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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實習報告(精品多篇)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精品多篇)

在法院的實習報告(精品多篇)

法院實習報告 篇一

實習對於每一個即將進入社會的畢業生很重要,本科四年的學習掌握了豐富的理論知識,進入社會就是要將這些知識運用到實踐當中,而對畢業生來説最缺乏的就是實踐經驗。實習就是大學生由學校步入社會的過度,其中充滿着磨礪與再學習的機會,需要畢業生學會為人處事的方法,學會怎樣去工作,學會怎樣去適應這個社會。對於學法學的我來説,需要將所學的法學知識運用到實踐當中,不斷地從中獲得進步的經驗,更好地為以後的工作學習服務

一、實習單位介紹

20XX年12月開始了我在XX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的實習生活。XX省高級人民法院是XX省的最高審判機關,依法行使審判權並監督下級法院的審判工作。我所在的合議庭主要是負責審查民事案件是否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兩款十三項的規定,如果符合則裁定進入再審程序,如果不符合則裁定駁回再審申請人的再審申請。

二、實習內容

回首在立案二庭實習的幾個月,我感覺自己成長了不少。曾經在學校對未來對實務工作中法律應用的困惑和迷茫,隨着這次實習的一點一滴的應用,這種感覺慢慢的就不見了。實習讓我從一個只看到理論上操作的學生走到了一個能自己動手的實習工作者。知道了該怎麼受理案件,分析案情,從一開始只會簡單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動手寫審理報告,從一開始參加旁聽到了自己參加聽證做筆錄。每一次的進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我自己的知識更加完善。很感激這次的實習,儘管我仍會想回我的學校,因為學校裏面比較輕鬆自由,而實習需要按時上下班,但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讓我深刻的體會到自身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紮實的學到分析解決問題的技能,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時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個轉變讓我對學習有了更明確的認識,對未來有了更積極進取的態度。所以感謝這幾個月的實習,能夠有這樣的收穫,我是快樂的。

我在實習期間主要做了一下一些工作: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閲和整理卷宗,通過閲讀卷宗,我從大體上把握一個案件的辦案流程,看得越多,就把握的越詳細。剛開始時覺得有些無聊,很沒意思。而後來慢慢地瞭解和認識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這是瞭解每個案件案情的關鍵,也是接觸各類案件的最好機會。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

其次,在法院做的一件重要事情就是聽證筆錄。在審查民事案件是否符合再審的法定條件時,有一項類似於庭審的聽證程序,在聽證程序中首先由再審申請人陳述再審理由,被申請人進行答辯。其次由法官總結雙方爭議的焦點,然後由雙方當事人關於爭議焦點進行舉證、質證,之後由法官進行調解,最後由合議庭進行研究作出裁定。主要接觸的案件有勞動爭議案件、離婚案件、合同糾紛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再次,在立案二庭實習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書的製作與書寫,這些法律文書包括裁定書、聽證筆錄、合議庭筆錄、函等,有時候幫着老師給當事人打電話通知聽證時間給他們解釋一些問題,填寫並郵寄通知書、傳票。這些法律文書的製作,毫無疑問都有一個比較模式化框架,但是其中的內容卻是需要根據每個案件的情節來構建的,這就需要我們十分地仔細和謹慎地去抓住每一個細節問題了。在法律文書書寫的過程中,我學到了不少知識,理解了許多理論問題。一個案件的案由字數可能最長也不過十來個字,但是我們卻不可忽視這幾個字,裁定時對一個案件的定性是很重要的,因為這直接影響到對雙方當事人責任義務的認定。

最後,在法院實習,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經常去旁聽庭審。開始的時候,總是不敢去跟老師提出來,後來審判長給我説,來實習最好的不就是去旁聽嗎?勇敢的跟老師商量就是了,他們會同意的。結果,真的是這樣,法官們都對我很好,我也就有了跟多的機會去旁聽庭審。民事案件審查程序中,莊嚴的法庭、神聖的氣氛、嚴肅的程序、激烈的辯論,身處其中,至少可以讓人感覺到程序正義在這裏是一種淋漓盡致的體現。雖然已經學習了法律,但在旁聽過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覺到了我們僅有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在加強理論修養的同時,我們更需要積累實際操作的辦案經驗和社會閲歷。

三、實習收穫

具體説來,我在實習中主要有以下收穫:

第一,高級法院法官的優秀素質加深了我對法官職業的認識。

我實習的立案二庭的法官都具有長期司法審判工作經驗,在審判案件時對庭上情況的發展具有很強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嚴,除了法官職業本身的威嚴外,還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潔公正,自省自重,是對法官的基本要求。法官的個人魅力還體現在法官較高的文化修養和法律專業素養,時刻清晰的理性。他們懂的知識面非常廣,整天被案子壓着,還總能擠出時間去學習。

第二,我瞭解了法院的辦案流程,熟悉了一些基本業務。

剛開始實習的時候,工作開展起來比較困難,在老師的指導下我慢慢熟悉了工作的流程,可以熟練的進行。由於我所在的合議庭案件比較多,書記員卻很少,幾乎每天都需要做聽證筆錄,同時也鍛鍊了我快速記錄的能力。有時候和老師探討一些案件,解決了我的很多疑惑,更豐富了我的理論知識。第三,我較為熟練的掌握了司法文書的寫作要領。

實習期間,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這些經歷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我在學校所學知識的不足。一份完整的再審案件卷宗材料(其中包括申請書、各類證據等)、一二審正副卷(包括目錄、起訴書、答辯狀、委託律師函、當事人身份證明、開庭筆錄、判決書、裁定書、地址確認書、送達回執等組成)。卷宗裝訂存檔前應當逐頁加印頁碼,在封底貼封條加蓋審判庭騎縫章,最後由整理人和案件承辦人簽字蓋章存入檔案室保存。

