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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安全責任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車輛安全責任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車輛安全責任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一、機關公用車輛由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個人無權直接派車,需要用車時,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優先保證機關領導公務用車。

二、因公外出,提倡乘座長途客車或火車;多人同時到一個地方出差,儘可能安排同乘一輛車。

三、司機出車必須憑辦公室出具的派車單,如遇特殊情況,應電話告知車管人員,回來後及時補辦派車手續。

四、車輛維修由司機提出書面申請,經“中心”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安排到定點維修廠修理,並作好記錄,結帳由財務負責辦理。在外地出差需要維修時,應電話告知領導,報銷發票時,乘車人必須簽署意見,回單位後到辦公室補辦維修記錄手續。

五、車輛用油由辦公室開具加油通知單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在外地出差加油,乘車人應簽署意見,報銷之前應先到辦公室辦理加油登記手續。

六、車輛要妥善存放,以防被盜和損壞;嚴禁將車輛交給其他人駕駛,否則後果自負。

七、司機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經常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經常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帶故障出車,確保車輛安全。

八、對司機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200元,每人每兩年發放一次勞保工作服。

九、車輛維修和加油情況由辦公室負責每季度向“中心”主任辦公會彙報一次。

十、嚴禁出借單位車牌及有關憑證。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一 概述

1、為規範公司車輛使用管理,提升公務車使用效率,確保使用人及車輛的交通安全,減少費用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適用於本制度。

3、嚴禁用公務車辦私事,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二範圍

1 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請用車。

2 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 權責

1、管理部統一負責公務車管理。

專人負責調度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調用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負責人指定人員負責調度。

所有公務車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車輛的鑰匙管理等。 車輛的日常保養,投保事宜及保險單的管理。 公務車加油卡的日常監督管理。

2、財務部統一負責公務附屬資料管理。

公務車車輛行駛證、保險卡及附屬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務車的備用鑰匙,備存一份於公司財務部保管)。 公務車加油卡辦理、衝值。

四、公務車申請使用流程

(1)、工作時間使用

1、市內用車,用車人應提前半小時提出申請,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附件一)交管理部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交於管理部領取車鑰匙和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附件二),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管理部和總經理批准。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併或不必要的用車,管理部綜合考慮用車的先後、人數、輕重緩急安排公務車的使用。

4、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公務車用車申請單》的,獲得總經理或管理部負責人同意可使用公務車,於事後一天內補辦相關派車手續。

5、公務車使用人每次用車結束後,應自覺填寫《公務車出車登記表》上的時間、里程等相關內容並及時將車鑰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時間使用

1、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後方可使用。

2、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同意後方可使用。

五、相關規定

1、公務車使用者僅為取得有效汽車駕駛執照者。

2、駕駛員與使用者應愛惜車輛,公務車每次使用結束後,及時清理車上垃圾與物品,保持車輛的乾淨整齊。

3、駕駛員為公務車具體負責人,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並負責公務車日常管理與維護,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養。

4、公務車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嚴格執行行車守則,出車前、行車中、返回後檢查。車輛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離開車輛時鎖好門窗。

5、公務車駕駛員對公司公務車每半個月進行一次檢修,定期維護與保養,提前一天填寫《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表》(附件三)。自覺維護使車輛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如發現車況不佳或損壞及時向管理部報告車況,徵求車輛處理意見。

6、公務車駕駛員每天及時向管理部彙報車輛使用情況,以便管理部對車輛進行有效調度。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調度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8、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4)由於本身操作不當或違章操作發生交通事故。

9、對於領導特批的私人用車,對其期間產生的油費、過路費等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10、公司正式員工婚、喪(直系親屬)事件用車,可由公司派司機提供車輛一台並免費使用一天時間,如需車輛二台或二天時間按相關規定執行。

11、公務車在使用途中如發生不可抗拒的事故,應先搶救傷患人員,及時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並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總經理報告。

