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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第1篇: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範本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裏,難免會面對無法預料的突發事件,為了可以第一時間作出應急響應,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佈、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並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範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後果以及次生、衍生後果,評估各種後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防範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並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並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於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併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繫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徵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並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繫方式,便於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佈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並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後,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佈,並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並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並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係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並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説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於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瞭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後,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託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並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並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於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並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並安全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並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於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範圍和應急防範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並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第2篇: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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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

一、安全生產保障制度

1、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立即組織搶救,事故部位或工點採取有郊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事故現場,並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當地有關部門和甲方代表。

2)工程重大事故發生後,項目部立即用電話或電傳報告所屬監理單位駐現場有關人員、(業主)建設單位;

3)工程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在三天內向建設單位提出書面報告,並按規定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包括;

發生時間、地點、工程項目; 發生的簡要經過、損失情況; 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採取的應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處理方案及工程計劃。

4)對工程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做到查明事故發生原因,查明事故責任單位及主要責任者,提出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的措施。

5)對造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者,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給予行政、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安全生產協議制度

在進場施工前,與建設方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通過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明確各方的責任和義務、施工責任地段與期限、安全防範內容和措施,確保工程施工安全。

3、安全生產抵押金制度

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實施安全風險抵押金辦法,安全目標實現金額返回。 發生安全問題,部分或全額扣除風險抵押金,並處罰款。

完成本單位“百日安全無事故”及“安全年”目標,按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4、建立工程聯絡制度

與業主單位、總包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及各其他承包單位建立工程聯絡制度,上報工程實施方案、工程進度,互通工程信息,合理調整工期安排,避免各專業及各承包方之間的相互干擾和交叉施工,提高生產效率,保證工程的期、安全和質量。

5、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並在工程進展中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經理為安全第一責任人,項目技術負責人為安全技術責任人,其他所有作業人員根據本單位的崗位設置,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在工程實施中,做到分工清晰、責任明確、監督有力、執行嚴格、獎罰分明。

6、實行安全生產否決制度

發生重大、大事故,除進行經濟、行政處罰外,實行安全生產否決制度。責任人將被撤消其進場作業資格。責任人是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的,將不得擔任任何項目的相同職務。

7、堅持安全生產碰頭會制度

每晚的工程例會後,由項目經理和項目部安質部門負責人會同各作業工班第、安全員、防護員,召開安全碰頭會,認真總結當天的安全生產情況,對出現的安全問題進行分析和處理,並根據次日的施工任務,制定具體的安全整改、預防措施、注意事項和作必要的準備。

8、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接受建設單位、上級主管單位的工程檢查。並對檢查的結果、建議,作出積極反應,針對出現的問題,拿出具體的辦法。項目部要完善自檢制度,建立務實、高效的安全生產檢查監控網絡,層層把關,把安全生產落到實處。

9、嚴格執行項目部安全生產考核制度

嚴格執行項目部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生產是本單位對項目部綜合評定的一個重要內容。對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考核,要嚴格按本單位的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全面的考核,並予以評定打分,依考核結果實行獎罰。

10、實行安全處罰制度

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將予以處罰。

二、安全生產培訓措施

為了落實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轉變和提高施工人員對安全的思想認識,強化參建人員安全意識,保證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標實現,滿足項目建設的施工要求,規範操作、嚴格管理,不斷提高各類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素質和自我防範意識,確保工程優質高效地完成,項目部特制訂以下幾點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措施,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一、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培訓質量。在培訓形式上,堅持全員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安全工種培訓與新技術普及教育相結合。在培訓過程中,做到不同時期有不同重點,不同工種有不同內容,不同對象有不同方法,不同層次有不同要求。結合參訓人員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種活動,豐富教學內容,激發學員的學習熱情。特別是針對農民工文化素質偏低、接受能力較差的實際,採取形象直觀、淺顯易懂的培訓方式,使他們儘快掌握基本常識和操作技能。加強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

二、進一步加大安全培訓的管理力度。將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與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強有力的管理活動,推動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有效開展。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以持證上崗為重點的專項管理活動,重點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高危行業的一般從業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對於未按規定持證上崗和上崗前未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嚴格處理。

三、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培訓主體責任。項目部牢固樹立“抓培訓就是保安全”的意識,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逐步建立培訓工作的長效機制;項目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培訓責任制,把安全培訓工作落實到各個管理部門和生產環節;督促項目部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培訓,做到持證上崗;開展全員安全培訓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加強對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員工的安全培訓和轉崗培訓。

四、安全例會培訓制。項目部每週進行一次安全培訓例會,並進行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三、安全生產管控制措施

1)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定,把安全放在首位,施工中要統一指揮,嚴格執行技術標準、作業標準和工藝流程,強化控制監督;堅持標準化作業,確保人身和行車安全。

2)必須在施工許可證後,方可進場施工。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施工方案逐級審批制度、安全生產協議制度、工程聯絡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等制度,制度執行不浮於形式、不是例行公事、不留盲區。

