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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多篇

民法典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多篇

民法典心得體會心得體會多篇

民法典心得體會心得體會篇1

5月2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今年是脱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收官之年,不由讓人暢想當“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有多麼大的意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列車帶領人民駛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來可能還要面對更多更大的風浪,但只要人民羣眾齊心協力、眾志成城。這塊堅穩的“基石”就能讓列車穩穩地全速前進。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許多問題,民法典作出了明確迴應,如:民法典中對各種“人肉搜索”、非法盜取他人信息的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突出的特色規定有“自助行為制度”、“離婚冷靜期制度”、“繼承人寬恕制度”,確立了“自甘風險”規則,同時對遺體器官捐獻、職場和校園性騷擾、非法從事與人類基因、人體胚胎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嚴格規範。因此,民法典將在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只有不斷規範民事法典,明確法律界限,方能構建穩中有進的社會秩序,有效提升人民的生活幸福感!

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越來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來越複雜,這部包羅萬象的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定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即將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頒佈實施,開啟了我國公民權利保護的嶄新時代,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權益,用權利本位構建起整部法典的邏輯主線,必定能夠更好的滿足廣大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心得體會心得體會篇2

合同效力問題,從來都是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在爭議處理中的核心關注點和出發點。《民法典》頒佈後,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從邏輯結構、表述內容方面都發生了適度增減、吸收等調整和變化。本文嘗試通過梳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的規定,淺談《民法典》的學習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結構調整

?民法典》頒佈前,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主要體現在《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民法總則》沒有針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規定,但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做出了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包括合同行為,因此《民法總則》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也是對合同效力的原則性規定。除了《民法總則》《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單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體系下對合同效力有所規定。但總的來説,合同效力的法律規定相對分散,邏輯結構不夠緊密,產生的弊端是難以在頭腦中形成對合同效力規定的整體感和嚴密感。

而《民法典》對於合同效力規定在結構和邏輯上進行了整合,使其更為嚴謹。《民法典》第三編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過七個條文,分別對生效時間、需批准合同、無權代理、越權訂立、超越經營範圍、免責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進行了一般性規定。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定”,用《民法總則》中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定對合同效力做了結構上的補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邊界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定分別體現,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監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藉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了對於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説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發佈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定:“下列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定體現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屬於公序良俗範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規定,即使所違反的規定不屬於法律或行政法規,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於通謀虛偽的規定體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再來看《民法典》對法定無效情形的直接規定和明確表述的變化。

?民法典》以第三編第三章合同效力專章規定了七個條文,但僅在該章第五百零六條將造成對方人身損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這兩種情形的免責條款直接規定為無效。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指引到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章節,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通謀虛偽、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規定為無效。

除此之外,因考慮到合同效力的複雜性,對於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規定為無效的其他情形,則放到《民法典》總則中有關合同可撤銷、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擔保從屬性效力判斷等相關條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節中另行規定,形成了對合同效力靈活處理的緩衝地帶,體現了使合同儘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學習感受

從《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的行文結構、邏輯調整、內容增減、條文表述等細節之處,筆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對合同無效情形更為寬泛的規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體現了鼓勵交易、保護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對合同法定無效情形的規定讓我們感受到它向我們清晰傳達的合同效力邊界的拓寬。

對於我們法律人,法條的細節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續探索。《民法典》是通過已經寫進條文的內容,向我們傳達和揭示它沒法寫進條文的現實複雜性,向我們努力呈現在鼓勵交易基礎上效力問題的複雜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輕心,需在法律規定與現實生活、交易效率與合同正義中探求各方真意、尋求動態平衡。《民法典》可作為法律人執業道路的指南針,在未來面對特定情境的具體法律行為時,都能以客觀立場,對合同效力問題綜合分析和審慎判斷。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對《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定變化的感受,那就是“邊界拓寬,而自由之地更加複雜。”