四、實習感想

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瞭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着極大的幫助。實習的最大收穫就是:讓我知道了我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不能僅僅滿足於現在所掌握的知識。

法院實習報告 篇二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指導和幫助的法官和庭長表示感謝,謝謝你們在實習過程中無私的傳授和耐心的指導。

我本次在人民法院民二庭實習,指導老師是一位女法官,在實習過程中我可以感受到她真的是很用心的在指導我,也在這個過程中看到這些法官對工作的認真與熱忱。在之前我們普遍都覺得中國的法官專業素養是很不夠的,可是在實習的這段時間,跟着他們辦案子,我覺得其實他們的專業知識是很紮實的,而且他們都積極主動地給自己充電,認真學習新的法律法規,讀一些法學專著,讓他們自己的知識能跟得上時代的發展,也更好的為老百姓伸張正義。

在實習期間的工作可能每個人都是大同小異的。首先是整理裝訂卷宗,然後就是傳票和判決書的送達,再就是做書記員,擔任法庭記錄,偶爾老師也會讓我寫一些判決書、裁定書。雖然工作都是很雜的,但是我覺得在這個過程中我還是學到了很多課堂中學不到的東西。

第一,裝訂卷宗。

以前我只知道卷宗是法官審理案子後法院留下的憑證,只要把相關的東西全放在一起就行,可是在這次實習之後我才發現卷宗的意義遠不止此。剛開始的時候我幫庭長整理卷宗,卷宗目錄寫得非常簡略。後來我們庭長很耐心的教我説,一本好的卷宗就是一個完整的訴訟程序,從立案受理到庭審現場再到審理終結,在卷宗目錄裏面都有清晰明瞭的過程。所以整理卷宗的時候,我總感覺自己又一次回到了當時庭審的現場,那麼清晰明瞭的再現了審判程序。於是我又把所有我整理的不好的那些卷宗找出來,重新再整理了一遍。熟悉了各個案子,也對訴訟程序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而且整理卷宗還是一個很訓練耐心的事情,剛開始就會覺得這是很枯燥的事情,可是慢慢地我在這個過程中也發現了樂趣,第一是我可以接觸到大量的案例然後進行分析,可以在這個過程中把理論與實際很好的結合起來;第二就是可以在這個過程中自己模仿進行庭審,也是一件比較有趣的事。另外法官也告訴我説,雖然現在電腦已經普及,但是寫得一手好字還是蠻重要的,回學校要記得多練練字。我想,漢字是中華文明的象徵,我們一定不能把漢字給丟棄了。

第二,庭審筆錄。

在我們法院,庭審筆錄還是使用的手寫形式,剛開始幾天法官只是讓我跟着去旁聽,在旁聽席上試着寫庭審筆錄。寫之前我一直都覺得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把大家説的話都記下來就行了,實在記不下來就摘要點,所以我完全沒做任何準備,也沒閲讀過之前的庭審筆錄。等真正到了開庭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完全跟不上那個節奏,然後寫到後來程序一片混亂,更重要的是我所謂的摘要點,在庭審時我竟然不知道什麼才算是庭審筆錄裏面的要點。開庭結束後我顯得有點沮喪,然後法官讓我把做的筆錄給她看。看完之後她還是説第一次做到這樣已經很不容易了,可是我心裏還是不服,然後我就一直纏着她讓她幫我修改,在她跟我講了要點之後我就對筆錄進行了完善,之後又試了幾次之後就開始正式上庭做筆錄,第一次在書記員處寫上自己的名字時,我覺得特別神聖。在之後幾次的嘗試中,我慢慢改善,也終於能把筆錄做得像模像樣了。總之我覺得在法院裏面工作就是要耐心細心有決心,然後再加上自己的專業知識,正義感,就能成為一個好的法院工作人員。

第三,傳票和判決書的送達。

這個過程其實是很辛苦很難做的。很多當事人不願意收取傳票或判決書,然後法院就得不斷的想辦法將這些東西送達當事人,訴訟程序才能正常進行,所以我覺得對於法院的送達程序,我們還需要想一些辦法來對其進行完善。

第四,訴訟文書的寫作。

實習期間寫了一些判決書裁定書,但都是很簡單的,而且多半都是套用以前的範本,即便如此,我也發現訴訟文書如果平常沒有進行訓練的話,將來走上工作崗位是不可能一開始就寫出一篇篇漂亮的訴訟文書的。特別是判決書中的經審理查明、本院認為部分,平常看寫好的判決書都覺得是非常簡單的,可是真正到自己寫的時候發現遣詞造句真的特別困難,既要簡明扼要,又要清晰易懂,更重要的是必須小心謹慎不能有任何出錯的地方。剛開始寫的幾份,法官總是不停地改動,然後不停地讓我校對,後來拿去打印時,那位老法官還會一直校對。當時我很不理解,可是那位老法官告訴我,法官工作就是一個細緻活,容不得有半點差錯。之後我就學會了細緻。

在實習過程中,也對法院實務操作做了一些思考。

第一,我們從課本上學到的程序中,有一個交換證據程序,即在庭審開始前,當事人雙方就要在法庭主持下對證據進行交換。但是在我們法院,歷來是沒有這一個程序的,我曾就這個問題跟法官進行過討論。由於沒有這一個程序,就大大增加了庭審現場的負擔,往往一次庭審舉證質證要佔去很多的時間,以至到了法庭辯論階段大家都沒有多少精力去進行辯論了。另外很多不太懂法的老百姓往往在庭審現場聽了對方當事人的舉證之後才發覺自己還有很多證據沒有收集或舉證,以至於他們不得不承擔敗訴的風險。如果在庭審之前就做好了證據交換,當事人雙方就可以更好的收集證√本站★√據,更有利於瞭解案件的事實真相。同時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也會有更多的精力去進行法庭辯論,我覺得很多時候精彩的法庭辯論可以讓法官看到他們自己沒有想到的東西,也會大大節約庭審的司法成本。我深深記得有次開庭,被告是武漢某公司,在原告舉證時,他的質證意見就是原告方沒有在庭審前與他交換證據。法官也告訴我他們正在醖釀進行改革,將證據交換環節引入到他們的辦案程序裏面去。

