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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索賠申請書通用多篇

平安索賠申請書通用多篇

平安索賠申請書通用多篇

平安索賠申請書 篇一

為配合正在開展的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有效遏制一段時期以來部分被執行人或相關人員抗拒執行、阻礙執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現象,2014年1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出《關於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的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部署開展了為期五個月的打擊各種抗拒執行違法犯罪行為的專項行動。三家聯合通知下發以來,各地法院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要求,向公安機關移送了一大批拒不執行涉民生案件的犯罪線索,公安、檢察機關密切配合,及時立案偵查、實施抓捕和審查,部分案件已經宣判,相關行為人受到了法律懲處,有力震懾了各種規避執行行為,強化了社會誠信意識,教育、鼓舞了羣眾。

案例1:陳聯會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拖欠73名公司職工14萬餘元工資後逃匿,被依法追究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庭審期間自覺履行了法定義務。

執行法院:重慶市開縣法院

執行案由:追索勞動報酬糾紛

申請執行人:袁祖桃等65人

被執行人:重慶同髮針織有限公司

【案情摘要】

2008年12月5日,陳聯會、雷必容出資設立重慶同髮針織有限公司,從事針織品加工銷售業務,公司住所地為重慶市開縣。截止2011年6月,重慶同髮針織有限公司累計拖欠袁祖桃等73名職工工資共計144474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陳聯會逃避支付工人工資。同年7月、8月,重慶同髮針織有限公司職工為此多次羣體上訪。8月10日,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陳聯會下達了限期支付拖欠職工工資告知書,陳聯會未予理會。2011年9月,袁祖桃等65人依法向開縣人民法院提訟。同年11月,開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由重慶同髮針織有限公司支付袁祖桃等65人工資合計124311元。

由於重慶同髮針織有限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履行義務,袁祖桃等65人依法申請強制執行。開縣人民法院受理執行後,查封了重慶同髮針織有限公司遺留在租用場地內的機器設備。經依法評估後,開縣人民法院於2012年委託公開拍賣。由於機器設備陳舊,無人競買,兩次降價後流拍。開縣人民法院對以上設備進行公告變賣,亦無人購買,申請執行人也不同意以該設備抵償債務。期間,陳聯會始終不予露面。

2014年1月26日,開縣人民法院經研究後認為,重慶同髮針織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及人數眾多,數額較大,其行為涉嫌犯罪,於是決定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同年5月22,陳聯會在昆明機場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期間,陳聯會通過家人向袁祖桃等65人支付了所欠的全部工資124311元。

2014年11月27日,開縣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要求追究陳聯會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陳聯會將沒有到法院的另外8名職工的19313元勞動報酬也支付完畢。考慮到陳聯會有認罪悔罪的實際行動,開縣人民法院於2015年1月9日以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從輕判處陳聯會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典型意義】

在該系列案執行過程中,執行法院高度重視追索勞動報酬等與羣眾生計休慼相關的案件執行,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

,!/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開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等犯罪行為專項行動有關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加強與公安、檢察機關的溝通聯繫,依法進行了打擊,提高執行威懾力,效果良好。該案順利執結再次表明,人民法院判決一經生效就具有法律強制力,當事人都必須自覺執行,不能心存僥倖,抗拒、逃避執行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2:黃起濱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調解書,將銀行存款轉移至案外人名下,致使案件無法執行,被依法追究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責任。

執行法院:福建三明市大田縣法院

執行案由:繼承糾紛案

申請執行人:林蘭香

被執行人:黃起濱

【案情摘要】

2014年3月25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人民法院對原告林蘭香與被告黃起濱繼承糾紛一案依法作出(2014)大民初字第958號民事調解書,確定黃起濱須於2014年4月2日前付清林蘭香繼承餘款19萬元。調解書生效後,黃起濱未如期履行義務,林蘭香向大田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大田縣人民法院受理執行申請後,依法向黃起濱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並裁定凍結、扣劃黃起濱的銀行存款或扣留、提取其相應價值的收入。大田縣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後,以當面談話等方式責令黃起濱履行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但黃起濱仍拒不履行。之後,大田縣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查詢,查明黃起濱曾在調解書生效後,將其帳户中的存款130餘萬元轉入案外人名下,且其無法説明轉款事由,大田縣人民法院遂以黃起濱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案發後,黃起濱於2014年11月28日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並於次日與與林蘭香達成執行和解,支付林蘭香執行款及利息共人民幣23萬元,林蘭香書面請求對黃起濱從輕處理。大田縣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黃起濱對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執行內容的併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鑑於被告人黃起濱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於自首,同時,其支付了全部執行款及利息,取得申請執行人的書面諒解,可從輕處罰。據此,大田縣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被告人黃起濱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

【典型意義】

經人民法院主持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與生效判決、裁定同等的效力,生效調解書也屬於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中的“判決、裁定”範疇。本案被執行人黃起濱在調解書生效後,將其130餘萬元銀行存款轉至案外人賬户,致使生效調解書無法履行,已經構成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本案還從另一個角度説明,對那些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被執行人,如能主動投案並積極履行義務,依照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可以得到從輕處罰。

案例3:許軍燕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案

——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卻轉移財產逃避執行,被以涉嫌構成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罪移送追究刑事責任

執行法院: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法院

執行案由: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

執行申請人:徐守龍

被執行人:高雪珍

【案情摘要】

2006年3月5日,高雪珍駕駛二輪摩托車與徐守龍發生碰撞,造成徐守龍受傷。經交警部門認定,高雪珍負事故全部責任,經鑑定徐守龍傷勢構成八級傷殘。徐守龍將高雪珍訴至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要求支付賠償款107026.45元。經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於2007年5月18日達成(2007)南民一初字第380號民事調解書,確定被告高雪珍賠償原告徐守龍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傷殘補助金、鑑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合計83800元,並定於2007年12月底前分三次付清。該民事調解書生效後,高雪珍並未如約履行,徐守龍遂於2007年8月6日申請強制執行。

【典型意義】

被執行人之子許軍燕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犯罪。正是在公安機關啟動刑事追責程序之後,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執行義務,從而促成了本案的執結,維護了交通肇事受害人的合法權利。在當前被執行人抗拒、逃避執行現象多發,“執行難”問題突出的背景下,人民法院依法啟動刑事追責程序,對於依法實現判決、裁定確定的權利義務關係,維護司法秩序、增強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無疑具有重要的導向作用。

案例4:曾木生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

——被執行人在判決生效後轉移財產,拒不履行賠償義務,被以涉嫌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移送立案偵查。

