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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市監所:

為貫徹落實《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加強兒童(含嬰幼兒)化粧品監管工作,嚴厲打擊在化粧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等違法行為,根據塔城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的通知》(塔地市監明[2021]7號)要求,沙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自2021年3月1日至9月15日,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見附件)。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監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嚴格按照《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組織做好對經營者的監督檢查及違法查處等

二、各市監所要根據《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結合本轄區實際,分解落實監管責任,制定具體可行的專項檢查方案,明確檢查計劃,要有詳細的現場檢查記錄、有處置措施和後續跟蹤檢查,確保專項檢查取得實效。

三、各市監所要結合專項檢查工作,對兒童化粧品經營者開展《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的宣貫培訓。督促有關經營者依法履行義務,知悉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同時,加大兒童化粧品科普宣傳力度,引導公眾理性認識化粧品功效並安全用粧。

四、各市監所要對專項檢查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和分析,梳理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建議,並於2021年9月1日前將工作總結報縣局藥械化監管科。

聯繫人:劉玲、高麗虹

聯繫電話:0993-7273209

附件: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

沙灣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

附件

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加強地區兒童化粧品市場經營和使用秩序規範的監督管理,保障兒童化粧品的質量安全,按照國家藥監局、自治區藥監局、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重點加強兒童化粧品監管工作的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落實“四個最嚴”為根本遵循,貫徹落實《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強化化粧品的監管,及時發現兒童化粧品經營環節潛在的安全風險,特別是對兒童化粧品的經營使用的風險隱患排查,以規範經營、保障安全為主要目標,督促企業履行主體責任,提高化粧品從業者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二、工作重點

專項檢查重點結合地區兒童化粧品監管實際,對兒童化粧品經營者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查處經營違法添加激素、抗感染類藥物等問題產品、假冒偽劣化粧品、三無化粧品、無批准文號化粧品等違法行為。對發現的涉及兒童化粧品的嚴重違法行為,依法按照情節嚴重的情形予以嚴厲處罰。

三、具體任務

(一)開展兒童化粧品經營者監督檢查

對兒童化粧品經營者開展監督檢查。一是重點加強母嬰用品專賣店、商場、幼兒洗浴場所等兒童化粧品經營者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1、依法履行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事項是否真實完整;2、是否經營未經註冊或者未備案的兒童化粧品;3、產品資質是否合法;4、購銷渠道是否合法;5、運輸、儲存條件是否符合標籤和説明書的標示要求;6、進口嬰幼兒化粧品有無檢驗檢疫證明;7、所經營兒童化粧品的功效宣稱情況等。二是對化粧品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其對平台內經營者是否進行實名登記並實施有效管理、平台內是否經營違法兒童化粧品等。

(二)開展兒童化粧品監督抽檢

在經營環節,對母嬰用品專賣店、商場、幼兒洗浴場所等經營的駐留類兒童化粧品開展監督抽檢,對其他兒童化粧品根據工作需要開展監督抽檢。上述監督抽檢工作結合國家化粧品監督抽檢、自治區化粧品監督抽檢工作要求進行。(地區局指導、各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三)嚴厲查處涉及兒童化粧品的嚴重違法行為

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涉及兒童化粧品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標籤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等違法行為,依據《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在處罰幅度內從重處罰;對於化粧品註冊人、備案人、受託生產企業在兒童化粧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適用情節嚴重的情形予以嚴厲處罰,依法追究違法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並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涉案產品檢驗認定等工作。

四、時間安排

專項整治工作從2021年3月開始,9月結束。專項行為分四個階段開展:

(一)專項檢查部署階段(2021年3月5日至10日)各市監所按照專項檢查方案的要求,明確專人負責專項檢查工作,結合本轄區實際,統一思想,協同行動,結合本轄區實際細化相應工作安排,及時進行動員和部署。

(二)摸排建檔階段(2021年3月11日至3月31日)

各市監所對本轄區內的兒童化粧品經營單位摸清底數,初步分類建立轄區內兒童化粧品經營單位信息檔案,同時,督導兒童化粧品經營單位對照《化粧品監督管理條例》開展自查自糾,規範索證索票行為;督導經營單位完善供應商和產品資料,索取有效營業執照和相關許可批件,並對相關資料建檔留存備查;督導經營單位建立健全化粧品台賬管理制度。統籌安排實施轄區專項檢查工作,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各市監所在摸底建檔基礎上確定轄區內重點檢查單位名單(附件1),於2021年3月25日前報縣局藥械化監管科

(三)專項檢查實施階段(2021年4月1日至7月31日)

各市監所對轄區兒童化粧品重點經營單位開展專項監督檢查,規範兒童化粧品經營行為,嚴厲查處各類違法經營兒童化粧品行為,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督導相關經營單位限期完成整改,並及時研究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查處一批典型案件,對違法行為加大曝光力度,發揮專項檢查的震懾作用。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抽查、督查方式對開展專項檢查情況進行檢查。

(四)專項檢查總結階段(2021年9月)

各市監所要及時總結專項檢查工作情況,填寫《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統計表》,梳理存在的問題,提煉好經驗、好做法,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並按規定報送專項檢查工作總結。

附件:1、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重點檢查企業名單上報表

2、兒童化粧品專項檢查表

標籤: 化粧品 專項 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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