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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安全管理責任書為保證學生安全(精選多篇)

國小安全管理責任書為保證學生安全(精選多篇)

第一篇:國小安全管理責任書為保證學生安全

國小安全管理責任書為保證學生安全(精選多篇)

為保證學生安全,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消除安全隱患,把安全工作具體責任到人,明確職責,特簽訂本責任書,責任人將履行以下職責,具體如下:

1、按時上下課,對上課期間學生安全負有全部責任。

2、凡學校所安排的所有課程,包括自習和輔導課,一律人到教室跟班上課,下課鈴不響,中途不隨意離開。

3、跟班上課期間,嚴格課堂管理,嚴明課堂紀律,嚴防個別學生小打小鬧,搞惡作劇,如課堂管理不到位出現安全問題,自己負全責。

4、身為班主任,每天早上晨讀之前進行一次認真的晨檢,瞭解本班學生到校情況,做好晨檢記錄,若有不到校的同學,必須查明不到原因,如情況特殊,自己無法處理的,要及時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繫並上報學校,不得延誤。

5、作為班主任,按照學校總體工作要求,認真執行班主任一日跟班制,負責好課間、午間、活動、早晚學生到校和放學期間的安全工作。制定好相應班級活動計劃,每週開好一次主題班會,除學習、衞生、紀律外,一定要有安全方面的內容,對有些安全常識要多講,細講,“毛毛雨天天下”,切實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開班會要做好班會記錄。

6、作為班主任,管理班級做到勤、嚴、細,時刻關注本班學生思想、學習、安全動態,及時發現併合理解決好本班學生中存在的矛盾,建立和諧團結的班集體。如果發現有學生具有危險行為,要及時告誡,及時制止,及時和家長溝通,及時上報學校。不準學生帶刀具等危險品,平時詳細排查,如有發現,及時沒收處理。

7、平時請假,要有請假條,請假時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尤其是班主任,請假時要和別的教師做好協調工作,保證請假後自己的班要有人照管,在請假時,一定要註明幫自己照管班級的教師是誰,並且一定要有代管教師簽名後請假條才能生效。答應照管請假教師班級的教師,不僅要在請假條上籤上自己的名字,而且要承擔全部的相關責任,若簽字後不能照管好所代管班級,出了問題,後果自理。如果學校領導或教師因公事未到校或離校,所代課程由班主任無條件照管,如若班主任因公事未到,其工作由學校出面解決。

8、教師按時上下班,任何時候宿舍內不能單獨留任何學生,如果沒有學校統一安排,放學後不能留學生補課。

9、作為值周教師,在本人值週期間,嚴格遵守學校值周要求,當好“周校長”,自覺主動管理和監督好全校各班的衞生、紀律、學習、安全事務,做好安全隱患排查,發現新問題及時上報學校協調解決,利用全校學生放學統一放學站隊的機會,針對安全熱點問題,結合時令、地域特點和學校要求,對全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做好記錄。

10、輪到自己護校時,做到按時接交班,在護校期間,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無阻,嚴格遵守學校護校制度,處處細心,處處留心,確保人員和學校財產的安全。

11、作為包路隊管理人員,按照學校有關路隊護送的要求,選好路隊長,本着為學生安全負責的原則,在路隊管理和護送問題上做到勤、嚴、細,一定確保自己所包路隊不出安全問題。

本人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因自己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問題,願意承(來自好範 文網:)擔全部責任,與學校負責人無關。

承諾人簽名:

安全責任領導簽名:

學校負責人簽名:時間:

第二篇:六店國小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六店國小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為了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秩序和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提高社會、家庭、學校和學生的安全意識,積極預防和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發生,真正做到讓家長放心、讓人民滿意,讓學生成才。根據教育部等十部門制定的《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特制定此責任書。

一、學生安全管理學校的教育責任

1、學校是教師實施教育教學工作的場所,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學校認真貫徹落實政府及各級教育主管部門關於加強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針對學生年齡、認識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建立健全安全制度。

2、學校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當發生傷害事故時,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傷學生。

3、學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做到第一責任人親自抓,第二責任人具體抓,把安全教育工作作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月月講、週週講、天天講,特別要重視交通、課外活動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隨時瞭解學生的不安全動態,及時加強教育,並作好詳細記載。

4、學校、班級要堅持每月定時對校舍、校產進行檢查。發現危房等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政府、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書面彙報並尋求解決。

