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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關係介紹信怎麼寫(精品多篇)

黨組織關係介紹信怎麼寫(精品多篇)

黨組織關係介紹信怎麼寫(精品多篇)

黨組織關係 篇一

中共焦作大學經管系黨總支關於做好2011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轉接

工作的通知

2011-05-29 15:27:46作者:來源:網絡瀏覽次數:40文字大小:【大】【中】【小】

為進一步做好2011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轉接工作,經黨總支研究,決定對此項作如下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

黨員組織關係是指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隸屬關係,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變動組織隸屬關係的憑證。在通常情況下,黨員的組織關係與行政關係應當一致。人事關係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中心的畢業生黨員,其組織關係應及時轉移到人才交流中心黨組織。暫時落實不了黨組織關係單位的畢業生黨員,一般應將組織關係轉移到畢業生黨員本人居住地、父母所在單位或居住地的黨組織

(轉至黨組織的名稱應由畢業生黨員本人查明)。

畢業生黨員轉移組織關係的程序是:

(1)畢業生黨員本人向所去單位或居住地的黨組織諮詢介紹信確切抬頭名稱(即要轉往的黨組織全稱),畢業生黨員本人和所在支部共同

核實有關內容的真實性。

(2)畢業生黨員到系黨總支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攜帶有黨總支密封好的黨員檔案袋到學校組織換焦作大學黨委介紹信,攜帶焦作大學黨委介紹信在有效期內把自己的檔案和黨員關係轉到相關黨委黨組

織。

當畢業生黨員本人拿到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後,請注意以下事項:

1、畢業生黨員務必妥善保管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並留意介紹信上的有效期和黨組織名稱,在有效期內到介紹信開具的黨組織(見介紹信的抬頭稱呼)及時辦理接轉手續,落實黨員組織關係。

2、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變動組織關係的憑證,一經開具,一般不更改、不補發,請妥善保管。對遺失介紹信的黨員,應給予批評和教育,情節嚴重的還應給予黨紀處分,對已開出介紹信但超過六個月未辦理組織關係轉接、超過六個月未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脱黨處理。

3、如有疑問或遇到困難,請及時與系黨總支聯繫,聯繫人孫佔權,電話2985283,辦理時間6月3、4、5日,地點:北校區1號教學樓20

3辦公室。

二、關於黨員組織發展材料檔案的轉接

黨員檔案密封后由學生黨員自帶至組織關係轉往的黨組織。

(1)如果畢業生黨員本人是正式黨員,其組織發展材料檔案由黨總支檢查核對無誤後簽章密封,由畢業生黨員本人帶往接收單位黨組織。

(2)如果畢業生黨員本人是預備黨員,應積極填寫“中共預備黨員培養考察情況登記表”,撰寫思想彙報,其組織發展材料檔案由黨總支檢查核對無誤後簽章密封,由畢業生黨員本人帶往接收單位黨組織。

三、其他情況説明

(1)現在所有黨員信息已經錄入“中國共產黨基本信息管理系統”,如不按時轉移關係,將造成自動脱黨的事實。

(2)2010年3月1日確定的預備黨員,需寫好思想彙報兩份。預備黨員考察表上的“自我總結”完成一個!找自己的培養人寫一次考查記錄,日期為五月底!因為需要支部填寫意見,所以以上工作請於6月3日之前結束。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接轉!以班級為單位填寫組織關係轉接表(見黨務郵箱)!彙總完後請以輔導員為單位把電子稿發到黨務郵箱,打印稿交到孫佔權處!

2011年5月12日確定的預備黨員,等發下預備黨員考察表之後,填寫考察表封面和第一頁需要填寫的內容!

(3)專升本的同學,學要填寫“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暫留學校申請

表”(見黨務郵箱)!

(4)請大家轉出關係之後積極和當地支部聯繫,按期繳納黨費,參

加組織生活並在當地轉正!

