互愛互助,反對掠奪戰爭。他主張的“尚賢”,反對王公大人把持政權,要求推舉有才能的人管理政治,“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之”,做到“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他還提倡勤儉節約,提出了“節用”、“節葬”等主張。墨子的思想,反映了小生產者反對兼併戰爭、要求改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的願望,在當時是有進步意義的。但是,他的“兼愛”思想抹殺了階級對立的事實,在階級社會裏是不可能實現的。

墨子有弟子300餘人,大多是手工業勞動者。這個學派有嚴密的組織。他們過着艱苦樸素的生活。墨子曾經做過宋國的大夫。他還推薦他的弟子出去做官。如果有人做官後背棄了他的主張,就要被召回。做官得到的俸祿,必須分一部分供這個組織使用。

墨子也親自用行動來實踐自己的主張。有一次,公輸般替楚國造了雲梯,準備攻打宋國。墨子為了反對這次掠奪戰爭,一連走了l0天10夜,從宋國趕到楚國,勸楚王不要發動戰爭。他和公輸般當場用模型進行攻守演習。他在演習中取得了勝利。公輸般説:“我有辦法可以打敗你,但是不講了。”墨子説:我也知道你的辦法,就是叫楚王殺死我。我早已料到這點,已經命弟子在宋國準備好守城器械了。楚王感到沒有取勝希望,只得放棄了進攻宋國的計劃。一場戰爭終於被制止了。這件事情説明,墨子和他的弟子又都是實幹家。

墨子提倡教育,重視教育在社會和個人發展中的作用,這是以其“兼相愛、交相利”的中心思想為基礎的。墨子認為天下大亂的根源在於人們不相愛,他説:“亂何自起?起於不相愛,故天下兼相愛則治。”他認為人與人之間必須在“交相利”的基礎上發 生關係,從而實現沒有差別的愛與理想的和平社會,使孤苦伶仃的老人有所侍養而安度晚年,幼弱無靠的兒童可以有所依賴而生長髮育。墨子説:如果人們都把別人的室家、身體、祖國看成跟自己的一樣,同被自己所愛,那麼盜竊、殘殺、搶掠、攻伐之類的事情自然也就不會有人來幹了。墨子的。這些想法當然只能是空想,但還是反映了勞動人民的善良願望,具有歷史的進步意義。

墨子的教學內容非常重視關於客觀事物的實踐知識。他提出過判斷事物的是非真假的三項標準,稱為“三表法”,其中一表是古代聖王的作為,一表是百姓民眾利害,另一表則是“百姓耳目之實”,即根據百姓耳聞目睹的事例來判斷是非。

對於教育和經濟發展、物質條件的關係,墨子也有獨到見解。他認為“食者國之寶”,即民以食為天的意思。從這個觀點出發,墨子甚至主張在嚴重災荒的時候,“士不入學”,使教育暫時停下來,從而節省一些費用。墨子還認為人的道德品質也和物質條件有關,他説:“時年歲善,則民仁且良;時年歲凶,則民吝且惡。”意思是如果年成豐收,那麼老百姓也會仁義善良;如果年成饑荒,那麼老百姓便會吝嗇醜惡。墨子的這個觀點傳播很廣,漢朝時流傳的諺語“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與墨子的説法是完全一致的。墨子的這個説法在教育思想發展史上具有積極意義,因為它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的道德品質的教育與經濟基礎的密切關係。

墨子的著作,有《墨子》一書,今存53篇,其中有些是墨子本人寫的,有些是他講學時學生所記的筆記,有些是戰國後期墨家的作品。是研究墨子和墨家的基本材料。墨子的學説在當時影響很大,曾經和儒家學説並稱為“顯學”。墨子有很高的社會威望,有北方聖人之稱。

