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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廣東深圳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9月9日至10日(新版多篇)

2023年廣東深圳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9月9日至10日(新版多篇)

2023年廣東深圳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9月9日至10日(新版多篇)

中級會計考試報名流程 篇一

凡符合報名條件並申請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核實,持學歷證書、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報名登記表”於規定期限內到當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經審核合格後,發給准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參加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首次報考人員:

登錄網站—>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上報名協議—>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照片上傳—>生成報名註冊號—>打印報名表、單位蓋章、考生簽字—>到報名點審核、驗證、交費—>領取報名回執表—>報名結束

非首次報考的考生(前一年參加過職稱考試並有通過科目的考生):

登錄網站—>報考人員必讀事項—>接受網上報名協議—>選擇報考省份—>查看報名流程—>填寫報考信息、照片上傳—>生成報名註冊號—>打印報名表、單位蓋章、考生簽字—>到報名點交費(跨級報考的需要審核、驗證)—>領取報名回執表—>報名結束

中級會計考試時間安排 篇二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所用的《考試大綱》、指定用書和有關輔導材料,由財政部組織編寫、

新編考試輔導教材包含《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新編考試輔導教材注重政策、法規的學習、理解和會計實務的操作性,增加了相關例題講解,幫助考生複習理解考試大綱相關內容。 出版和發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盜用財政部的名義編寫、出版發行各種考試用書和複習資料。

《經濟法》和《財務管理》 作者: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出版社:中國財經出版社

《中級會計實務》 作者: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出 版 社:經濟科學出版社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會修訂印發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於2012年度的考試。

中級會計考試報名條件 篇三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的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的人員,並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合計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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