執行法院:廣西富川縣法院

執行案由:交通肇事損害賠償糾紛

申請執行人:何品文

被執行人:高順舉、曾木生

【案情摘要】

2014年3月22日,曾木生僱請司機高順舉駕駛輕型廂式貨車在廣西賀州市富川瑤族自治縣石家鄉公路上行駛,與行人何平(系申請執行人何品文之子、滕梅之繼子)發生碰撞,造成何平當場死亡。富川瑤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經調查後,認定司機高順舉承擔主要責任,何平承擔次要責任。2014年6月9日,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判決高順舉、曾木生互負連帶責任,賠償何品文、滕梅因何平死亡造成的死

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349695.14元。 判決生效後,申請執行人何品文、滕梅於2014年7月24日向富川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院受理後於7月30日向高順舉、曾木生髮出執行通知書,但兩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義務。經執行法院查明,被執行人曾木生於2014年6月25日將自己名下的一輛小型普通客車和一輛貨車轉讓給了他人,於2014年6月26日到工商行政部門註銷了其在賀州市八步區經營的裕生食品批發部。經富川縣人民法院多次調查,未發現另一被執行人高順舉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線索。

由於被執行人曾木生在法院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情況下,為逃避債務,將名下財產予以變賣、處置,造成法院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2014年12月8日,富川縣人民法院將曾木生移送富川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同年12月31日,曾木生被富川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1月23日,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由被執行人曾木生先行支付申請執行人15萬元,餘款分期給付履行。對曾木生的刑事追責程序仍在進行。

平安索賠申請書 篇二

保險理賠授權委託書

中國平安財產保險公司:

茲有我單位(個人)______________委託(受託人)

全權辦理保險理賠事宜,並允許受託人領取保單號:__________________賠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的保險賠款。

領取賠款金額:¥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轉帳方式支付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在執行和處理上述事項的過程中,依法簽署的有關文件,我均予以承認,此委託書有效期從簽署之日起至理賠事宜處理完畢時止。

理賠事宜包括:提交單證、辦理車貸按揭保證、辦理索賠申請手續、領取賠款(含網上劃款)。

重要聲明:

1、本授權書是由本授權人親筆填寫,由受託人確認其真實性。因虛假委託書導致的經濟賠償責任由領款人承擔。

2、為方便貴公司可以順利將款項通過銀行轉帳劃入以上指定的帳號,本授權人已確認以上指定的帳户信息完整有效。

3、如因提供的索賠資料和相關信息有誤引起的後果由授權人承擔。

授權人簽章(公章):

身份證號:

日期:

受託人簽章(公章):

身份證號:

日期:

平安索賠申請書 篇三

銀行保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 L/G)或銀行保證書,是指商業銀行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向受益人開出的擔保申請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的書面證明。它是銀行有條件承擔一定經濟責任的契約文件,當申請人未能履行其承諾的義務時,銀行負有向受益人賠償經濟損失的責任。

由於擔保銀行的擔保責任和功能不同,銀行保函也有不同的分類標準。按照其使用範圍,分為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質量保函、付款保函、延期付款保函等。按照保函與基礎交易合同的關係,分為從屬性保函和獨立性保函。從屬性保函是其基礎交易合同的附屬性契約或附屬性合同,擔保行以基礎合約的條款及其交易的實際執行情況來確定保函項下付款責任的成立與否,即合同與保函是一種主從關係。獨立性保函又叫見索即付保函,其雖依據基礎合同開立,但一旦開立後其本身的效力並不依附於基礎合同,其付款責任僅以其自身的條款為準,合同與保函是一種相互獨立、各自獨具法律效力的平行法律關係。目前,國際銀行界的保函大多屬於獨立性保函。本文以一則獨立性履約保函為背景展開論述。

商業銀行開展保函業務,可以增加非利息收入,提高盈利水平,增加資金流量,擴大客户資源,具有良好的綜合效益,但同時銀行也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因此務必採取各種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保函業務風險防範。

二、獨立性履約保函應用實例介紹

2009年中國蘇州某服裝企業(以下簡稱A公司),中標西非貝寧共和國某文具採購項目(招標方簡稱B公司),簽訂金額為USD180000的CIF合同。合同規定:合同生效後賣方A立即開立以買方B為受益人的獨立性履約保函,待B確認保函後再開立信用證,貨款以信用證方式支付。同時還約定樣品須經買方確認,允許分批裝運,裝運期為2009年8月至9月間。

買賣雙方於5月1日簽訂合同,賣方A公司於5月6日向中國蘇州H銀行申請開立獨立性保函,主要條款如下:

1.索賠條款:H銀行同意在接到受益人B提交的因A公司未能履約或違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而要求索賠的書面通知書後的14天內,向受益人B支付累計不超過擔保金額的款項,受益人需提交書面索償書,並隨附申請人違約聲明。

2.擔保金額:USD36000(即合同金額的20%)。

3.保函生效:該保函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4.保函失效:保函生效後180天或貨到目的港,以較早者為準。

H銀行應A公司申請於2009年5月10日開立獨立性履約保函,考慮到A公司是該銀行老客户並且其進出口業務量較大,並未向其收取保證金,只是落實了有關財產抵押措施。5月13日保函開抵B公司,並於翌日收到其確認函。A公司加緊採購原材料生產,並一方面寄送樣品供B確認,一方面催促其儘快開立信用證。但是,B公司對樣品一再挑剔,不予確認,也沒有開立信用證。眼看交貨期臨近,H銀行建議A公司馬上要求B公司延長裝期,但B公司既不確認樣品開立信用證,又不延長裝期,並堅持按違約處理。

10月8日,H銀行收到B公司的書面索賠書,稱A公司未按合同規定的裝運期裝運,H銀行必須在14天內賠款。H銀行立即與A公司聯繫並要其提供情況説明。A公司稱,未能按時裝船交貨不是由於其過失造成的,而是由於B公司故意刁難,其提供的樣品完全達到了合同規定的標準,並隨附了中國商檢局出具的“商檢證書”;另一方面,B公司遲遲沒有開立信用證,如果貿然裝船恐風險太大。H銀行雖同意A公司的説法,但鑑於自身開出獨立性保函,沒有權利和義務干涉合同條款,為維護銀行信譽,只能一方面督促A公司立即備妥賠付資金,另一方面與受益人B進行交涉,説明索賠書未按保函規定明確指出“A公司未能履約或違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且要求通過銀行證實有關索賠書的真實性。經多方努力,A公司同意該行扣劃其賬户資金至保函保證金賬户備付。10月15日,H銀行收到受益人按保函規定重新出具的索賠書以及其開户銀行發來的加押證實電報,證明索賠函真實有效。次日,H銀行按規定從相關保函保證金賬户內劃出資金按規定辦理對外賠付。