第二,很多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或許他們的案子在情理上佔上風,但是於法卻是不容的。但他們就是不能接受敗訴的結果,對法官的判斷很不信任,不斷的上訴申訴,使得法官要不斷的做重複工作,工作強度加大。有些案件在我看來,已經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可是當事人卻是不停地上訴,使得法院作出的裁決失去了其公信力。美國著名法學家哈羅德伯爾曼曾經説過“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所以我認為培養人們的“法律信仰”是很有必要的,當然人們信仰法律的前提是每個人都要有必要的法律知識,法律從業人員也應秉着公正正義的理念去維護法律的權威,以此才能樹立起老百姓的法律信仰。

第三,案件調解難度大。在我所實習的法院民二庭,總的來説大部分案件的標的額都不是很大,但很多當事人卻為了那很少的錢鬧進法院,並且雙方的關係往往都已經鬧僵,有時彼此就為了爭一口氣,非得告到底。而且不願意法院進行調解,這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訴訟成本,也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不利於訴訟效率和訴訟經濟的實現,也不利於和諧社會的實現。

第四,案件執行難。對於標的額較小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往往關係鬧得很僵,彼此都咽不下氣,即使法院判決,而且數額很小,但是因為雙方當事人的關係,所以都不願意執行。對於標的額較大的案件,有時是當事人沒有履行能力,或者説數額太大當事人不甘心,也就不願意執行。因此導致很多案件即使判了也沒有辦法執行,當事人的權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以上都是我在實習階段對法院實務工作的一些思考。另外在實習期間,我也學會了很多其他的東西。很多時候我們的東西都過於理論而且只停留在理論的階段,在實務中完全沒有辦法操作,這就需要我們多參加實踐活動,積累實踐經驗,將來從事實務工作的時候才不至於束手無策。很多司法中的操作也是我們在課堂中學不到的知識,需要我們深入實踐去學習,為將來的工作做準備。另外老百姓的法制觀念法律知識仍然是很薄弱的,我們仍要加大法制宣傳的力度,讓更多的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而這也是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所要努力的方向。這次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將受益我的整個生涯。

法院實習報告 篇三

本人於xx月日至xx日在xx法院實習,在實習期間我認真工作,遵守上級指示。把在學校學到的理論和實踐想結合,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我的實習是由中南大學法學院和xx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户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採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佔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並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後,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户損失。

2:案件主要辯論焦點

被告長沙市規劃管理認為“亞大數碼港”規劃許可的審查核發經過了嚴格的規劃誰廣泛徵求相關職能部門的意見,並嚴格遵照規定的程序核發的,亞大數碼港與其北側的居民所住建築的間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和《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對原告的合法權益並不構成損害。而且,規劃管理局提供了相關證據證明“亞大數碼港”不適用《長沙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3: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範。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於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築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准。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長沙市公安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中南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炸藥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炸藥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後他將餘下炸藥交給被告長沙市公安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炸藥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炸藥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於炸藥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瞭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説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託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衞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於炸藥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着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經結婚的情況下,通過欺詐騙婚與另一女性結婚。原告自訴其重婚。通過此案不由得聯想起新實行的《婚姻登記條例》。新《婚姻登記條例》在簡化婚姻登記程序,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風險,一系列的問題也將隨之而來。政府和個人誰該承擔婚姻風險?個人在婚姻風險中如何自我保護?政府又如何加強管理降低婚姻風險?我想,這些問題應該是新條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後,作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應該考慮的問題。

法院實習報告 篇四

為期一個月的民法實習已經結束了,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在實習過程中提供幫助的鐵鋒區人民法院民三庭(經濟庭)的法官們和我的帶隊老師表示忠心的感謝!

通過此次民法實習,我的專業知識也得到了應用,這也是我第一次將理論知識應用於法律的實踐中去。實習期間,我深學習了案件審判的的全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審判過程中我還擔任了書記員的工作,並且對部分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 由於我在的庭是經濟審判庭,《合同法》應用比較廣泛,因此我學習了我們還沒有學到的《合同法》的相關內容,我想這樣能使我對案件有更深的理解和認識,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注意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了,我在實習時的表現得到了民三庭法官們的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這是我甚為高興的。

在鐵鋒區法院實習期間我針對該法院辦理的供暖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深入的調查和分析。

調查內容:供暖糾紛的特點及其產生的原因

調查時間:20xx年8月29日—20xx年9月23

調查地點:齊齊哈爾市鐵鋒區人民法院民三庭

調查方式:資料彙總

調查目的:因城市供暖而產生的糾紛越演越烈,供暖糾紛案件大幅激增,成為法院所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增長最為迅速的一類。供暖作為一項社會公用事業,維持着城市功能的正常運轉,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關係到社會的穩定。由於供暖糾紛涉及面廣,影響面大,一旦處理不當,極易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所以要想妥善處理該類糾紛,還必須對現有的法律、法規、規章進一步完善,建立一個適應社會發展的供暖模式。因此,通過對供暖糾紛的特點及產生的原因的調查分析,來解決供暖領域尚存在的制度的缺失和法律的缺位的問題。

調查結果:在實習期間我有針對性的對在齊齊哈爾市鐵鋒區法院辦理的供暖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資料彙總: 20xx年鐵鋒區法院共受理供暖糾紛案件132件;20xx年上升為206件,增幅56.1%;20xx年更猛增到398件,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幅93.2%,與20xx年相比增幅高達129%。

近三年來,供暖合同糾紛案件成倍增長,我認為供暖糾紛案件激增現象的產生包括下面六個方面的原因:

