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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執業心得

律師執業心得

(1)律師是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行業的特點在於:專業知識、實踐實務、操作技能都不能少,並且不能偏廢。今年年初,我給自己定了一個小目標,即:每天早上八點之前堅持抄寫一到五條的法條。做這件事的目的很簡單,鞏固記憶。有些知識,我們看似都會,但是其實是看似熟悉用起來卻又陌生的模糊記憶。也許這些法條近期或者一段時間會很少用到,但是知識的積累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這是個永遠不變的真理。退一步講,即使抄寫完這些法條什麼也沒有記住或者沒有理解,至少我還可以練練字。抱着這樣簡單的想法,這習慣一直在堅持着。

律師執業心得

(2)“良好的成功是成功的一半”

2017年執業的第一年,由於沒有執業經驗可言,年終總結時發現自己工作盲目性很大,事情分不出輕重緩急,“眉毛鬍子一把抓”,這樣就導致工作時間分配不合理,結果導致有些案件被弄得措手不及。2018年我吸取了這個教訓,堅持每週日之前做好下週的工作計劃表。這樣就緩解了週一上班手忙腳亂還不知道自己幹了什麼的尷尬局面。

(3)非書本的經驗性知識的積累和學習掌握

書本知識固然重要,但是書本知識之外的執業經驗卻需要用心體會和實踐來獲得。這一類知識的特點是書本上學不到,出現沒有規律,難有規律可循,只有靠平時工作的細心體會和積累。比如説立案:在立案材料上,尖山法院立案庭不收律師函、當事人授權委託書等材料、住院病歷只要首頁和最後一頁,而其他法院正好相反;再比如律師調查當事人的相關婚姻登記狀況:富錦市民政局只需要律師執業證和調查證明即可調取,而賓縣民政局則要求需要兩名以上律師及調查證明,而寶清縣民政局無論出示什麼材料也不給調取;再比如需要向法院申請調取的證據:外省市法院可以給律師出具調查令,律師憑藉調查令可以調取應當由法院調取的證據,但是調查令在我們目前執業的地域範圍相關機關卻不懂得這套程序而拒絕給予調查。......這些都是我執業這一年來通過實踐得來的經驗。這些執業經驗在書本上根本無法學到,需要執業律師出於對職業的尊重和熱愛才能慢慢體會到。

標籤: 執業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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