六 其它

1 財務部每月填寫《公務車加油統計表》(附件四)與《公務車加油彙總明細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與財務部核對車輛用油台賬,嚴格按行車裏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 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油料費用的須報公司批准。

3 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公司公務車為公司財產,任何人無權損壞,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論處。

附件一《公務車輛使用申請表》 附件二《公務出車登記表》 附件三《公務車維修保養申請表》 附件四《公務車加油統計表》 附件五《公務車加油彙總明細表》

七 本管理規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車輛安全責任管理制度 篇三

為確保車輛的安全,預防車輛事故發生,對車輛安全管理工作,務必引起高度重視,加強車輛和駕駛人員管理,確保全州質監繫統車輛安全行駛,現將加強車輛安全管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日常檢查及維護,消除事故隱患。

各單位要迅即對所有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所有駕駛員要進行一次行車安全教育。駕駛員應愛惜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專任司機應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二、嚴格管理,落實車輛安全責任。

對車輛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調度。不得擅自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不得擅自出車,嚴禁公車私用。各縣(市)局分管領導和辦公室要切實履行好管理職責,嚴防因管理不到位而發生行車安全事故。

三、加強學習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克服麻痺思想。

各單位應加強駕駛員的交通法規學習,重點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車輛安全常識。通過學習,進一步增強駕駛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養成駕駛員服從公安交警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員指揮的良好習慣養成駕,努力努力避免各類車輛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針對已經發生的各類車輛安全事故,在全體駕駛人員中進行舉一反三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鐘長鳴,防患於未然。駕駛員要服從管理和調度,遵守交通規則,精心愛護車輛,禮貌行車,不開“霸王車”、疲勞車、帶病車,嚴禁酒後開車。

四、嚴格控制長途用,進一步規範長途用車。

有公交能到達地方一般不要派車,凡需要用長途車的,事前應合理安排駕駛員,並對車輛發動機、轉向、制動、燈光和輪胎等重點部位進行全面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凡長途用車,必須使用安全帶。駕駛員不繫安全帶的,乘坐人員有權拒乘;前排乘坐人員不繫安全帶的,駕駛員有權拒載。凡長途用車兩百公里以上的,必須請示州局主管領導批准後才能出車。

五、嚴禁非駕駛員駕駛公車執行公務,嚴禁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以任何藉口獨自駕駛公車外出,嚴禁將車輛交由非專職駕駛人員使用,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酒後駕車。凡違反規定的,追究單位領導責任和當事人的責任。

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1、總則

1.1 目的:為加強公司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依據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關法規政策,結合車輛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2 本辦法中所指車輛包括:公務車、商品車(含試乘試駕車)、租賃車、工作(工具)車等所有權屬公司的車輛,以及用於公司工作所有權不屬公司的車輛。

1.3 適用範圍:公司所屬各單位及全體員工。

2、組織管理

2.1 車輛安全管理實行所屬使用單位和所屬使用個人責任制管理。車輛使用的個人必須簽訂《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書》。

2.2 管理職責區分

2.2.1 集團公司辦公室:

1) 負責集團車輛的計劃申報、調配、維修費用審核、證照及路橋費、年審年檢和登記統計。

2) 負責單位車輛及個人車輛使用單位/使用人(責任人)《車輛安全管理責任書》(附件一)的簽訂。

3) 組織對車輛交通事故、案件的調查處理或協助交警部門的調查處理。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使用單位、使用個人的車輛管理和使用情況,車輛的技術性能安全狀況及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5) 及時參與或協調公司車輛跨單位、使用人的車輛交接工作(附件二《車輛交接清單》)。

6) 負責組織車輛安全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交通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7) 建立、完善車輛管理制度和車輛安全管理資料檔案。

2.2.2 各單位負責人:

1) 負責對本單位或個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體落實,做好本單位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行。

2) 嚴格按照車輛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對所屬車輛進行定認定車定位管理。

3) 對車輛的管理和使用進行日常性監督檢查,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活動必須進行車輛安全管理檢查。落實執行“三包一處理”,即包員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檢查、包不出或少出違章事故 。發現問題或出現事故,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糾正或處理,以減少或避免損失。