5、教師應及時將學生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異常情況告訴家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因公、因事外出的,必須安排好本班學生,並確定教師負責管理;嚴禁在校園內擺攤設點,杜絕劣質、變質、過期食物進入校園,因此造成的後果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作為學校及教師應切實加強以上工作,對嚴重失職、不認真履行職責並造成意外事故的,要視其情節,按教育部12號令——《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學生安全管理家長(監護人)的責任

1、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

2、家長應教育子女在上、放學途中(行走、騎車)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準騎飛車、吊車、爬車,不乘無照無證車、超載車、報廢車和農用車,確需乘車,應與司機簽訂安全協議;嚴禁學生下河(池塘、水庫)游泳、洗澡、摸魚釣蝦,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3、家長應教育子女積極參加健康安全的活動,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玩火、玩鞭炮和易爆物品等危險性活動;不準進入經營性的歌舞廳、網吧、遊戲室;不準隨意給錢購買零食。

4、教育子女遵守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未經允許不得外出旅遊或在外留宿;嚴禁與社會閒散人員往來、嚴禁在校內外打架鬥毆。

5、校園內禁止學生吃零食。家長應安排好子女的中餐伙食,不得在街上隨便搭夥。

6、教育孩子不要隨意和社會上的閒散人員接觸,謹防上當受騙。遠離毒品,預防傳染病,保持身心健康。

7、嚴格按學校的作息時間接送孩子上、放學,不要提前來校,以防無人監管而發生事故。我校上午7:45預備,8:05正式上課, 11:15放學;下午1:20預備,1:30正式上課,4:25 放學。

8、家長或監護人應將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疾病告知班主任,以便班主任及老師加以照顧。

懇請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安全工作,凡因學生行為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或家長不聽勸阻,拒不改正而造成的意外事故,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

三、本責任書自發出之日起執行,一式二份,學校與學生家長各執一份,有效期至學生畢業。

六店國小學生家庭

第一責任人(校長):丁以洋第一責任人(家長):

第二責任人(班主任):第二責任人(學生):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

第三篇:宏路中心國小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尊敬的家長:生命屬於我們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讓他們輕鬆愉快的學習和鍛鍊; 健康快樂的成長,增強安全防範意識。這不僅是孩子的願望,也是我們共同的心聲。學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是學校、社會和家庭共同關注的重要問題。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確保無重大事故發生,是學校、家長特別是學生本人的責任和義務。所以,為規範學生行為,加強安全防範,特根據本校實際,以責任書形式簽訂,供遵照執行。

一、家長要能做好學生上學、放學的接送工作,不得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及無牌無證車輛,不得合租社會車輛擔任兒童上學、放學接送工作,不得乘坐超載車輛等。如家長無法保證自行接送兒童上放學,可向學校申請轉學,轉到方便接送的學校就近入學,學校將提供一切便利、幫助轉學。

二、學校上學、放學時間相對固定,可具體向老師諮詢(老師也會告知學生),因中午時間較長,特別提醒家長,下午學生不要太早到校,保障學生有一個好的午休時間,正常上課時間為下午2:00,老師已提早半個小時上班,也請家長們共同配合,學生不要早於13:30到校,校門13:30分才開,學生提早出發,不利於孩子休息,也不利於孩子們的安全,接送學生時請不要將車輛停於通道上,以方便學生正常疏散。

三、請家長配合,不要讓學生帶管制刀具、鞭炮等有傷害性的玩具到校,不要攜帶太多錢在身上,不要購買“三無”食品等。

四、學校如有收費,一定會發相關通知、或在校門口張貼通知,如無此類通知,請不要讓學生帶錢交任何費用,相關的自願收費項目由家長自行選擇,不必一定要交。

五、家長日常、節假日時,因禁止孩子到網吧、歌廳、遊戲室、錄像廳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有事有病必須有家長簽字的請假條。不能向學校、老師隱瞞既往病史或身帶嚴重疾患參加不宜參加的活動。

學生本人簽字:家長簽字:

福清市宏路中心國小

2014年2月18日

第四篇: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宣和中國小生安全責任狀

學生安全問題是學校、家庭乃至社會關心的首要問題,各級領導十分重視。為深入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確保校園安定穩定,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擬定此學生安全責任書,以明確學生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校內外安全。學校、學生的監護人以及整個社會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遵守以下規定,共同保護在校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

