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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事蹟材料

清官事蹟材料

清官事蹟

清官事蹟材料

一、郭磊卿

 郭磊卿(1186—1239),今南峯街道船山村人。嘉定七年(1214)中進士,官至兵部郎官。他彈劾權幸,無所忌避。當時權奸右丞相史彌遠的幕僚余天錫,藏污納垢,迫害忠良,朝野敢怒而不敢言。郭磊卿冒死上疏劾奏,許多大臣都奉勸郭磊卿識時務,莫冒犯權貴,自尋苦吃。他卻凜然道:“上不以不才使廁朝班,知而不言,不重負上耶?”蒐集余天錫罪跡惡行,連奏三章,終使理宗皇帝不得不將余天錫罷官。不久,史彌遠的侄子史嵩之繼任相位,怙權不法,禍國殃民。郭磊卿義無反顧,又準備擬章劾奏,遭排擠,只得離京而去。郭磊卿高尚品格贏得了人們深深的崇敬,獲得了“端平六君子”的美譽。理宗皇帝賜諡號“正肅”。

 

二、李一瀚

李一瀚,今田市鎮李宅村人。明嘉靖十七年(1538)中進士,官至都察院副都御使(正三品),後人稱之為李御史。李一瀚愛民如子,他説:“民之所喜,吾亦喜之;民之所惡、吾亦惡之”。庚戌之變後,朝廷為防範韃靼再度入侵,李一瀚受命在南關築建城牆,南關百姓聽説要築城,人心惶惶,他便以“保輯民心為本”,建言停止築城,為皇上採納。李一瀚不畏權勢。嚴嵩的乾兒子樑紹儒,仗勢枉法,飛揚跋扈,家有良田萬畝卻不肯繳納王糧一粒,將税額分攤給鄉里百姓。李一瀚嚴令樑繳出隱瞞多年的田糧。樑請嚴嵩出面説情,嚴嵩素知李一瀚執法公正,歎息道“李參議豈可與言哉!” 李一瀚一生為官清廉,臨死時身無長物,被當時工部尚書朱衡贊為:“廉潔之操,一塵不滓”。皇上親筆題寫“鐵面冰心”金字大匾。

 

三、吳芾

吳芾 (1104—1183),今田市鎮吳橋村人。紹興二年(1132)中進士,乾道六年以龍圖閣直學士致仕,南宋初年著名的大臣。吳芾一生曾數任地方官,每至一處必惠政於民。他有兩句名言:“視官物當如己物,視公事當如私事。必不得已,與其得罪於百姓,寧得罪於上官。”“實惠倘及民,死亦有生氣。”任婺州(今金華)知府時,發現官貪吏污致使州郡財政卻十分睏乏,入不敷出,遂將貪官污吏統統“置之以法”,人心大快。任紹興通判時,一皇室宗親橫行霸道,欺壓百姓,卻逍遙法外,歷任地方官都奈何他不得。吳芾一到任,就將他逮捕入獄,得到了當地百姓的擁護。吳芾還是一個有骨氣的人。早年與秦檜來往較多,關係密切。秦檜當宰相後,賣國求榮、殘害忠良,吳芾毅然與之割席斷交,引起秦檜忌恨,被罷免了官職。後雖復職,但直至秦檜死後,才得以升遷。

 

四、吳時來

吳時來(1527—1590),今白塔鎮厚仁村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中進士,官至都察院左都御史(正二品),後人尊稱吳都堂。吳時來為官清廉、正氣凜然。因松江抗倭、彈劾嚴嵩、治理黃河、舉薦戚繼光而聞名朝野,彪炳史冊。任松江府推官期間,取得了被譽為“自有倭患來,此為戰功第一”的王江涇大捷,成為名震全國的抗倭英雄。任刑部給事中時,劾罷兵部尚書許論、宣大總督楊順、御史路楷等嚴嵩黨人。嚴嵩對吳時來恨之入骨,欲置之於死地。嘉靖三十七年,明朝欲派遣官員出使琉球(今日本沖繩),向皇帝建言委派吳時來去。吳連夜起草《乞察奸邪疏》,上奏皇帝,彈劾嚴嵩父子,遭嚴嵩誣陷,被謫戊“煙瘴之地”橫州。後官復原職並不斷升遷,萬曆十八年吳時來病逝,贈太子少保,諡忠恪。