4) 安排專人做好本單位車輛的使用登記、統計或審驗等管理工作。

5)負責對本單位車輛交通違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處理,協助配合交管部門或集團公司對本單位重大車輛交通事故的處理。

6)配合做好交管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對本單位進行的安全監督檢

查和驗收工作以及其他安全評比等活動。

7)做好車輛安全例行檢查記錄。包括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等,檢查情況有檢查人員和車輛負責人簽字。

8)做好車輛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抓好專職司機和員工的安全培訓及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司機隊伍的管理。必要時可以對有駕駛證的員工集中培訓學習。

3、車輛管理具體規定

3.1 集團辦公室應對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造冊登記、統計備案;申請(批覆)單、車輛交接清單、車輛管理安全責任書必須齊全,並統一製作、下發,進行規範管理。

3.2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當單位/部門或2人(含以上)需共用一輛車時,應指定一名車長,實施車長責任制。

3.3 實行內部準駕制度。由各部門主管協助辦公室負責審核。禁止沒有通過審核的員工駕駛公司車輛。

3.4 準駕人員(含租賃專職司機)應與本單位本部門簽訂《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並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服從安全管理。

3.5 各車輛管理和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車輛使用、行駛、維修記錄,因無行駛記錄或管理責任不落實等原因造成責任處罰難以追溯的,其責任由車長或部門/單位責任人承擔。

3.6 準駕車輛的員工應自覺愛護車輛,並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辦公室每季度定期對各部門、各單位進行車輛安全性能及交通安全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3.7 長途(800公里以上)出車或到山區危險地帶出車,原則上應配2名司機同行並指定一人負責,避免疲勞駕駛,防止發生事故。

3.8 堅持公車公用的原則,嚴禁將公司車輛轉借或租借他人、其他單位或外單位使用。特殊情況需要必須請示部門、單位主管領導或公司領導同意後,辦理或補辦相關手續方可轉借,時候應及時檢查收回。

3.9 公司所屬車輛應由相關責任人員妥善保管使用,由於保管或使用不當發生丟失或損壞等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有關條款處理。

3.10 公司車輛要在車位內停放,服從保安指揮,保持道路的暢通。

3.11 嚴禁駕駛員酒後開車、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如有超速、闖紅燈等違章罰款情況,其責任由駕駛員自行承擔。

3.12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人或單位、部門責任人應立刻向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領導報告,同時,採取緊急救援或處理措施,積極主動配合交管部門對事故進行現場處理。

3.13 屬公司員工的車輛、摩托車和非機動車輛在工作期間和上下班時間,要注意行車安全,對自己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4、獎勵與處罰

4.1 對認真執行車輛安全管理制度,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無交通違章和扣罰的有關部門及責任人,在年度績效考核時給予適當獎勵。

4.2 因玩忽職守或瀆職發生安全事故案件,造成嚴重影響和後果的,由董事會或總經理辦公會做出對當事人的行政處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4.3 公司幹部員工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4.4 無公司《準駕證》等駕駛公司車輛的,應對當事人和“定人定車“制中規定的責任人處以200元罰款,直接上司承擔管理責任,同時也處以100元罰款,並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4.5 未經請示批准,擅自駕駛公司車輛辦私事或無證駕駛的,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0-1000元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4.6 接到屬地交管部門給公司下達的《單位機動車違章處罰通知書後》,由集團辦公室統一登記,並通知車輛所屬單位和負責人,領取罰單。其處罰金由車輛所屬單位和負責人根據《車輛使用(行駛)記錄》進行責任追溯到個人,由當事人全部承擔。當事人負責向相關部門繳納。

4.7 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等嚴重違章行為的處罰同前款。此外造成嚴重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對當事人或有關責任人處以行政處分和500-1000元罰款。其經濟損失,由當事人和責任人全部承擔。