墨家思想的現代意義 篇三

尚賢兼愛,非攻交利,大同以容世界

——淺論墨子思想對於構建和諧社會的現代意義

墨子,名翟,戰國時期魯國人,出生在一個工匠世家,本是一個善於製造器械的能手。後曾“學儒者之業,受孔子之術”。但他認為儒家思想所重視的周禮煩瑣不容易實行,厚葬既浪費錢財又貧民害事,另立了一個與儒家不同的學派——墨家。墨子作為墨家學派的創始人,由其弟子及後學記錄、整理、編纂而形成的《墨子》一書集中反映了墨子和墨家思想。 《墨子》書中的《兼愛》、《天志》等篇反覆提倡“兼相愛”、“交相利”。這是墨子的主要主張。墨子認為當時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人與人之間的爭奪,使得“飢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亂者不得治”,成為天下的大害,而戰爭與掠奪的根源就在於缺失“兼愛”精神。他説:“諸侯不相愛則必野戰,家主不相愛則必相篡,人與人不相愛則必相賊,君臣不相愛則必不忠惠,父子不相愛則不孝慈,兄弟不相愛則不和調。天下之人皆不相愛,強必執弱、富必侮貧、貴必傲賤、詐必欺愚”。所以墨子認為“兼愛”是為天下興利除害的唯一辦法。

墨子的“兼愛”亦為“仁”,把具有“兼愛”精神的人稱為“仁人”,與孔子提倡的“仁”字面相同,但具體的內容有很大的差異。孔子主張的“愛人”是依照宗法制度的“親親”原則,對親疏不同的人有先後輕重之分。而墨子主張愛無差等,愛無厚薄。

“非攻”就是反對攻伐戰爭,它是“兼愛”思想在國與國關係上的運用。在墨子生活的春秋戰國時代,諸侯割據,戰亂頻繁,普通百姓對此痛惡不已。因此,墨子提出“非攻”的思想。他指責發動侵略戰爭的國家都是“攻伐無罪之國”,並且批判其對被侵略國家的“燔潰其祖廟,勁殺其萬民”。殘酷的戰爭不僅給被侵略國家帶來沉重的災難,而且對發動戰爭的國家也是“奪民之用,廢民之利”。最終的結局就是兩敗俱傷。墨子的“非攻”也不是籠統地反對一切戰爭,他也區分進攻戰爭和防禦戰爭,還區分“伐”與“誅”。他的“非攻”實質上是“非戰”、“和平”,這與他的“兼愛”思想是一致的,並且是“兼愛”思想的最集中地體現。

墨子的“尚賢”、“尚同”思想是出於消除戰國初期的混亂割據局面提出的政治解決方案。春秋戰國之交,大小諸侯國林立。各諸侯國為了擴大自己的地盤和子民,發動了無數次戰爭。墨子在這種歷史背景下提出了“非攻”的解決方法。但是這並沒有從根本上制止戰爭。所以他又從政治用人和政治體制兩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主張,即:“尚賢”、“尚同”。

墨子的“尚賢”思想就是主張實行賢人政治。他認為“國家治薄”的原因在於“賢良之士寡”,所以他首先提出了“眾賢”的“尚賢”措施。所謂“眾賢”就是使社會上的賢良之士增多。具體的辦法就是“將富之、貴之、譽之”。在使國家的賢良之士增多後,就面臨着如何選拔和如何使用的問題了。在選用良士上墨子提出“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的標準。這個標準其實就是墨子“尚賢”思想的最核心的體現,它貫穿着墨子的整個政治理念。人才選拔出後就是如何使用的問題了,在這點墨子提出了“使能”的概念,即:依據良士各自的能力與特點慎重地使用。就是要做到“聽其言,跡其行,察其所能,而慎予官。其實,墨子提出的“尚賢”不是一種空泛的概念,而是一種可操作性的選賢制度。他認為通過以上三個層面的賢人政治,就可使國家長治,官府殷實,萬民富足,而達到最終的“尚同”。

