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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法院之心得體會多篇

遊法院之心得體會多篇

遊法院之心得體會多篇

遊法院之心得體會篇1

來法院的初衷,是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義之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寧與穩定。漸漸地,手上案件一個又一個後,我的心卻漸漸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呢?一些案件經過了法律,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後,我沒有得到正義的滿足,卻是留下了滿心的惋惜。

因為,在這兩個週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聽了太多花季被折斷的聲音,見了太多不該發生的悲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實習的`這段時間,是我所接觸的案件的主角。我統計了一下,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個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機關作了其他處罰。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字。

首先是學會了整理、裝訂歸檔卷宗。卷宗應當按照規定的順序裝訂,卷宗應材料成頁。裝訂順序如下:(一)目錄目錄在裝訂時製作,按卷宗材料裝訂順序的排列製作序號、文件名稱、頁次;(二)管理信息表;(三)提請減刑建議書;(四)審理報告;(五)調查材料;(六)合議庭筆錄;(七)減刑裁定書;(八)送達回證。卷內材料一律使用阿拉伯數字逐頁編碼,頁碼位置正面在右上角,背面在左上角。檔案裝訂前要進一步整理:對破損的材料要修補或複製,複製件放在原件後面。裝訂部位過窄或有字跡的材料,要用紙張加襯邊。紙面過大的材料,要按卷宗大小摺疊整齊。對字跡難以辨認的材料,應當附上抄件。需附卷的信封要打開平放,郵票不要揭掉。材料上的金屬物要全部剔除乾淨。卷宗封面所列項目要用鋼筆或毛筆逐項填寫清楚,案卷題名要簡明、確切地反映卷內文書材料內容,其中辦結日期為出具公證書的日期。卷宗一律使用棉線繩,三眼或五眼訂牢。線繩要打成活結,在活結處貼上公證處封籤,並在騎縫線上加蓋立卷人的名章。

其次,在這段日子裏,我逐漸瞭解和掌握了民事審判的具體工作,真正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過程,不僅鞏固了我所學的知識,還做到了學以制用,更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新知識。實習期間,我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能夠遵守工作紀律,端正工作態度,保守審判祕密,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法官交辦的工作,得到他們的一致好評,在思想上、業務上都有收穫,同時也發現了自身的不足。我深刻的體會到,這次的社會實踐學習使我受益非淺,使我對自己以後將要事的法律工作充滿了信心。

在將近兩個月實習的日子裏,我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領導和法官求教,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學習法律、法規,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內容以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在學校所學到的知識,始終保持謙虛謹慎、落落大方,始終以學習的態度做人做事,始終代表華中農業大學學生的形象和素質。

遊法院之心得體會篇2

20xx年11月13日到20xx年2月1日間我在區人民法院進行了差不多2個月的畢業實習,短短2個月時間,除去週六週日,實際呆在法院裏的時間只有四十多天,但這四十多天來卻感觸頗深。

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2個月的實習。在曹庭長的安排下我被分在了民一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在民商這一塊我以前學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別是在民事程序這方面,平時我的興趣和愛好都偏重於法學理論,可法院裏似乎沒有哪個部門需要偏重憲法的,別人都説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來這法學這一塊,我還是得重新學起了。

在民一庭實習的2個多月裏,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幫助民一庭7位法官整理卷宗44份,其中系列案件3件,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 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2、旁聽案件。區人民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高難度的,到11月底已經立案待審的案件就有三百多份,民一庭7位審判員(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2-3個庭要開,這對我來説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認識到的庭審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裏的民事審判後覺得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法官審案子就像嘮家常一樣,特別是簡易程序時,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去旁聽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羣眾的距離。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一些疑難案件必須採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後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於法官們在審理案件時速度比較快,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後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鍊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並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設備會使人類退化。

4、校對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的2個多月裏,曾幫書記員校對過不少民事裁定書和判決書,雖然判決書都是由法官們仔細寫的,還是照着模板寫的,但還是避免不了一些錯誤,有

些錯誤是語句出現了些混亂,或者是錯別字和資料登記錯誤, 但自己由於不小心總是忽略了,記得有位書記員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後來每次做校對的時候總是小心翼翼,不放鬆,不分神,但是由於水平問題還是出問題,真是應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5、跟隨法官書記員到其他地方發送傳票,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裏,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裏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法官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説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跟着法官們出去辦案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尤其是跟隨他們到監獄開庭,讓我好好見識了監獄的狀況。