一、因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導致業主拒交供暖費。近年來,大批住宅小區建成使用,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因利益不同存在多種矛盾,業主因此而拒交供暖費的現象非常普遍。

二、業主個人因下崗、失業等客觀經濟原因而無力支付取暖費,從而造成拖欠。下崗工人、失業人員等社會低收入人羣因經濟拮据無力承擔取暖費、而被供暖單位告上法庭,這類情況約佔供暖糾紛案件的80%。

三、供暖單位供暖質量不合格導致用户拒交取暖費。例如住户室內温度不達標,沒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温度標準、時間標準,所以用户拒交取暖費。此類案件比重很大。

四、用熱單位無力支付供暖費引發糾紛。根據相關規定,供暖費原則上由單位負擔,除非採暖人沒有單位。隨着供暖費成本的逐年上升,單位的採暖費用負擔越來越大,有相當一部分用熱單位由於改制、重組,職工下崗、分流,以及企業破產等變化因素,出現了無人交費,無力交費或者不願意交費的現象,造成供熱企業收費困難,致使供熱單位被欠費拖累的難以為繼。

五、用熱方未及時變更供暖協議引發糾紛。這種情況主要包括三種因素。

其一,隨着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部分用熱單位對供暖費的承擔方式也隨之進行了改革。用熱單位與職工約定,職工承擔一部分供暖費用,或是將供暖費用直接發放給職工個人,由個人直接交納供暖費,單位不再負擔該項費用。但是用熱單位卻未曾對原供熱協議中供暖費的承擔條款作出相應變更,使得自己仍然是供熱協議的一方相對人,仍應對供暖費承擔付款義務。

其二,有些單位與供暖方簽訂供暖協議後,部分職工用户與該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關係或調離本單位,而單位沒有及時與供暖方就職工供暖費的支付方式等條款進行變更或解除,當供暖單位收取供暖費用時,又拒絕為該部分職工支付供暖費,從而產生糾紛。

其三,有些單位職工購買了單位房屋的產權,但是未及時通知供暖單位變更供暖合同,造成用暖職工不知交納,所在單位誤以為職工已經交納,而供暖單位等待用暖單位交納的脱節現象。

六、整體串聯供暖體系使得不需集體供暖的用户失去選擇權,導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費。

目前的整體串聯供暖體系,在技術上無法滿足用户自自願選擇的要求,在供暖費用較高的情況下,部分不需集體供暖的用户以拒交供暖費的方式表示抗拒,從而引發糾紛。

因此,供暖方只有訴至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從而也就使得供暖費糾紛的案件大量湧現。因供暖合同具有連續性的特點,而一次訴訟或追討只能解決之前拖欠的費用,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下一個供暖季到來時往往會再次產生新的大量糾紛。

為了使上述供暖合同糾紛案件激增現象得到切實的解決,我認為應該採取以下措施:

一、政府應當對供暖的章程、規定、標準予以明確,建構起完善的供暖機制,減少房地產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

二、當用户確實因經濟困難而無法交納時,政府應當進行行政給付,給困難户一定的補助。特別是對於鰥、寡、孤、老、殘、軍烈屬等重點優撫保障對象和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需要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

三、研究制定供熱行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範供熱行業的管理標準,重新制定供熱企業的資質管理辦法,使供熱行業逐漸形成政府宏觀控制、特許經營、適度競爭的市場準入機制。

同時,採暖户應當及時交納取暖費,如果認為供暖的温度達不到標準,首先要先自查一下是否裝修時對房屋的結構作了更改,改變了供暖線路。另外一般剛開始供暖時供暖辦設有監督電話,用户可以請他們來測量温度,儘早解決問題。

四、不管單位是出於什麼原因,經營不善還是職工過多,總之取暖費是單位對職工的福利,在國家沒有出台新的政策之前,單位有義務替職工交納。

五、相關單位應將合同主體變更、供暖價格調整等情況及時通知用暖方,並變更相應條款,以免發生糾紛。

六、通過引進先進技術、設備和管理經驗,提高齊齊哈爾市供熱基礎設施的管理水平和運行效益,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成本,加速城市供熱事業發展,以解決整體串聯供暖體系使得不需集體供暖的用户失去選擇權,導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費的情況。

這次一個月的民法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於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鍊。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也對專業術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我想在這裏我要感謝所有法官們,因為他們給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幫助與肯定。

法院的實習報告 篇五

時光荏苒,轉眼間大學生活已經度過了兩個春秋,大三如期而至,隨之而來的還有我們的實習。這次實習我們班共分成五個小組,分別被派往五個實習單位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我們組被派往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雖然我們的專業並不是法學,但考慮到有一定的專業相關性,比如關於勞動糾紛和社會保障方面的還是有一定的意義的。希望通過這次實習學習更多的專業相關知識、處理社會關係的技巧,增強社會適應能力,而這些往往是我們在課堂上學不到的。

雖然這次的實習時間只有一個月,除去雙休日甚至只有二十天,但是這短短的二十天卻讓我感觸頗深。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們辦公室裏有一名法官和一名書記員,這一個月來就由她們來指導我的實習工作。剛來到辦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師請教了關於法院的基本狀況,瞭解到由於金水區算是鄭州市管轄範圍比較大的一個區,因此金水區法院平時的工作較其他法院會比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幾千數之多,民一庭主要負責像離婚之類的民事糾紛,民二庭則是負責處理經濟糾紛,而我們行政庭則是負責處理行政糾紛,也就是我們説的“民告官”,此外還有處理申請行政強制執行問題的職能,這樣的性質也決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較清閒;除此之外審判庭還有刑事庭和少年庭,還有負責執行的執行局及法警隊,其他職能部門還有負責立案申請及審查的立案庭、審理監察的審監庭、負責處理信訪案件的信訪科以及從事技術鑑定的技術科等,此外金水區法院下屬的還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這就是金水區法院大致的組織職能,各部門分工明確,各司其職,才能使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而這些對於法院的基本狀況在沒有來到這裏實習之前是完全不瞭解的,這次實習的確使我受益匪淺。

