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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如何進行轉讓

集體土地如何進行轉讓

集體土地如何進行轉讓

集體土地一般不能轉讓,當符合土地規劃並且依法取得建設集體土地的企業,因破產或兼併等情形致使集體土地使用權依照法律規定發生轉移的可以轉讓。轉讓方式如下:1.集體土地使用權買賣。集體土地使用權買賣作為集體土地轉讓的最廣泛的方式,買賣是以金錢支付為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對價。2.集體土地使用權抵債。集體土地使用權抵債是買賣集體土地使用權的一種特殊形式。3.集體土地使用權交換。【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63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延伸閲讀

土地使用權是什麼權利

土地使用權是包括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出讓土地使用權兩種權利。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政府在土地徵收中有哪些義務

政府在土地徵收中的義務有:

1,徵地前確認義務,

2,保障被徵地農民及集體經濟組織對擬徵地異議申請聽證的義務

3,保障被徵地農民及集體經濟組織對徵地批覆結果知情的義務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第14條規定:在徵地過程中,要維護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益。在徵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徵地農民。

土地改革的歷史意義

1、徹底摧毀了我國存在兩千年之久的封建土地制度,廣大農民翻了身做主人,解放了農村生產力;

2、共產黨威信提高,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

3、農業生產的發展為工業生產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廣闊的市場,為國家工業化建設準備了條件;

4、地主階級被消滅,摧毀了美蔣反動集團的社會基礎,鞏固新中國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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