請廣大黨員同志務必配合黨總支工作!經管系黨總支2011年5月29日

黨組織關係 篇二

原則

已經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係及時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黨員在落實工作單位過程中將人事關係和檔案材料等暫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材交流服務機構的,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條件並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這部分黨員的組織關係,並根據不同情況,組織這些黨員過組織生活。對因某些原因,一時還不能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其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

注意的問題

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黨員應謹慎保存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並及時辦理轉移手續。

一、黨員臨時外出到另一單位去工作學習,時間在六個月以內的,應持“中國共產黨黨員證明信”(即臨時組織關係),證明黨員身份,其組織關係沒有轉移,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黨員因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外出學習或工作,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應持“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轉移組織關係。黨員組織關係轉出後,其隸屬關係隨即發生變化,黨員應在轉入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短期外出(六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沒有固定地點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係的黨員,可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在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參加黨的生活,交納黨費,但不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流動黨員活動證》由基層黨委負責發放。接收流動黨員的黨組織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應於驗證後及時接收並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四、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就地安置並歸原單位管理的,組織關係仍留原單位,可視其黨員人數的多少,成立離退休人員黨支部、黨小組;易地安置的,或雖就地安置,因身體等方面原因不便參加原單位黨的生活的,應將組織關係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五、大中專畢業生、復轉軍人中的黨員,已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及時將組織關係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因某些原因,一時還不能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其組織關係轉到本人、配偶或父母居住地黨組織。

六、停薪留職人員中的黨員,應在辦理停薪留職手續的時候將組織關係轉到居住地黨組織。

七、黨員因私事短期出國、出境或自費出國留學,應辦理保留黨籍手續,其組織關係保留在原單位黨組織。出國出境定居的黨員,應辦理停止黨籍手續。

八、援外人員中的黨員組織關係,由派出單位統一轉移。黨支部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時,必須註明黨員的具體去向和所擔負的任務,最後由省、市(自治區)黨的委員會組織部協調,統一轉至外交部政治部,再由外交部轉往我國駐外使館的黨的委員會。

九、恢復黨籍的同志如果在恢復黨籍之前已調動了工作,要由作出恢復黨籍決定的黨組織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並經基層黨委辦理黨員組織關係轉移手續。

十、黨員在支部範圍內調動工作或臨時變動黨小組,不必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也不必開具黨員證明信。

十一、黨支部在填寫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時,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註明有效期限,並在介紹信和存根的連接部分加蓋印章,介紹信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15天。

十二、如果黨員成批調往新單位,黨支部可在開具組織關係介紹信後另附名單,所附名單要加蓋印章。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要分別開具組織關係介紹信。

十三、縣直機關各黨支部黨員關係的轉移,必須經過系統黨委辦理轉移手續。

十四、黨員轉移組織關係,應由本人辦理、攜帶,不能自己攜帶的,應由黨內交通或機要郵政傳遞。

十五、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或證明信一旦丟失,應及時向所在單位黨組織報告,黨組織應進行審查,如確係本人不慎丟失,應寫出書面檢討,可由最後辦理轉移組織關係的黨組織予以補轉,並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

十六、黨員自帶組織關係應及時轉移。對於那些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移組織關係,導致過期的,應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其中超過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按自行脱黨處理。

轉接步驟

1、黨員經所在黨支部同意,由黨支部開出從支部到上一級黨委(黨工委)的組織關係介紹信。

2、黨員持支部開出的介紹信到上一級黨委(黨工委),黨委(黨工委)核實後,根據支部開出的介紹信,分三種不同情況開出相應的介紹信。(1)如果黨員轉往該黨委(黨工委)下屬的其他支部,則開出從黨委(黨工委)到轉入支部的介紹信;(2)如果黨員轉往市內其他黨委(黨

工委),則開出從所在黨委(黨工委)到轉入黨委(黨工委)的介紹信,黨員持介紹信,到轉入黨委(黨工委)辦理;(3)如果黨員轉往市外有關單位,則開出從黨委(黨工委)到市委組織部的介紹信。

3、黨員持黨委(黨工委)開出的組織關係介紹信到市委組織部。市委組織部經核實後,根據黨委(黨工委)開出的介紹信情況,開出從市委組織部到市外相應有轉接權限黨委組織部門的介紹信;

4、黨員持市委組織開出的組織關係介紹信到市外相應有轉接權限的黨委組織部門,該組織部門開出從組織部門到轉入黨委(黨工委)的組織關係介紹信;

5、黨員持市外有轉接權限黨委組織部門介紹信到轉入黨委(黨工委),該黨委(黨工委)根據介紹信情況,開出從黨委(黨工委)到轉入支部的介紹信;

6、黨員持轉入黨委(黨工委)開出的介紹到轉入支部報到。

轉接要求

1、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要使用統一式樣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註明有效期。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必須加蓋公章,並加蓋騎縫章。介紹信的有

效期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一般不應超過3個月。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由黨員自己攜帶,不能攜帶的,應由機要交通或機要郵政轉遞。

2、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一旦丟失,要及時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最後辦理轉移組織關係的黨委組織部門報告,由組織部門進行審查。如果確係本人不慎,由最後辦理轉移組織關係的黨組織予以補轉,並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作廢。對丟失介紹信的黨員,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還要給予適當的黨紀處分。