4.8 因私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當事人和個人承擔。因公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的,視事故的性質和情節輕重對當事責任人處以500-1000的罰款,若由於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發生,其後果由其當時責任人全部承擔。

4.9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立即向交管部門、公司和本單位口頭報

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篇五

一、汽車司機

1、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管理規則。

2、駕駛員必須攜帶駕駛證,飲酒後不準駕駛車輛,在駕駛時不準吸煙、飲食、談笑和其他妨礙安全的任何動作,駕駛室不準超額坐人。

3、行駛前必須檢查車輛剎車、方向機、喇叭、照明信號燈等主要裝置是否齊全完好,嚴禁帶病出車。

4、行駛前,應檢查周圍有無障礙物,鳴號起步。

5、在上下乘員時,必須做到停穩開門,關門起步。

6、在行駛中,應隨時注意來往行人及車輛動態,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進出廠門、拐彎5公里;車間、庫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並鳴號示意。

7、停車時要選擇適當地點,不準亂停亂放,應按指定地點依次停放。停車後應將鑰匙取下,拉緊手剎。

8、在吊車下面裝卸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不準在這時檢查、修理車輛。

二、車輛修理安全規程

1、工作前檢查起重設備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車輛底盤特別是拆裝輪胎時,必須頂穩千斤頂,並墊穩木枕或鐵凳。

3、修理剷車等時,必須墊好枕木撐好撐架。

4、試車啟動前,應先檢查周圍環境情況。在運轉時檢查故障,須隨時注意旋轉部位,以防打傷頭、手。

5、凡需進行試車,必須由持證人員駕駛,試剎車時,必須思想集中,注意車前行人、堆物,並看清車後有無車輛。無駕駛證的修理人員,不準開動各種車輛。只准原地發動。

6、試高壓火花時不準在加註機油入口處,以防失火。

7、油路系統發生故障時,汽油不準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軟管直接注入化油器發動引擎。

8、車輛進行試車時嚴禁帶人,駕駛室兩旁不準站人,車輛未停妥,嚴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拋錨車輛時,不準用明火照明。

10、車輛須氣割 、燒焊動明火時,事先要採取防火措施。

三、牽引車、叉車、拖拉機、剷車安全操作規程

1、司機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加強安全行車責任感,嚴格遵守本規程。

2、司機必須持有駕駛證,嚴禁無證駕駛,實習司機除持有實習證外,必須有正式司機隨車帶教。

3、各種生產用車,必須有保證安全音響器、大小燈、方向燈、轉向器、制動器等必須靈敏可靠。

4、在行駛前,應查看周圍行人或障礙物,鳴號起步。

5、行駛時應注意來往車輛行人的動態,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0公里,進出廠門、拐彎時速5公里;車間、庫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6、同方向行駛的車輛,前後兩車的距離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後車超前車。

7、車輛調頭、倒車必須密切注意來往車輛、行人和周圍情況,慢速進行。

8、隨車乘員駕駛室設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機),其他部位一律不準乘坐,掛車一律禁止乘人。

9、車輛在行駛中和尚未停穩時,嚴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車、跳車。

10、夜間臨時停車在車間門口和交叉路口,應開放小燈,司機不得遠離。

11、車輛在吊車下面裝卸物件時,司機必須離開駕駛室以防落物傷人。

12、叉車作業時鏟件升起高度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2/3,行駛時鏟件離地高度不得高於0.5米。

13、行駛時,禁止吸煙、飲食、談笑或其他妨礙安全動作。

14、司機離開車輛必須將開關鑰匙隨身帶走。工作完畢後,必須將車輛剎穩,並摘檔熄滅,叉車鏟腳應放落地面。

15、機動車如發生重大事故,要保護現場,及時報告,經有關部門現場觀察分析後才可變動現場。

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篇六

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公司公務用車的需要。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由公司負責管理的所有車輛。

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關於交通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模範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嚴於律己,以身作則,並組織具體實施和檢查。