在行政庭裏,必須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這裏的工作並不是那麼忙,但還是感到充實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裏包括起訴書、票據、原被告身份材料、委託書、送達地址確認書、證據材料、答辯狀、法院傳票及公告、庭審筆錄、判決書、送達回證以及上訴狀、上訴移送函、上級法院的判決書及回覆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閲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順序排列內部文書、填寫封面、裝訂成冊、張貼封條、書記員蓋章等工作。

這項工作看起來是一個簡單體力勞動,但是,在整理卷宗時,必須按照一定的順序要求,熟悉並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將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學習整理的過程中,書記員文老師手把手教導,我秉着不懂就問的精神,向她請教了許多整理過程遇到的問題,例如:缺少票據是怎麼回事?送達回證缺失怎麼辦?多餘的證據怎麼整理?經過文老師的指導和自我的學習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並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時總是粘的皺巴巴的,不過所謂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幾份卷宗之後,這也不成問題了。

(二)打印文書、送達文書

打印文書同樣要細心,因為司法文書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錯別字和不當語句。我首先將文書在電腦上打出來,然後檢查打出來的文檔,修改錯字和不當措辭,然後通過法院內部的即時通訊軟件將文檔傳輸給打印室的工作人員打印出來,然後去取回打印出來的文件,發給法官。送達文書和票據一般都是當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來領,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據主要退訴訟費,送達文書還需要按照規定填寫送達回證。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決書等都要蓋有“與原件核對無異”字樣的章,並且要到辦公室蓋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嚴謹和程序性。

(三)旁聽庭審

通過旁聽案件,我對行政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行政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因為行政庭審理案件的性質,多數為某人狀告某局(廳)或者某單位的行政不作為案件,這就應該是為老百姓提供了一個申訴的平台,在審理過程中就要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條件下,為老百姓着想。這就要求法官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應該懂得替當事人着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

(四)擬寫並校對庭審筆錄、合議庭筆錄

整理校對庭審筆錄和合議庭筆錄的工作也是相對比較簡單的,主要發現有無缺頁、錯別字、不當措辭等。除此之外,有時需要自己擬寫這些筆錄,由於筆錄一般上都是當事人自己説的原話,是作為證據的,不能對其進行概括總結,因此,這項工作其實也就是在開庭時將當事人的話記錄下來,而一般上法院對於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開庭之前就可以把基本信息先在電腦上寫好,這是比較簡單的,因此這項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運用電腦編排這些文字中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信息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在我們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五)擬寫判決書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體力上的勞動的話,那麼擬寫判決書應該是最有技術含量的一項工作了。判決書前面的內容比較容易,原被告、委託人、第三人的個人情況還比較好寫,因為這些內容是現成的,直接寫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審理情況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審理的實際情況來寫即可。

判決書後面的內容比較多,寫起來也比較困難。原被告與第三人對案情的陳述以及相關理由等內容必須從起訴書和答辯狀中整理出來,要保持與當事人陳述的內容一致,對其中不當的措辭語句進行修改,並適當精簡不必要的內容,這是一個比較困難的過程。剩下的內容是“經審理查明?”和“法院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內容,因為這是法院調查和審理的最終結果,事關雙方當事人的具體利益,不能有一丁點兒馬虎。由於這個內容是專業方面的知識,作為一個非專業人士還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師擬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擬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後姚老師認真修改了我寫的判決書,並對我進行了指導,指出了我擬寫時的不足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在實習過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認真翻看過整理成冊的卷宗,結合自己專業,發現其中確實是有許多問題需要我們去思考和研究的。

一、關於勞動糾紛和勞動安全的問題

在實習過程中,我經常會接觸到勞動糾紛案件,比如有關於社保局申請強制執行某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案件,要求被執行人支付勞動者入職以來雙倍工資、罰款和每日工資3%的滯納金,還有勞動者狀告某單位未履行繳納五險一金義務的案件、狀告社保局行政不作為的案件,以及各種關於工傷的案件等等,對此我也有一些想法。

勞動者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成為當前社會的焦點問題之一,國內頻頻出現拖欠工資、強迫勞動、不提供應有的勞動條件等各類勞動糾紛,而勞動者幾乎百分之百處於劣勢。因此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企業與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這對於保障勞動者權益至關重要。同時,勞動者應該依據法律的規定,對勞動合同進行內容審查,即審查勞動合同中有無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內容。存留合同防範風險。勞動合同都是一式兩份,單位一份,勞動者一份,單位蓋章後交給勞動者的合同,勞動者必須保存好,雖然相關法律規章中明確規定事實勞動關係存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並依法裁決,但從證據效力上,勞動合同的證明力更強。

其中勞動安全是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永恆主題。勞動安全問題是經濟建設中必然會遇到,也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儘管我國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勞動安全問題,併為此採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經濟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確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從總體上講,勞動安全形勢十分嚴峻,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威脅和影響着勞動者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也嚴重影響着經濟建設與社會穩定。我覺得勞動安全形勢嚴峻的主要原因是勞動安全問題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執法上存在着嚴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或業主不重視勞動安全,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而勞動者又缺乏安全意識與安全技能。進而提出了應對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國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勞動安全方面的法律體系,並要強化這些法律規範的實施,使勞動安全問題真正得到落實,從而達到勞動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