在法院裏呆了差不多個月,對這裏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區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挨近過年的近2個月,離婚案件大概佔了總案件的一半左右。曹庭長審理過一個67歲的美籍男人和56歲的本地女人離婚的事。美籍男人和女人結婚後為她妻子辦了綠卡,女人成功移民到美國後消聲匿跡,不但美籍男人找不到她,連她的家裏人都找不到他,於是男人提出離婚。在這種涉外民事案件法官們都仔細分析,但是案件審理過程比較困難,這涉及到管轄權的問題,而且一方當事人一直無法聯繫到,最後只能發出公告。法院審理時如果一方當事人無法傳召出庭都只能照常開庭,根據最後判決支持離婚。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些自己聽過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現現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 ②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30歲以下的離婚的佔多數 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於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婦女地位提高 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採取公告送達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於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前提起離婚。

2、財產分割糾紛。其中很多的遺產分割問題特別複雜,因為很多遺產的數額相當巨大,涉及的動產不動產所有權經過了很多的轉移,需要法院一一進行調查確定,而具有繼承資格的繼承人數量相當多,他們的住所國籍繁多不同,有不少更加是港澳和歐美的華人,加上他們之間所存在的矛盾和爭論,更加給法官們的審理增添了不少的難度。但法官們也只能耐心一點點地去調查審理,一起爭論分析,結合各種法律法條和案例給繼承者一個合理的裁判。這使我深刻認識到,要做一個資深的法官,除了需要紮實的法律知識基礎以外,還需要長期判案的經驗和冷靜敏捷的頭腦。另外在這個經濟發達的地區,合夥人之間的財產糾紛也相當多,合夥人之間本來是互相合作信任的關係,但是往往就是財產糾紛令他們反目成仇,惡言相對,甚至大打出手。在審理一些合夥人之間財產糾紛案件時,經常出現對罵的情況, 記得還有一次我親眼看到案件開庭後2個當事人居然就在法院樓梯裏打了起來,害的法警連忙出動才把2人分開。

3、勞動合同糾紛。這個是我在法院裏看到最多的案件,估計是臨近春節,很多出來打工的外來工由於收不到自己的工資於是把僱主訴上法庭。特別是新的勞動法的出台,僱主們為了避免自己的損失強令工人從新簽定合同,工人簽了就等於把自己以前的工齡都給喪失了,當然不願意籤,這就讓不少的打工一族失去了工作,這讓我深思,新的勞動法對勞動者而言到底是利大還是弊大。在法院聽了幾起關於勞動合同的案件後,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是勞務關係,或者強調是僱傭關係,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係,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係。審理這類案件還要涉及勞動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要認定工傷的提起賠償的話要先有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勞動關係的認定。勞動爭議案件要提起訴訟一般有個先決程序,就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關於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性質,總結一下有這幾個特點:

1、並非行政機構,因此如果對其仲裁裁決不滿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其是社會人員組成的第三方仲裁組織,專門對勞動爭議進行仲裁。

3、其設立和管理主要有勞動部門負責,仲裁員也多為勞動部門人員,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質。

對經常提到的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在庭審後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勞動關係和勞務關係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係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係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二)從用工雙方的關係上看。勞動關係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係,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係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係,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係,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係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係多為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係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法院裏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國三百多所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現在法學沒有專科生了,我們就成了墊底的,原來我總以為法院裏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麼的幼稚,總以為基層法院裏法官們學歷低,在法院呆了2個月後,才瞭解到,原來法院的的法官都是基礎紮實久經沙場的高手!深入瞭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現在本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種底層學校出來的,原來心

裏總想着畢業後能找個待遇好的工作,這不想幹,那個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法官們可以説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設身處地為法官們着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着一種神聖的責任,前提是要公證,這代表的行使國家的審判權,法院專門有審判監督庭,專門負責錯案追查制,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瞭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基礎。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裏,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的難過。在學校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道的是多麼少,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含義。這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採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説就是要處理好“三個關係”:即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係,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暑期實踐與平時實踐的關係,以暑期實踐為主要時間段;社會實踐廣度與深度的關係,力求實踐內容與實踐規模同步調進展。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近2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着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法官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羣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着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繫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遊法院之心得體會篇3

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畢業生,進入法院工作一直是我的夢想。對於我來説,實現這個夢想的路並不是一帆風順的,連續幾年參加公務員考試都未成功,但是我並沒有放棄,因為我相信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就在今年,幸運之神終於眷顧了我,我幸運的成為了**法院的一名正式幹警。