2、負責公司車輛的養路費、車輛使用税和保險費繳交辦理等工作。

3、負責每月召開公司駕駛員安全例會,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健全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交通事故及機損事故記錄,車輛行駛里程記錄及維修檔案,及時填寫各類報表。

4、負責核實駕駛員報銷費用,按照上傳下達的車輛預算費用指標嚴格控制車輛使用費用。

5、貫徹執行交通管理部門和上級有關單位下達的車輛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度,負責貫徹、傳達交通管理部門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

6、每月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

7、負責建立健全車輛安全技術檔案,完成公司車輛安全考核指標。

負責組織對車輛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開展駕駛員安全培訓,保持車輛性能良好,消除事故隱患。

8、愛護車輛,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牢固樹立安全行車的觀念,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提供文明、禮貌、安全行車服務

9、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自覺做到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持車況良好,發現故障要及時彙報和排除,不開帶“病”車。

10、積極參加安全教育活動,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做好停放車輛的防盜防搶防破壞措施。

11、車輛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時,應保護現場,等候交警部門處理,並通知車管員和單位領導。

12、未經公司分管領導的批准,不得把車輛交給非專職駕駛員駕駛。每次出車認真填寫《車輛行駛記錄表》。

13、車輛只能在公司指定加油站加油,因工作需要購買燃油的,必須經車輛管理員同意。

14、駕駛員在交接車輛時,必須檢查各自的車輛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車輛管理員,否則發現損壞由當值駕駛員承擔。

15、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和私自出車,違者將給予開除處分。

16、調派車輛往轄區路段以外地區辦事的,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綜合事務部車輛管理員安排辦理,駕駛員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按規定審批後方可入廠維修。如果超出維修內容,發生的費用由該駕駛員承擔。特殊情況下需就近維修的,經車輛管理員同意後方可修理。

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篇七

1.0目的

為了確保每一位員工上下班乘車的安全,避免出現安全事故,特製本制度。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和通勤車司機。

3.0制度

3.1汽車、摩托車是我們生活中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但車禍的危險也可能時時伴隨着我們。據世界衞生組織統計,全世界每年因車禍喪生的人數約有70萬,受傷人數1000萬至1500萬。也就是説,每50秒鐘就有一個人死於車禍,每2秒鐘有1人受傷或致殘。因此,每一位員工必須注意交通安全。

3.2公司通勤車管理

3.2.1公司為了方便員工上下班乘車,專門租用了大巴車(通勤車)接送員工。辦公室設專人管理通勤車。公司在租用通勤車時,須嚴把“三關”:即通勤車輛准入關,通勤車駕駛員聘用關,通勤車接送員工制度落實關。

3.4.1通勤車司機每天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的狀況,尤其是剎車,有問題及時修理。

3.2.2通勤車司機按照承運車輛的核定載客人數安排員工上車,並負責維持車內外的乘車秩序,不得超出該車核定載客人數。

3.2.3當乘車人數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時,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管理人員,調整車輛數量。

3.2.4通勤車司機在承運員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其他法律法規,嚴禁酒後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等,在遇到大霧、雨雪天氣、道路毀壞等特殊情況,應減速行駛,以確保安全。

3.2.5通勤車司機應在路途上對員工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對體弱生病員工給予照顧。對員工的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制止,並及時向公司反映。

3.2.6辦公室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通勤車車輛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相應記錄,作為以後獎罰和續聘的重要依據。

3.2.7通勤車的管理細則參見《通勤車管理制度》。

3.3乘車紀律

3.3.1每位員工應按公司下發通勤車行車路線、停車站點和發車時間表進行乘車,不得在非定車點攔車強行上車,如果不按規定無理取鬧的,將嚴肅處理,直至取消乘車資格。

3.3.2員工在等候乘坐通勤車時,要在站台和指定地點等候車輛,不要站在車道(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候車。

