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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積分入户流程(精品多篇)

東莞積分入户流程(精品多篇)

東莞積分入户流程(精品多篇)

東莞積分制入户申請辦理程序 篇一

申請積分制入户的,按照“一口受理、並聯審核”的要求,由各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部門負責受理,相關職能部門和機構負責審核、評分。

(一)申請受理。

申請人原則上向自有居所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申請入户;

無自有居所的,向工作單位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申請入户。

申請方式有兩種:一是直接到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受理窗口申請;

二是登錄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成功後,須到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確認報名。

申請人提交申請資料後,窗口工作人員應將申請人基本信息錄入積分制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積分檔案,現場打印受理回執,同時對申請人提交的各類紙質資料歸檔處理。

各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應於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將資料移交相應職能部門或機構審核。

(二)資料初審。

在收到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移交的資料後,初審職能部門和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登錄積分制信息管理系統對審查資料所涉及的指標內容進行評分。

申請人可登陸東莞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網站查詢審核進度。

(三)資料複審。

資料初審完成後,各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於當天確定入户候選人員名單(積分達到100分),並提交轄區計生部門、公安部門核查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是否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是否有刑事犯罪記錄,核查工作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查詢公示。

申請人可在提交申請資料10個工作日之後,登陸東莞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網站查詢複審結果和最終積分。

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根據申請人資料審核情況,將符合入户基本條件且積分達到100分的申請人列為入户候選人員,在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網站動態實時公示7天()。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受理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於當天發放《東莞市人才入户卡》,加蓋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公章有效。

(五)複核核查。

申請人對入户資格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受理部門告知審核結果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申請複核;

受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複核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並將複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六)檔案激活。

對於未獲得入户資格的申請人,納入積分制檔案管理。

積分情況如有調整並達到入户規定分數的,可向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重新提出入户申請,補交相關證明材料,激活積分管理檔案,避免反覆提交資料的現象出現。

報名網址 篇二

東莞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網站:http://d

相關問題: 篇三

一、《東莞市人才入户管理辦法》中人才入户有哪些方式?

答:辦法中人才入户包括條件准入和積分制入户。

條件准入,是指按市政府公佈的`准入條件申請辦理入户,包括10類人才由入户地所在鎮街的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受理;

積分制入户,是指按市政府公佈的積分制入户綜合評價指標進行量化評分,由入户地所在鎮街的新莞人服務管理部門負責受理申請辦理入户。

二、條件准入的10類人才是指哪10類?

答: 1.具備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2、具備國家註冊執業資格;

3、具備高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

4、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

5、受聘於我市社會工作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備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中級工國家職業資格或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學歷的人才,且在莞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滿3年;

7、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8、本市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具備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學制教育應屆畢業生;

9、來莞創業、就業,且未在國(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學人員。

10、符合條件准入的表彰獎勵類人才。

三、積分制入户積分項目有哪些?

答:1、個人素質(包括文化程度、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職稱、執業資格);

2、參保情況;

3、就業情況;

4、年齡情況;

5、居住情況(包括居住時間、居所情況);

6、社會貢獻(包括社會服務、參加義務獻血、慈善捐贈、表彰獎勵);

7、減分指標(違反計劃生育政策、違法行為);

8、在莞投資納税情況;

9、激勵條件(包括科技方面、技能競賽、計劃生育、地區引導、企業引導、對口幫扶、選拔考試)。

四、申請積分入户必須滿足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答:申請入户我市城鎮,須同時符合五項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經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員。

2、無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

超生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滿5年;

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

3、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4、在廣東省內參加社會保險。

5、持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五、積滿多少分可獲得入户資格?

答:申請人在滿足申請條件時,可根據《東莞市積分制人才入户計分標準》遞交申請材料,經審核通過後累計積分達到100分,經公示無異議的,可獲得入户資格。

六、需要回原户籍所在地開具的證明有哪些?

答:計劃生育證明,需提供夫妻雙方户籍地計生證明,申請人可在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網(http://d下載或在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領取,由户籍地村(居委會)、鄉鎮(街道)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填寫蓋章(有效期為三個月)。

為避免證明失效,申請人可在現居住地計劃生育所出具查環查孕證明(從户籍地計生證明辦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於一次)。

七、請問存在超生情況的能否提出申請?