二、關於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勞動者的社保問題

對於這個問題的想法要從一次外出送達説起,實習的某天,有個當事人過來讓我們幫他送達判決書,他是殘聯的,他想解決的問題是依照法律規定殘疾人應該被企業按照一定的比例接收,這是對殘疾人的一種就業保障,如不接收就要向當地殘聯繳費,而他狀告的是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而這種中介公司實際上並沒有多少員工,這要怎麼來計算成為了一個問題。由此也引發了我對另外一個問題的思考,就是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障問題該由誰來承擔?他們的權益要如何來維護?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是指由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合同關係存在於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的一種用工模式。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徵就是勞動力的僱用和使用相互分離。勞務派遣公司從事的是單純經營勞動力資源的勞務活動,它通過將員工派遣到用人單位工作的方式賺取利潤。它有兩個最大的特點與其它概念相區別:一是勞動者是派遣公司的職工,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這與勞務中介、勞務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從事勞務派遣業務,不承包項目,這與勞務承包不同。

目前我國的勞務派遣業正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作為一個新生事物,還沒有充分進入政府政策的視野。在缺乏規範的情況下,勞務派遣運作中暴露出許多方面的問題。其中,社保問題是不容忽視的焦點。我國《勞動合同法》中強調了“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然而,現實中大部分被派遣勞動者還是不能享有與正式員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派遣公司中的社保問題

通過資料收集與總結,發現較多勞務派遣公司中主要存在的社保問題有以下幾個:

1、勞務派遣公司社保業務外包影響到被派遣勞動者的社保繳納,侵害到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入保和變更辦理不及時。大部分派遣公司承諾在被派遣勞動者工作三個月後為其補繳社保,但是否及時有效地補繳就不得而知。

3、退保和註銷辦理不及時。如果不及時辦理減員手續,新的用人單位將無法辦理參保增員手續。如果由此影響勞動者在新單位參保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原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勞動監察力度不夠從而形成應付勞動監察,實際工作卻不斷拖延的現象,使得更多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害。

5、勞動者個人信息易於泄露,侵害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實務操作中的違規做法。在社保實務操作中最為普遍的違規做法就是要求勞動者承諾“自願”不參加社會保險。

(二)以上社保問題的原因分析

1、經營地位不明確,經營的業務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

2、經營資質沒有審批,勞務派遣單位的登記註冊,收入核算以及税法方面無詳細規定。

3、混業經營問題,造成大規模裁員,甚至使一些企業減少或不用固定職工。

4、勞務派遣三方的權益缺乏保障。具體問題就有勞動合同問題、參加社會保險問題、跨地區就業的政策銜接問題、勞動者的其他權益問題和其它容易發生爭議的問題等。

(三)勞務派遣公司社保問題的解決對策

針對於解決勞務派遣公司的社保問題,應當通過制定部門規章,讓勞務派遣業享受有關就業促進的優惠政策,成為促進就業安置的重要渠道。

1、勞務派遣許可審批制度。鑑於勞務派遣業涉及到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開辦勞務派遣必須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在工商部門登記備案,並實行年審制度。各地應根據當地情況,在堅持適度競爭的原則下,通過實行行政許可和控制進入門檻,合理控制勞務派遣機構的數量。

2、不同經營對象、經營領域的勞務派遣公司設置不同的註冊資金等要求。除非特批,否則,必須堅持分業經營,勞務派遣機構不得同時經營勞務承包、勞務中介和勞務代理。同時加強對勞務派遣單位的資質審核,人員專業素質的審核等。

3、制定相關政策規定。如制定勞務派遣業的税收制度。規定以勞務費扣除支付給勞動者的報酬以外的收入為税基,實行較低税率。儘快制定勞務派遣企業工商登記的類別,使其法律單位明確。涉及到勞務派遣公司的税收問題,應改進目前社會保險的繳費制度和手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繳費憑證。

4、加強對勞務派遣的勞動保障監察,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務派遣的勞動保障監察對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員單位(包括家庭)。針對家政服務點多面廣現有的勞動保護監察力量手段不夠的情況,可考慮通過對派遣公司的專管員、督導員進行勞動法律政策培訓,使其持證上崗的方式,讓其擔當一部分監督職能,以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5、必須建立一套完備的勞務派遣市場準入制度。勞動保障部門、工商和税務部門設置一套對勞務派遣機構的審核備案制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市場準入門檻,淘汰不合要求的勞務派遣單位,從而保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6、勞務派遣從業人員採取靈活的社會保險政策。如在勞動力市場管制放開的情況下,對不同就業形式的差別政策對勞務派遣有重要影響。勞動立法、勞動制度和政策對正規就業保護的程度越高,對非正規就業保護的程度越低,對勞務派遣的需求就會越高。勞務派遣企業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正式職工正常繳費,臨時勞務派遣人員參照其他規定繳費。針對流動就業者的情況,應該積極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帳户。

三、關於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時產生的勞動糾紛問題

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基於我看到的一個案件,是一個工傷保險的案件,一個59歲的老清潔工在工作中受傷,根據法律要求,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因而也不能享有勞動法規定的法律保護,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那麼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離退休人員再就業產生的一系列勞動糾紛該如何解決也成了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

目前,離退休人員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引發訴訟較多,案件處理時對法律適用的問題存在一定爭議,退休人員再就業後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的相關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即如離退休人員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了,則有關勞動合同應當終止。目前常見的問題是,很多勞動者處於“退”而不“休”的狀態,在發揮他們的技術專長和才能,由此,他們也沒有辦理退休手續或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那麼他們的合同效力應當如何確定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頒佈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這個難題,實施條例的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即無論有關勞動者是否開始享受養老保險,他的合同都應在他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日終止,這是法定終止條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中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這樣,此類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就更加明確了。因此,對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後勞動仲裁部門不能受理,離退休人員應直接通過訴訟解決。綜上,《勞動合同法》針對的勞動者,已經不包括退休後工作的人員,這些當事人和單位之間不屬於勞動關係。

因此建議離退休人員,在參加工作前不妨與單位簽訂僱傭或者勞務合同,明確並細化工資、福利、獎金等具體內容,並把加班費、休息日等內容約定清楚。這樣發生糾紛後,退休人員就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來維權了。