一、在學的國小生,在上課、節假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走路不闖紅燈,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遊玩,不在水邊戲水、划船、釣魚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杆、樹木、樓房欄杆,不得翻越圍牆,不在教室、走廊及樓頂嘻鬧和做遊戲。不得爬門鑽窗,不往樓下投擲雜物。

5、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隨意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宿舍私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其他用電器或點蠟燭,不得在雷雨時躲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7、不準隨便吃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蔘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國小生在非節假日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規範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徵得班主任同意後,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國小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諮詢活動,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本責任書有效期自2011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

宣和中小( 籤 章 ) ___________學生監護人(簽章)__________

___年 ___班班主任:(簽章)________學生 ( 簽名 )__________

簽訂日期:2011年9月日

班主任是班級之魂,班主任工作是學校最基本的管理工作,是維持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根本保證。本學期,本着對學生負責、對學校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態度,班主任與學校簽訂本責任狀如下:

一、在校長與教導處領導下,負責本班學生的思想、學習、勞動和生活的教育與管理,全面瞭解和研究學生,制訂實施班級工作計劃,恪盡職守,全面全力抓好班級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班級工作總結

二、根據《國小德育綱要》、《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等有關法規,運用多種形式向學生進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教育,培養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的能力,逐步使學生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品質、良好的行為規範。確保本班無重大違紀現象發生。

三、每天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檢查學生遲到、缺席情況,督促衞生值日工作。會同任課教師,教育、幫助學生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不斷提高學習成績。

四、指導並幫助學生組織豐富多彩的校內外文體活動、科技活動、公益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培養學生良好的衞生習慣,協助學校貫徹體育與衞生工作條例。

五、培養和建設好班集體,按時隨班參加班會、升旗、大型集會。指導班委會、少先隊中隊部的工作,發揮班隊幹部的模範作用,培養好學生幹部,提高學生自理能力,把班級建設成團結友愛、奮發向上的集體。

六、聯繫、邀請任課教師共同商量班級工作,協調各學科課外活動和作業負擔。

七、做好學生的個別教育工作。從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和具體情況出發,因勢利導。尤其要做好學生的轉化工作,努力幫助每個學生進步。做好學額鞏固工作。

八、做好班級財產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按兩倍造價賠償。做好學生的操行評定,做好學生的獎懲工作,處理好本班學生中的偶發事件。

九、做好家訪等社會聯繫工作,開好家長會,努力爭取家庭和社會對班級工作的支持,構築三結合教育網絡。

十、服從工作分配,按學校要求辦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學校佈置的工作任務;

十一、保證班級內不發生亂收費現象,按時結清學校集體帳目。如發生此類現象,一經查實,將以收費額的5倍扣款。帳目不清的,停發津貼;

十二、對值日人員、學校管理人員記載的扣分情況,不得無理取鬧,實事求是,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十三、任職期間班級評比連續3次倒數第一的,班主任自動辭職;

十四、每學期發生壹起重大違紀事件扣除一個月班主任津貼,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十五、此責任狀由學校與各班主任簽訂,共同落實,每學期簽訂一次。

十六、班主任工作考核,具體見《宣和中小班主任工作考評細則》。

校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宣和中心國小

2010年月日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增強教師的綜治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平安穩定、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促進學校和諧發展,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教師自身安全責任

1、自覺主動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模範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提高自身修養。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行車、規範停車,不乘坐或駕駛無牌無證的各種機動車輛,不酒後駕車,不無證駕駛。

3、外出時,要維護教師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護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電,不擅自拆卸或安裝各種電器設備。

5、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及公益勞動,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實驗、計算機、體育教學活動中,做到正確操作,正確使用各種儀器設備、器材和藥品,切實保障自己與學生的安全。

7、安全上網,堅決與通過網絡傳播病毒、反動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郵件的違法行為作鬥爭;非法攻擊和進入他人計算機、服務器是違法行為;要遠離色情網站,不要輕易運行電子郵件裏的附件,在網絡上不要輕易相信別人。

8、在八小時工作之後的業餘時間內,不要進行酗酒、賭博等不健康的活動。

二、維護學生安全工作職責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師要關心、愛護學生,要尊重學生人格,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的合法權益,不給學生布置過量的懲罰性作業。若因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對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醫藥費由教師自理,並從嚴處理。