3.3.3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以後,因為在車子還沒停穩的時候,如果大家突然攔在車前,往往會使駕駛員措手不及,同時因為候車人的爭搶,不巧被人擠倒或把他人擠倒,都可能引發事故,所以大家一定要記住,先下後上,不要爭搶。

3.3.4在車上不許大聲喧譁、走動、吸煙、亂扔垃圾,不許吵架打架,更不允許以大欺小、搶位或欺負威脅、恐嚇員工。員工在乘車時要文明禮貌、互相幫助、互相關心和照顧,發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3.3.5坐在座位上,也要精神集中,雙手扶住前排座位上的椅背。通常車子猛烈衝擊時,人體會向前傾,這樣頭和臉就有撞到前排座椅靠背的危險。如雙手扶住前排座位的椅背,則可以大大減緩身體向前的衝擊力,同時對頭和臉部也可起到保護作用。

3.3.5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車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3.3.7車門開啟後,不要急着跳下車,應先觀察是否有自行車和摩托車駛近,要在沒有車輛駛近的'情況下下車,防止後面跟上的自行車或摩托車措手不及,發生意外。

3.3.8下車後,不能急於從車前或車後橫穿道路,應走離車前或車後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來車後,選擇適當時機再橫穿馬路。

3.4監督檢查

3.4.1每位員工者對乘車全安都有監督的責任,發現有違規或不安全的事情,可以向辦公室反映,由辦公室調查處理。

3.4.2辦公室管理人員不定期隨車監督檢查乘車安全,發現違規或不安全的事情,進行處罰。

3.4.3每輛車推選1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員擔任車長,維持乘車紀律和秩序,將接送時間、趟次、是否超載、漏載做好記錄,並將情況反饋給辦公室管理人員,每月對通勤車實行評比考核。

3.5自駕車、摩托車安全管理

3.5.1員工有自駕小車、騎摩托車上下班者,也要注意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3.5.2駕駛員要認真學習與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務必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出車時證件齊全有效,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維修,保持車況良好。

3.5.3自駕小車時一定要繫好安全帶,騎摩托車一定要帶好頭盔。

3.5.4遇雨、雪、大霧天氣,駕駛員必須集中精力,減速慢行,提高警惕。

3.5.5停放時,注意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上班後,車輛一律停放到規定的停車場,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無駕照或無駕駛經驗人員駕駛。

3.5.6嚴禁酒後駕駛,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痺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違章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3.5.7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當地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當即報警,同時向單位報告。嚴禁逃逸,如因逃逸造成責任加大,損失增多的,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3.5.8乘車人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做影響駕駛的事情,同時在途中不得勸駕駛員喝酒,如遇駕駛員渴酒,應當即勸阻。

3.6節假日安全乘車

3.6.1節假日駕車外出時最好結伴同行,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人身安全,不輕信陌生人的言行,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不去安全設施沒有保障的娛樂場所,注意言談舉止,以防發生糾紛,遇事不極端處理。

3.6.2節日期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文明乘車,自覺遵守乘車秩序,不要只顧擠車搶座位而放鬆了警惕,成為扒竊下手的目標。上車後,最好往中間走,不要擠在門口,遇到連續被擠時要提高警惕,以防被竊。

3.6.3選擇出行交通工具時,要乘坐正規運營的車輛,不要乘坐“黑出租車”、“黑摩的”、“黑三輪”等非法運營的車輛。

3.6.4自駕車出行期間,應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車輛,把車停放在有專人看管的停車場;停放在居民區無人看管的機動車要安裝報警裝置和機械防盜鎖,不要在車內和後備箱中放置貴重物品。

3.7乘車安全教育

3.7.1樹立“人人是交通安全教育者”的責任意識,發揮全員參與,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利用早晚會,通過交通事故案例,給每位員工灌輸安全意識。

3.7.2辦公室發揮廣播、板報、宣傳展板等宣傳工具的作用,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傳,組織員工觀看交通安全教育影視、光碟。

3.7.3定期請交-警隊同志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講座。

3.7.4辦公室通過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開展員工安全防護、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

