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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新購房證明(精選多篇)

南京 新購房證明(精選多篇)

第一篇:南京 新購房證明

南京 新購房證明(精選多篇)

南京新購房證明

南京新購房證明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中有關住房限購政策要求,擬購房人需向本市房屋產權登記機構申請開具《新購住房證明》(含商品房、存量房)。現將開具新購住房證明説明如下:

一、擬購商品住房的購房人,需向開發企業提交《新購住房證明》,開發企業憑證明簽定商品房銷售合同。在辦理備案(預告登記)時,需將《新購住房證明》作為登記要件提交登記機構受理窗口。

擬購存量住房(二手住房)的購房人,需在房產登記測繪配圖之前申請開具《新購住房證明》。買賣雙方在辦理登記收件時,需將《新購住房證明》作為登記要件提交登記機構受理窗口。

二、在主城八區購房的,由華僑路、中央門、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詢窗口開具《新購住房證明》;在江寧、浦口、六合三區購房的,由所轄區房屋交易登記管理部門的查詢窗口開具《新購住房證明》。

三、購房人申請開具《新購住房證明》需提交以下要件:(1)《開具新購住房證明申請表》;(2)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3)結婚證或未婚證明;(4)户口簿;(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還需提供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房人須本人到場申請,因故不能到場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託書。

四、登記機構的查詢窗口對符合新購住房條件的,出具《新購住房證明》。該證明自開具之日起五日內有效。(因特殊情況過期未辦購房手續的需要重新申請,由登記機構的查詢窗口開具新的《新購住房證明》並收回原證明)

五、全市十一區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已聯網,擬購房人無需重複查詢和申請。開發企業、銷售公司、中介機構有義務提醒購房人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去登記機構申請開具《新購住房證明》。

辦理新購房證明開具地點:

一、主城區(八區)

南京市產權市場處:

(1)華僑路登記中心(二樓)

地址:鼓樓區華僑路35號

(2)大光路登記分中心(四樓)

地址:白下區大光路49號

(3)中央門登記分中心(五樓)

地址:玄武區龍蟠路218號

二、浦口區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

地址:浦口區江浦街道象山路1號

三、江寧區房地產交易中心

地址:江寧區天元東路555號

四、六合區

1、六合區房產交易登記中心

地址:六合區政務中心2樓雄州東路1號

2、六合區房產交易登記中心大廠分中心

地址:沿江開發區新華西路328號

新購住房證明申請表:

申請購房人

姓名證件

名稱證件

號碼

户籍□本市居民□外地居民聯繫

電話

擬購住房

名稱或地址□新建住房□存量住房

購房人家庭擁有市區住房情況□2套及以上住房□1套住房□無住房

購房人家庭成員

情況稱謂姓名證件名稱證件號

本人鄭重承諾:本人已全面如實填報上述情況,保證遵守南京市關於“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1年以上(含1年)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市區內向其銷售住房。”的規定,如有虛假、不實申報等行為,本人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購房人(監護人)簽名:

年月日

備註: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户口簿、結婚證記載為準。

第二篇:南京開購房證明

南京開購房證明

南京開購房證明

1.購房者準備好身份證件和相關證明。2.在查詢窗口填寫、遞交買房證明申請表。3.系統查實認定。4.符合條件的購房者開具新購房證明。5.憑此證明與開發商簽訂買房合同。6.開發商代為送件、鑑證。

特別提示:1.二手房買賣中,要在配圖之前出具該證明,與配圖一起送件、鑑證。2.外地買房人,要先去税務和社保部門開具證明。

開具新購房證明地點

開具個人所得税納税證明地點

【銀行説法】

南京房貸

政策不變

南京房產限購令出台後,有市民擔心銀行的房貸政策會不會更加嚴厲,原本就很緊的房貸政策會不會雪上加霜。昨日南京市多家銀行的相關負責人表示,銀行的房貸政策並沒有大的變化。南京一銀行房貸部負責人稱,這次限購令最大的變化就是三套房不給買了,而對銀行房貸政策來説,三套房貸款早就禁止發放了,所以在限購令出台前,三套房不能貸款購買但仍可以全款購買,限購令出台後,全款購買三套房也被限制了。

“被限購令限制的人羣也不可能鑽到房貸的空子。”一銀行人士表示,在判斷多套房時,所有銀行執行的都是認房又認貸的標準。對購買二套房的客户,必須首付六成以上、利率1.1倍以上。

南京前晚出台了地方版的樓市細則,其中“限購令”最受買房人的關注,究竟哪些人具備購房資格,“限購令”後的購房流程又有哪些變化呢?記者昨日來到位於華僑路上的南京市房產登記交易中心,看到一樓大廳裏已經張貼出新政後詳細的購房説明,買房人必須開具《新購住房證明》才能買到房子。記者昨從房管部門瞭解到,昨天一個上午共開出了7份證明。

證明單位:房管部門

南京市房管局產權市場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操作流程是昨天上午剛剛印製出來的,主要是為了配合南京新政細則中關於住房限購的規定。買房人無論是購買商品住房或是二手房,都必須到房管部門開具《新購住房證明》。

據瞭解,開具此證明的單位共有七處,在江南八區購房的,需到華僑路、大光路、中央門三個登記中心開具證明;在江寧、浦口、六合購房的,在所轄區的房產登記中心開具證明。

證明材料:身份證、户口本都要提供

如果是南京本地市民購房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填寫《開具新購住房證明申請表》;2、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3、結婚證或未婚證明;4、户口本。

如果是外地户籍的買房人,除了提供上述資料外,還要提供納税證明或社保繳納證明。需要提醒買房人的是,購房者必須本人到場申請,實在到不了場的,要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才可以。