答:按實施細則要求,超生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滿5年;

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其他條件符合申請基本要求的可提出申請,但每多生育一個子女扣60分。

八、在哪裏可以查詢受理進度?

答:申請人可登陸東莞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網站(http://d查詢審核進度。

九、年齡情況如何加分?

答:按實際年齡情況,18-35週歲加5分;

36-45週歲加1分;

46週歲及以上每增長1歲減3分,由積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統自動評分,以申請時實際年齡為準。

十、工作時間的積分方式有哪些?

答、有三種(三種計分方式三選一),1、選擇以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分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號碼由社保部門直接核實;

2、選擇以工作年限計分的,提供勞動合同(2008年前的勞動合同須辦理鑑證),由人力資源部門審核;

3、選擇以在我市經商營業年限計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户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由工商部門審核。

十一、居住時間的積分方式有哪些?

答、有三種(三種計分方式三選一),1、選擇以居(暫)住證核定的,提供歷年流動人口居(暫)住證;

2、選擇以在莞工作時間核定的,由系統根據在莞工作時間核定結果自動計算;

3、選擇以新莞人信息服務管理系統核定的,提供身份證。

十二、拿到入户卡後,如何辦理遷户?

答:申請人可在6個月內,持《東莞市人才入户卡》到擬入户地公安分局填寫《東莞市入户人員信息表》和《入户申請審批表》,辦理入户手續。

逾期未辦理入户手續的,視為放棄入户資格。

公安部門完成對申請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資料審核,並通知申請人領取户口準遷證明。

申請人持户口準遷證明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户口遷移證,再憑兩證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遷入地公安分局户政辦證窗口(莞城、石龍、虎門公安分局轄下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户口遷移 篇四

(一)申請入户。

申請人可在6個月內,持《東莞市人才入户卡》到擬入户地公安分局填寫《東莞市入户人員信息表》(公安部門根據人口信息採集要求制訂)和《入户申請審批表》,辦理入户手續。

逾期未辦理入户手續的,視為放棄入户資格。

(二)入户資料。

申請人辦理入户手續時,除提交《東莞市人才入户卡》外,還需根據自身實際按如下情況提交相應證件、證明材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户口簿、廣東省居住證。

2、已婚、再婚申請人需提供結婚證,離異、再婚人員須收取歷次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調解)書。

非婚生育的未婚申請人需收取未婚證明;

申請人喪偶的,另收取配偶死亡證明或户口註銷證明材料;

因喪偶再婚的,除收取前配偶死亡證明文書外,如户口簿不能反映與前配偶夫妻關係,還應收取與前配偶結婚證或當地公安、民政部門出具的夫妻關係證明等相關材料。

3、隨遷人員居民身份證(16週歲以下可不用提供)、户口簿、廣東省居住證(16週歲以下可不用提供)。

入户人屬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

隨遷子女屬收養的,以《收養登記證》代替《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

申請人屬離婚或再婚,隨遷與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或屬非婚生育的),需提供子女撫養歸屬法律文書。

4、遷入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產權證》或已辦理合同備案的購房合同。

(三)入户辦理

公安部門自受理户籍遷入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資料審核,並通知申請人領取户口準遷證明。

申請人持户口準遷證明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户口遷移證,再憑兩證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到遷入地公安分局户政辦證窗口(莞城、石龍、虎門公安分局轄下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任何鎮街、部門、社區不得增設額外的入户條件和程序,任何組織、機構及社區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誤具有入户資格的申請人入户,不能向入户人員收取工本費之外的任何費用。

(四)入户通報。

公安部門要及時將户籍遷入人員情況通報轄區社區居委會,並每月定期將人才積分制入户辦理情況彙總報至新莞人服務管理部門。

五、本實施細則自2014年4月2日起實施,實施機關需要對本實施細則內容進行修訂的,應當根據《東莞市人才入户管理辦法》和細則實施情況報市政府批准。

網上報名及入户管理流程 篇五

登錄報名網站-->註冊用户-->登陸積分制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分類(區分條件准入或積分管理類)-->填寫個人信息-->提交保存信息-->受理現場確認報名(憑身份證到鎮街新莞人服務管理中心)-->提交相關資料-->資料送審-->職能部門審核->審核及積分情況查詢-->審核及積分結果複核-->進入入户候選名單-->進入擬入户名單->名單公示-->發放入户卡-->入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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