3.8獎罰

3.8.1騎摩托車不戴頭盔者,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8.2不按指定地點亂停亂放摩托車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3.8.3通勤車的處罰條例參照《通勤車管理制度》執行。

4.0相關文件

4.1《通勤車管理制度》

5.0記錄

5.1《通勤車監督檢查記錄》

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篇八

為保障公司員工交通安然,特訂定本交通安然守則。

1、駕駛矯捷車,停止以下背犯交通法則的動做:

1、飲酒後駕駛矯捷車。

2、駕駛出右擅證或牌證沒有齊或駕駛證與所駕車型沒有符的。

3、遇停止旌旗暗記繼絕止駛強止經過進程的。

4、駕駛時接挨移動電話或支聽耳機。

5、沒有按劃定分講止駛或壓越單、單真線止駛的。

6、進進德?車講後變更車矯揮序沒有按劃定標的方針止駛的。

7、遇又剮進標的方針的門略沒有通壅閉時,沒有按序排隊期待仍舊借路強止通止的。

8、正在禁停路段停放撤司的。

9、正在停止掉蹤降頭止駛的路段掉蹤降頭止駛的。

10、駕駛矯捷車的制動、轉背、照明體系沒有搖率足藝安然匝弄尺度的。

11、駕駛矯捷車背反審定載人限額或拆載貨品超下、超少、超寬的。

12、正在矯捷車駕駛室內吊掛、販食鯢沒有按劃定正在前擋風玻璃上張掀物平爆影響駕拾誆蟀戰毛病操縱的。

13、沒有按劃定系安然帶或戴頭盔的。

2、駕駛非矯捷車,停止以下背犯交通法則的動做:

1、正在非矯捷車上公止安拆機器動力拆配上路止駛的。

2、正在矯捷車講上止駛或背反交通旌旗暗記、標識表記標幟、標線止駛的。

3、非矯捷車載物超下、超少、超寬的。

4、正在非矯捷車講上順背止駛的。

3、止人、拆車人,停止以下背犯交通法則的動做:

1、背廢腹人經過進程講心黑綠燈調撥或其他交通旌旗暗記、標識表記標幟、標線脱越矯捷車島媚。

2、翻越斷絕防護設備進進矯捷車島媚。

3、沒有裏畢綈圓逞霹兩輪摩托車的。

4、明知矯捷車駕駛員無駕駛證或飲酒開車而繼絕拆車的。

4、別的交通安然寄看事項:

1、員工駕駛交通工具上班時,應留足門略沒有通時分。確有特地環境沒有能按時上班的,應實時述講,切忌超速背規激起交通事變。

2、員工駕駛交通工具上、放工時,應寬厲依照國家交通安然法規,應時間下度散開細神,切忌背規或麻痺除夜意激起的交通事變。

3、員工應死諳上放工階梯自遇,安全 慎重駕駛,寄看下水講井蓋缺掉蹤,寄看階梯維建施工安然標識表記標幟,寄看前圓可以或許隱現抵章興礙物招致的交通事變。

4、員工駕駛矯捷車上、放工時,遇有雨雪、除夜風、除夜霧氣候更應減速止駛;變講、轉直時皆釅與前興破完工具貫串通接安然距離;應特地警戒出租車或別的俄然背規徵象激起的交通變略痘應特地警戒雨具俄然變更,毛病尾笸工起的交通事變。

5、員工正在減班後,因為天早影響交通尾蟀時,應寄看操做照明燈、轉背燈;應寄看防備前圓撤司照明燈擺眼,影響安然駕駛;特地正在疲累、飢飢時更應減速止駛,停止產死交通事變。

6、員工駕駛交通工具上、放工時,產死交通變略冬正在需供或可以或許的環境下,應起逝靚挨“122”交通事變報警電話,撥挨“120”慢救電話,切忌悶損事變現場或產死辯論、唾罵、挨鬥等激化事變衝突當敝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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