證明內容:在南京市11區內的購房狀況

房管部門表示,所謂《新購住房證明》指的是在南京11個區內的購房證明,這11個區包括江南八區、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高淳縣與溧水縣並不包含在內。

“這是因為目前南京的11個區的房產登記信息已經聯網,高淳溧水暫時還沒有聯網,不過估計也快了。”相關人士表示,只要在這11個區內有1套購房記錄的,再次購房則屬於二套房,需按照二套房的首付6成、貸款1.1倍的政策購房;如果在11個區內沒有購房記錄的,則屬於家庭首套房,可以享受相應的契税優惠措施。

還有第三種情況,就是有2套及2套以上的購房記錄,房管部門表示,這種情況是無法開出《新購住房證明》的,也就是説,這樣的買房人已經不具備再次購房的資格了。

證明時限:5日內有效

購買商品住房的買房人開出了《新購住房證明》後,開發商憑此證明才可以簽訂房屋銷售合同,在辦理合同備案時,要將此《證明》提交到房產登記的受理窗口。購買二手房的購房人,需在房產登記測繪配圖之前開出《新購住房證明》,在買賣雙方辦理登記收件時,也要將此《證明》交到受理窗口。

記者注意到,這份證明的有效期只有5日,超過期限沒辦理購房手續的,必須要重開。房管部門解釋説,5天內有效,過期就作廢,以避免一些人利用時間差購置多套房產,鑽政策的空子。

第三篇:新購房證明

開具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地點
2014-02-21

一、主城區(八區) 南京市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中心 地址:水西門大街 61 號 二、江寧區社會勞動保險所 地址:東山鎮竹山路 21 號 三、浦口區社會勞動保險所 地址:珠江鎮珠江路勞動大廈 四、六合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六合延安路 78 號

開具新購住房證明地點
2014-02-21

一、主城區(八區) 南京市產權市場處: (1)華僑路登記中心(二樓) 地址:鼓樓區華僑路 35 號 (2)大光路登記分中心(四樓) 地址:白下區大光路 49 號 (3)中央門登記分中心(五樓) 地址:玄武區龍蟠路 9 號

開具納税證明地點
2014-02-21

名稱

地址

電話

江蘇省地方税務局直屬税務局辦税服務廳 重點税源管理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玄武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白下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秦淮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建鄴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鼓樓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雨花台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下關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棲霞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江寧地方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六合地方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浦口地方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經濟技術開發區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沿江開發區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高新税務分局辦税服務廳

南京市山西路 43 號 白下區止馬營 58 號 玄武區珠江路 306 號 白下區龍蟠中路 311 號 秦淮區中華路 534 號 建鄴區夢都大街 160 號 鼓樓區中山北路 281 號 雨花南路 7 號 下關區姜家園 8 號 棲霞區幕府東路 298 號 江寧區秦淮路 8 號 延安北路 20 號 浦口區江浦街道龍華路 13 號 經濟開發區新港大道 84 號 大廠區曉山路 59 號 南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科三路 2 號 025-52271630 025-83281228 025-84794162 025-52260374 025-52309873 025-86636821 025-52882190 025-58591150 025-85317234 025-52128855 025-57126133 025-58287975 025-85817322 025-84794162 025-58662418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中有關住房限購政策要求,擬 購房人需向本市房屋產權登記機構申請開具《新購住房證明》(含商品房、存量房)。現將 開具新購住房證明説明如下: 一、擬購商品住房的購房人,需向開發企業提交《新購住房證明》,開發企業憑證明籤 定商品房銷售合同。在辦理備案(預告登記)時,需將《新購住房證明》作為登記要件提交 登記機構受理窗口。 擬購存量住房(二手住房)的購房人,需在房產登記測繪配圖之前申請開具《新購住房證 明》。買賣雙方在辦理登記收件時,需將《新購住房證明》作為登記要件提交登記機構受理 窗口。 二、在主城八區購房的,由華僑路、中央門、大光路分中心的查詢窗口開具《新購住房 證明》;在江寧、浦口、六合三

區購房的,由所轄區房屋交易登記管理部門的查詢窗口開具 《新購住房證明》。 三、購房人申請開具《新購住房證明》需提交以下要件:(1)《開具新購住房證明申請 表》;(2)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3)結婚證或未婚證明;(4)户口

簿;(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還需提供納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房人須本人到場 申請,因故不能到場的,須提(內容來源好 範文網:)交經公證的委託書。 四、登記機構的查詢窗口對符合新購住房條件的,出具《新購住房證明》。該證明自開 具之日起五日內有效。 (因特殊情況過期未辦購房手續的需要重新申請,由登記機構的查詢 窗口開具新的《新購住房證明》並收回原證明) 五、全市十一區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已聯網,擬購房人無需重複查詢和申請。開發企業、 銷售公司、中介機構有義務提醒購房人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之前,去登記機構申請開具《新 購住房證明》。


第四篇:購房證明

證 明

茲有購買我公司開發的小區棟單元號房屋壹套,建築面積平方米,購房款總計人民幣元,已於年月日繳清,購房合同簽定於年月日,此房屋產權屬購買人所有。

特此證明!

xx公司

年月日

第五篇:購房證明

購房證明

行政辦證大廳:

購買的新華小區幢單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辦證。

特此證明

沭陽長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年月日

購房證明

行政辦證大廳:

購買的新華小區幢單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辦證。

特此證明

沭陽長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年月日

購房證明

行政辦證大廳:

購買的新華小區幢單元室房款已交清,同意辦證。

特此證明

沭陽長宏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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