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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聯考政策【多篇】

北京大學聯考政策【多篇】

北京大學聯考政策【多篇】

北京大學聯考政策 篇一

報名包括網上提交報名申請、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網上提交報名申請

時間:2013年11月9日8時至12日20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時間為10月11日8時至14日20時)

網址:

第二階段: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考生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

時間:2013年11月17日8時至20日20時

網址:

繳費標準及網上繳費系統支持的銀行見附件1。

第三階段:報名資格現場確認

時間:由各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在11月30日前自行安排。

地點:應屆畢業生到學校所在區(縣)高招辦指定的地點,具體地點由學校通知;社會青年原則上在户口所在街道(鄉、鎮);在職職工在本單位所在地的區(縣)高招辦。

確認要求:完成個人信息網上填報並繳費的考生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證原件(在職職工還須持單位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和地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報名資格確認期間將採集考生電子照片。

考生必須完成上述三個階段且通過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後,方能參加北京市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考生報名信息是考生電子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被高校錄取後其學籍數據有關信息來源於考生大學聯考報名信息,請考生確保本人大學聯考報名信息準確無誤。大學聯考報名信息在報名資格確認後不再改動。

北京大學聯考政策 篇二

統考分文史類和理工類,考試科目分別為:

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

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

擬參加本科錄取的考生應選擇“參加所有科目考試”,如本科未被錄取可以填報專科志願,以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參加高職(專科)錄取;不參加本科錄取直接參加高職(專科)錄取的考生可以選擇“只參加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的考試”。

單考考試科目的設置採取“3+x”的模式。“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公共文化課;“x”指招生學校根據不同專業要求設定的綜合專業課一科或專業基礎課、職業技能課兩科,考試內容和考試方法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並根據專業特點及培養要求組織命題、考試和評卷。

(二)統考和單考的外語考試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選考非英語語種的統考考生報名區縣統一為西城區

(三)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特長生統測、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外語口試、體育專業考試、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文化課考試的報名同期進行,各項測試的時間安排見附件2,符合條件擬報名參加相關測試的考生須選報相關項目並繳費。

(四)擬參加高水平運動員全市統一測試的考生須在報名資格現場確認的同時向報名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經審核通過的考生須按時領取准考證參加測試(見附件2),測試費(100元/項)在參加測試時交付。

(五)經市教委和市體育局審核通過的需參加北京市2014年等級運動員統一測試的考生須按時領取准考證參加測試(見附件2),測試費(100元/項)在參加測試時交付。

(六)考生網上提交報名申請時須自行設定登錄密碼,此密碼將作為網上填報個人信息、網上填報志願的登錄密碼,考生須牢記密碼並嚴禁向他人泄露。

(七)考生報名時須首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八)大學聯考報名的同時將採集部分照顧資格信息,符合相關錄取照顧條件的考生須在報名資格現場確認時向所在區(縣)高招辦提供證明材料以供審核確認。

報名時採集的照顧對象包括: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區(縣)級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獲得者;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少數民族考生;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其他照顧類型由相關部門提供名單,不在大學聯考報名時採集。

(九)考生體檢將於2014年3月進行,具體時間由報名單位通知。

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2013年9月27日

北京大學聯考政策 篇三

(一)報名須符合以下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 (京招考委[2013]15號)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或在北京定居並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的外國僑民(須持有北京市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相關政策説明

因升學原因將户口遷入我市體育類中專校集體户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不能參加其他類型的考試和招生;藝術類中專校集體户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考全國統一招生藝術類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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