入職後我被分到了民庭,民庭的庭長和同事們都很熱情,也很親切,使我很快地融入到了這個集體中。對於法院的一些工作我並不陌生,甚至還很熟悉,因為在這之前我在中級法院擔任了近2年的書記員工作,書記員的工作看似簡單實則繁雜,但是隻要你足夠細心,足夠認真,足夠努力,一定會讓這瑣碎繁雜的工作泛起閃光的漣漪。

因為熱愛,所以選擇;因為選擇,所以努力。所以,我在熟練掌握了書記員的工作之餘,又挑戰了一些法官助理的工作,可謂是壓力與欣喜並存,我將以此作為一個新的轉折點,在未來的工作之路上我會做到:明確職責,勇於擔當;主動學習,提高本領;嚴格自律,保持初心。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我並不奢求自己能幹出一番不平凡的事業,我僅希望自己能夠秉承謙虛謹慎的態度,不斷地探索工作重點的創新點,不斷地向前輩們請教學習,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延續着自己的夢想,一路前行。

遊法院之心得體會篇4

在法院當志願者已經一個星期了,有了很多自己想不到的收穫。

一份判決書的內容主要包括標題、編號、訴訟參與人的基本情況、案件由來、審理經過、事實與理由、判決、所附法律條文等內容組成。在判決書中要列明雙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從中找出案件的爭議焦點,並在本院認為部分依據所適用的法律進行論證分析,為案件的判決提供法理上的依據。初涉判決書的寫作,首先就要核對當事人的基本信息,當事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等的基本情況都要根據案卷中的材料準確錄入。這雖是一個簡單的步驟但卻涉及到主體是否正確,需要仔細審核認真完成。其次,要明確案件由來和經過,是否適用簡易程序,是由法官獨任審理還是組成合議庭審理,雙方當事人是否出席庭審。對於當事人的訴辯稱,要充分了解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並用簡明語言予以概括,使得判決書中出現的雙方訴訟請求能夠一目瞭然,便於找出爭議焦點。

“理論是灰色的,生活之樹常青”,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實現理論自身的價值,也只有將理論付諸於實踐才能使理論得以檢驗。同樣,一個人的價值也是通過實踐活動來實現的,也只有通過實踐才能鍛鍊人的品質,彰現人的意志。

被分配在法院執行庭實習,每天幫助書記員和各法官完成一些簡單的工作,瞭解了實務中執行的程序,也許對我們這些沒有理論基礎的學生們未必有太大的好處,不過也開闊了眼界,在學習的時候可以有個對比,知道實務與理論的差距,立法與現實的脱節,更是積累了一些社會經驗。實習還需要謙虛、嚴謹的態度,謙虛對人,嚴謹對工作。

法院裏的各位老師在平時對人都是很客氣的,那麼作為一個實習生對人就要更加客氣了,這也是禮貌問題,再瑣碎的工作,只要是吩咐了就必須認真完成,這不僅僅是出於待人謙虛的原因,更是出於一種對待工作嚴謹的態度。實習生由於時間短暫,能做的工作不多,而且都是些零零碎碎的,比如打印、複印、打文件、……

我乾的最多的事情就是開執行通知書,將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名字、執行事由、執行時間等填在正確的位置,很簡單的工作,正是因為簡單,會比較枯燥,一天寫下來絕對冒火,但是仍然不能馬虎,發給當事人的文書一旦出錯,對法院來説,給當事人抓住小辮子,對當事人來説,百忙之中抽空來一次法院也不容易,會給他們帶來更大的麻煩,所以説再枯燥再簡單的工作也不能掉以輕心。

次法院實習之行學到了不少課堂內學不到的知識,看了許多判決書、調解書之類的文書。總的來説,法院實習很開心。

我想以後有機會會再次來到這裏實習,我開闊了眼界,懂得了東西,我對此次掛職充滿了留戀。

遊法院之心得體會篇5

此次實習,我主要是在刑事審判庭工作,同時我也經常參與旁聽開庭審理,參與傾聽案件的討論和相關法規文件的學習。在實習中,我以明確的目的和端正的態度參與到工作中,努力地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平常的工作中,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記得我在法理課上曾學過:法律是社會的調節器,而法官-則是社會疾病的療救者。刑事領域是一個不斷創新、與時俱進,-學無止境的領域,更是一個紛繁複雜,撲朔迷離的世界,因此相-比之下,刑庭的法官們要花更多的時間與精力來學習日新月異-的法律業務,鑽研審判藝術,探尋司法規律,而且還要面對物慾-的誘惑而忠誠奉法,全身心地追求公平與正義,永遠保持性情的-冷靜與人格的獨立,他們需要更超脱的精神境界與價值追求,這-些他們身上所體現出的本色都是我今後要努力培養與塑造的,只-有這樣,我才能時刻準備着接受漫漫法律人生中一切困難和挫折-的考驗與挑戰!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藉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