3、黨員應及時轉移黨組織關係,對過期的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組織部門要調查瞭解。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移組織關係,要予以嚴肅的批評和教育。其中超過六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的,按照黨章規定作自行脱黨處理。過期的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作廢,由開出介紹信單位另行補轉。

4、黨委在黨員組織關係轉接過程中要及時做好黨員檔案的轉接工作,轉出單位要及時把轉出黨員的檔案及時寄往轉入單位;轉入單位要主動和轉出單位聯繫。

接轉黨員組織關係,分為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和黨員證明信兩種。

黨組織關係 篇三

黨組織關係轉接與基本知識學習

一、大學生的黨組織關係轉移到何處?

根據中組部和省委組織部有關規定,在全省範圍內,各機關、企業、學校、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以上的各級黨委,可以直接相互轉移黨員組織關係。大學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的基本原則是: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對一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到本人居住地的鎮(街道)黨(工)委。

二、即將畢業的大學生,還未就業,學校讓交黨組織關係轉的介紹信的抬頭和單位?

抬頭也不能説是寫户籍的黨委組織部,而是户口所在地的上級黨委組織部,有資格直接轉關係的黨委,轉入方就寫户口所在地的黨支部

三、現在即將畢業,需轉移黨組織關係至某市所在地或其居住地黨組織,也可以轉移到行業主管部門黨組織,或縣級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機構黨組織?

一般來説,大學生畢業後,如果能及時找到工作單位,則直接開往工作單位的黨組織。如果不能及時,則暫先開往其本人所現居地的村(居)委會。如果以上二者都不方便的話,也可以開往人事局的人才交流培訓中心黨支部。但是要注意的是:以上三個接收方的黨組織名稱是填寫在《中共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的內容欄內,即“……由________去________,請轉接組織關係……”的內容欄,而《中共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的抬頭則填寫“中共……市委組織部”即可。如果是直接轉入到單位的或者人才交流中心的,也可以在抬頭直接填寫“中共……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也可。

四、在轉移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

黨組織關係,是指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隸屬關係。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變動組織關係的憑證。轉移黨員組織關係,是一項嚴肅的工作,每位大學生黨員在畢業時應按時辦理黨員組織關係轉接手續。

1、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一般由黨員本人親自辦理和攜帶。黨員本人接到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後,要認真核對每一欄內容,若發現問題,請及時與畢業院校黨委聯繫,核查更改。

2、黨員本人須妥善保管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務必在介紹信註明的有效期內完成轉接手續,以保證黨員不會長時間脱離黨組織。黨員本人持介紹信到接收黨組織報到後,應按期交納黨費。除特殊原因外,造成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根據黨章相關規定可作自行脱黨處理。

3、組織關係介紹信回執,由組織關係接收黨組織或本人,郵寄或傳真至原所在畢業院校黨委。

4、黨員組織關係轉出後,在組織關係介紹信所注有效期內,如需更改接收黨組織單位時,持介紹信原件前往原畢業院校黨委重新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

5、在組織關係轉移過程中,遇到本人無法解決的問題,請務必在介紹信有效期內及時、主動與原畢業院校黨委或有關黨組織聯繫。

黨組織關係證明- 篇四

黨組織關係證明

黨委:

茲證明同志(性別:男/女,身份證號:)的黨組織關係已於年月轉入我公司黨支部,並按時繳納黨費、正常參加黨組織生活。

特此證明!

中共支部委員會

年月日

黨員所在基層單位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黨組織關係 篇五

曲阜師範大學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接轉註意事項

一、接轉組織關係的基礎知識

1、什麼是黨員組織關係? 黨員組織關係,是指黨員對黨的基層組織的隸屬關係。按照黨章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羣眾的監督。申請入黨的人一經被批准入黨,接受其入黨的黨組織就把其編入黨的基層組織之中,從此就確定了它的組織關係。

2、接轉組織關係的重要性是什麼?

黨員組織關係管理是黨員管理的重要內容,是黨組織的一項嚴肅工作。認真接轉黨員組織關係,是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對於嚴密黨的組織,增強黨員的黨性和組織觀念,及時瞭解和掌握黨員隊伍的基本情況,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3、什麼是組織關係介紹信?

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變動組織關係的憑證。黨員因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外出學習或工作時間較長(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應按規定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係,即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黨員組織關係轉出後,黨員在黨組織中的隸屬關係隨即發生變化,黨員應在轉入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等。

4、如何轉移黨員組織關係?