而退休人員再就業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是否認定為工傷,首先需要認定該退休人員與現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係,如構成勞動關係才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認定工傷。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與現單位之間的用工關係不構成勞動關係,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範圍,故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在務工中受到事故傷害不應認定為工傷,而應由用人單位對其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這方面有這樣三個條例我們需要了解:一、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再就業與現用人單位不構成勞動關係;二、在再就業中受到事故傷害的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可通過民事賠償途徑獲得救濟;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民工因工受傷的可以認定為工傷。

實習結語

實習,就是實實在在地學習,實習中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點。我學會了如何整理卷宗並裝訂歸檔,學會了如何擬寫判決書,瞭解了法院內部的職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審判流程,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這次實習,可謂收穫頗豐。實習在給了我啟發的同時,也讓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理論與實踐脱節,無法將理論熟練地運用,專業知識不紮實,對於專業知識的學習有待於加強。

實習期間,我拓寬了視野,增長了見識,認識到我還有很多知識要去學習,要去實踐,要去將自身的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積累各方面的經驗,為將來自己的工作之路做準備。

法院立案庭實習報告 篇六

實習的目

透過實習,讓我們全面瞭解法院實施法律的狀況;透過實習,培養我們初步運用所學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法律問題的潛力;透過實習,能夠使我們認識到自己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強學習的主動性、針對性、創造性;在實習過程中,透過虛心理解法學實務工作者的指導和幫忙、誠心學習法學實務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風、好經驗,全面提高我們的綜合法律素質和法學修養。

實習概況

在這次實習中,我們二十幾位同學到了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進行實習。我和其他三位同學被分配到了立案庭實習。在實習中,洪山區人民法院給了我們極大的方便和幫忙,也給予了我們較高的評價:虛心學習,認真工作,專業紮實,理論功底好,實踐潛力不斷提高。同時,這次的實習也給我留下了深刻的體會和感受。

法院是一個處理糾紛,處理矛盾,給當事人公平、公正的結果的地方,而法院對外的第一個窗口就是立案庭。洪山區人民法院有民事審判庭、刑事審判庭和行政庭、政治處、審監庭、執行庭等幾個重要的部門,我們的實習是由政治處進行安排的。這次帶我的指導老師是立案庭的法官賈老師,是一個既漂亮又很親切的人,很感激她在我短短的實習期間教會了我那麼多東西。

實習過程

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一天到立案庭立案的當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員不僅僅要應對各種各樣的人員,有企業、律師,也有教師、工人、老人等。這些當事人有禮貌的,也有蠻不講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常要與他們進行説理和勸解,而不是簡單的審核是否貼合立案條件這麼簡單。立案庭還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是不懂得怎樣寫起訴書、不會寫字的當事人帶給方便,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用法院專門的起訴書範本進行填寫。立案庭還有一個信訪接待室,負責法律諮詢、非訴信訪的處理、訴前調處糾紛及日常信訪接待中的解釋、息訪工作。法院信訪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與人民羣眾的聯繫的重要橋樑和紐帶,是維護廣大人民羣眾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維護法律尊嚴和樹立司法權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實保障公民的信訪申訴權利的重要窗口。信訪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個性的多,羣眾來信來訪所反映的問題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當事人充分行使其訴訟權利的行為,有利於法院的改善和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使當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處理。立案庭立案後還要對案件進行分類和開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關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最後再送到審判庭。能夠説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關,是法院工作的開始,佔據很重要的位置。

在潛意識裏認為,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簡單,因為在立案階段對相關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審查,不具體涉及實體的問題,只要貼合立案的四個條件即可,一個案件就完成了立案工作。但在立案庭實習的這段時間,發現遠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它是一份同樣需要過硬的業務知識和其它相關知識素養的部門,做好這份工作需要耐心、細心、熱心。立案對於法院工作來説,是很重要的第一步,只有第一步走好,接下來業務庭室具體審理案件就能把握大方向,而且在立案階段把相關的材料審查清楚,能夠大大提高審判效率,把好了第一道關,減輕了訴累,當事人就不需要在之後的程序中走彎路。

在具體工作過程中,我發現除了專業的理論知識,還務必掌握每個案件需要帶給一些怎樣的基本證據才能到達立案的條件。例如,離婚糾紛案件,在立案時,需要詢問當事人是第幾次起訴離婚,以查明當事人是否有訴權。在立案階段如果是女方起訴,還需要帶給婦檢證明。如果當事人無法帶給結婚證原件,就需要當事人到當地民政局調取結婚登記存根作為證明,或經户籍所在地鄉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案件,需要帶給當事人所在村組的徵收補償分配方案和相應的分配表。這些知識在理論學習階段我都未曾接觸過,只能在實踐中慢慢積累和摸索,這對於我以後的工作開展無疑是一筆寶貴的**。

在立案庭工作,怎樣與當事人打交道,做到和諧訴訟,僅僅依靠專業知識是無法到達的。在工作中需要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工作方法。立案庭作為當事人接觸法院、瞭解法院的第一道窗口,展現的是法院的整體形象。每一天在立案庭需要接待好幾十位的當事人,應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需要運用自己的智慧來處理好與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遇到法律知識有限的當事人,需要思考怎樣用最淺顯易懂的語言來讓當事人明晰相關的法律知識,有時擔心當事人不明白,就要求當事人把這層意思複述一遍,把相關解釋工作做到位。遇到比較固執的當事人,需要耐心的做出説明解釋,講明其中的利害關係,讓當事人找到合理的救濟途徑。在立案過程中,有時存在當事人不親自來立案,只有訴訟代理人代為立案的狀況,這時我們堅持當事人務必到場的工作原則,對於年老體弱者,會綜合相關因素,以電話聯繫的方式核實相關信息,儘量做到萬無一失。對於不理解的當事人,我們需要一一講明當事人到場的必要性以及不到場的法律後果,讓當事人知曉這一利害關係。對屬於弱勢羣體的當事人,我們會推薦當事人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司法救濟,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合理及時地保護。