民法典心得體會心得體會篇3

?民法典》就如一塊千錘百煉,無比堅固的“磐石”,鋪就在“復興號”列車帶領人民駛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來可能還要面對更多更大的風浪,但只要人民羣眾齊心協力、萬眾一心的這塊“基石”在,就能讓列車穩穩地全速前進。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許多問題,民法典作出了明確迴應,如:《民法典》中對各種“人肉搜索”、非法盜取他人信息的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突出的特色規定有“離婚冷靜期制度”、“繼承人寬恕制度”、“自助行為制度”,確立了“自甘風險”規則,同時對遺體器官捐獻、非法從事與人類基因、人體胚胎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嚴格規範。因此,《民法典》將在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越來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來越複雜,這部包羅萬象的《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定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最大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即將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頒佈實施,開啟了我國公民權利保護的嶄新時代,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權益,用權利本位構建起整部法典的邏輯主線,必定能夠更好的滿足廣大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心得體會心得體會篇4

無規矩不成方圓,沒有法律就談不上保障人民權益,要保障人民權益,建立法治國家、依法治國,首先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將保護人民合法權益向縱深推進。

民法典具有中國特色,具有實際指導意義。民法典的.誕生不僅整合了新中國成立以來70多年長期實踐以來形成的民法規範,還吸收了中華民族優秀的法治傳統文化內涵,並且具有強烈的以人民為中心的社會主義法律基本屬性,是充分結合了中國國情和社會民情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律體系集大成者。

民法典通過固根本、穩預期促進發展。人心定才能事竟成,要定人心就要提供好的法治環境,要充分保障人民權益,要為經濟發展提供穩定的環境。首先要固根本,這個根本就是以法律形式再次強調市場對經濟的決定地位,強調我國堅定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決心;其次穩預期,用法典的形式保障權益,用更深入的法制化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打消了發展過程中的不確定性,為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提供堅強的法律支持。

實施好民法典,要廣泛開展民法典宣傳教育工作,將其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點工作來抓。抓住機會加強普法教育宣傳,提升公民法律素養,要宣傳好法典條文、闡釋好法律精神、運用好法律實踐,明確社會主體權、責、利的邊界,堅決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不斷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發展的能力,讓民法典深入人心、融入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真正做到普法惠民。

民法典心得體會心得體會篇5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黨的'創新理論在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領域結出的碩果,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老百姓的生活百科全書,它的實施關係千家萬户,做好《民法典》的普法宣傳是今年的重中之重。

明法於心,守法於行。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羣眾身邊、走進羣眾心裏,而普法就是要幫老百姓瞭解熟悉這本“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法律要發揮作用,離不開全社會對法治的真誠信仰。只有在普法中把人民羣眾的法治需要真正重視起來,才能讓全社會更好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進而培養起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注重宣傳形式。一方面要做到線上宣傳廣覆蓋。充分利用網站、兩微一端、電子顯示屏等新媒介,不斷提高民法典普及宣傳的影響力和傳播力。另一方面要做到線下宣傳講實效。通過張貼宣傳掛圖、設置宣傳展板、懸掛橫幅、更新普法宣傳欄、入户走訪面對面等方式,向廣大羣眾宣傳民法典,普及相關法律法規。

民法典普法工作要抓好具體措施。一是要通過講解《民法典》立法背景、重要意義和重點內容,引導廣大羣眾關注民法、學習民法、運用民法、維護民法,養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良好思維習慣。二是緊扣重點對象。將民法典規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重要內容,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內容和單位部門“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三是深化宣傳成效。對《民法典》進行系統梳理,突出重點和框架,供全體黨員下載、查閲、自學,確保宣傳效果喜聞樂見、入腦入心。

廣泛深入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營造濃厚社會氛圍,要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重點來抓,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形成鋪天蓋地的強大聲勢,努力營造全民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真正讓民法典走到羣眾身邊、走進羣眾心裏,成為指導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帶頭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自覺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運用民法典作為履行自身職責、做好羣眾工作、推動改革發展的必要知識、必備能力、必需本領,不斷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羣眾合法權益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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