三、獨立性履約保函業務下銀行的風險及防範

本案是採用信用證與履約保函方式相結合的國際結算方式,應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合同條款

擔保銀行要對基礎合同進行認真審查與評估,對明顯不利於申請人的條款提出修改意見。獨立性履約保函作為獨立自主文件,一經開立即與原基礎合同獨立,銀行是否對外償付也只取決於受益人提交的單據表面是否符合保函的規定,銀行無審核基礎合同的責任。但是基礎合同的履行情況直接關係到銀行的對外賠付責任,所以銀行為了自己的日後免責應認真審核基礎合同,對於合同中不利於申請人的條款及時提出修改意見,銀行甚至要監督申請人履約情況。

本案例中合同規定“樣品須經買方確認”,這一條款使得賣方在交貨履約方面處於被動地位,如果買方拖延確認樣品,或對樣品品質無理挑剔,必然耽誤交貨期,造成事實上的“賣方違約”。銀行應對此條款提出異議,建議修改為 “樣品由賣方的商檢機構或由第三者如信譽比較高的國際性商檢機構確認,並由其出具商檢證”,以避免買方無理挑剔。對於銀行來説,一個保函最好的結局就是成為備而不用的擔保書,這樣銀行既不需對外支付並向申請人索償,又可以收到手續費,結局皆大歡喜。

(二)擔保金額

保函金額必須明確,而且與合同價款的比例合理,一般不超過10%。也有例外,比如開往美國地區的履約保函常要求其金額與合同金額相等,但保函金額絕不應超過合同總價。如允許分批裝運,應按照已經裝運的比例遞減擔保金額。另外銀行為防止對外支付後申請人拒絕賠償,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可靠的反擔保措施,如保證金、物權抵押或第三者的反擔保等。

本案例中擔保金額為合同金額的20%,合同中允許分批裝運,保函中卻未規定遞減條款,H銀行在未收取保證金的情況下出具保函,承擔了較大的風險。所幸的是,申請人A及時劃撥賠付金額到保證金賬户,但是對申請人造成的損失卻是無法挽回的。

(三)保函有效期

獨立性保函的效力不依附於基礎交易合同,基礎交易合同的完結並不意味着保函也將隨之自動失效,因此如果不對保函的失效時間作出一個明確的規定,或是隨意使保函有效期“敞口”(即所謂“OPEN DATE”),對於申請人來説將是十分不利的。從業務實踐來看,經常會有類似這樣的現象發生,即在招標結束或合同履行完畢後,受益人聲稱已將正本保函銷燬,並且不另行出函來解除擔保人的付款保證職責,致使申請人無法辦理保函的撤銷手續,其結果是申請人不得不為尚未註銷的保函無謂地交納銀行費用。

本案例中合同規定“保函生效後180天或貨到目的港後保函失效,以較早者為準”,事實上不應規定貨到目的港保函失效,應規定申請人裝船交貨後(即提單簽發日)保函失效。因為該履約保函擔保的是申請人按時交貨,而在CIF術語下貨到目的港並非賣方的責任。並且180天的擔保時間也太長,從合同簽訂的5月1日到交貨期8月底只有120天,180天的擔保時間無疑會使擔保行承擔過多的責任,使申請人承擔更多的擔保費用。

(四)結算方式的選擇

信用證與履約保函結合使用是近年來新出現的結算方式,因為信用證使賣方裝運貨物後收款的風險大大降低,並且可以利用其進行融資;而對買方來説,則加重了其資金負擔,並且萬一賣方不履約則買方為開立信用證所作的一切努力付之東流。所以出口商為規避這種風險,往往提出信用證與履約保函結合使用的結算方式,使信用證和履約保函同時生效,互相制約。在履約保函的約束下,賣方不會貿然不交貨或晚交貨,因為這樣做的後果是擔保行對外賠付,並且賠付金額最終由賣方承擔。在信用證的約束下,買方不會隨便拒付,開證行的第一性付款責任保證了受益人在正確履約情況下的收款安全。

本案例中,出口商先行開立履約保函,且規定“自簽發之日起生效”,而遲遲等不來買方的信用證,使自己處於被動地位。銀行在為進口商開具履約保函時應註明“暫不生效(non-operative)”,但同時註明其生效的條件是進口商開立有效的信用證,兩者同時生效,互相制約。

除此之外,擔保行還有可能會遭受到來自受益人和申請人的風險。

(五)來自受益人的風險

在實際業務中,受益人往往僅憑一份聲明書而不需要其他佐證文件即可向銀行索賠,也就是説受益人的索賠是無條件的,保函是見索即付的。在這種情況下,根據保函條款的規定擔保行仍需付款,如果事實上申請人已經履行了合同,銀行則面臨着保函受益人不合理索賠的風險。

故此,擔保行應對受益人進行全面的資信調查與審查。由於受益人地處國外,對其資信的調查和所在國情況的瞭解,除依靠平時積累資料、蒐集信息外,還可通過擔保行的海外聯行、行或國際知名的諮詢與評級機構或商會等民間組織來進行,爭取獲得多方協助,以防不法商人進行不合理索賠、騙取賠償金。本案中,受益人來自西非貝寧,近年來西非國家的經濟呈日益好轉趨勢,進口量也大有所增。但是由於其市場發育還不成熟,信用體系不完善,貿易欺詐現象時有發生。所以,出口商和擔保行在擴大對其出口的同時,要注意防範風險,對受益人進行全面的資信調查。

(六)來自申請人的風險

合同是保函開立的基礎,保函擔保的是申請人對基礎合同的履約行為,所以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説,申請人對基礎合同的履約情況直接決定着保函的風險。假如申請人原材料或能源供應不足,經營管理不善,產品質量不過關,短交貨或晚交貨等,擔保銀行必然會因為申請人的違約而遭致受益人索賠;如果申請人破產、無力償債或不願償債,銀行就可能在向受益人進行賠付後得不到補償。

故此,擔保銀行在出具保函前要對申請人和反擔保人進行全面的資信審查。首先調查申請人申請出具保函的項目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合約內容和條款是否符合國家政策法規;其次重點審查申請人是否為獨立的法人,是否具備簽約的條件,資金來源是否可靠,有無償還能力;再次審查其以往的交易記錄,看其有無不良信用狀況。

參考文獻:

[1]張偉偉。銀行保函:進口業務中不可忽視的一把利器[J].對外經貿實務,2012(4):60-62.

[2]劉 芳。國際經濟貿易中銀行保函的風險防範[J].中國經貿,2012(3):25-26.

