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資訊資料資料保管制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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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資訊資料資料保管制度
一、日資料資料,儲存五年以上。
二、日報表和文字分析儲存兩年以上。
三、上級通知、通報、傳真電文和本單位下達的通知和傳真電文,分類儲存兩年以上。
四、報警記錄及瓦斯超限記錄作為永久儲存資料。
五、建立存檔保密制度,各項資料和記錄,不經有關領導批准,不得擅自對外公佈。
一、日資料資料,儲存五年以上。
二、日報表和文字分析儲存兩年以上。
三、上級通知、通報、傳真電文和本單位下達的通知和傳真電文,分類儲存兩年以上。
四、報警記錄及瓦斯超限記錄作為永久儲存資料。
五、建立存檔保密制度,各項資料和記錄,不經有關領導批准,不得擅自對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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