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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訓機構防疫方案

校外培訓機構防疫方案

一、開課前準備

校外培訓機構防疫方案

1.加強組織領導體系。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任組長的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全面落實本單位防控工作主體責任,具體負責綜合協調、技術防控、物資保障、教學管理、飲食安全、應急處置、宣傳輿情等疫情防控各項工作。成立突發疫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和實施應急處置預案,具體負責留觀轉診、學生管理、安全保衞、心理輔導、信息報送、輿情引導等突發疫情應急處置各項工作。

2.細化完善防控工作方案。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領導小組(指揮部)工作部署,進一步完善開課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預案等工作方案,細化工作內容和要求。

3.做好重點人羣摸排。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全面摸清本機構教職工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員出行、接觸人羣情況和身體狀況,建立台賬,落實責任,開展全員健康摸底調查,落實全員健康全覆蓋監測,開課前14天行程摸排及體温監測,特別是精準掌控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及發熱留觀人員等涉及“四類人員”的教職工,落實一人一案,做好管控。員工和學員疫苗接種做到應接盡接,接種疫苗後仍需注意個人防護。

4.保證防控物資和防控條件。做好物資儲備並保證持續供應。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完善配套設施,設置充足的洗手水龍頭,保障必要的洗手液、肥皂、紙巾等,洗手處要張貼“七步洗手法”示意圖。在教學區內規範設置臨時留觀點(室)。

5.加強宣傳教育。各校外培訓機構要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長告知書等形式開展多種形式健康宣傳教育活動,告知相關防疫要求,指導員工和學員加強個人防護。做好對全體教職工、培訓學生及家長的教育引導,簽訂承諾書,及時準確報送身體健康狀況,做好個人及家庭共同居住成員安全監測和防護事宜。

6.教職工提前做好培訓和演練。各校外培訓機構要組織全體教職工認真學習各級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和工作要求,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培訓,開展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工作能力。

7.注重心理疏導。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對教職員工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諮詢服務,對每名教職工的思想心理狀況進行摸排。引導其客觀理性看待當前疫情形勢,自覺服從機構防疫工作安排和管理要求。

8.提前做好開課準備。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做好疫情防控準備,如果需要,教育和體育局會聯合衞健部門進行核驗。通過核驗的校外培訓機構,要徹底抓好細節落實和問題整改,進一步完善復課條件。未通過核驗的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開課。教育部門管理的校外培訓機構還要結合中央“雙減”工作要求核查確定是否允許開課,核查不通過的不予開課。

二、開課後相關要求

9.實行錯峯培訓。各校外培訓機構要充分考慮多種因素,提前制定並不斷完善錯時、錯峯培訓方案,合理安排培訓批次和時間,按照培訓學員的人數,錯時錯峯安排培訓場次和每班人數,防止出現機構門口交通擁擠、學員和家長大量聚集等情況。停止舉辦家長會和家長開放日等活動。

10.加強途中防護。引導師生往返途中全程科學佩戴口罩,提倡步行、騎行或乘坐私家車,由家長點對點接送往返。確需選擇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車的,應注意個人防護,下車及時洗手消毒。

11.做好入門檢測。各校外培訓機構指定出入口,安放指示牌,劃定檢測通道,安裝隔離帶,全面實施場所“封閉式”管理,嚴控人員進出,除員工、學員外,禁止其他人員進入培訓場所。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一律不得進入機構內。做好進出通道的管控,入校人員佩戴口罩、有序排隊,保持安全間隔距離,依次進行體温測量並登記。所有進出培訓場所人員均須落實查驗健康碼、體温檢測、入校信息登記等流程後再進入辦公場所或工作場地,嚴禁任何人帶病進入培訓機構。對持“黃碼”“紅碼”“無碼”、體温高於37.3℃或出現咳嗽、乏力、腹瀉、結膜充血等可疑症狀的,不得入校。

12.開展全員全項全程演練。組織全體師生員工針對疫情期間情況進行全員全項全程演練,使師生員工儘快熟悉掌握,確保每位教職工熟練掌握應急處置流程、臨時留觀點的位置、防護服穿着要求等。落實好“七步洗手法,一天三測温,安全距離線”等基本規則。當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時,立即啟動應急處置工作,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對相關場所進行終末消毒,同時對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清洗和消毒處理,經衞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13.落實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每天做好各類培訓、生活及工作場所(如教室、辦公室、 公共活動區等)的通風換氣,嚴禁安排學員在密閉環境下學習和活動。引導全體教職員工自覺嚴格地遵守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勤消毒、常通風、1 米線等常態化防控要求。每日開展師生員工全員健康監測,建立體温檢測台賬。嚴格落實晨午晚檢、因病缺課(勤)病因追查和登記追蹤等疫情防控制度,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崗到課的員工和學員的健康狀況,對缺勤、請假、早退的員工和學員,落實專人每天做好電話、網絡訪問,瞭解其身體狀況,進行情緒安撫,提出健康建議,並記錄、彙總相關情況。

14.規範開展校內清潔與消毒消殺。嚴格落實環境清潔消毒工作,每天對教室、衞生間等區域的桌面、地面、水龍頭、門把手、電梯、垃圾桶等,每天至少清潔和消毒2 次,及時清倒廢棄雜物。嚴格落實垃圾收運消殺,日產日清。實施消毒處理時,操作人員應當採取有效防護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劑,明確標識,避免誤食或灼傷。酒精、84 消毒液等消殺物品應規範存放,不得混放。做好防疫物資的儲備工作。

三、保障措施

15.建立聯防聯控機制。各校外培訓機構要與教育、衞健、疾控、醫院等部門建立健全工作網絡,明確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電話24 小時暢通,做到“點對點、人對人” 及時聯繫。建立與定點醫療機構病例運送和診治綠色通道。

16.加強聯合督導檢查。教育、衞健等部門將組成聯合督導組,在假期、開課前後對轄區所有面對中國小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督查,重點關注疫情防控情況和“雙減”落實情況,對存在問題的下達疫情防控風險及整改建議書,督促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要堅決關停。

17.嚴格責任追究。嚴格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四方責任,實行責任到崗、任務到人,強化陣地意識,做到嚴防死守。對防控措施不到位、疏於管理或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責問責。對不按要求報告、隔離、拒不服從管理的師生員工,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對隱瞞病情、緩報、謊報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無證無照培訓機構堅決予以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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