具體説來,我在實習中主要有以下收穫:第一,基層法院法官的優秀素質加深了我對法官職業的認識。我實習的刑庭的法官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在審判案件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嚴,除了法官職業本身的威嚴外,還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潔公正,自省自重,是對法官的基本要求,慾望永無止境,慾望也是不能自拔的深淵。

法官的個人魅力還體現在法官較高的文化修養和法律專業素養,時刻清晰的理性。第二,我較為熟練的掌握了司法文書的寫作要領。實習期間,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這些經歷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我在學校所學知識的不足。

一份完整的一審案卷材料是由公安機關的預審材料(其中包括接警記錄、各類證據、拘留和逮撲證件、審訊筆錄等)、一審正、副卷(包括目錄、立案書、起訴書、答辯狀、辯護書、附帶民事賠償起訴狀、委託律師函、開庭筆錄、合議庭討論筆錄、閲卷筆錄、審判委員會討論記錄、判決書、送達回證等組成)。案卷訂裝存檔前應當逐頁加印頁碼、在封底貼封條加蓋審判庭騎縫章,最後由整理人和案件承辦人簽字蓋章存入檔案室保存。關於體會轉眼間,兩天的法院實習生活很快就結束了,在法院的實習的日子是充實而快樂的,不僅學到了許多專業知識,還結識了很多的法官、律師以及社會上其他的人。這兩天的實習經歷將是我一生中難忘的回憶,也是一筆寶貴的財富。最後,再次感謝海淀區人民法院給了我這次實習的機會!謝謝!

遊法院之心得體會篇6

光陰似箭,轉眼間實習生活已接近尾聲,還沒來得及細細感受,時間就這樣被吞噬了。在法院政治處實習這段時間,自己學到的不僅僅是書本應有知識,更多的是比書本知識更寶貴的工作經驗和人生哲理。

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字。它向我們發出警示: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緩了。結合庭裏的資料,現對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徵及原因作如下論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為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係網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容是吃飯、睡覺、上網、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為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裏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單獨行為,多半都是結夥作案。在這9個案件中,有6個是團伙作案,四五個人一起的居多,多的達到八個。未成年人本來就很喜歡拉幫結派,而在犯案時,由於他們年齡小、個頭不大,單獨的行為往往難以制服受害人而達到目的,所以,他們需要人多,才能“鎮的住場子”。這是一個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氣勢擺在那裏,他們(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財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隨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殘忍、後果惡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簡單、心智極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預計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現形式上就是作案瘋狂、不計一切後果。在很多個案件中,都打傷、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帶上工具作案,而在我們提審他們時,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後果都表現得滿不在乎。其中有一個16歲的未成年人和一個19歲的人把一個13歲的小孩活活打死後,問他知不知道自己行為可能的後果,他很輕鬆地回答:“不就是死刑、無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無期對他自己的生命意味着什麼,才會如此沒負擔地回答吧。人小,別人一吆喝,便跟着去搶人,知道是犯罪卻完全不知道這種行為後果很嚴重。正是對後果的無知,才在他們小小的拳頭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們很容易接觸的網絡暴力、兇殺,也可能成為了他們犯罪的藍本。還有這些未成年人幾乎都是國小生,國中文化,也就是説他們沒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的後果是什麼。即使知道是什麼後果他們的知識和人生閲歷也使他們想不明白這個後果真實的意義。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覺得判幾年刑在裏面呆幾年,一幌就出來了,沒什麼事,可他們不明白、不理解:那幾年人生中寶貴的時間意味着什麼……

最後,想要説的是,整個社會法治觀念落後,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會上沒有對法律的尊重的風氣,人們便不知道、不瞭解法律。這些未成年人也許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質。也就是不畏懼後的條條款款,也就去大膽犯案,從而便發生了害了別人也害了他們自己的悲劇。那麼,在此需要呼籲: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維權中心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起到應有的作用,社會、家庭、學校、不要過早地放棄孩子。

遊法院之心得體會篇7

實習是大學生走向社會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檻,其中充滿着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若要成功的跨過去需不斷地反省並改進一些為人處世的措施。當然對於學法律的我來説,更得關注法律及其適用方面的瑣碎,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為更好的規劃以後的人生打好基礎。這道檻對於大學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實習給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認真對待每一個案件。

xx年年12月24號——到20xx年1月5號的實習是在新浦區人民法院進行的。平時我們都是在課堂上學習理論知識,瞭解社會實踐,但説到真正的去辦案,去運用法律知識,同學們都還沒什麼經驗,所以本次實踐課——實習,成了同學們走進社會、瞭解社會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經實習的10多天,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着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麼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庭審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識的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儘管我仍會想回學校,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紮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技能,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度。所以感恩這些天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穫,我是快樂的。

