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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幹部《我不是潘金蓮》觀後感

基層幹部《我不是潘金蓮》觀後感

一部《我不是潘金蓮》,又一次讓萬千網友的關注焦點轉到了“基層”這樣一個似乎被遺忘很久的角落。雖然影片的評分經歷了初期的一枝獨秀到現如今的不盡如人意,但我卻是滿懷情結地一個片段不漏地見識了這樣一種相對真實的藝術虛構——雖然身旁不乏我寧願相信他是因為工作過於辛苦而鼾聲不斷的觀影者。影畢,心中五味雜陳,既有自己工作以來對於基層工作的相應感受,又有一直以來都未曾真正弄清楚亦或是解決好的情緒——為什麼大家都是談基層“色變”?為什麼總是在逃離基層?為什麼基層的工作難以推動?為什麼基層總會有解決不完的矛盾?為什麼基層會有這麼多的“潘金蓮”?我想這應該也不完全是我一個人才有的感受,而我也不會像那些“辛勞工作”的人一樣用睡眠打發影票錢,只會在心裏默默地告訴自己——我身在基層,電影中反映出來的就是我要去面對的,也是需要我去解決的,僅此而已。而要解決這些“問題”,藉助這部影片的敍述,我認為首先需要弄清下列問題。

基層幹部《我不是潘金蓮》觀後感

一、潘金蓮是誰?

潘金蓮出現於《水滸傳》中,但卻是在《金瓶梅》中對其進行了進一步的深化,並將她塑造成一個美麗風流、心狠手辣、搬弄是非、淫慾無度的女人,在歷史上一直是是妖豔、淫蕩、狠毒的典型,也是一個在中國傳統道德觀念中很少有人同情她的女人,不得不説這對於她本人來説確實是一個悲劇。導致這一悲劇的產生,在此無需贅述,不論是後世所説的男權社會對女性的壓抑,還是她對女權的追求,都是造成她人生悲劇的原因。可就是這樣一個悲劇人物,被搬上了銀幕,除了商業用途的噱頭成份,這其中應當有編劇、導演對這一角色更深入的理解和認識。

二、李雪蓮怎麼就成了潘金蓮?

這裏就需要借用影片中李雪蓮丈夫秦玉河説的話,他認為李雪蓮在結婚之前與前男友發生了關係,不再是處女了,這種對丈夫不忠的“處女情結”,在秦玉河看來就是典型的潘金蓮做派,是令人不齒的。李雪蓮於是就這樣在丈夫別有用心的污衊下,被冠上了“淫婦”的名號,這就堅定了她上訪的決心。

三、“潘金蓮”為什麼要上訪?

1、與丈夫假離婚,卻假戲真做,“潘金蓮”想反悔,可這在法律上這卻又是具有效力的,她認為法官受人指使造假,對法律結果提出質疑而法律工作人員無法給出令她信服的理由,進而促成了她去上訪。

2、她的復婚問題長時間未能得到解決,省、市、縣各級領導都避免直接解決這個問題,習慣於遙控指揮下級做好“穩定”工作,使得上面好的出發點被歪曲,對“潘金蓮”帶來各方面困擾,讓她踏出了越級乃至赴京上訪的腳步。

3、“潘金蓮”的赴京上訪帶來的直接後果是當地一批官員撤職,這讓她意識到這是一個可以解決問題的方式,關注羣體級別的提高,帶來的實際效果讓她滿意,使得她的上訪上升到了一個更高的層面。這讓她認為實現復婚的可能性更大了。

4、“潘金蓮”在前夫去世,做出放棄上訪過安穩生活的決定後,市、縣領導卻又三番五次去確認這一決定的可靠性,並脅迫她籤保證書,又一次激發了她繼續上訪解決問題的意願。到此時,她不再是因為自己而上訪了,而是一種病態的為了上訪而上訪了。

四、“潘金蓮”的上訪為她帶來了什麼?