3)持證上崗

對於通信作業中存在的以下特殊作業項目,需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計劃中的要求執行: a.高空作業:

作業人員必須經過登高作業培訓且通過考試取得合格證; 打雷時不得施工,下雨、颳風時施工,要格外注意安全; 在爬塔、爬電線杆等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相應的且合格的安全帶、安全帽和登高鞋,無安全裝置的施工人員一律不準高空作業;

往高處攀時,身上攜帶的工具應保證不會發生脱落現象,高空作業中,要注意工具的放置,塔或電線杆下不得站人,防止工具從高處掉落;

高往低或從低往高吊設備(儀器、天線等)時,要確認綁好、控制好繩子後,方可開始吊設備。

b.電工作業:

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且通過考試取得合格證;

按規範進行接電操作,一定要確認先斷電後接線,在確認電源已經斷開後(使用萬用表、電筆確認過),才能接電源。必須帶電操作時,要有安全防護措;

附近有高壓電時,一定要在高壓電危險範圍外作業,撐竿及立杆的活動範圍也應在高壓電的勢力範圍外。

c.機械作業:

對於專業的施工機械等必須由專業有上崗資格證的操作人員進行操作。 4)對有可能影響交通安全的施工項目必須做到: 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行施工; 安全責任人不到位不得施工; 監理人員不到位不得施工;

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的不得施工;

沒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範措施不得施工。 5)執行出工點名制,在下達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下達當天的安全注意事項方可開工作業。執行出工點名制,在下達當天生產任務同時,必須佈置安全措施有安全注意司項。

6)對施工項目全裏組織,有針對性的制定安全措施。重點做好作業準備,作業防,行人、車輛的疏導,確保施工的安全。

7)按工程進度在施工範圍設置圍欄、夜間警示照明燈、安全警示標誌,禁止施工無關人員進入施工場地。

8)施工人員和其他允許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進入施工作業區必須配帶安全帽。 9)施工用電必須按臨時用電操作規範執行,工棚嚴禁使用明火、煤氣、電爐等,杜絕火災事故源頭。

10)加強施工安全員的檢查、督促,及時提出整改措施,消滅安全事故萌芽。

1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本單位的規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和防火警示標牌,全面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2)在運輸、裝卸、起吊作業前,應對搬運、裝載、起重工具進行安全檢查,符全要求的方能使用。在進行以上作業時,除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外,還須在作業現場設好安全防護人員。

13)嚴密的安全檢查

施工前,對設備、儀器、工具進行安全檢查,確認機械工具無安全隱患,電氣工具絕緣良好、接地良好、無漏電和短路情況後才投入使用;施工中,人身安全、設備安全的保證:進駐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帶電、高空作業,需由具有國家承認的操作證的工作人員操作,每日對設備、人身安全等進行檢查,消除安全隱患。施工後,對安全情況進行記錄,並總結經驗。

14)設備及行車安全管理

a、加強設備使用及行車人員的安全教育,落實各項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及措施。

b、駕駛人員每日出工前收工手必須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不開帶病車找報項目部調度,便於掌握和安排。

四、安全生產風險及監控

(一)工程特點與危險源識別

1、通信工程施工有三大特點,一是施工場所不固定,作業地點不確定因素多;二是高處作業、機械作業多,手工操作體力勞動繁重;三是施工變化大,規則性差,不安全因素隨工程進度變化而變化。基於上述特點,施工現場必須隨着工程進度的發展、變化,及時調整安全防護設施,方能消除隱患,保證安全。

2、按照國家標準《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 6441的規定,我國將職業傷害事故分成20類,主要有: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機械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放炮、火藥爆炸、瓦斯爆炸、鍋爐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他傷害。其中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機械傷害、施工作業人員違規操作行為等是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風險源:

(1)高處墜落。作業人員有從橋架、爬梯、電梯井口等處墜落的風險;

(2)觸電。作業人員在鋪設線纜、安裝設備過程中,常會接觸電纜線路及電器設備,有造成觸電的風險;也存在使用各類電器設備觸電;因電線破皮、老化等原因觸電的風險。

(3)物體打擊。作業人員受到同一垂直作業面的交叉作業中和通道口處墜落物體的打擊; (4)機械傷害。主要是運輸設備、場內操作機械對人的傷害;

(5)違規操作施工。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也是本項目常見的風險。

(二)安全生產監控體系

建立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和預警預報體系已,明確本部門職責,落實有關措施,不斷完善預警預報體系,確保安全生產。

1、動態監控和預警預報體系 1) 動態監控預警預報領導小組 組 長:項目負責人 副 組長 :項目經理

成 員 :安全員、部門負責人 2)主要職責:

① 負責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動態監控預警預報工作,檢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② 發生事故時,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政府彙報和向周邊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經驗教訓。

③ 確定動態監控預警預報工作有關事宜。 ④ 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3)監控方式、方法:

① 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公司每月、車間每週、班組每天對危險源進行分級檢查。安全人員每天對各危險源進行安全檢查。

② 每年一安全演習。

③ 施工器具儀表按規定定期檢測。 ④ 設備設施定期保養並保持完好。 ⑤ 做好交接班記錄。

⑥ 各基層單位每年進行一次風險識別,對識別出的重大風險制相應的應急措施。並對重大隱患進行重點監控和限期治理。

4)預警條件、方式

① 危化品事故:出現某種危化品泄漏、着火、爆炸的事故即啟動預案。 ② 設備事故:出現某設備泄漏、爆炸即啟動預案。 ③ 交通事故:出現交通事故時即啟動預案。

④ 自然災害:發生地震、颱風、雷擊時即啟動預案。

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上述可能事故信息後,應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事故發生;當應急救援指揮部認為事故較大,有可能超出本級處置能力時,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及時研究應對方案,採取預警行動。

5)信息發佈程序

① 危化品、設備、交通事故:

最初發現者上報公司後,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發佈。

②防汛、自然災害時,安環、技術、設備等職能部門發現相應情況時,報告公司後,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發佈。

6)信息報告與處置 ①信息報告與通知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設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

事故信息接收和處置辦法:事故發生後,最早發現事故的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值班室報警,接警人員詳細向報警人員瞭解事故情況和現場人員情況,如事態嚴重應立即通知事故現場人員佩戴相應防護用品撤離事故現場,向上風向或側風向轉移。

然後,調度人員必須立即向調度室負責人報告,負責人應根據情況逐級上報或直接向總經理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人員可以直接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化建辦、經貿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

未遂事故報告:未遂事故發生後,所在部門應立即將未遂事故發生的經過報安環科,由安環科報告公司後,對相關責任人和部門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2、信息上報

總經理接到發生重傷、傷亡事故、重大傷亡等事故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將事故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等)向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化建辦、經貿局等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

3、信息傳遞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依照規定上報事故情況,並同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三)預防與防範主要措施 1、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1)在安全危險源識別、評估基礎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2)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按分工負責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方案交底、過程監督、驗收、檢查、改進等工作內容;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字保存記錄。

3)技術交底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單位工程開工前,施工負責人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②結構複雜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項目部的安全(技術)負責人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③項目部應保存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2、安全培訓措施

為了落實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轉變和提高施工人員對安全的思想認識,強化參建人員安全意識,保證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標實現,滿足三淅高速公路項目建設的施工要求,規範操作、嚴格管理,不斷提高各類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素質和自我防範意識,確保工程優質高效地完成,項目部特制訂以下幾點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措施,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①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培訓質量。在培訓形式上,堅持全員培訓與重點培訓相結合、安全工種培訓與新技術普及教育相結合。在培訓過程中,做到不同時期有不同重點,不同工種有不同內容,不同對象有不同方法,不同層次有不同要求。結合參訓人員的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各種活動,豐富教學內容,激發學員的學習熱情。特別是針對農民工文化素質偏低、接受能力較差的實際,採取形象直觀、淺顯易懂的培訓方式,使他們儘快掌握基本常識和操作技能。加強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

②進一步加大安全培訓的管理力度。將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與管理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強有力的管理活動,推動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有效開展。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以持證上崗為重點的專項管理活動,重點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高危行業的一般從業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對於未按規定持證上崗和上崗前未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嚴格處理。

③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培訓主體責任。項目部牢固樹立“抓培訓就是保安全”的意識,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逐步建立培訓工作的長效機制;項目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培訓責任制,把安全培訓工作落實到各個管理部門和生產環節;督促項目部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培訓,做到持證上崗;開展全員安全培訓工作,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加強對使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員工的安全培訓和轉崗培訓。

④安全例會培訓制。項目部每週進行一次安全培訓例會,並進行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3、設備管理

①工程項目要嚴格設備進場驗收工作。機械設備由施工督導會同設備管理人員和使用人員共同驗收,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是否良好。

②設備操作和維護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後取得相應操作證後,持證上崗。機械設備使用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三定”制度。

③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要求作業,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和作業。

④施工過程中項目部要定期檢查和不定期巡迴檢查,確保機械設備正常運行。

五、確保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一)文明施工目標

文明施工目標:施工期間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及文明施工要求,確保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一次性合格。

(二)文明施工保證體系

文明施工保證機構圖

(三)文明施工管理組織措施 1.健全管理組織

施工現場成立以項目總負責人為組長,工長、技術、質量、安全、材料等管理人員為成員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組織。

2.健全管理制度 (1)、個人崗位責任制。按照個人的職責分片包乾,分別建立崗位責任制度。

項目總負責人是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整個現場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工地工長、各小組長負責本單位的文明管理施工工作。施工現場其他人員一律責任分工,實行個人崗位責任制。