平安索賠申請書 篇四

錢 財 篇

理清網購各方關係

現在我已經按網店的提示做好了一切準備,但是在按下“付款”的瞬間卻疑惑了起來:這些淘寶裏面的網店都是不清楚底細的人開設,又基本都是先付款再發貨,萬一對方收到錢就逃之夭夭了,我該找誰去?這個問題就要從用户的網銀、支付寶和賣家這三方的關係説起了:

在網購開始之前用户首先要確定自己的銀行卡開通了網上支付功能,用户需要注意的是能登錄網上銀行的銀行卡並不代表擁有網上支付功能(如圖1),用户需要攜帶自己的有效證件和銀行卡前往當地銀行的營業廳才能開啟。

在用户和賣家商議好產品的價格及其他相關事宜後,用户從網銀內支付的資金並不是直接轉入到賣家的賬號內,而是暫時寄存在支付寶這個不屬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內,只有用户成功收到了賣家的商品並在支付寶中確認後,賣方才會順利收到支付寶的匯款(如圖2)。

確保網銀防盜

現在支付寶功已經開通,貨物已經成功發出了,應該高枕無憂了吧!不過我的網銀密碼才是6位阿拉伯數字,在買東西的過程中,身邊萬一出現有心人,看上一兩次不就背下來了?更不要説現在防不勝防的木馬病毒了,該如何不讓自己的網銀變成竊賊的便利通道呢?關於這一點,銀行早就做好了對應的方案,最常見的保護措施就是短信密碼和U盤密鑰了。

短信密碼:開通了此項功能的用户,在每次使用網銀支付前,手機都會接到驗證碼消息,用户只有在支付頁面正確填寫了驗證碼以後交易才能繼續進行(如圖3),只要用户看好自己的手機,那麼任何人都沒辦法竊取網銀的錢財了。

U盤密鑰(簡稱UKey):當用户開通網銀支付後,營業員就給用户一種很像是U盤的設備,用户每次使用網銀支付功能時,都會得到插入UKey的提示,用户只有插入UKey並輸入事先設定好的密碼才能正常付款。由於UKey技術是唯一且不可複製的,所以只要用户保存好UKey,就能保證自己的賬號安全。

數字證書:開通了此項業務的用户在第一次登錄並激活時需要下載安裝一個證書類型的文件,用户只能夠在安裝了此證書的電腦上才能順利進行網上支付,而且此證書文件只能夠下載一次。如果用户想在其他電腦中進行支付操作,就要首先在本機內將證書導出,再去另一台電腦導入,可以將其視作一個軟件版的UKey。

雖然每個銀行的數字證書使用方式都略有不同,但是下載安裝的過程都大同小異,此處以浦發銀行為例。登錄網銀官方首頁後找到數字證書的下載頁面,並填寫身份證號以及其他相關的驗證信息(如圖4)。在順利通過驗證信息後,網銀會提醒用户是否允許導出證書,如果用户選擇了“不允許”,那麼用户將只能在本機進行支付交易並且無法導出證書,一旦用户更換電腦或重裝系統,就只有重新去銀行的櫃枱處重新激活數字證書,所以筆者建議選擇“允許”並開始下載證書。

如果用户想將證書備份,可以打開IE瀏覽器並依次點擊“工具/Internet選項/內容/證書/個人”處看到證書文件(如圖5),點擊該證書後選擇“導出”按鈕,在導出的過程中需要用户設定一個密碼(在以後每次導入的時候都需要用户輸入這個密碼)後生成一個擴展名為PFX的證書文件。

當用户想在其他電腦中使用網上支付時,只需將PFX文件複製到該電腦內並雙擊運行,輸入用户設定的證書密碼(圖6)即可。

交易時遠離木馬病毒

雖然U盤密鑰、短信密碼和數字證書這些東西能保證付款過程的安全了,但是現在域名劫持、釣魚網站一類騙錢的手段讓人防不勝防,萬一不慎向釣魚網站付了款,再安全的交易過程又有什麼用呢?想讓自己的電腦遠離這些潛在的安全威脅,就需要藉助安全軟件的幫助了。

全程守護的網購保鏢

360安全衞士在7.6版以後新增了“網購保鏢”功能,可以在用户進行購物交易、網銀支付時自動攔截各種木馬程序,自動幫用户清理、攔截電腦中所有可疑的運行程序,還能鑑別假冒購物網站的釣魚網站,就像給用户加一把保護傘,最大程度上保障網購安全。

網購保鏢內置在360安全衞士中,在主界面的“功能大全”中即可打開,如果用户沒有安裝安全衞士,可以訪問/wanggoubaobiao直接下載網購保鏢。在運行後將主界面右上角的5個保護功能開啟,顯示“所有保護已開啟”即可(如圖7)。

網購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支付,這也是容易出問題的一環。當用户登錄支付頁面(如銀行或支付寶)時,網購保鏢就會啟動保護模式,對被篡改過的頁面直接攔截,禁止未知程序運行,確保支付過程的安全。

一般的虛假網銀、交易網站都和正規購物網站極為相似,缺乏經驗的網友很容易上當受騙。一旦在釣魚網站上登錄自己的賬號或者購物就會上當受騙,網購保鏢採用360雲查殺引擎,當你進入虛假網站,就會自動攔截,並且發出提示。

另外,在網絡交易過程中,一般需要用聊天軟件和賣家交流,如讓賣家發送物品的圖片或者資料過來,這也是安全隱患。一些不法分子乘機夾帶木馬文件過來,360網購保鏢對對方發送的文件採用嚴格的安檢機制,能夠排除可疑文件進入電腦的風險。

失竊就賠錢的金山敢賠

另一個知名的金山網絡在網購安全方面採用了別具一格的新模式:網購敢賠模式,在使用網購敢賠模式下遭遇財產被盜,金山承諾單次最高500元的現金賠付。敢賠模式中的“網購導航”中集成大量的常見網購網址,可以直接打開,可以確保都是正確的網購網址,有效的避開釣魚網站。另外敢賠模式可以檢測系統,掃描系統安全狀況,確保電腦本身沒有木馬病毒,訪問的網站沒有被掛馬,杜絕網購交易被木馬病毒劫持。

首先將金山毒霸升級至2012獵豹版,然後單擊“網購保鏢”,可以看到其中新增加的“網購敢賠模式”。用IE瀏覽器訪問常見的網購網址,如淘寶網( )、支付寶()、網銀網址(工商銀行。cn/icbc)都會觸發網購敢賠模式,彈出啟動網購敢賠模式窗口(如圖8),上面還有兩個網頁鏈接:瞭解敢賠模式詳細流程及查看敢賠模式服務協議。單擊“同意”,進入敢賠模式按鈕,敢賠模式即將對系統環境進行檢測,掃描系統安全狀況,加載網購網址、支付平台、網銀網址專屬保護項目,沒檢查到異常後,敢賠模式啟動完成,會在系統右側顯示一個敢賠模式菜單。