十幾年的專業上訪户,讓李雪蓮這樣一個農村婦女變成了一個無依無靠、彪悍潑辣、舉止怪異、生活窘迫的“女強人”。而她所需要的復婚,則是永遠也沒能實現。不得不説,當下的李雪蓮比之於歷史上的潘金蓮,她人生的悲情色彩有過之而無不及。

明確了這些看似無用的問題,在我看來這其中就內含着讓李雪蓮變成潘金蓮的緣由——法治的不健全,這種不健全才是引起一系列矛盾的根源。

一、李雪蓮為什麼要離婚?

為了讓丈夫分到福利房,倆人過上更好的生活。這個理由看似很實際,可隱藏在背後的則是法律對於政策性福利監管的不嚴,讓人們有鑽政策空子的企圖——離婚可以得到房子。這種違背倫常的做法看似可笑,可在現實中卻時有發生,而法律對於這種不正常“婚姻”關係的變更似乎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不得不説這是法律不健全的一種表現。

二、李雪蓮為什麼要復婚?

在法律層面上,離婚後再復婚的機率很低,可是李雪蓮為了復婚卻把法院告上了法庭。除了不能忍受丈夫將假離婚做成了真的——離婚之後與另外的女性結婚,這在李雪蓮看來不是再婚,而是婚外情,可是法律卻賦予了“婚外情”以法律效力,這是李雪蓮無法接受的;另一個更重要的理由就是,她認為王公道收受了她的“賄賂”卻沒替她“辦好事”就是不負責。這裏反映出的就是羣眾對法律的蔑視——人情理念還是深刻地決定着很大一部分羣眾解決問題的出發點,走法律程序則是迫不得已而為之的最後選擇。

三、李雪蓮為什麼沒能復婚?

各級官員人治大於法治。不論是當年的法官現在的法院院長王公道,還是曾經的縣長現在的老闆史為民,亦或是被撤職的市長,都有着嚴重的官本位思想:一言堂。將個人權力凌駕於法律權威之上,隨意安排下屬不考慮後果地去處理糾紛問題,才會導致問題在方向上發生了本質偏離,由小問題釀出大矛盾。李雪蓮未能復婚,一方面是她前夫的變心造成的,另一方面就是部分領導幹部解決問題過程中的簡單粗暴、罔顧法律、隨意擔當的“亂作為”所帶來的矛盾的集中表現,進而一發不可收拾。

四、李雪蓮眼中的上訪是什麼?

上訪,是羣眾越過底層相關國家機關到上級機關反映問題並尋求解決的一種途徑,也是上層政府瞭解民意的一個重要途徑,是包括中國在內許多國家的表達形式。可以説上訪機制的出現,它是上層設置的為了更好了解民意的一種途徑。可正是這種國家層面的“好意”,到了基層卻被部分羣眾開發為無理伸冤的一條捷徑。它可以直接越過各級機關的限制,逃過法律程序的制約和監督,甚至不需任何語言文字表述,直接將自己好的或是不好的意願傳遞到了高層,並時常因此得到高層的直接“關照”而收到“好處”,這就進一步刺激了部分別有用心的人走上專業上訪這條不歸路。在李雪蓮看來,上訪就是她復婚的唯一選擇。因為上訪讓跟她作對的官員下台了,上訪讓別人的日子不好過了,上訪才能讓法官改判,自己才能復婚。可結果確是:前夫死了,官員換了,自己老了,生活沒了,這她是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的。

上述羅列的8個問題,在我看來只是100多年前晚清《官場現形記》矛盾的集中表現,影片折射出當下社會人治還在很大程度上起着較大的影響作用。可社會的文明和進步,法律才是規範的代表,如何平衡好法治和人治,避免李雪蓮變成潘金蓮鬧劇的出現,讓法治的雨露滋潤“潘金蓮們”已近乾涸的心,才是當下的我們需要直面和解決的問題所在。

願世間再無“潘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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