(2)、經濟責任制。把文明施工列入單位經濟承包責任制中,一同“包”、“保”、檢查與考核。

(3)、檢查制度。工地每星期組織一次綜合檢查,要按不同類別全面檢查,按規定填寫表格,算出結果,製表以榜公佈。各小組要做到自檢、互檢、交檢制度。要做到自產自清、日產日清、工完場清、標準管理。

(4)、獎懲制度。工地制定了獎、罰細則,堅持獎罰兑現。 (5)、會議制度。施工現場堅持文明施工會議制度,每一星期分析文明施工情況,針對實際制定措施,協調解決文明施工問題。

(6)、各項專業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是一項綜合性的管理工作。除文明施工綜合管理制度外,還建立、健全了質量、安全、機械、場容、料具、民工管理等制度。

3.健全管理資料 (1)、保存好上級文明施工的標準、規定、法律法規等資料。 (2)、施工日誌裏的文明施工內容按時填寫。 (3)、及時作好各種會議記錄、檢查記錄等。 4.開展競賽

在各個施工小組之間開展文明施工競賽,並於檢查、考評、獎懲相結合,結果公佈於眾。 5.加強教育培訓工作

利用各種手段開展對農民工的崗前、崗中、崗後的教育工作,工長及技術員要熟悉掌握文明施工標準。

(四)現場管理措施

1.開展進行整理、整頓、清掃、清潔和素養活動。

(1)整理:對施工現場現實存在的人、事、物進行調查分析並及時處理,已經不需要的勞動力應及時調到其他工地去,或組織學習,培訓。渣土及時外運,各種多餘的材料、工具按照指定的地點堆放,分檢後不能利用的東西清理出現場,把作業面暫時不需要的人、事、物及時調整到合適的位置。對施工現場的人、機、物使用不合理時及時調整。

(2)、整頓:科學、合理地安排、佈置,使人、物合理利用,實現人、物、場所在空間上的最佳組合。物品擺放儘量靠近作業區,力求運距最短,減少二次搬運。

(3)、清掃:對施工現場的設備、場地、物品勤加維護打掃,做到自產自清,日產日清。設備異常馬上修理,使之恢復正常。

(4)、清潔:維持整理、整頓、清掃,使施工現場始終保持良好的施工環境和施工秩序,並始終處於最家狀態。對職工的要求,不僅要注意形體上的清潔,還要注意精神文明,禮貌待刃,在現場不大聲喧譁,不隨地大、小便,不凌空拋灑垃圾與物品。

(5)、素養:特別注意調動全體職工的積極性,自覺管理,自我實施,自我控制,貫穿施工全過程,在現場,教育民工自己動手,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不斷提高施工現場的施工水平。

2.合理定製

在工地施工期間把所需的物在空間上合理地佈置,實現人與物、人與場所、物與場所、物與物的最佳組合,是施工現場秩序化、規範化、體現文明施工的水平。

3、減少擾民降低環境污染和噪音措施 (1)、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控制環境污染和噪音的各項法規,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施工中有可能造成的污染;

(2)、施工時,儘可能做到不影響交通和周圍居民的生活,當施工現場距居民區較近時,應按監理工程師要求的作業時間施工;當施工中有可能影響交通時,應設置警示標誌,以保證人員和本工程的安全。

(3)、對施工現場實施降塵處理,以減少對環境的影響,施工中產生的廢料,應徵得當地環保部門的同意後,運抵指定現場妥善處理;

(4)、施工中與當地居民發生矛盾時,儘可能做好説服解釋工作,不使矛盾激化,並及時與當地政府取得聯繫,妥善解決矛盾;

(5)、在保證工期的前提下,儘可能不在夜間使用噪音大的設備,注意搞好與周邊單位、居民的關係,確保工程順利竣工;

(6)、施工過程中,各分項、單位工程施工前應制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辦法,做到圖紙、措施、設備、材料、機具、勞動力等落實到位;

(7)、臨時設施完整,佈置得當,環境清潔,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夜間設有專門人員值班,落實防火、防盜、防蝕等措施;

(8)、施工場地清潔衞生按標準化施工現場要求執行。

第六節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第一 安全生產管理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規範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處置安全生產事故能力。在事故發生後,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公司所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的應對工作。 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行業的特點和公司實際情況,本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本預案屬公司綜合應急預案,與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共同構成公司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專項的及各車間具體的事故類別、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主要明確救援的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5、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二、本單位危險性分析 1、單位概況:

公司是一家通信施工企業,位於福建泉州,從業人數1000人左右,。生產活動具有以下特點:產品的固定性;施工涉及面廣,綜合性強;生產機械設備多;受自然氣候條件影響大;立體交叉作業和高空作業多;由於這些特點,給生產活動帶來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並可能殃及鄰近作業人員,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

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經過現場勘察與分析,公司在生產活動中存在以下危險源:機械傷害、帶電設備觸電傷害、交通意外傷害、高處墜落傷害、中毒、中暑、火災等有害因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公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我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應急組織及行動分工:

1、組長:項目總負責人,負責向公司領導、相關方溝通事故及搶救情況、後期處理等。 2、副組長:項目經理,負責現場掌握瞭解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 3、各項目現場負責人:負責現場人員、物資、車輛的調度。 4、後勤保障組:負責物資的儲備和供應。

5、現場指揮組:現場負責人、安全員、其它施工人員。負責及時加強搶救現場的通風、散熱、立即同醫院聯繫,説明詳細事故地點、事故情況,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四、預防與預警: 1、危險源監控:

①建設工程開工前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做到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要符合“三同時”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並嚴格執行審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方案實施,嚴格執行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驗收程序,落實防控措施。

③加強現場巡視,對危險源進行辯識登記,掌握危險源的數量和分佈狀況,實施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④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對危險源防控措施進行動態監控,認真整改存在隱患和問題。

⑤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加強安全教育,嚴格檢查處罰,切實增強全員安全責任意識。

⑥淘汰落後的技術、工藝,適度提高生產活動安全設防標準,從而提升施工安全技術與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風險。

⑦制訂和實行生產現場大型施工機械安裝、運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裝的檢驗檢測、維護保養、驗收制度。

⑧制訂和實施項目施工安全承諾,確保安全投入。 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預警信息主要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避免事故發生提前進行警示,有針對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實際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產車間認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產薄弱環節,深刻吸取已發生事故的教訓,總結經驗,確保安全。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報告通知

①公司應急救援組織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電話為:。

②突發安全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由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撥打值班電話報告事故情況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應急值班人員接警後,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

③為有效開展事故救援活動,現場車間主任或主要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尋求社會救援力量。

火災:項目負責人撥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門求援。 急救:項目負責人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求援。

④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類別、地點和相關設施;遇險人員人數;現場聯繫人姓名和電話等。

⑤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事故報告後,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應急值班人員接到啟動應急預案命令後,立即向各救援小組成員下達趕赴現場指令。

⑥接到突發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搶救排險。 ⑦根據事故類別及時向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2)信息上報

①事故信息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最終由公司總經理向政府有關部門上報。

②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初步掌握的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採取的措施;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批准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等。事故傷亡人數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③按照國家規定,在1個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報告。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主要負責人→應急值班電話或直接報告應急救援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各應急小組→應急小組人員→公司有關部門。

五、應急響應: 1、響應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一級”(擴大救援響應)和“二級”(公司級救援響應)兩級。

2、響應程序

應急指揮部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警情判斷、應急啟動、應急指揮、應急行動、資源調配、應急避險、事態控制、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後期處置等。

3、應急結束

當社會救援趕到現場,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受災人員全部安全撤離,消除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工作總結報告。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①發生事故工程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④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⑤事故責任的認定以及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①事故報告人情況;

②事故發生前和救援過程中有關的影響資料; ③事故初步上報情況及報告內容。 六、信息發佈:

事故發生後,由應急救援副總指揮代表代表應急小組,把應急救援各階段進展情況及時準確向新聞媒體通報,發佈的信息時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行政主管部門一同,客觀準確表述事故態勢、發展狀況及救援情況。

救援結束後,事故調查和處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發布。 七、後期處置:

經事故調查報告批覆後,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範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善後處理組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傷亡人員善後賠償工作。 八、培訓與演練 1、培訓

①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培訓計劃。

②培訓方式包括:應急救援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救援設備現場操作、自救常識演練等。

③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掌握突發事故後各類自救常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等一般應急器材。

2、演練

公司和各項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救援響應能力。

各應急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後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救援預案制定的缺陷。 九、獎懲

1、對於在應急救援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脱者,將給予行政處分。 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3、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3、在應急救援中,受到傷害的員工,按照工傷條例進行賠償。 4、事故處理完成後,安全部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在公司存檔備案。

第二 應急保障預案措施

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要求,特制訂檢修一區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公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我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應急組織及行動分工:

1、組長:項目總負責人,負責向公司領導、相關方溝通事故及搶救情況、後期處理等。 2、副組長:項目經理,負責現場掌握瞭解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 3、各項目現場負責人:負責現場人員、物資、車輛的調度。 4、後勤保障組:負責物資的儲備和供應。

5、現場指揮組:現場負責人、安全員、其它施工人員。負責及時加強搶救現場的通風、散熱、立即同醫院聯繫,説明詳細事故地點、事故情況,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二、應急經費保障

投入足夠的安全保障經費,制定如下安全生產經費使用計劃:

1、安全健康防護設施的投入。主要有車間 庫房 機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防火、防毒、防護欄或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2、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投入。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包括三級培訓 特種作業上崗培訓 安全知識講座等)的費用(教材費 講課費等);安全專題板報(或報紙) 安全宣傳稿件 傳單等費用。

3、勞動防護的投入。勞動防護用品(勞動服裝 安全帽 安全手套 防護眼罩 防塵 防毒口罩等)費用。

4、職業危害防治與職業健康的投入。包括職工體檢費用,職業病預防費用,消暑飲料費用等

5、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測投入。

6、安全標誌和職業危害警示標識的投入。例如各個單位都必須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誌。 7、應急救援的投入。包括應急救援設施(例如消防用具、警示標誌、檢測報警儀器、通訊聯絡器材等)設備用具或用品等費用。應急救援培訓及演練費用。

