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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證明(精選多篇)

天津社保證明(精選多篇)

第一篇:天津社保證明

天津社保證明(精選多篇)

天津社保證明

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單位名稱:

社保登記證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序號姓名身份證號險種繳費起止時間

(在本單位工作期間)備註

養老(四險)醫療

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樣本)崇文區人事局:xxxx公司員工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xxxxxx)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繳納險種如下:險種名稱繳納時間備註養老保險xx-xx年xx月-xx-xx年xx月醫療保險xx-xx年xx月-xx-xx年xx月失業保險xx-xx年xx月-xx-xx年xx月特此證明xxx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社保部門公章或業務專用章)xxxx年xx月xx日

我們單位有一個員工是要辦工作居住證,還有四個員工老家是農村的,説是需要提供繳費證明,否則就要她們在那家交保險費.我在朝陽社保網上沒看到有什麼繳費證明的模板,那位朋友有的,讓我下載一下,謝謝!~

到我要社保網網站查看回答詳情>>

2

申請書

**社保局:

本人***身份證號:********************(電腦號為:*********),目前在**********公司就職,現因個人購買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證明,請貴局給予辦理。

特此申請。

申請人簽名(加蓋指紋):

以上是個人的申請還需要單位的一個申請格式和上面的差不多就成

申請書

**社保局:

茲有我公司***身份證號:********************(電腦號為:*********),現因個人購買住房需要打印社保證明,請貴局給予辦理。

特此申請。

申請人單位(加蓋公章):

申請日期:

3

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單位名稱:

社保登記證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序號姓名身份證號險種繳費起止時間

(在本單位工作期間)備註

養老(四險)醫療

事由:

養老(四險)業務蓋章:醫療蓋章:

單位名稱(公章)

年月日

注:1、此表僅為樣表。

2、參保單位按樣表格式內容填寫完整。

3、所有內容必須打印,不能手工填寫。

4、此表不能塗改。

1、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繳費清單,詳細載明你的電腦號、身份號、參保起止時間及繳費金額。

2、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是由社會電腦系統打印出來並加蓋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偽造。

3、到社會保險繳納地的社保機構開具。

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單位名稱:

社保登記證號: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序號姓名身份證號險種繳費起止時間

(在本單位工作期間)備註

養老(四險)醫療

事由:

養老(四險)業務蓋章:醫療蓋章:

單位名稱(公章)

年月日

注:1、此表僅為樣表。

2、參保單位按樣表格式內容填寫完整。

3、所有內容必須打印,不能手工填寫。

4、此表不能塗改。

1、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繳費清單,詳細載明你的電腦號、身份號、參保起止時間及繳費金額。

2、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是由社會電腦系統打印出來並加蓋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偽造。

3、到社會保險繳納地的社保機構開具。

第二篇:天津社保意外險簡介

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簡介天津市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為保障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發生意外傷害後得到救助救治,降低由此給家庭和社會意外傷害風險,促進家庭和社會安定和諧,經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衞生局制定了《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暫行規定》(津人社局發【2014】27號),對於參保人因突發性、外來的、非本人意願的意外事故造成的傷害、傷殘或者死亡情形的理賠進行了明確規定。該制度進一步完善我市醫療保險制度體系,有效減輕意了外傷害帶來的個人負擔,是我市落實醫保惠民政策的新舉措。(由廣大永明人壽承保2014年承保)

意外事故發生後,參保人在5日內通過撥打服務電話

(4006-596-196)或到服務網點現場辦理等方式報案,報告意外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原因等。參保人意外死亡的,其合法受益人需在48小時內完成報案。對於需要現場勘查的,受託保險公司派工作人員到意外事故現場查驗,調取直接證據材料。從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獲悉,天津市在2014年1月1日起建立全民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提高城鄉居民住院和門(急)診報銷待遇,同時還就繼續推進天津市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等做出一系列規定。

據介紹,凡參加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從2014年1月1日起,附加意外傷害保險。參保人員因突發的、外來的、非本人意願的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造成非疾病傷害、傷殘或者死亡的,納入意外傷害附加保險保障範圍。意外傷害附加保險費的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15元。具體辦法由市人力社保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在天津市統籌城鄉全民醫保背景下,實施全民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的目的是為保障參保人員發生意外傷害後得到及時救治,減輕個人和家庭醫療費用負擔,為參加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生命健康再加一道安全保障。

據天津市人力社保部門負責人介紹,按照市政府要求,2014年,在總結按項目付費經驗的基礎上,天津市將進一步完善總

額預付制,合理制定醫療機構預付標準,加強預付基金監管,探索實行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複合式付費方式。