何謂“尚同”?“尚同”就是崇尚同一。同一即同一思想認識。與誰的思想認識同一?當然就是從“尚賢”中找答案,與賢人的思想認識同一,這是墨子“尚同”思想的歸結點。具體的説,就是“上之所是,亦必是之;上之所非,亦必非。這裏的“上”必須是一個賢者,這是墨子“尚同”思想的前提。也就是説“尚賢”是“尚同”的前提。

新時期,尤其是十六大以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任務。這是我們“黨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佈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反映了建設實現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

十八大又提出五位一體的戰略佈局,而我們縱觀墨子思想,會發現其思想對於今天我們構建和諧有着積極我們可以將墨家思想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發揮積極影響的方面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兼愛交利,構建包容的和諧社會關係

“兼愛”作為墨子思想的核心,它藴含着兩個層面的含義。一是人與人之間的“兼相愛”,就是要人們待人如己、愛人如己、相親相愛。另一層面則要求人與人間要“交相利”,也就是施予愛的同時施予利。以此達到墨子所希望的和諧的社會關係。當然,這只是墨子對美好未來的憧憬。而現如今,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不正需要這種“兼相愛”的博愛精神,“交相利”的互惠主張嗎?

人與人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就是我們構建和諧社會的主要目標。其中人與人的和諧是實現和諧社會的基石,人與社會的和諧是實現和諧社會的骨架,人與自然的和諧是實現和諧社會的最終目標。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既是自然的存在物,更是社會的存在物。人的社會屬性的諸多方面,相互影響相互聯繫構成了有機的社會整體。任何社會經濟的發展都離不開人的活動。“人的發展是社會的手段,又是社會的目的;人的發展是社會的結果,又是社會發展的原因”。所以,要實現人與人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和人與自然的和諧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這樣才能處理好人與人、人與社會和人與自然的關係,以最終實現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二)、尚賢大同,構建和諧的政治關係

墨家思想的主要政治主張最為集中地體現在“尚賢、尚同”兩方面。“尚賢”就是主張賢人政治,“尚同”就是主張同一施政。雖然過去了兩千餘年,但是墨子提及的政治主張依然有着其強勁的生命力。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今天,它仍有着重要的借鑑意義。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黨從中國特設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佈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全局出發提出的戰略性發展任務,它的構建成功與否關鍵在黨的領導。所以,“必須充分的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具體地説就要求我們黨要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首先,要堅定不移地貫徹黨中央的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工作原則和重大部署。其次要不斷地增強黨的凝聚力、改善黨的執政方式、提高黨的執政水平。這具體要求我們黨要在實現共產主義理想上有信心、建設社會主義理論上有創新、構建和諧社會理念上有決心,全面地提升自己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方面的能力水平。

(三)、節約節葬思想,構建可持續發展的經濟社會

“節用”是墨家思想中關於經濟生活方面的闡述。其含義就是一切的消費活動都應以節約為原則、以利民為目的。“節葬”所希望的是人們在生活理念上的轉變。就是改變厚葬、厚禮的浪費觀念,樹立節用、節儉的勤儉觀念。“節用、節葬”的經濟思想出發點就是“讓利於民、還利於民”。