2、每位教師要教育學生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隨意攀登校內建築物及大型器械,不準在樓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護欄上攀爬,若發現學生進行不安全活動時,要及時進行制止和教育。

3、每位教師要認真參加值日工作,準時上、下崗,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處理偶發事件,勸阻學生進行不正當的遊戲、參加危險性活動。放學做好清校工作,督促學生按時離校。

4、任課教師要遵守“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在教學過程中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細心觀察、瞭解學生在課堂上的表現,防止學生之間發生口角,避免由於出現打架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5、任何教師不準私自調課。任課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堅守崗位,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崗位,不準學生隨意私自離開教學場所,不能將學生驅趕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校園,對學生突發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要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學生家長,並妥善處理。

6、任課教師上課要嚴格點名制度,若發現學生缺勤,要仔細詢問其原因,若情況異常,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及值班領導,並妥善處理。

7、任課教師在教學中要對學生進行實驗課、計算機課、體育課安全教育,指導學生正確操作,增強學生自我保護意識,要仔細檢查教學場所及所使用的實驗儀器、電源、藥品和體育器材等,消除隱患,避免由於教師或學生使用不當而導致安全事故。

8、按時放學,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提前放學。放學後,任課教師若滯留學生,必須自己在場,並通知家長,不允許出現學生在、老師不在的現象。

9、任課教師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識和急救知識,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組織救護,保護現場,及時告知班主任和受傷學生的家長,並向學校彙報。

10、任課教師組織開展各種校外活動,必須經學校批准,要充分考慮到各種安全因素,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11、學生參加本校各種訓練隊、興趣小組活動,其安全由指導教師負責。

12、班主任對班級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視,警鐘長鳴,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確保安全”。經常到班級教室觀察、定期檢查供學生教育教學及開展活動的一切設施,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

時整改,及時排查。

13、值日教師和值班領導作為當日安全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應主動協助學校督促全體教師認真履行各崗位職責,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學校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如無法解決,應及時上報學校。

14、在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前,應制定切實可靠的安全保衞措施和應急預案,並預先向學校申報,等學校審批後方能行動。在活動期間,應協調各帶隊教師管理好學生,及時妥善地處理好各種突發事件。如遇到較大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學校。

三、責任要求

每位教師都是自己所負責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未完成責任目標、發生事故案件的教師,學校將取消其參加本年度所有評優評先資格;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責任人必須不等、不拖立刻協同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家長及學校有關領導。責任人要在醫院陪同,不得隨意離開。

上述內容,望全體教師認真遵守,如果因教師玩忽職守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當事教師承擔所有的經濟責任和所有的法律責任。

校長簽名:

教師簽名:

宣和中心國小

2011

年月日

宣和中國小生一日常規要求

一 、到 校 前 後

1、學生要準時到校,不早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因故缺席,須辦理請假手續。

2、來校前應帶齊課業用品,衣服穿着清潔整齊,佩戴紅領巾,不穿拖鞋,不赤膊,不赤腳,不穿背心、短褲,不帶與學習無關的東西,禁止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校。

3、上學放學不騎自行車,路上不遊蕩,行走時要遵守交通規則。

4、早上到校後立即進教室,認真自學,不講空話,不無故離開座位和教室,不到其他教室去,不妨礙別人學習。

5、進校後不得隨便出校門。衞生值日的同學及時打掃好教室、包乾區的衞生。

二、早 讀

6、早讀時,不得隨便出入和離開座位,認真複習和預習各門學科,做到老師在與不在一個樣。能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各類學習。

三、 上課

7、課前做好一切準備。書本課業用品放在桌面右上角,坐的姿勢要端正,全班保持統一,安靜等待老師來上課。

8、教師進教室,喊“上課”後,班長喊“起立”,全班同學立正,師生相互問好,教師喊“坐下”,學生再輕輕坐下。下課,教師喊“下課”,班長喊“起立”,教師説“同學們,再見”,學生回答“老師,再見”,經教師同意後,同學們方可解散;上課期間不得隨便出入教室,不擅離座位;户外課不許中途回教室。