天津市公佈2014年度意外險籌資給付標準

2014年,我市出台了《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暫行規定》,意外險的出台,保障了參保人發生意外傷害後得到救治救助,降低了家庭和社會意外傷害風險。

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天津保監局近日共同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了2014年度意外險的籌資和給付標準,規範了管理服務流程。本期醫保專刊,我們將結合《通知》的內容,對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相關政策給予解讀。調整意外險籌資和給付標準

《通知》中,明確了2014年度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籌資和給付標準:

1.基本醫療保險意外傷害附加保險籌資標準為人均25元(個人不繳費)。

2.參保人因意外傷害發生的6000元(含)以下的醫療費用,由意外傷害險資金按照70%的比例給付;超過6000元的住院(更多文章請關注:)醫療費用,按照80%的比例給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5萬元。

3.參保人因意外傷害導致身體殘疾的給付標準為:經鑑定傷殘等級為四級的,給付20140元;傷殘等級為三級的,給付25000元;傷殘等級為二級的,給付30000元;傷殘等級為一級的,給付35000元。

4.參保人意外傷害死亡的,對其合法受益人一次性給付50000元。擴大意外險給付範圍《通知》還對意外險的給付範圍進行了調整:

(1).原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參保人員因意外傷害發生6000元以上的住院醫療費用,調整為由意外險資金按照統一標準給付。

(2).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安置人員,因意外傷害在異地發生的門(急)診醫療費用,納入意外險保障範圍,給付標準按照我市意外險有關規定執行。規範意外死亡案件審核《通知》規定,因參保人意外死亡申請給付的,市意外險服務中心按照下列方法審核:

①.參保人在醫院經救治無效死亡的,應依據申請人提供的醫院診斷證明、救治病歷資料和醫學死亡證明書進行認定;

②.參保人未經救治或未在醫院死亡的,可以依據申請人提供的法醫鑑定書進行認定,或依據申請人提供的有關證明材料及通過查勘取證進行認定。

③.對意外險不予給付的意外死亡案件,市意外險服務中心應在不予理賠通知書中,詳盡告知不予給付的理由。

明確意外險規範管理制度

1.實行年度運行情況報告制度。市意外險服務中心彙總各保險公司意外險資金運行管理情況,分別於次年6月底和12月底前編制完成意外險資金中期運行情況報告和年度運行情況報告,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市財政部門、保險監管部門。

2.實行規範性文件備案和服務網點審核制度。市意外險服務中心應當在政策規定範圍內,制定經辦服務、理賠審核、內部管理的規範性文件,並將有關規範性文件向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保險監管部門備案;因業務需要增加、減少或調整服務網點設置的,應當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和保險監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執行。

3.加強意外險信息管理。市人力社保信息部門應根據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的政策調整,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市社保中心和市人力社保信息部門應協助商業保險公司做好意外險與基本醫療保險信息系統的有效銜接。

4.實行意外險經辦服務年度考核制度。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保險監管部門,對意外險經辦服務工作情況進行年度考

核,考核時間為次年第二季度。考核項目主要包括:經辦管理規章制度、服務網點設置和人員配備、信息化建設、電話服務、案件受理和理賠、醫院服務工作、宣傳培訓、案卷管理、投訴和意見反饋以及其他應當考核的情況。

第三篇:天津-2014年度社保基數

關於 2014 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繳費單位:

現將 2014 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通知如下:

一、關於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標準

(一)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 1425 元和 8380 元。

(二)城鎮個體工商户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 3810 元。按照 3810 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 3810 元與 1525 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 2014 元。

(三)靈活就業自謀職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中養老保險補貼基數為 1525 元、失業保險補貼基數為 1425 元,醫療保險補貼基數為 2014 元。

二、大額醫療費救助金

在職人員籌資標準仍為200元。退休人員籌資標準調整為 300 元。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的人員,在當年前四個月內按月扣繳,每月扣繳金額為 80 元、 80 元、 80 元和 60 元。

和平社保分中心

2014年12月24日

第四篇:社保證明

乙類計劃

會員參保證明

從2010年06月至2011年10月,(個人編號,身份證號碼),已經參加園區社會保險(公積金)。目前公積金關係所屬單位為有限公司。園區公積金(社保)包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制度。

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11-16

第五篇:社保證明

社保證明

茲我公司員工***,身份證編號***325,目前在湖北省養老保險局繳納社保,繳納時間為,公司社保號:,個人社保號: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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