不難看出,墨子的“節用、節葬”的經濟思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着力解決好人民羣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有着異曲同工之妙,他們最終的落腳點就是“惠民”。這就給我們構建社會主義的和諧經濟關係帶來很多啟發。 首先堅持“一箇中心、兩個基本點”的不動搖,要在發展中求質量,在富裕中求普惠。即:讓全中國的老百姓都能得到社會主義改革開放二十多年的累累碩果。二則要在經濟建設中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協調城鄉區域發展,以全面地調整經濟結構以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發展要求。三則要在我國的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上做文章,由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向節約型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由老工業化道路向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轉變、由傳統經濟模式向循環經濟模式的轉變。最後,要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公平有效的社會分配製度,完善積極靈活的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安全實效的社會保障體系。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經濟關係中,“以人為本”是我們的最根本的發展要求。經濟的和諧快速發展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提供強大的物質基礎,和諧社會發展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羣眾安居樂業,繼續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逐步理順收入分配關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秩序,保持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在從墨家思想對構建和諧社會的社會發展、政治建設、經濟調整、外交策略等方面的積極意義中,我們更加深刻的領悟了墨家思想的重要文化價值。這也昭示着墨家思想其強勁的生命力。現代社會的發展是複雜的、多樣的,因此“現代社會的精神需求、文化心理需求也是多方面的多角度的多層次的。所以,在我們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過程中,要對墨家思想及其儒、釋、道等中國優秀傳統文化進行取捨,“取其精髓,去其糟粕”。要對其中的內容賦予新的現代含義,這樣才能更好的繼承和發揚傳統文化,才能更好地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韓非子法家思想及其現代意義 篇四

王 穎:《韓非子》的法家思想及其現代意義

2008-12-05 12:39:37| 分類: 本科論文 |字號大中小 訂閲

【內容提要】 戰國末年韓非提出了以法來維護封建社會統治的法治思想,其思想中的“法”、“術”、“勢”相結合是突出的特色,於此之外韓非法治思想還具有很多不同於其它學派的特點,同時韓非子思想源遠流長對現代社會產生了重要影響,值得我們不斷探索法治本源推薦法治社會的建設。

【關 鍵 詞】 韓非子

法治

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是中國歷史上有重要思想意義和政治意義,到了戰國末年,法家思想佔了優勢,法家中的傑出代表人物則應首推韓非,他的言論突出代表了法家的進步思想。韓非是戰國時期最後的一位哲學和政治思想家,他綜合了前期的法家思想,在當時的亂世中,融匯並發展了道家、荀況以及商鞅、管仲等人的思想,締造出一套獨樹一幟的法家理論,建立了“法”、“術”、“勢”想結合的法治理論。論述韓非子的法治思想,首先要辨明的就是“法”、“勢”、“術”三者的內容及關係。

在韓非子看來,“法”是君主的制民工具,是為了君主造威嚴之勢,“法者,憲令着於官府,刑法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1]906是説,法是官方公佈的法令,有賞有罰,讓老百姓遵守。對於“法”,正如“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1]1058所説,法一經制定,就不容易改變,法不能含糊其辭,要讓老百姓容易理解,便於記憶,這就是要防止朝令夕改。韓非子將“法”擺在第一位,認為建立法制是統治者最應注重的。他主張“立法於君”,強調立法權的集中。但他同時又指出應當“因天命、持大體”、[1]512 “守自然之道”、[1]508 “因道全法” [1]513,在立法權的行使過程中,要遵循和順應宇宙萬物運行的根本規律“天命”和“道”,使“法”得以健全和完善,儘量令所制訂的法追求“公利”而不“逆人心”。韓非子主張實行以法為準繩的信賞必罰原則,以法穩定君位,確立國家秩序,最後使國富兵強,完成統一天下的霸業。所謂“術”,就是君主根據臣下的才能授以官職,依其言論衡量其功績,緊握生殺大權,考核羣臣的才能,在韓非子看來,“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生殺之柄,課羣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1]906 “法”、“術”在維護君主的“勢”方面具有同樣重要的作用。“術”有利於君主更好地統治臣民,如何施術?用人授職乃是國家存亡的關鍵,衡量臣下應該以實際功績和所提的建議為依據,考核其建議和功績是否相符,言行是否一致,並根據考核的結果進行獎罰。韓非子主張“術者,藏之於胸中,以偶眾端而潛御羣臣者也,故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1]868君主要牢牢把握住術,將術藏在心中不讓他人知曉,暗中控制臣下,將臣下的功績歸為己有。