在過去的這兩週實習過程中,讓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應該説,瞭解並熟悉掌握案件處理的整個過程,是實習的一個最重要的內容,而這個內容並不是僅僅只能通過親身經歷立案、庭審、結案等才能掌握的,親身經歷只是完成這一內容的一個途徑,而另一個重要途徑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為案件結案之後的檔案整理,是對案件的進展流程的客觀全面反映,通過對案件處理過程的每一環節中的文書材料的處理,時間順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瞭解並掌握一個案件的進展過程,並且通過自己的思考,理解,在頭腦中模擬一個案件的處理,以加深對其的掌握。我想,這就是為什麼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個實習生最初的、必經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為了首先便讓實習生對一個案件,從起訴到受理,到審判,再到最後的判決,都有一個清楚的思維,從而以便於以後的實習以及工作。

來法院的初衷,是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義之劍,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的安寧與穩定。漸漸地,手上案件一個又一個後,我的心卻漸漸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個什麼角色呢?一些案件經過了法律,罪犯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後,我沒有得到正義的滿足,卻是留下了滿心的惋惜。因為,在這兩個週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聽了太多花季被折斷的聲音,見了太多不該發生的悲劇。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實習的這段時間,是我所接觸的案件的主角。我統計了一下,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個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機關作了其他處罰。這絕對是個觸目驚心的數字。它向我們發出警示: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緩了。 結合庭裏的資料,現對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徵及原因作如下論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財產為主。在這9個案件中,有5個是搶劫案,1個是盜竊案。未成年人關係網簡單,生活需求也不多。他們大多的生活內容是吃飯、睡覺、上網、玩,所以,他們最需要的只是錢。而他們因為是未成年人,幾乎沒有收入,家裏給的錢又不夠揮霍,因此,財物很容易成為他們的目標,侵犯財產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點。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單獨行為,多半都是結夥作案。在這9個案件中,有6個是團伙作案,四五個人一起的居多,多的達到八個。未成年人本來就很喜歡拉幫結派,而在犯案時,由於他們年齡小、個頭不大,單獨的行為往往難以制服受害人而達到目的,所以,他們需要人多,才能“鎮的住場子”。這是一個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氣勢擺在那裏,他們(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財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隨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殘忍、後果惡劣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簡單、心智極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預計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現形式上就是作案瘋狂、不計一切後果。在很多個案件中,都打傷、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帶上工具作案,而在我們提審他們時,他們對自己行為的後果都表現得滿不在乎。其中有一個16歲的未成年人和一個19歲的人把一個13歲的小孩活活打死後,問他知不知道自己行為可能的後果,他很輕鬆地回答:“不就是死刑、無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無期對他自己的生命意味着什麼,才會如此沒負擔地回答吧。人小,別人一吆喝,便跟着去搶人,知道是犯罪卻完全不知道這種行為後果很嚴重。正是對後果的無知,才在他們小小的拳頭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另外,他們很容易接觸的網絡暴力、兇殺,也可能成為了他們犯罪的藍本。還有這些未成年人幾乎都是國小生,國中文化,也就是説他們沒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觸犯法律的後果是什麼。即使知道是什麼後果他們的知識和人生閲歷也使他們想不明白這個後果真實的意義。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覺得判幾年刑在裏面呆幾年,一幌就出來了,沒什麼事,可他們不明白、不理解:那幾年人生中寶貴的時間意味着什麼……

最後,想要説的是,整個社會法治觀念落後,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會上沒有對法律的尊重的風氣,人們便不知道、不瞭解法律。這些未成年人也許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質。也就是不畏懼觸犯法律後的條條款款,也就去大膽犯案,從而便發生了害了別人也害了他們自己的悲劇。那麼,在此需要呼籲: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維權中心和未成年人保護法應該起到應有的作用,社會、家庭、學校、不要過早地放棄孩子。

在新浦區法院少年庭為期兩個周的實習,我收穫很大,能夠把大學三年以來所學的部分法學理論知識運用於實務工作中,並在實踐中學習到很多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

我覺得這次實習不僅是把理論運用於實踐,而且是積累工作經驗,為以後的就業打好基礎。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技能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更加堅定了我要在法律這條路繼續走下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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