法院刑庭實習報告 篇七

最初到法院的時候,我和法官、書記員都有一個熟悉的過程,有時候相視而笑卻不知説什麼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尷尬,但很快,工作使我們有了共同的話題。雖然許多書記員和我們同齡,有許多專業知識不如我們,但三人行必有我師,他們的工作經驗還是讓我瞭解了許多以前不知道的東西。還有法官,他們對自己的工作很認真,對我們提出的問題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價格鑑定中心,由於是刑事案件,我覺得像價格鑑定這樣的事應該由公安局或檢察院來做,而法官告訴我法院作價格鑑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鑑定,而這些是我在課本上沒有學到的,或者説,如果不是遇上實際的問題,憑空是很難想到的。

我們從填寫各種表格這種最瑣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這些工作的過程中,徹底改變了我之前認為的“打雜”沒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會從中學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過程中,會發現,一個案卷就是一個案件從發生到審結、罪犯被送到監獄的全過程。案件的審判流程表反映了一個案件的基本信息,從收案、分案到結案都被歸入了電子信息檔案。檢察院會將案件的起訴書及相關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機關關於各種案件的刑事偵查,一個案子並不是簡單的幾個物證或口供,而是非常詳細完整的環環相扣的證據鏈,從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人體損傷鑑定、價格鑑定、勘驗筆錄、工作記錄、辨認筆錄,到電話清單、各種物證圖片,確可證明一個案件的始末。律師的委託書、辯護詞,還有民事材料、調解書,雖不是每個案件都涉及,卻也是一個刑事案件的組成部分。立案登記表、收案筆錄是法院的工作。開庭公告、庭審筆錄、宣判公告、判決書還有送達判決書回證、執行書及回證、提票,我們目睹的這些,其實已經是一個刑事案件從公安局到檢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後的程序。這讓我真正把課本上的東西連了起來。

關於實習工作

接受了兩年的的法學專業的學習,其中大多是理論方面的知識之後終於又有了一次真刀真槍檢驗我的學習成果的機會。與以前只是看看法制節目、聽聽講座、觀摩一下模擬庭審不同的是,這次在法院的實習是實實在在,真真切切地進入司法機關跟上人家的上班、下班的工作節奏來進行實戰演練。經過實習,我感覺收穫非常大,在實踐工作中加深了對司法體系個部門工作流程的瞭解,增強了實際操作能力,尤其是司法文書的寫作,進一步促進了理論知識向實際工作能力的轉化,學到了很多平時在課本上沒有的知識。

在刑庭實習,主要實習科目是刑事訴訟法和刑法,偶爾可能會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刑庭,每天的生活主要就是開庭,寫判決書,寫審理報告,做筆錄。周而復始,日復一日。但是當你有足夠的耐力能夠坐的住和靜下心的話,你會發現在刑庭的實習生活是非常有趣的!剛來法院實習時,在工作經驗方面,我們這些實習生們幾乎都是白紙一張,需要一筆一畫的開始,一點一滴地觀察他人的工作。我們需要做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情,主動打水、掃地、抹桌,積極的融入辦公室的生活。不少同學抱怨説在法院大都要被人差遣,經常要幫人跑腿。不過我覺得,當我們今後走入社會上,誰一開始不被人差遣呢?至於跑腿,我想姑且理解為每個人都要從基層做起吧!在基層只要你努力積極,同樣可以學到許多出乎意料的東西,這其中包括一些理論的落實,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圍,同時也包括在一個小小的集體中的待人處世的方式。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閲和整理卷宗,通過閲讀卷宗,我從大體上把握一個案件的辦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詳細。剛開始時覺得有些無聊,很沒意思。而後來慢慢地瞭解和認識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這是瞭解每個案子案情的關鍵,也是接觸各類案件的最好機會,當我以仔細認真的查閲和整理過一本一本濃縮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後,我逐步地瞭解了法院的具體工作,以及法官的辦案思路。

其次,在刑庭實習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書的製作與書寫,這些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庭審筆錄、庭審提綱、合議庭筆錄等,有時也會幫着書記員填寫一些結案登記表、執行通知書、提押票。這些法律文書的製作,毫無疑問都有一個比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內容卻是需要你根據每個案子的情節來構建的,這就需要我們十分地仔細和謹慎地去抓住每一個細節問題了。起草判決書就有很多的東西是需要注意的,比如:

1、使用的程序不同,判決書的書寫就有區別,是簡易程序的有的地方就可以簡寫,是普通程序的很多地方就要詳細的寫;

2、被告人被羈押的場所男犯跟女犯是不同的,被取保候審沒有羈押的也是需要註明的。在法律文書書寫的過程中,我學到了不少知識,理解了許多理論問題。一個案子的案由字數可能最長也不過十來字,但是我們卻不可忽視這幾個字,判決時對一個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因為這直接影響到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如果一個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而將其定為有罪,這無疑是一個極大的錯誤,有時甚至是不可饒恕的;而即便是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一個人已經犯了罪,我們也應當準確地定性,既不能讓罪犯逍遙法外,但也不能忽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應享有的獲得法律的公正、公平、合理對待的權利,對待工作負責,進而對人負責,也是我們尊重人權的重要體現。

再次,在法院實習,最大的方便就是可以經常去旁聽庭審。刑事案件審判中,莊嚴的法庭、神聖的氣氛、嚴格的程序、激烈的辯論,身處其中,至少可以讓人感覺到程序的正義在這裏是一種淋漓盡致的體現。在旁聽的過程中,審判人員和公訴人對整個案件的駕馭能力、清晰的思路、邏輯嚴謹的語言着實令我羨慕和驚歎。雖然已經學習了兩年法律,但在旁聽的過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們僅有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在加強理論修養的同時,我們更需要積累實際操作的辦案經驗和社會閲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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