“民者固服於勢,寡能懷於義。”[1]105韓非子對於勢的定義:“勢者,勝眾之資也。”[1]996即把“勢”看成統治者相對於被統治者所擁有的優勢或特權,他尖鋭地指出:“桀為天子,能制天下,非賢也,勢重也;堯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四,位卑也。千鈞得船則浮,錙銖失船則沈,非千鈞輕而錙銖重也,有勢之與無勢也” [1]508。君王能夠“制賢”、“王天下”的首要原因並不在於其能力高強、品德出眾,而是由於擁有“勢”而位尊權重。韓非子再三告誡統治者:必須牢牢掌握“勢”,絕不可須臾鬆懈。若一旦“失勢”, “釋其刑德而使臣用之,則君反制於臣矣” [1]111。災難和混亂由是而生,所以説,當君主要讓老百姓心服口服,這就是從外部駕馭人臣的力量,君主掌握權威,則依靠勢來改邪禁暴,穩定國家。

“法”、“術”、“勢”三者相結合,有機地促進了君主地位的確立,以及國家的穩定,“法”與“術”的關係可以理解為“法”的實施是以“勢”為基礎的,君主對官吏説明法律,讓其依其法律治理老百姓,而君主則依靠術來管理官吏。而“術”和“勢”的關係也可以認為是以“術”鞏固“勢”,君主只有通過加強對“術”的管理,挑選賢臣才能鞏固自己的執政地位。因此可看出韓非子提出“法”“術”“勢”相結合的思想,從根本上是為了維護國家穩定。

韓非子的法治思想是在戰國末年封建中央集權專制即將形成的形勢下提出的,他的核心理論是通過加強君主專制,加強中央集權,具體而言,韓非子的法治理論就是為封建帝王提供統治方法的。韓非子思想中最本質的東西,法由君制定,法代表君的意志,法是維護君主專制統治的工具。韓非理想的封建中央集權專制的形式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1]121,“要在中央”是指立法大權歸統一的中央政府掌握,這表明諸侯分權的政治局面即將結束,郡縣制將完全取代分封制。“聖人執要”是説中央政府的權力,最後決定在皇帝手中,即實行君主專制。這種加強統治權的主張,是適合即將出現封建大一統的要求的,戰國末期,諸侯爭霸的局面已定,加強統一的中央集權已成為當務之急,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央集權的標誌是君權,君權的削弱乃是中央集權的衰落,韓非認為君主應該“獨斷”,“能獨斷者,故可以為天下王。”[1]736君權不能相分,也不能下放,國君一旦下放一點權力,臣下就會得寸進尺,最終會連君位都失掉,因此,包括制定法律在內的一切大權都應牢牢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臣下應該依法辦事,決不允許有任何特權,這種絕對的君權,成為我國曆史上封建中央專制制度的理論基礎,在封建社會維護了國家的統治,因而韓非子的主張就自然而然受到秦始皇以及歷代君主的青睞。韓非子的法治思想不單單是對前期法家思想的繼承,更重要的就是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獨到見解,為“法治”思想賦予了新的特點。首先是“法治”思想的成文性和公開性,韓非子在《難三》篇中説:“法者,編着之圖籍,設置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1]868 “編着之圖籍”是説法的成文性,“布之於百姓者”指的是法的公開性,因此看來韓非子所説的法是一種公開的成文法典。法律是君主治理國家的依據,是老百姓遵守的行為規範,那麼法律就應以成文的形式出現,韓非子主張“法莫如顯”,要儘量讓人們知道,以免不知法而觸犯法律,做到家喻户曉。它是臣民的行為準則,它是一種積極的防範措施,而不是一種消極的制裁手段,這些都是法治進步化的表現。

