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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崗退養申請書寫法(精選多篇)

離崗退養申請書寫法(精選多篇)

第一篇:離崗退養人員管理辦法

離崗退養申請書寫法(精選多篇)

離崗退養人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公司改革順利進行,妥善解決好離崗退養人 員問題,根據有關勞動法規,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章離崗退養

第二條離崗退養人員指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五年內,在本企 業轉制的原固定工,因各種原因離開原工作崗位時,經本人申請、 公司批准,由企業安置的人員。 ‘

第三條離崗退養人員由本人提出面申請,經批准,由人力 資源部發給《離崗退養通知書》。按規定領取離崗退養生活費;離 崗退養期間承認工齡,與其以前的工齡合併計算,並按有關規定 繳納社會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辦理正 式退休。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設置專人負責管理公司本部的離崗 退養人員,並指導下屬單位管理離崗退養人員。分公司要負責各 自單位的離崗退養人員日常管理工作,當離崗退養人員達到國家 法定退休年齡的前三個月時,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報送申辦退休材 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離崗退養人員的管理和退休手續, 由子公司負責。

第五條離崗退養人員應遵守事項

(一)離崗退養人員在離崗退養期間不準從事不利於本人身 體健康及有損害本企業利益的工作;

(二)離崗退養人員因從事第二職業及各種盈利性活動而發 生傷、亡事故時醫療費和責任自負;

(三〉因從事違法犯罪活動被司法機關判刑者,停發一切待 遇,解除勞動關係,作辭退處理;

(四)離崗退養人員應自覺遵守國家計生政策,積極配合公 司計生部門做好計劃生育工作;

(五)離崗退養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三個月,應主動 回單位辦理有關退休手續,逾期不到單位辦理有關手續者責任自負。

(六)離崗退養人員應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政治學習和各種 活動。

第三章離崗退養人員的待遇

第六條根據《關於企業員工保險福利待遇計發辦法的通知》 (穗勞險字〔1994〕第011號)按本單位員工月人均退休費標準計 發離崗退養人員的生活費。並從批准離崗退養次月起改領離崗退 養生活費;每年一月份公司人力資源部將根據企業經濟負擔能力 和省社保局每年調整社會養老金的增調幅度,決定當年是否調整 離崗退養生活費。

各子公司的離崗退養生活費,按各自單位上年度退休人員平 均退休費標準核定,以後每年一月份各單位根據企業經濟負擔能 力和省社保局調整社會養老金的增調幅度,決定是否調整當年離

崗退養生活費標準,並將調整方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七條離崗退養人員離崗退養生活費的發放:原公司本部 人員由公司發放;原分公司人員,由分公司參照公司標準自行發 放;各子公司的人員,由各自單位參照公司標準或按本單位自定 標準自行發放。

第八條離崗退養人員不再享受在職員工的有薪假期、工資、 獎金、津貼(補貼〉等福利待遇。〔工會發放的福利費、獨生子女 費、水電補貼、房租補貼除外〉

第九條公司和各獨立投保單位應為離崗退養人員繳納各項 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其中應由個人支付部分仍由本人負責, 並由所在單位代扣代繳。

第十條離崗退養人員的醫療待遇,按《廣州市城鎮員工基 本醫療保險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離崗退養人員的獨生子女、家屬醫療費報銷辦法, 按公司醫療費報銷辦法執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辦法在執行期間,如與國家有關法規相牴觸的, 則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本部和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可 參照本辦法執行,也可制定本單位實施辦法,報公司批准後實施。

第十四條在安置離崗退養人員時出現的勞動爭議,按勞動 爭議條例處理。

第十五條本辦法經董事會討論通過,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第二篇:重陽節致全市系統離崗退養

重陽節致全市國土系統

離崗退養、退休老幹部的慰問信

尊敬的離崗退養、退休老幹部:

您們好!

金秋十月精神爽,丹桂飄香人增壽。歲歲重陽,今又重陽。剛剛送走了喜氣洋洋的國慶節,我們又迎來了九九重陽。值此佳節來臨之際,市局黨組和全體在職幹部職工謹向您們及家屬致以誠摯的問候和(本站推薦)衷心的祝福:祝大家節日愉快、健康長壽、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憶往昔,是您們的滿腔熱情和艱苦奮鬥,為國土系統創造了多個“第一”:靠一把皮尺,建立了國土系統第一套地政地籍檔案;靠一輛自行車,建設了第一棟屬於國土部門的辦公樓;靠言傳身教,帶出了國土系統第一批隊伍…..!您們為國土事業的發展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奉獻了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建立了光輝的業績!!!

您們的經驗和智慧是黨和國家的珍貴財富,更是我局的珍貴財富;您們是國土事業的開創者,沒有您們的勞動和締造,就沒有今天財富的堆集;沒有您們對各項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就沒有國土事業的長足進步和持續發展。今天,您們雖然離開了工作崗位,但仍然關注着國家的繁榮富強、社會的安定團結、國土事業的持續發展,在家庭幸福和教育子女方面發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的老幹部主動為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建言獻策,帶領羣眾致富奔小康;有的老幹部為社會公益事業捐款捐物,獻出赤誠的愛心;有的老幹部利用自己的親身經歷,教育關心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長;有的老幹部全力支持在職幹部職工工作,繼續為國土事業持續發展出謀獻策。您們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品德,是我們在職幹部職工的楷模,將永載我市國土史冊;您們崇高的精神和高尚的品德,為我們在職幹部職工所學習和敬仰,激勵我們更加努力工作,推進國土事業的持續發展。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尊敬老幹部,就是尊敬歷史。市局黨組高度重視老幹部工作,2014年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老幹部工作的意見》,把老幹部工作明晰納入日常的工作議程。今年以來,開展了為老幹部徵訂報刊、組織學習考察、體檢、走訪慰問病殘、孤寡、特困老幹部等活動,做到了從政治上尊重老幹部,思想上關心老幹部、生活上照顧老幹部。這一系列活動的開展,為國土系統老幹部工作搭建了很好的平台,積累了寶貴的工作經驗。我們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加強對老幹部工作的指導,加大對老幹部工作的投入,把老幹部工作與業務工作、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積極推動老幹部政治待遇、經濟待遇和生活待遇政策的落實,大力弘揚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努力營造敬老養老助老的社會氛圍,不斷豐富老幹部的精神文化生活,為老幹部安度晚年創造一個良好的條件。