啟動敢賠模式後,在“網購安全月”活動期間,金山承諾用户在開啟了網購敢賠模式的情況下,如果網購時仍被感染木馬或登錄釣魚網站遭遇財產被盜,金山網絡將進行賠付,賠付當然也需要一個憑證,用户獲取賠付憑證時需要對交易信息進行登記。單擊右邊菜單欄中的“登記交易”,在彈出的對話框中輸入交易信息(如圖9),包括網購網址,交易編號,交易金額等,填寫完畢後單擊“登記交易”,登記完成後會提示登記成功,然後在彈出的對話框中單擊“確認完成”,彈出領取憑證對話框,在“我的郵箱”欄中填寫自己的郵箱用於接收賠付號碼,然後單擊“獲取賠附憑證”就可以了(如圖10)。用户應保管好自己收到的賠付號碼,這是申請賠付的重要依據。

購 物 篇

選擇購物平台

如今網購可以去的地方越來越多了,除了綜合性的淘寶和拍拍外,還有賣電子產品的京東、從賣書開始的當當……面對這麼多網絡商城,到底哪一個才最讓人放心呢?下面我們就對淘寶、京東、噹噹以及卓越網做一個大致的比較:

雖然打開它們的首頁乍一看上去就像是幾個差不多的大商場,不過它們側重的方向還是有很大的區別:淘寶可以算是一個什麼都賣的自由市場,比較適合購買平時日用的百貨;而淘寶商城作為淘寶網的一個分支,表面上看給人一種和京東、噹噹一樣商城的感覺,其實它只是個對賣家設定了較高門檻的交易平台,用户切不可認為淘寶商城裏就沒有騙子;京東商城主要賣電子產品,都是正品行貨,提供全國聯保和機打發票,不會出現用户意想不到的欺詐現象,所以許多商品的價格價格都高於其他淘寶這樣的交易平台;噹噹和卓越出售的圖書雖然價格上未必便宜太多,不過為買家免去郵費(噹噹對總價29元以上商品免郵費),對於準備購買大量圖書的用户而言,能省下一筆不菲的價格。

選擇店鋪

現在終於知道自己購物該到哪裏去了,不過進入淘寶這樣的平台裏,隨便搜索一個產品就能有數十頁的結果,到底選什麼樣的店鋪才不容易被騙呢?

當買家進入到一家店鋪的時候,首先要看賣家的信用評價如何,同時也要仔細觀察評價物品種類。如果是一家販賣實體物品的店鋪,卻在短時間內收到了大量購買虛擬物品的好評,那麼賣家很可能是在刷信用,遇到這樣的店家要尤其小心。

除此以外,像淘寶這類綜合型商城還會提供許多額外的安全保障,比如可以在許多商品上看到各種標誌。雖然此類標誌都是賣家的承諾,但如果賣家沒有遵守這些承諾,淘寶會先行為用户做出相應的補償或賠付,再對賣家做出懲罰(如圖11),所以遇到這些標誌,則説明這些承諾都是值得信賴的。

Tips

買家與奸商之間的鬥智鬥勇是一個永遠都説不完的話題,用户如果想更多的瞭解網購中如何選擇優質的店鋪,可以前往如淘寶大學()查閲相關技巧、或使用淘天下網購助手這類軟件幫助自己甄別店鋪質量。

快 遞 篇

及時查詢貨物進度

拍下物品後,看到賣家已經順利發貨了,這下終於可以高枕無憂的睡大覺了。但怎麼一個多月過去了,也沒見東西送上門,支付寶反而還自己把錢送給賣家了?

用户在付款過後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如果很長時間沒有收到貨,最好去物流公司的網站,如申通(),輸入賣家提供的單號查詢(如圖12),如果查不到物流信息,可能是賣家把發貨單號搞錯了,這就需要用户聯繫賣家重新核對。如果查到貨物仍然在途中,也必須和賣家聯繫,先要求賣家延長交易的時間,因為用户長時間既沒有確認收貨也沒有申請退款的情況下,支付寶會自動確認收貨,並將錢自動付給賣家。如果貨物丟失,買家是沒有責任的,讓賣家與快遞公司協商解決。

查詢快遞單號

能夠方便查詢貨物目前的進度自然是好事,但如果那個店主從拍下後每天都找不到人影,該管誰要快遞單號呢?其實快遞單號就在購買物品的列表中。

為了避免貨物發出後,買賣雙方都不清楚發貨進度,所以網絡商城都會提供快遞的單號供用户隨時查詢:在確認賣家已經發貨後,登錄自己的淘寶賬號,點擊“已買到的寶貝”,再找到自己購買到的物品,點擊後面的“查看物流”按鈕(如圖13),即可在彈出頁面查看產品的快遞單號以及目前貨物所處位置。

如果賣家選用的不是淘寶支持的快遞公司,也可以在“查看物流”的頁面複製運單號碼,並自行到快遞公司查看貨物所在的狀態。

偏遠地區用户注意事項

每天在網上泡着,都已經感覺不到有任何通訊不便了,但現在想網購點東西才發現快遞公司根本就不會來自己這裏投遞,該怎麼拿到自己的貨物?

由於不同的快遞公司投遞範圍各不相同,所以用户如果處於偏遠的郊區或山區,那麼一定要在購買前對賣家説清楚,讓對方選擇一個可以送到自己所在地的快遞公司。如果找到可以到達用户所在地的快遞公司,那麼留下電話號碼並對快遞公司説明自己親自上門取件。

貴重物品快遞需謹慎

如果平時購買的是一般的圖書或服裝類商品,倒不必太在意運送的途中出現問題。但假如想在網上買點貴重易碎或是高檔數碼類產品該怎麼確保快遞公司在運送途中沒有出現問題呢?

一般來説申通快遞人員為了加快效率,都會對用户説先簽了再檢查,有問題再去同賣家商議,用户可以不予理會,因為快遞公司都有規定客人必須當面打開物品進行查收,一旦發現有嚴重損耗,可以選擇拒籤。當拒籤後快遞公司會把件取走(不是發回賣家處,是暫時保存在當地快遞公司裏),然後聯繫發件人,説明情況或者請發件人和收件人進行溝通並等待處理情況。

如果用户購買電子類產品則比較麻煩,因為不一定外觀完好就一定沒問題,但快遞公司是不保證內部完好的。這就是矛盾重點,筆者建議不管快遞是否允許,儘量通電後再驗收(畢竟你不簽字他拿你沒辦法),如果發生嚴重的問題,依然可以無條件拒籤。

售 後 篇

正所謂“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不管大家在網購時多麼小心翼翼,有時還是會碰到一些交易糾紛,比如收到後發現質量問題,如何退貨、退款?退款過程中又存在怎樣的陷阱?如果賣家不同意退款退貨怎麼辦?如何投訴維權,也是一門不小的學問。

申請退貨

前不久女朋友過生日,我去買了一個iPhone 4手機,雖然價格有點便宜得離譜,不過在店主的再三保證下還是拍下了。結果貨物到手發現是個只能放“愛情買賣”的山寨機,這種貨物與事先談好的要求不符,該怎麼退貨?