五、應大猷

應大猷,(1487—1581),今下各鎮人。28歲中進士,官至刑部尚書。應大猷為官清廉,任雲南、廣東兩省佈政時,儘管滇粵兩地國庫豐實,又盛產明珠、寶石、文犀、象牙等珍寶,可他卻“毫不染指,行李除圖書之外,無長物(餘物)也”。每次卸任,“官行一擔書,民送兩行淚”。在任吏部員外、郎中時,“謝苞苴(賄賂),持法紀,人不敢幹(請求)以私”。任刑部尚書時平反詔獄。友好進言,以為將得罪朝廷,大猷正色曰:“吾但知守三尺法耳,不知其他!” 後遭嚴嵩子嚴世蕃誣陷,於嘉靖四十年被迫告老。被免歸鄉後,將為官所得俸祿積蓄全部散發給貧困鄉親,“家無餘資,樂於賑施”。

六、應良

應良,(145?-1525),今官路鎮西陳村人。正德六年(1511)中進士,以廣東右佈政(從二品)致仕。應良清介自持。任廣西參政時,有拉攏應良的朝廷官員言:“內侍省剛設立,正虛位等待着你呢”,欲招應良為他的親信,誰知應良正色道:“朝廷官爵,豈可輕許人耶?”應良為人清廉,體恤民生,中進士後,用州縣按規定核撥給他立進士牌坊用的銀兩買了三十畝田,“分佃數之貧者,而不收其税”。嘉靖四年,受任編修的應良奉命去冊封唐王及其妃子時,唐王為表示謝意,饋贈之物頗豐,應良概“無所受”,且終生“自奉粗衣糲食”而不變。應良“博誦經史”,才高意廣,善言談。任山東提學副使,掌督學政時,言傳身教,有“德望老成,樹揭標幟,風厲一方”之褒,是德高望重的一代名儒。

七、應汝化

應汝化,萬曆二十三年(1595)中進士。曾擔任掌管土木工程的工部營繕司郎中。因皇營失火,皇帝命應汝化督造坤寧營。他悉心籌劃,精打細算,節資儉用,節餘下的工程款白銀達十多萬兩。有人勸他這筆款不必交公,還是私吞了吧,汝化卻正色道:“數十萬兩銀子,對邊境就是幾個月的軍餉。如今國家困難,邊境多事,邊關催餉文書不絕。作為食君之祿的人臣本當掏錢出資以解軍隊的燃眉之急,怎麼能把剩餘的公款佔為己有呢?”於是,應汝化將剩餘資金一款一項地造好冊籍,全部交公,受到皇帝“優詔褒美”,後官至江西右佈政。

八、戴宏演

戴宏演(1372—1444),今橫溪鎮蒼嶺坑人。永樂甲申(1404)中進士,授翰林庶吉士,歷任江西監察御史、南京巡按(正二品)等職。戴宏演歷官22年,“頻膺要地,清介不少渝”。任江西監察御史期間,他不以個人的喜怒處理官吏的貪腐,依法為斷,順輿情,“故吏服民悦,所至嘖嘖”。當時江西宦官多,大肆兼併農田霸佔婦女。戴宏演拒絕官僚收買,不畏強暴、秉公執法。有一位姓熊的勢力強大,氣焰囂張,“思與公抗”。戴宏演 “題疏請律”,獲得批准後,立即把處置結果向民眾公開,民稱“執法皋陶”。因他為官清正,朝廷委派他到廣東負責糧食收購運輸,到蘇州督造軍營。退隱時著詩《告致歸留別諸寮友》,以“清風滿衫袖”的坦蕩胸襟,與寮友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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