9、上課時集中注意力,專心聽講,積極思考,主動發言,認真作業,要學得主動、活潑。

10、發言要舉手,教師同意後,學生起立站正再説,教師讓坐下,再坐下。

11、愛護書本、作業本,學生作業努力做到書寫清楚,格式規範,紙面清潔,要認真、獨立完成老師佈置的各科作業。

四、 課間

12、課間,要準備下一節課上課需要用的課業用品。

13、課間要休息好,不在教室裏和樓上走廊、扶梯上做遊戲,不追逐同學,不做劇烈活動、不大聲喧譁;不隨便到其他教室去,到其他班級找人須在教室門口等待。

14、上課預備鈴一響,立即進教室,靜等老師來上課;上課遲到的學生進入教室要喊“報告”,並行隊禮,經老師許可後方能進入教室。

五、兩操

15、認真做廣播操,排隊快、靜、齊,行列直橫對齊,做操規範,精神飽滿,動作準確有力。做操結束後,按順序列隊回到教室,不高聲談天。

16、堅持做眼保健操,嚴格按規定動作做,樂曲節拍做好、做足,做到閉眼靜坐,點準穴位,動作輕柔。不得做與眼保健操無關的事,如談天、整理書等。

六、 午 間 活 動

17、開展下棋、繪畫、看圖書、練樂器等有益活動,不提倡搞運動量大的活動,不準在教室內或走廊上奔跑、喊叫吵鬧、禁止打撲克等一些不健康、不衞生、不文明的活動。

18、維持好教室、包乾區清潔衞生工作。

19、積極參加班、隊所組織的活動和會議。

七、 課 外 活 動

20、積極參加課餘文藝體育活動。

21、定期開展第二課堂活動,要有計劃、有秩序地進行活動。

22、課外活動,人人必須參加,不遲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須經老師同意。

八、 愛 護 公 物

23、愛護學校一切公物,對損壞公物的行為要批評,經濟上賠償,嚴重的要受紀律處分。

24、值日完畢,必須把門窗關閉,插銷扣牢。

25、不塗牆壁,不搖動樹木,不攀折樹木花草,不亂踏草坪,不亂塗黑板。

26、自己動手,參加力所能及的維護校舍教具等公益勞動。

九、 清 潔 衞 生

27、堅持貫徹學校、班級的清潔衞生制度,做好公共包乾場地的清潔衞生。

28、教室內課桌椅排列整齊,牆壁保持清潔,無污跡,地面無紙屑,講台、黑板應乾淨、整齊,清潔工具要整齊地放在固定牆角。

29、不吃腐爛的食品,不喝自來水,不隨地吐痰,不亂丟紙屑、果皮。

十、 放學

30、放學前,檢查課業用品,放入書包內,不要把課本、學習用品或珍貴的物品留在教室抽屜內。

31、放學時,衣服鞋帽要穿戴整齊,有秩序地離開學校。在清校後(放學後半小時)沒有特殊原因不得在校內逗留,嚴禁到其他教室門口等人或張望。

32、在放學回家路上,不準在路上游蕩,按時回家,如有事到親戚、朋友、同學處必須到家與家長聯繫後再去。

33、回家路上要注意車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準在路上奔跑追逐,不參加不適合未成年人蔘加的活動,或打遊戲機、賭博等,不得聚眾鬧事。

34、雙休日未經學校允許,不得來校玩耍

宣和中心國小

2010年9月1日

第五篇:國小學生安全責任書

學生安全問題是學校、家庭乃至社會關心的首要問題,各級領導十分重視。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管理,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擬定此學生安全責任書,以明確學生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校內外安全。有關學生的安全問題,漢薛國小提出“十不準”:

1、不準吸煙、在宿舍內點燃蠟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破壞消防設施的現象發生,以免引起火災和滅火不利造成的傷害。

2、不準私自加用電器、更換電器損壞開關及其他公共用電設施,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3、不準爬樓頂鑽窗、攀登高危設施、在樓道打鬧擁擠和到建築施工區遊走,以免發生扭傷碰傷和砸傷事故。

4、不準跳牆,不準在操場投擲區外投擲和投擲區內任意穿行,保證體育訓練等安全。

5、不準打架鬥毆、勾引外校人員進校尋釁滋事,保證人身安全。

6、不準私自外出、夜不歸宿,避免發生各種傷害。

7、不準到水庫、塘灣、溝壩玩水,以免發生溺水事故。

8、不準吃無衞生保障的小攤食品,濫用藥品,以防中毒。

9、不準在行進中違反交通規則,以免出現交通事故。

10、不準到校外上網、看錄像,以防發生意外。

以上十條,希望同學們認真執行,學生家長作為監護人要對學生進行管理和監督。如有違犯,責任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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