其次,韓非子的法治思想充分體現了時代性和穩重性並重的特點。法是全國人們必須遵守的共同行為規範,應該有相對的穩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隨意解釋,使法矛盾,前後不一致。保持法律在一定時期內的穩定性,並不是意味着法律是亙古不變的而是隨着時期和時代的變化而相應發生改變。韓非子強調實事求是,法應該有其實用的現實性,隨着社會的變化而改變,最終使國家達到富強的境界。進而,韓非子説提倡的法又是“着於官府”,“行於臣民”的“憲令”。可見它是一種君主的統治工具,是一種專制法。君主有制定法律和依法治理臣民的權力但絕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階級法反映了貴族與平民女之間不平等關係,而專制法則進一步提高了君主的地位,使他凌駕於羣臣萬民之上了。同時,韓非子所論述的法治中,並沒有系統地擬定具體的法律條文,他只論述了法律的原則與基本內容,而這也是專制法的另一種體現。《二柄》説:“明主所導致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謂刑、德?曰:殺戮之謂刑,慶賞之謂德。”[1]111《定法》説:“法者,憲令着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如乎奸令者。”[1]906可見,法作為君主統治臣民的工具,落到實處,不過是德賞和刑罰兩大方面,德賞用來獎勵守法有功的人,刑罰用來懲罰犯法之人。

韓非子主張加強法制教育,彰明法令,使法成為人們行動的準則。《五蠹》中説:“明主之國,無國之文,以法為教;無先主之話,以吏為師。”[1]1067他想要全國人們都知法,懂法,不觸犯法律,總體目標是為了鞏固君主的統治。同時,韓非子主張執法時對臣民一視同仁,信賞必罰,以維護法制的嚴肅性。《有度》説:“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也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避大臣,善賞不遺匹夫。”[1]88可見,除了君主擁有不受法律制裁的特權之外,所有的臣民一旦觸犯了法律,都必須懲處,不管是君主的寵臣,還是達觀貴士,都不得幸免,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1]88。而小民如果有功,照樣得賞。韓非子所説的法,雖然在適用對象上有所侷限,沒有包括君主在內,但在執行上,則主張法權代替君權。它一方面比封建禮制更為獨裁,另一方面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客觀性,帶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韓非子的法治的思想為秦始皇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結束了諸侯紛爭的局面,深刻而廣泛地影響到後世法律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後世用法律約束行為,推動國家的發展,都是對韓非子思想的繼承和發展。 韓非子思想作為中國法制史上的一顆明珠,對現代社會仍有一定的借鑑意義。

1、與時俱進,製備完整的法律體系

韓非子主張“法與時移”,立法要適應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要求,雖然我們我處的時代背景與韓非子所處的時代背景有着本質的區別,但時代卻在同樣不斷變化。因此作為現代法制運行首要環節的立法,也需要及時制定,修改和廢除,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要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確立了依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方略,依法治國,首先有法,要立法,使法律在全國具有最高權威,將立法作為依法治國的基礎,上升為法治民主建設的主要任務。

2、布之於眾,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

公民的法律意識,特別是整個民族的法律意識的狀況,對法治的實現具有重要的意義。 韓非子強調,“法”作為治理國家的依據,一旦制定,就要以成文形式出現,“布之於眾”,爭取做到“家喻户曉”;主張“以法為教”,官吏和人民都要學習法律。這種知法守法的思想,有助於國家秩序的穩定和長治久安,今天我們仍應該將普法,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識放在重要的位置,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使人人都能自覺遵紀守法,不做違法的事情。

3、法不阿貴,全力維護司法公正

韓非子提出,執法過程要公正平等,賞罰及時,這對我們的現在法制建設有值得借鑑的一面。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有法必依,執法必嚴,維護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國的關鍵。立法的根本目的在於實施,而嚴格高效地執行法律取決於司法機關的活動,只有司法和執法機關嚴格守法,依法辦事,才能維護法制的尊嚴和權威,保障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順利進行。只有取消凌駕於法律至上的各種特權,對干擾司法公正的一切勢力繩之以法,中國才能成為真正的法治國家,才能充分實現真正的民主政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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