三.事故應急預案: 1.硫化氫氣體中毒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項:

為了使中毒人員及時得到救助,保障國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井下施工硫化氫氣體中毒的應急救援。 三、現場防護及急救措施

現場防護:在井下施工開始前,施工單位應組織崗位員工瞭解硫化氫的特性和防護、急救方法,崗位員工必須佩帶防毒面具,崗位上嚴禁吸煙、飲水和進食,下班後及時淋浴,換洗工作服。在井下施工開始作業前,必須先進行通風、檢測,確認無易燃、有毒有害氣體後再進入。安全員負責利用硫化氫檢測儀對現場進行監控,當現場濃度高於10 mg/m3時,組織現場人員撤離。

吸入:迅速脱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採用胸部按壓法進行急救。當中毒者呼吸和心跳恢復後,可給中毒者飲些興奮性的飲料和濃茶等並派專人進行護理,並立即就醫。

四、防護器材

防護器材應配備過濾式防毒面具、濕毛巾、化學安全防護眼鏡、橡膠手套、工作靴等 五、設備物資儲備

應儲備的設備物資包括硫化氫氣體濃度測試儀、安全繩(30-50米,用於救援中毒傷員)、安全帶、三腳架、防毒面具、長管呼吸器、防爆電筒等。

六、緊急處置 1、報警

發生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公司負責人和辦事處負責人到場,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下達應急處置指令,組織應急人員、應急車輛、應急物資趕赴現場。同時撥打119、120向消防、醫療等部門報警。並將情況及時報告當地質監、安監等有關部門。

2、人員疏散

1.現場管理人員應組織人員迅速撤離現場至安全地帶,監視報警組監控現場的所有情況,並隨時嚮應急指揮中心隨時報告事態發展的情況,處置程序和結果。

2.應急指揮中心通知保衞組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的治安、保衞、保護事故現場(以保證事故調查結果的真實性以及對事故發生的再現,等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通知,方可解除對現場的保護);並組織現場人員疏散至上風向,被疏散人員統一集中在安全地帶,保衞組清點人數,並及時嚮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

七、搶險

搶險組接到應急指揮中心的命令後,應準確瞭解施工地形、硫化氫監測儀器情況,配戴好防毒面具,然後進入現場進行搶險和搶救傷員,搶險組在進入現場時,必須兩人以上組成一個小組配戴防毒面具進行工作。

八、傷員處置

1.現場急救極為重要,救護組應立即使患者脱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有條件時立即給予吸氧。現場急救人員應有自救互救知識,以防急救者進入現場後自身中毒。

2.當重度中毒者撤離至安全地帶時,已休克、心臟或呼吸已停止時,救護組應立即採取人工胸外按壓心肺復甦法(心臟擠壓使心肺復甦)等方法進行搶救,在送往醫院救治過程中,人工胸外按壓心肺復甦法不得停止,若中毒者能自行進行呼吸,應立刻進行吸氧,並應保持中毒者處於放鬆狀態、保持中毒者的體温。

九、事故應急處置安全注意事項

1.搶險人員必須經過專門訓練,並佩戴防毒面具、空氣呼吸器等防護用品,搶險時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靜電、防中毒等安全技術要求。

2.根據現場情況確定搶險方案、如現場情況變化,應重新制定方案,不得隨意蠻幹。 3.事故救援應以人員安全為首要任務,在必要的情況下,應迅速撤離現場。 4.硫化氫中毒不可使用口對口呼吸法,只能使用人工胸外心肺法,防止吸入患者的呼出氣或衣服內逸出的硫化氫,以免發生二次中毒。

十、善後處理

1.在應急階段結束後必須清點進出事故現場搶險人員的人數和名單,以及事故現場人員及傷殘人員的人數和名單,並且進行儘快進行系統恢復。

2.善後處理小組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包括家屬的安撫與事故的理賠工作。

3.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應完成整個事件的報告以及後續整改問題的制定,落實,執行與審核。

4.協調組負責妥善地處理和外界職能部門的聯繫,配合並參與上級職能部門對硫化氫中毒的調查工作,並做進一步的跟進。

2.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項:

為了使發生交通事故後降低損失,保障國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上報程序:

1、發生交通事故,安全員立即向副組長報告事故詳情,並按照要求逐級上報。

2、立即向事故發生地交警或交通管理部門報警,如果情況嚴重,可同時撥打122、120、110,依法經公處理或調解;

3、在24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報案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駕駛員姓名、損失情況、特別要講明人員傷亡情況、聯繫人、聯絡方式等。

4、緊密依靠公安交通執法機關,妥善處理好交通事故,不留後遺症。 三、事故現場處理

1、及時保護好事故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為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向過往車輛駕駛人、行人請求救援。