可以利用阿里旺旺和賣家溝通,如果賣家同意,則可以對交易發起退款申請,雙方協商好退款,首先在“我的淘寶”裏找到該貨物,單擊“申請退款”,即可進入退款申請頁面,接下來填寫退款協議(如圖14),如“是否收到貨物”、“是否需要退貨”、“退款原因”、“退款金額”,退款金額由於退款買貨時的運費由買家負責,所以要扣除買貨運費,然後填寫退款説明,這個説明是給淘寶店小二看的,非常重要,一般寫清楚客觀事實,如為什麼要退貨,理由是什麼等等,不要誇大,最後填寫支付寶支付密碼,單擊“立即申請退款”即可提交退款申請。

提交退款申請後,要等待賣家同意退款申請並確認,買家可以在交易狀態裏看到,賣家確認後,就可以把貨物按照退貨地址退發還給賣家,等賣家收到貨物確認後,淘寶才會把錢退還給自己。

平安索賠申請書 篇五

在王大鎖的舉報下,2009年河南省公安廳組成專案組進行偵查。2010年,在辦理該煤礦採礦轉讓許可和工商註冊登記時未正確履行職責的魯山縣國土資源局和工商局的五名工作人員,均被法院判刑。

2010年2月,魯山縣人民法院一審確認魯山縣工商局的行政行為違法。同年11月10日,平頂山市中院終審判決駁回魯山縣工商局的上訴,維持原判。2011年4月28日,王大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令被告魯山縣工商局賠償其經濟損失2.5億元,此案索賠數額全國罕見。2013年3月14日,南陽市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

個人煤礦“被”轉讓

地處魯山縣城東北15公里處的樑窪鎮,因其轄區內煤礦眾多,是魯山縣的經濟重鎮。當地部分人靠開煤礦富甲一方,家住樑窪鎮北郎店村的王大鎖也按捺不住發財的慾望,於1995年12月1日取得了位於該鎮北店村四礦的煤炭生產許可證,並開始投資生產。

與其他精明能幹、見多識廣的煤老闆不同,王大鎖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也不擅長搞經營。2002年5月18日,王大鎖將北店四礦委託給當地的楊某經營管理,後雙方因合同糾紛,王大鎖將楊某告上法庭。2003年5月20日,平頂山市中院判決解除了他與楊某之間的委託合同,王大鎖收回了煤礦經營權。

吃過一次虧的王大鎖並沒有引以為戒,2003年7月13日,他又和當地的一個生意人王某簽訂了北店四礦承包協議書。合同內容是,礦上經營事務他不得干預,王某給他15%的提成。誰知,合同簽訂後沒幾個月,再生變故。

2004年1月15日,王某在王大鎖不知情的情況下,以王大鎖的名義與第三人馬某簽訂了北店四礦的資產轉讓書,將北店四礦轉讓給馬某。後經認定,轉讓協議上所謂“王大鎖”的簽字並非王大鎖本人所籤。

2004年3月30日,馬某持北店四礦資產轉讓協議等材料向魯山工商局申請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登記。2004年4月1日,魯山縣工商局就把北店四礦的投資人變更為馬某。2004年4月19日,魯山縣工商局為北店四礦頒發了投資人為馬某的《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

2005年12月16日,魯山縣人民政府下文要求,決定對包括北店四礦在內的31個已經註銷採礦證的煤礦實行關閉。2005年6月11日,北店四礦與北店村福達煤礦簽訂了資源整合協議,協議約定雙方兩個煤礦整合為一個煤礦,擬定企業名稱為“魯山縣偉業煤業有限公司”,實際上仍是北店四礦,馬某作為北店四礦的代表人在協議上簽名。

王大鎖認為,此次整合不但違反法律規定,也使自己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王大鎖向有關機關進行舉報,在舉報材料中王大鎖寫到:為將煤礦徹底佔有,王某打通了魯山縣工商局註冊股股長安某、魯山縣樑窪鎮工商所所長王某的關係,在魯山縣工商局副局長董某的指使下,由二人出面偽造了一份“王大鎖”簽字的轉讓協議,以10萬元的價格,將自己合法擁有可開採的三個煤礦井口及資源廉價轉讓給了馬某。

2006年6月份,王大鎖向魯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魯山縣工商局給馬某頒發《營業執照》的行為違法。因為種種原因,魯山縣人民法院行政庭不受理此案,後在河南省政法委紀檢督察駐平頂山市工作小組的督促下,魯山縣人民法院才受理此案。2006年8月31日,魯山縣人民法院又裁定中止審理。

終獲刑

為了討回煤礦,幾年來,王大鎖家無寧日,險象環生。先是王大鎖被魯山縣人民法院拘留15天,放出拘留所的當天,他又被別人強行帶到廣西長達一年多,不讓其回家,後他乘看守人員放鬆警惕時才逃出,沿途要飯從廣西回到魯山縣。他的妻子也被魯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以毆打他人為由送進了看守所。他在家的女兒,被不明身份的人打傷,後來不得不寄居在親戚家中。王大鎖的兒子晚上住在家中害怕,就喚其夥伴晚上陪他同住在家中,夜間被人翻牆入室將他和夥伴毆打,頭部被菜刀砍傷多處,案子至今未破。

在王大鎖四處舉報下,2009年河南省公安廳組成專案組進行調查。魯山縣國土資源局紀檢組長張某、工作人員李某,魯山工商局副局長董某、其他中層負責人安某、王某,因在辦理北店四礦的採礦轉讓許可和工商註冊登記時未正確履行職責,被平頂山市新華區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新華區人民法院查明,2004年1月至2007年年底,董某擔任魯山縣工商局副局長,主管註冊工作。2004年4月1日,在其審核樑窪鎮北店四礦投資人由王大鎖變更為馬某的註冊登記過程中,違反《個人獨資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14條“個人獨資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投資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委託人申請變更登記的,應當提交投資人的委託書和人的身份證明或者資格證明”的規定及有關規定,在申請人未提交投資人王大鎖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變更申請書》和委託書及原營業執照的情況下,批准投資人變更為馬某,並頒發了馬某為投資人的營業執照,致使北店四礦產權變更,造成王大鎖個人財產損失224.13萬元。