最美不過夕陽紅,温馨又從容。夕陽是晚開的花,是陳年的酒,是悦耳的歌,是美的展示,是輝煌的見證。您們應該享受國土事業發展的成果,過好幸福的晚年生活。

希望全市國土系統離崗退養、退休老幹部繼續發揚“自強、自律、自立”的優良傳統,加強學習,崇尚科學,與時俱進,思想常新,積極關心和支持我局的改革、發展和穩定,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為我局的持續發展再做新的貢獻!

仙桃市國土資源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日

第三篇:關於企業離崗退養人員離崗退養費和待崗人員待崗生活費最低保障標準的通知

關於企業離崗退養人員離崗退養費和待崗

人員待崗生活費最低保障標準的通知

穗勞社工資[2014]1號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各主管局、總公司、集團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我市社會和諧穩定和全面發展,保障本市企業離崗退養人員、待崗人員的基本生活,解決他們的離崗退養費、待崗生活費過低問題,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市企業離崗退養人員離崗退養費、待崗人員待崗生活費最低保障標準(以下簡稱“最低保障標準”)。經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企業離崗退養人員離崗退養費、待崗人員待崗生活費的計發辦法不變,但計發的數額不得低於最低保障標準。

二、本市企業離崗退養人員離崗退養費、待崗人員待崗生活費最低保障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三、最低保障標準隨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調整。

四、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企業離崗退養人員的離崗退養費、待崗人員的待崗生活費低於最低保障標準的,按最低保障標準執行。

五、本規定從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六、各單位要認真貫徹本通知要求,保證最低保障標準落實到位。各區、縣級市勞動保障局、各主管局、總公司、集團公司在2014年3月1日前把本地區或本系統的貫徹落實情況書面報本局。

二○○八年一月四日

第四篇:遼河油田公司員工離崗退養、歇業、待崗生活費説明

離崗員工生活費待遇有關問題的説明

一、崗位工資(月薪)問題

離崗退養、離崗歇業、待崗人員生活費項目中,崗位工資(含保留工資)按相應比例執行(退養100%;歇業80%、70%;待崗85%、60%)。對市場化員工,以月薪標準為基數,按相應比例確定。

二、津補貼問題

根據離崗歇業、待崗人員“津補貼參照本單位離崗退養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野外津貼、附加工資、風險浮動工資、三費補貼、教護10%工資補貼等項目按原標準執行。其他津補貼明確如下:

1.工齡津貼:計算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計算標準與在崗人員執行相同政策。

2.誤餐費:停止執行離崗前294元/月標準,改為執行內養人員現行的144元/月標準。

3.內養生活補貼:現有的內養人員執行100元/月標準的內養生活補貼,本次辦理離崗退養、離崗歇業、待崗的人員也按同標準執行。

4.員工離崗後,上崗津貼、夜班津貼、加班工資等與上崗相 —1—

關的津補貼項目一律停止執行。

離崗歇業、待崗人員重返工作崗位後,生活補貼取消執行,其他津補貼項目按在崗員工標準執行。

三、崗位工資晉檔期問題

離崗退養、離崗歇業、待崗員工可按規定參加油田公司統一的工資標準調整,並以調整後的標準作為計發生活費的基數。

員工在離崗期間,不計算崗位工作年限,不計算崗位(技)工資的考核晉檔期。離崗歇業、待崗員工重返工作崗位後,考核晉檔期與離崗前的考核晉檔期合併計算。

四、生活費待遇審批問題

員工離崗退養、離崗歇業、待崗應進行生活費審批,填報《離崗退養、歇業、待崗生活費審批表》(存本人檔案)和《彙總表》(同時有上市和未上市業務的單位應分開填報),經油田公司人事處審批後方可執行。

五、有關離崗人員薪酬待遇的問題

各單位要關注到每位有關人員,政策掌握準、細節講得清,讓員工詳細瞭解本人待遇變化情況。

—2—

第五篇:離崗休養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

我1954年6月23日出生,即將年滿55週歲;1972年底參加工作,在教育事業的最前沿,兢兢業業的工作了36年。現任大付國小校長。36年來我深愛着黨的教育事業,但今因健康問題不得不忍痛割愛,正式向領導提出離崗申請。

近日來,我的身體狀況陸續出現各種問題,身體日漸不適應工作的要求,特別是腰椎和頸椎病,使我不能盡職盡責的 正常工作,我深深感到自己心有餘而力不足 。再説我更不希望因自己的勉強工作,而去誤人子弟,給學校造成不應有的損失。因此今特向領 導提出 離崗休養申請。懇請領導能否考慮本人一貫敬業表現和高度負責 態度,體察實情,綜合衡量,給予照顧,予以批准。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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