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在畢業時原則上一律從學校轉出(繼續留在學校工作或學習的除外)。考取省內高校研究生的畢業生黨員,應將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到考取學校黨委組織部;考取省外高校或科研院所研究生的,應按照入學須知中的相關要求轉接組織關係,尚未接到入學須知的,應向考取單位的黨委組織部諮詢;考取本校研究生的,無須轉接組織關係,但仍要填寫《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登記表》,並在登記表內註明;已經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黨員,如果所去單位已建立黨組織的,應將組織關係轉移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如果所去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或其他原因無法接收組織關係的,應將組織關係轉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縣(區)委組織部或個人檔案所掛靠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黨員,可將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隨個人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工作單位尚未落實、屬我校教職工直系親屬的畢業生黨員,可將組織關係保留在本校,要在《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轉移登記表》內註明上述直系親屬的姓名及單位,組織部將開具校內組織關係介紹信,將其編入父母所在單位支部。黨員本人要主動與黨組織保持聯繫,按規定參加組織生活、繳納黨費。

二、畢業生黨員接轉組織關係時容易出現的問題

1、畢業生填報接收組織關係黨組織名稱時,未親自向對方單位核實,想當然的填報,致使組織關係介紹信抬頭填寫錯誤,無法轉接。

2、畢業生離校時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報到,造成組織關係介紹信過期失效,當地黨組織不予接收。

3、預備黨員離校後,未找到工作(或忙於考研),把轉正的事拋在腦後。預備期滿後不及時向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致使有些畢業生預備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落實單位或考上研後,給用人單位黨組織帶來疑問,為什麼這位同學沒有按期轉正?是犯了錯誤,還是受過處分?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這也是對自己的政治生命極不負責的表現。

4、有的畢業生把組織關係與入黨材料混為一談,錯誤地認為入黨材料隨檔案轉出,即組織關係轉出,造成組織關係長期滯留學校。

5、個別畢業生組織觀念淡薄,長期不轉組織關係,不交納黨費,不與組織聯繫,直到找到滿意的工作,才想起組織關係。但因拖延時間太久,按黨章規定已造成自動脱黨的事實。

6、組織關係介紹信轉出後不及時接轉,粗心大意致使介紹信丟失。

三、接轉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需要注意的問題

1、拿到組織關係介紹信以後,請檢查一下姓名、單位、預備/正式等信息是否有誤。如有錯誤,應儘快到校黨委組織部進行更正。

2、留意介紹信上的有效期和黨組織名稱,務必在有效期內到介紹信開具的黨組織(介紹信抬頭)及時辦理落實黨員組織關係手續。逾期不轉移,介紹信自行作廢。

3、不要簡單地把學校開具的介紹信直接交給(寄給)單位,這可能會造成組織關係沒有真正落實。應親自到介紹信抬頭的黨組織報到並逐級辦理組織關係落實手續。

4、畢業生黨員離校後,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組織關係的接轉手續,導致黨員組織關係過期的,應給予嚴肅的批評和教育。其中未超過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的,由本人攜帶原介紹信,經本人申請,原所在學院黨總支證明,黨委組織部批准,可予以重新辦理。超過6個月的,按照黨章規定作自行脱黨處理。

5、畢業生預備黨員在畢業離校前預備期滿的,必須在預備期滿前一個月向黨組織提出書面轉正申請,學院黨總支應及時給予辦理轉正手續。待辦理完轉正手續後,方可將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轉出。

6、不要把組織關係與個人檔案混為一談,個人檔案的接轉並不意味着組織關係的接轉。組織關係與個人檔案分別進行接轉,個人檔案將由學校辦理接轉手續,組織關係主要由畢業生黨員個人完成接轉手續。

7、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一定由本人攜帶,並妥善保管。如果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不慎遺失,黨員要及時向原所在學院黨總支報告。若未超過有關期限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原所在學院總支證明及校黨委組織部審核同意後,可給予補辦。對丟失介紹信的黨員,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還應給予適當的黨紀處分。

8、如果組織關係開出以後,因改派等原因需改變組織關係轉移去向,應在有效期內提出書面申請,説明改變組織關係去向的原因,經原所在的學院黨總支審核同意後,到校黨委組織部退回原介紹信,方能重新辦理。

9、留校工作、考上本校研究生的畢業生黨員,如果仍將留在現所在學院的工作或學習的,不必辦理組織關係接轉手續,學校黨委會將其編入新的黨支部;如果是跨學院的,需到校黨委組織部辦理校內組織關係接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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