2、運載物資時,主動及時搶救受損物資,防止事故蔓延。 3、配合交警勘查、取證、收集、記錄、保存原始資料。 四、協助上級調查取證並做好善後處理: 1、向調查組提供相應材料,配合取證。 2、填寫記錄

按照管理體系要求,及時認真填寫《應急響應記錄》。 附件一:相關聯繫方式: 醫療救助:120 消防救助:119

附件二:交通事故分類:

交通事故分類:根據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1、輕微事故: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200元以下。

2、一般事故: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及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200-5000元以下。

3、重大事故: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10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10000元;或雖未造成人身傷亡,但危及副部長級以上幹部、政府邀請的外賓、知名人士的安全,政治影響很壞的。

4、特大事故:指一次交通事故造成死亡3人或3人以上;或重傷11人及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及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及5人以上;或造成重要首長、外賓人身傷亡,政治影響大的事故。

附件三:保險公司賠付所需要的材料: 1、事故照片(原照)。

2、責任認定書(如是複印件需加蓋紅色印章)。

3、事故調節書:時間、地點、事故原因、乘坐人員(傷亡人員姓名)、事故損失、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及分擔情況等,如是複印件要加蓋紅色印章。

4、保險公司或物價部門出具的驗損單、修車協議、修車發票。

5、第三責任方賠款收據:單位的要正式票據;個人的應打收條、簽字、畫押、交警隊蓋章。

6、外地保險公司的代查勘費(代驗損費)票據。 7、施救費:即吊、裝、卸和拖運事故車的費用。

8、亡人事故:要有死亡通知書、火化證明和原籍派出所註銷户口證明。

9、傷人事故:傷員要有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費原始票據、住院期間每天的用藥明細清單。如果轉院需有轉院證明。如果致殘還要有評殘手續。

10、肇事司機駕駛證正、副本複印件(副本應能顯示檔案號和年審日期)。 11、肇事車輛行駛證正、副本複印件(副本應能顯示年檢日期)。 12、出險通知書(出險報案表):包括人、車、三責。

3.人員觸電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項:

為了使發生人員觸電後降低損失,保障國家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二、上報程序:

發現人員有觸電現象,安全員立即報告副組長,並按照要求逐級上報。 三、應急措施:

一旦發現人員觸電,現場指揮採取措施,使觸電人員脱離電源,脱離電源的方法: 1、斷開電源開關;

2、用相應的絕緣物(如干燥的木棍等)使觸電者脱離電源; 3、現場可使用短路法使空氣開關跳閘。 四、就地急救, 並撥打120或醫院電話。 1、如果觸電人呼吸停止,心臟停止跳動,在沒有其他致命外傷的情況下,必須立即搶救:呼吸停止時,採用人工呼吸法,心跳也停止時,同時採用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臟擠壓法。

2、醫護人員到達現場以後,搶救工作移交醫護人員進行。 五、協助上級調查取證並做好善後處理: 1、向調查組提供相應材料,配合取證。 2、填寫記錄

按照管理體系要求,及時認真填寫《應急響應記錄》。

附件:相關聯繫方式: 醫療救助:120 消防救助:119 4.中毒、中暑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項:

為了使中毒、中暑人員儘快地擺脱頭痛、頭暈、乏力、胸悶心悸、虛脱以及休克、熱痙攣等病情的折磨,儘早康復身體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制定本預案。

二、上報程序:

發現人員有中毒、中暑現象,立即報告副組長,並按照要求逐級上報。 三、應急措施: (一)、食物中毒:

1、催吐:如果有毒事物吃下去的時間在2小時以內,可以用催吐的方法。取食鹽20克,加開水200毫升,冷卻後一次喝下。如果不吐,再喝兩次,直至嘔吐為止。取生薑100克,搗碎取汁,用200毫升温水沖服,也是催吐方法之一。如果吃下去的是葷食,可服用十滴水來促使迅速嘔吐。此外,還可用手指等刺激咽喉引吐。

2、導瀉:如果吃下去的中毒食物時間較長,已超過2小時,但精神較好,則可服用瀉藥,促使中毒食物儘快排除體外。一般用大黃30克,一次煎服;

3、利尿:大量飲水,稀釋血中毒素濃度,並服用利尿藥。

4、解毒:如果是吃了變質的魚、蝦、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可取食醋100毫升,加水200毫升,稀釋後一次服下。若是誤食了變質的飲料或防腐劑,最好的急救方法是用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質的飲料灌服。

5、病人經過急救,如症狀未見好轉或中毒較輕,撥打120,儘快送醫院治療。 (二)、液化氣泄露: 1、迅速打開門窗通風;

2、如果泄露嚴重,發生火災,同時啟動《消防應急預案》,並撥打119。 (三)、中暑:

1、發現人員中暑,隊長應立即把中暑人員扶到陰涼處休息。 2、報告副組長,在副組長指導下給患者服用解暑藥品。

3、副組長組織人員給患者進行物理降温(冰水、冰袋冷敷頭及腋下等),加強通風及散熱。

4、對重症中暑者,必要時送醫院治療。 四、應急物資:

常備藥品:消毒用品、擔架、清涼油、藿香正氣水等。 五、協助上級調查取證並做好善後處理: 1、向調查組提供相應材料,配合取證。 2、填寫記錄

按照管理體系要求,及時認真填寫《應急響應記錄》。

5.施工現場火災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項:

為了使險情及時得到控制,降低損失,制定本預案。 二、上報程序:

發生通信中斷事故,現場負責人立即報告組長,並按照要求逐級上報。 三、火災應急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領導,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後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組長彙報,組長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救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着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後,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安全專管員、組長,逐級上報後,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者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出血嚴重,要用乾淨布料進行包紮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坐或靜卧。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後立即送醫院搶救。

4.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5.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6.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縣交警大隊、保險公司、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同時安全責任負責人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員工送至救治,及時報打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

6、高空作業墜落事故應急預案 一、應急事項:

為了使高空墜落人員及時得到救助,保障人員生命,制定本預案。 二、上報程序:

現場人員發現有人員從高空墜落受傷,立即報告副組長,並按照要求逐級上報。 三、高空墜落主要原因

①、產生高空墜落其主要原因是思想麻痺大意,作業之前設有按以高空安全工作規程執行。

②、準備工作做得倉促,有的工作可以在地面上先做來做,導致在向處工作時間加長消耗體力,引發墜落事故。

③、高空作業使用的安全工作在作用前未作認真檢查。

④、梯子不牢固或爬竹梯時底下沒人扶梯,梯子向後滑或向兩側倒而墜落。

⑤、遇到下雨刮大風在高處工作,無特殊防護裝置,引起墜落事故。

四、預防高空墜落措施

①、凡在離開地而2米以上的地點進行高空作業時強調作業人員應集中精力,嚴格按以高空安全工作規程執行,防止發生事故。

②、凡能在地面上預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工作盡是減少高空作業。

③、高空工作,必須綁好安全帶,掛牢安全繩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

④、高處作業應一委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材料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問候語隨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鐘亂放,以防墜落傷人。

⑤、進行高處作業時,除有關人員,不問候語其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有圍欄或保護,防止落物傷人。

⑥、不問候語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安全繩子繫牢後上下吊送。防止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⑦、使用人字梯必須設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開度的拉鍊。更不準用人拉單梯當作人字梯使用。

A、必須戴安分了符合標準的安全帽,並帽帶。 B、合格的安全帽。

C、工作時必須帶齊安全帶的掛釣系掛在牢固構件上。

D、所用工具材料要用繩子吊送,不問候語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地面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⑧、梯子上工作: A、要先仔細檢查鋁合金梯、竹梯、木梯是否堅固完整。 B、梯子的支柱應能承受工作人員拾工具、材料的重量。

C、在梯子上工作時,梯與地面的夾角應為60度左右,肯操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頂不於1米的梯蹬上工作。人在梯子上不問候語移動梯子。

D、梯子要安置穩固,在水泥或光滑堅硬的地面上作用梯子,具下端與固定物縛住。禁止把梯子回設在木箱等不穩固的支持物上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使用。

五、高空墜落處理程序

①、緊急救護的基本原則是在現場採取積極措施保護伏特加見物不見人一,減輕貪生怕死,減少痛苦。並根據受傷程度進行救護。

②、各管理處離醫院遠的,應配備急救箱有效急救藥品。

③、出血必須先止血。

A、傷口滲血:用消毒紗布蓋住傷口,然後進行包紮。若包紮後扔有較多滲血,可再加繃帶,適當加壓止血或用布帶等止血。

B、傷口出血呈噴射狀或鮮血液湧出時立即用清潔手指壓迫出血點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斷,並將出血肢體抬高或舉高,以減少出血量。有條件用止血帶止轎。再送醫院。

④、骨折急救

A、肢體骨折可用夾板或木棍、竹杆等將斷骨上、下方關節固定,也可利用傷員身體進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動,以減少疼痛,防止傷勢惡化。

B、開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應先止血,固守,並用乾淨布片覆蓋傷口,然後速送醫院救治,切勿將外露的斷骨推回傷口內。

C、疑有頸椎損傷,在使傷員平卧後,用沙士袋(或其它替代物)旋轉狀況兩側至頸部固定不動,以免引起截癱。

D、腰椎骨折應將傷員平卧在平硬木板上,並將椎軀幹及二側下肢一同進行固定預防癱瘓。搬動時應數人合作,保持平穩,不能扭曲。

⑤、顱腦外傷

A、應使傷員採取平卧位,保持氣管通暢,若有嘔吐,扶好頭部,和身體同時側轉防窒息。

B、耳鼻有液體流出時,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輕輕拭去,以利降低顱內壓力。 C、顱腦外傷,病情複雜多變,禁止給予飲食,應立送醫院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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