法院認為,董某在辦理魯山縣樑窪鎮北店四礦變更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時,未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他人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罪。鑑於被告人董某認罪悔罪,可以酌情從輕處罰。2009年11月19日,法院一審判處董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法院認定,時任魯山縣國土資源局開發股長的張某,在整合煤礦負責審查材料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按工商部門錯誤的營業執照,以北店四礦馬某作為該礦法人代表,參與煤礦整合,剝奪了王大鎖的採礦權,情節特別嚴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罪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被告人張某系投案自首,且認罪,可從輕或減輕處罰。2010年2月3日,法院一審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李某、安某和王某等人也分別獲刑。

2010年2月16日,魯山縣人民法院對王大鎖訴魯山縣工商局一案作出行政判決,判定魯山縣工商局的行政行為違法,魯山縣工商局提出上訴。2010年11月10日,平頂山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大鎖認為,兩級法院均判定被告行為違法,因為魯山縣工商局的違法行為,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自己理應得到賠償。於是,2010年12月8日,王大鎖向魯山縣工商局提出行政賠償申請,要求賠償因其失職給他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2.5億元人民幣。2011年3月8日,魯山縣工商局作出不予賠償決定。

工商局攤上大官司

2011年4月28日,王大鎖將魯山縣工商局告到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標的為2.5億元人民幣,此案索賠數額全國罕見。2011年7月10日,河南省高院指定該案由南陽市卧龍區人民法院異地審理。

同年7月15日,卧龍區人民法院開始立案,王大鎖向法庭遞交了魯山縣偉業煤業有限公司購買炸藥信息的資料,用以證明採煤數量。另外,王大鎖還提交了魯山縣偉業煤業有限公司在河南省國土廳的備案資料一份,以證明其煤礦資源的價值。在庭審中,魯山縣工商局辯稱,我局沒有給原告造成任何直接經濟損失,原告即使有損失,也是承包人沒有按約履行給付義務,與我們工商局沒有任何因果關係,請求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被告的理由是,2003年,原告王大鎖因無力經營,將北店四礦的生產經營權交由王某,並承擔該礦的安全責任及債權債務。2006年3月3日因王某未按協議支付款項,王大鎖向平頂山市中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王某支付承包提成款,並終止承包協議。從以上事實可以證明自2003年至2006年6月18日平頂山市中院開庭審理時止,該礦一直在王某手中正常經營,為此,王大鎖不具備原告主體資格。

另外,《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登記主管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是經營單位取得合法經營的憑證。從2004年4月至2006年6月18日平頂山市中院開庭審理,到2005年12月北店四礦被魯山縣政府關閉,王某仍在承包經營的有效期內,原告無權利要求行政賠償。再者,工商登記只是對經營者合法經營資格的確認,是一種經營身份的確認,不是所有權的確認,所以不會使企業的所有權改變,企業資產的轉移應由雙方依法轉讓。因此,工商登記不會造成所有權人財產的轉移。

因案情複雜,2012年8月18日,經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准延期三個月。

2012年11月18日,卧龍區人民法院查明,按照《賠償法》和《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造成公民法人財產損失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給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國家《賠償法》的規定給予賠償。被告魯山縣工商局在辦理北店四礦工商變更登記時,在原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投資人王大鎖沒有簽署變更登記申請及委託書的情況下,違法將北店四礦登記在馬某名下。該變更登記行政行為因違法已被魯山縣人民法院和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決撤銷。變更登記行政行為具有行政許可、行政確認性質,因此給原告造成的財產損失依法應當賠償。

關於賠償數額問題,卧龍區人民法院認為,新華區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刑事判決書中認定張某、李某二人因造成王大鎖600萬元的重大損失,對董某、安某、王某的刑事判決書中認定三人因造成王大鎖個人財產損失224.13萬元。可見600萬元考慮了礦產資源價值的因素。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規範性文件對變更或者撤回行政許可的補償標準未作規定的,一般在實際損失範圍內確定補償數額;行政許可屬於行政許可法第12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一般按照實際投入的損失確定補償數額。”而行政許可法第12條第(二)項規定的就是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等行政許可事項,因此不能把600萬元作為賠償依據。

工商敗訴

卧龍區人民法院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許可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13條的規定,被告在實施行政許可過程中,與他人惡意串通共同違法侵犯原告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被告與他人違法侵犯原告合法權益的,應當根據其違法行為在損害發生過程中和結果中所起作用等因素,確定被告的行政賠償責任。

王某以王大鎖名義簽訂的轉讓協議也是導致被告魯山縣工商局錯誤登記的原因之一。原告王大鎖已就北店四礦的承包合同糾紛將王某訴至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該案至今尚未審結。故本案應適用“被告與他人違法侵犯原告合法權益的,應當根據其違法行為在損害發生過程和結果中所起作用等因素,確定被告的行政賠償責任”的規定,適當確定賠償數額。以承擔224.13萬元的40%賠償責任為宜,賠償原告89.652萬元,其他損失應在另案中確定。原告訴訟請求為2.5億元,明顯超出實際損失,因此其請求不予支持。

法院最後認定,原告所舉魯山縣偉業煤業有限公司購買炸藥信息資料及該公司在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備案資料,不能證明北店四礦在被告變更登記在馬某名下資產時的價值。同時,魯山縣偉業煤業有限公司系重組企業,擁有多個礦井,不能將該公司的資產與北店四礦等同。故原告所舉的計算財產損失的證據法院不予採納。原告申請委託專門機構對北店四礦開採現場進行勘驗,並對煤炭實際生產量作出鑑定。該申請忽視了北店四礦先後由王某、馬某、魯山縣偉業煤業有限公司投資經營的事實,即使現在作出勘驗、給出鑑定結論,也不能作為計算原告財產損失的依據。對此申請法院不予支持。

2012年11月30日,卧龍區人民法院判決魯山縣工商局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賠償王大鎖財產損失89.652萬元,駁回原告王大鎖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判決下發後,王大鎖以應當全賠為由,提起上訴。被告魯山縣工商局認為,王大鎖不具備一審原告主體資格,造成錯誤變更登記的原因是申請人提供虛假登記所致,工商機關不應承擔賠償責任,也提出上訴。

南陽市中院經審理後認為,作為原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確定的投資人,王大鎖認為爭議的變更登記行為侵犯合法權益而提起行政訴訟主體資格是適格的,上訴人魯山縣工商局在辦理北店四礦工商變更登記時,顯屬違法。且該變更登記行為已由平頂山市中院生效行政判決予以撤銷,爭議的變更登記行為給上訴人王大鎖造成的財產損失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平安索賠申請書 篇六

