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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城管藍”深入人心——“誰執法 誰普法”工作感悟

讓“城管藍”深入人心——“誰執法 誰普法”工作感悟

我國全民普法教育規劃工作已走過30多年,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普法工作已經在社會上產生了明顯的成效,作為在城市管理執法崗位上工作近30年的一名執法者,回顧多年來的執法工作,在此談幾點感悟:

讓“城管藍”深入人心——“誰執法 誰普法”工作感悟

普法,顧名思義就是普及法律常識的簡稱,普法的目的就是在全社會營造一個尊法、守法的法治環境,提高全民學法、用法的意識。形象的説,就是普法工作這個“1”變成尊法、守法、學法、用法這個“4”。

執法人員既是執法者又是普法者,這對執法和管理本身是有幫助的,因為在執法和管理的過程中,執法人員會更加規範自身行為才能做好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同時通過行政相對人和市民羣眾反饋的信息,發現和梳理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這些都是相輔相成的。

城管隊員執法行為規不規範,決定了依法執法、精細化管理、為民服務落實是否到位等問題。為此,我們專項打造了城管執法教育培訓基地,就是為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水平,打造一支業務精湛、作風紮實的城管執法隊伍提供了新的平台,一方面利用這個平台更好地開展城管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學習工作,另一方面通過這個平台提升城管執法隊伍的整體業務素質和法律知識水平,讓“城管藍”藍得更自律。

在2019年,我們首次在城管系統開展了“現場執法技能競賽活動”,通過這項活動來考核執法隊員執法用語、執法程序、法律法規運用及現場應變能力等綜合技能,在提升城管執法人員的執法辦案能力和綜合素質的同時,也起到了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向社會宣傳和教育的目的。在開啟的執法記錄儀下、在取證的攝像機前,每一位執法隊員是執法者,承擔着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賦予的責任;每一行政相對人是當事人,履行着違反法律法規所要求的規定,讓“城管藍”藍得更陽光。

針對在日常管理和執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還有一些行政相對人和市民對我們執法管理工作提出存有異議的質疑,我們根據城管隊員的工作性質,結合實際在所轄的城管執法中隊開設“城管巡迴微課堂”,以黨的最新理論成果、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分析、羣眾投訴和質疑等為主要內容,通過“課堂教學+互動答疑+交流心得”的教育方式,提升基層城管隊員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更好的去解決羣眾切實關心的事情,讓“城管藍”藍得更規範。

城管執法會涉及到行政處罰的問題,在行政處罰案件中我們一直開展着羣眾公議活動。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將案件卷宗材料及擬處罰的初步意見提交給羣眾公議團,由羣眾公議員們進行獨立評議,並形成公議意見,作為案件最終處理的一項重要參考依據,行政處罰全過程公開透明。目前羣眾公議的形式已經推廣為網上羣眾公議,這種形式避免了羣眾公議員與行政執法部門直接接觸,保障了羣眾公議過程和結果公正,這將意味着有更多的羣眾能夠參與到案件的公議中來,參與行政處罰案件的羣眾公議本身就是一個學法、用法和普法的活動,讓“城管藍”藍得更親民。

在執法和普法的創新工作方面,我們也憑藉自建平台,充分利用依託城市下穿通道打造的“四牌樓黨建文化長廊”,與現有的環衞教育基地構成普法宣傳學習教育主陣地,設立普法欄目;創新舉辦“半月微講堂”讓更多執法者走上講台,實際參與學法、講法的活動;配合“夜訪萬家行動”貼近羣眾,送法送服務,讓羣眾更理解我們的城管工作,更瞭解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特邀法制監督員、媒體監督員、市民監督員等參與到我們的城管執法工作來,親身經歷我們的一線管理和執法活動;創立“廬陽城管在線”微信公眾號,定期開設“以案釋法”小欄目,以實際案例分析、律師説法等方式讓更多人瞭解城市管理管什麼、什麼是違法、違法怎麼處罰等等法律常識,讓“城管藍”藍得更法治。

下一步,我們還會在推動法治城管建設方面做一些事情,把普法與執法有機予以融合,試點開展“律師駐隊”的相關工作,由駐隊律師跟隨執法隊員參與到城市管理一線執法工作中區,對一些行政相對人拒絕配合甚至阻礙城管執法的複雜案件,從證據收集、固定到法律法規的適用,再到文書的送達全程參與,結合案件本身對執法人員進行鍼對性法律培訓,特別是在處理一些行政相對人比較牴觸的案件中,能夠獨立以“普法宣傳員”的身份説理釋法,避免矛盾升級,這樣更容易得到相對人對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

“誰執法 誰普法”應該是目前普法接地氣、更有效的一種形式,既能在執法的過程中有針對性的普法,又能讓行政相對人和羣眾更好地理解法律的規定,自覺執行和監督執行法律的裁決,讓“城管藍”能更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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