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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指導意見

法院“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指導意見

為切實把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成果轉化為司法為民的實際行動,進一步提升人民羣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建立“我為羣眾辦實事”長效機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

法院“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是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一項重要內容,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本質要求,公正司法、司法為民是人法院堅持新思想新理論履職盡責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要以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為契機,努力打造一支黨和人民羣眾信得過、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鐵軍,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因此,全盟法院要紮實鞏固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成效成果,建立與時代發展相適應的“我為羣眾辦實事”司法服務體系,不斷滿足人民羣眾的司法需要。

二、主要內容

根據人民法院職責職能,全盟法院“我為羣眾辦實事”主要圍繞“開門納諫”傾聽民意常態化;“審判執行二十項為民舉措”常態化;司法服務“五進+”常態化;黨建團建、公益志願服務常態化等“四個常態化”建設為主要內容,努力搭建為民服務平台,與時俱進,不斷完善豐富內容內涵,形成長效機制。

(一)“開門納諫”傾聽民意常態化

要以“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為契機,形成“開門納諫”長效機制,立足審判執行實際,聚焦關係人民羣眾直接利益的頑瘴痼疾,時刻傾聽民聲,瞭解民意,隨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1.廣開言路,多渠道徵求意見建議。在官網、微信公眾號等平台公佈開門納諫方式,在訴訟服務中心放置徵求意見單,定期發放調查問卷等。

2.召開徵求意見座談會。主動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特約監督員、律師代表、訴訟當事人以及基層羣眾等社會各界代表,召開“聽民意 解民憂 辦實事”座談會。

3.開展多類別案件庭審觀摩。選取關係羣眾最切身利益的如:婚姻家庭、鄰里糾紛、贍養撫養、醫患糾紛、以及涉職務犯罪、環境資源破壞、涉農民工、涉小微企業等典型案例開展庭審觀摩,邀請各界代表、公職人員羣眾參加觀摩。

4.不定期開展法院開放日活動。

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和人民羣眾的意見建議,梳理彙總形成問題清單,逐條梳理、逐條解析及時反饋辦理。

(二)“審判執行81項為民舉措”常態化

立足審判職能,從切實解決羣眾“急難愁盼”問題入手,提升訴訟服務質效,共推出81項便民利民舉措。

中院機關:

1.文明服務貼心化樹立人民法院幹警良好形象,堅決抵制“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現象,耐心解答涉訴羣眾的法律諮詢,做到言語文明、儀表莊重,禮貌接待。

2.全面落實立案登記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堅決杜絕拖延立案,限制立案等現象。堅持一次全面告知制度,全面提升訴訟服務水平,讓當事人到法院辦事實現“最多跑一次的”的工作目標。

3.加強對訴訟當事人的訴訟引導、法律釋明和訴訟風險提醒,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着力減輕羣眾訴累,提升羣眾滿意度。

4.訴訟當事人或代理律師可通過內蒙古移動微法院、律師服務平台、網上保全平台、網上鑑定平台、集約化送達平台、“12368”訴訟服務熱線,推進訴訟事務網上申請、網上辦理,實現“一網通辦,一號通辦”,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羣眾少跑路。

5.暢通訴訟服務綠色通道,對涉企、涉軍、涉農等案件快立快轉,實現訴訟過程的順暢銜接。

6.加大對困難企業和困難羣體訴訟費用減免緩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落實訴訟費用交納辦法中規定的訴訟費減緩免制度,傳遞司法温度。

7.全面落實“分、調、裁、審”工作機制,嚴格遵循自願原則,向當事人積極推行訴前多元化解模式,提高在線解紛能力,方便羣眾足不出户在線解決糾紛。訴前調解案件調解不成功,快速轉入訴訟立案程序,實行繁簡分流,快慢分道。

8.文書送達中心以“文書網上跑、郵件同城送”的模式,為當事人提供電子送達、郵寄集約送達等線上線下同步服務。

9.加快涉民生案件執行進度。針對申請人年事高、腿腳行動不便的申請人,執行幹警到申請人家上門送案款。對路途遠的申請人,可以運用“雲端”執行發放執行款。減輕當事人訴累,讓困難羣眾盡享司法温暖和便捷服務。

10.嚴格落實人民法院執行款物管理規定,執行案款全部通過“一案一賬號”系統發放。在首次發放後案款發放均在告知領款人的基礎上實現網上發放,因法定事由延期、提存的案款暫時無法發放的,嚴格審批程序,在法定事由消失後11日內完成兑付,杜絕超期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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