因為法院的違法扣押,四川着名“養豬大王”劉定國不久前向省高院申訴提出了國家賠償,索賠額高達700萬餘元。

1998年9月,安縣法院下達裁定書:撤銷1993年的查封裁定,解除查封。2003年5月,安縣法院確認其扣押行為違法。一個月後,劉定國向安縣法院提出國家賠償,索賠700萬元。當年8月,安縣法院作出賠償86.16萬元的裁定,創下了全國國家賠償之最。但劉定國隨即向綿陽中院申請國家賠償。今年6月29日,綿陽中院作出決定:安縣法院賠償劉的研究所直接經濟損失52萬餘元。

日前,劉定國向省高院賠償委員會寄出了國家賠償申訴書,提出的賠償金額依然是以前的700萬餘元!64歲的劉定國説:“賠多少錢已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找回公平!要是不經歷這11年,我早就成為億萬富翁了。”

平安索賠申請書 篇七

關鍵詞:銀行;保函業務;防範措施

銀行保函業務主要是銀行按照客户的請求因而開設的具有擔保職能的文件。通過保函在合同中不同作用和擔保人承擔的不同的擔保職責。依照信任銀行信譽的申請人的合理要求,對其相應的受益人提出的有關經濟方面的索賠款項書面上的付款保證,或者有關經濟方面的索賠款項的承諾書所屬承擔的經濟責任進行支付。銀行保函業務得以維持下去最重要的就是銀行本身的信譽度。近幾年來,相關的銀行保函業務不管是在國內經濟活動中還是國際上有關對外經濟的交往活動中,均扮演着無法替代的角色,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我們也可以通過這一點看出銀行保函業務的重要地位。但是,伴隨着銀行保函業務的優點其缺點也需要我們的足夠的關注度,儘管銀行保函業務以信用度為主,且其涉及的領域極其廣泛,但其同時也存在着很多隱形與顯性的風險。以下,本文將就銀行保函業務風險的產生原因、原因所涉及的因素以及有效預防措施進行論述,對我國銀行保函業務信用進行分析、學習。

1銀行保函業務風險的產生原因以及涉及的相關因素

銀行保函業務風險的形成有種種原因,主要由以下三類人的不當行為導致,這三類人分別是申請人、反擔保人、受益人。申請人,即對於案件提出法律訴訟的人,也可叫做原告。反擔保人,即為了防止擔保人出現意外而無法承擔責任,而所設立的人設。受益人,即被指定收益的人,在有關經濟方面的索賠款項的書面上的付款保證或者有關經濟方面的索賠款項的承諾書所屬承擔的經濟責任進行支付的最終受益者。而銀行保函業務方面涉及的相關因素也是與申請人、反擔保人、受益人這三類人息息相關。在關於申請人方面,如果申請人的資信度較低,未按期履行甚至不履行與銀行簽署的各項條例條款,銀行有很大的可能性因此進行索賠。當反擔保人或者申請人由於經營不善,導致經濟效益急劇下滑,銀行也可能面臨鉅額的賠款的慘況。受益人與銀行事實上是一種雙方簽署合同的關係。銀行將會對擔保的信函進行獨立保管,保證其獨立性和其安全性。但是當銀行對於有關經濟方面的保函條款的索賠款項進行義務性的行為,向擔保人進行賠償金的支付時,其受益人的索賠很有可能是沒有邊界的。因此,必須嚴格加強對申請人、反擔保人、受益人的提前審核,對銀行保函業務信用風險能力進行深入探索。

2銀行保函業務信用風險的有效防範措施

在銀行與申請人、反擔保人、受益人簽署協議之前,對申請人、反擔保人、受益人必須進行嚴格的調查,銀行必須搞清楚其信用度、資信度甚至其經濟能力,做好前期的調查工作。其中,要對反擔保人的調查要更為嚴格,對其經濟能力範圍進行推算、預估。為了防範甚至是避免因申請人、反擔保人、受益人的種種原因導致最後銀行承擔鉅額的索賠資金的風險,由此,可以向申請人、反擔保人、受益人,提前收取一定的擔保金,在與申請人、反擔保人、受益人協議規定時間範圍內,加強對其所屬公司的瞭解,不定期對其所屬公司進行資產評估,以免出現上述情況,與此同時,也可以讓申請人、反擔保人、受益人進行物權抵押,當其違約時,對其物產進行沒收,對其物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資金歸屬銀行所有,得以最大化降低銀行所將要承擔的損失。其次,也需要加強對信函保管體系方面上的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銀行保函業務體制,嚴格要求每一層次的領導階層,高質量,高水平、高效率的完成每一項所下達、分配的任務。與此同時,建設利於銀行的內部管理,不能按照原有的老樣式、老套路、老制度培訓工作人員,要在平時就對工作人員進行政治思想培訓,深入貫徹科學方法。將銀行保函業務的工作目標具體化、細緻化、實際化,將被動工作轉化為主動積極工作,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甚至是世界觀,激發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最終使思想方面上的理論與現實生活中的實踐相結合,提高工作效率,增強我國銀行保函業務信用抗風險的能力。

3結束語

我國銀行行業要結合當前我國國情的實際情況,對銀行保函業務信用風險的有效防範,與此同時,追上時代的步伐,進行創新,將我國銀行保函業務更加科學化、體系化、民主化,儘可能的將我國銀行保函業務信用風險降到最低甚至不存在,由此,可以使我國銀行行業更加快速發展,更加壯大,我國國民經濟水平不斷上升,在穩定中求發展。

參考文獻:

[1]林輝。銀行系統的風險成因及防範研究[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6(33).

[2]李欽,張崴嵬。跨境收購項下銀行保函條款風險防範[J].中國外匯,2016(14).

平安索賠申請書 篇八

2008年6月份,在萬安縣某公司工作的邱榮平(化名)在下班途中遭遇車禍不幸身亡。經吉安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邱榮平屬於工傷。在與肇事司機達成交通損害賠償協議之後,邱榮平的家屬肖萍(化名)向當地的社保機構申請給付工傷保險待遇,但社保局遲遲不予書面答覆,於是肖萍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狀告社保機構行政不作為。

即將開庭審理之時,社保機構出具書面答覆,根據《吉安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第41條規定:因交通事故引起工傷或者工傷涉及其他民事賠償的,應當按規定索取傷害賠償。獲得的傷害賠償低於工傷保險待遇的,根據用人單位是否參加工傷保險,由經辦機構或所在單位補足差額部分。因邱榮平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已經超過了工傷保險待遇,所以社保機構不予補差。對於社保機構的書面答覆,肖萍第二次提起了行政訴訟,狀告社保機構要求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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