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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勞務合作協議書

實習生勞務合作協議書

第一篇:社團與實習生勞務合作協議書

實習生勞務合作協議書

實習生勞務合作協議書

甲方: 北京人文大學捷航傳媒社團

地址:北京人文大學捷航傳媒信息亭(食堂南側)

聯繫電話: 15801540657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為更好配合國家職業教育發展思路,實現單一知識教育向就業教育的轉型,經雙方協商,在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乙方組織學生暑假進廠實習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實習生要求:

1、實習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所輸送之實習生必須經過甲方考試、面試,合格後方能開始實習。

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工作期間,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紀律和工作制度;

2、甲方在乙方工作結束的2個工作日結算工資

3、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甲方根據一定要求和標準,對乙方輸送的學生進行面試及相關技能和知識培訓,最終擇優錄取,確定正式實習的人員;

4、甲方提供企業情況如下: 實習地點為,從事相關的工作。工作崗位為,工資標準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按下列要求:嚴格按照工廠提供的招工簡章執行。甲方收取乙方實習生管理費用詳見甲方與實習生所簽訂合同。

5、甲方保證實習生薪資待遇與事前宣傳的相符;

6、實習生工資需按時發放,如無擅自離職、違法違紀行為或其他特殊原因,甲方不得扣發實習生工資;如實習生不能按時領得工資,所有後果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7、甲方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為乙方輸送之實習生必須提供必要的勞動保障,負責在工廠工作期間的勞動安全,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根據勞動法並結合有關規定負責協調處理;

8、實習生需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若有違反且情節惡劣者將被開除出公司,並終止其實習行為,乙方責任自負;

9、實習生不得擅自離職,如有正當原因確需離職的,需提前一週提交書面申請,經乙方和甲方批准後方可離職,學生離職後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如無正當原因而離職的,甲方有權扣留學生的實習推薦表並扣發學生當月工資;

10、學生在培訓期間無特殊情況下擅自離開崗位或退出崗位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由學生本

人負責,乙方必須協助解決。

三、 乙方的工作要求:

2、甲方與乙方組織之暑假實習生簽訂的《實習協議》由甲方統一提供,乙方不得修改,不得自行擬草,乙方不得與暑假實習生簽訂其他任何輔助協議或書面文件。

3、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扣發乙方全部費用:

a、乙方同時代理其它類似工作;

b、乙方未經甲方允許擅自跨區域展開發行工作的;

c、乙方借用甲方名義展開其它營利活動的。

四、其他條款

1、乙方在任期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繼續開展工作的,須提前向甲方提交相關書面手續,甲方在乙方提交申請之日15日內另安排人員到位。乙方如在2014年9月之前主動辭職,須向甲方交納違約金5000元。

2、現行相關網絡屬於甲方所有,乙方離職後,不得使用甲方的渠道資源。

五、 爭議的解決

因違反或終止本協議而引起的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當地有關仲裁機關仲裁;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在執行過程中一方如需變更條款,必須與對方協商一致,否則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 張傑乙方:

甲方代表電話: 15801540657地址:

時間:__2014 _年_5__月__18_日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附:

中 國 銀 行 卡 號:

□□□□□□□□□□□□□□□□□□□

乙 方 電 話:

第二篇:實習生勞務合作協議範本標準版

實習生勞動合同書範本,我20個積分下的,太黑了,我5個積分,

實習生勞動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單位/公司) 乙方:_________(學校/實習學生) 為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

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_________名學生到甲方實習,實習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實習學生的實習工作時間。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工

作。

實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實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

常管理,實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實習。

三、實習津貼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制度確定實習學生的實習津貼,月津貼人民幣_______元。如實習學生需變動實習崗位,甲方相應調整實習津貼(月津貼人民幣_________元)。

四、實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實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實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

反國家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實習。

2.因實習學生造成實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五、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

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實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六、合同解除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以在説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

7 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實習學生不

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為實習學生履

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合同。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八、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關於實習期、試用期、實習協議、就業協議

(1)試用期與見習期/實習期的區別

有的畢業生經常來問試用期與見習期/實習有何不同,有的在實習期間與單位發生問題,常常是因為不理解這兩個概念的含義。

所謂“試用期”,根據1995年原勞動部發布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試用期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相互瞭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有無試用期和使用的長短,由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畢業生若簽了就業協議,會在就業協議中進行約定。

所謂“見習期/實習期”,並非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是專指尚未畢業的學生到用人單位進行的社會實踐活動。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學生在用人單位見習/實習期間,與用人單位還不是勞動關係,因此,二者之間問題的解決依據尚不能援引《勞動法》。

關於“見習期/實習期”,首先,它與在法律上明確規定的“試用期”不同,它並不是一個法律層面的概念。見習期/實習期一般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對應屆畢業生進行業務適應及考核的一種制度。實際上從性質上看,見習期/實習期也是一種試用期,只不過它並不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在企業與員工之間的“試用期”。比較寬容的單位將未畢業應聘者的實習期算進試用期,這樣一旦畢業就可以直接轉正,從某種方面來説能夠令新進員工產生對公司的信任。

現在一些用人單位會和畢業生簽定實習協議,對實習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規定。若需要學校簽署意見的,也可以到校招畢辦簽章確認。實習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實習協議(僅供參考):) 就業協議是用人單位與求職人員之間簽訂的關於未來勞動聘用關係及勞動合同主要內容的書面文件。相關的法律問題參見“我的下載”中《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辨析》一文。

(2)先簽合同後試用

有的畢業生報到後和用人單位之間不籤合同,用人單位只是先試用着畢業生,實際上試用期應該包含在勞動合同之內。

《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就是説無論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也無論勞動合同是無固定期限的、固定期限的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企業應當最遲在員工開始為企業工作時就與員工簽訂勞動合

同,而不是在試用期滿後簽訂勞動合同。

簽訂勞動合同對於員工最大的意義就是使員工在提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訴訟時有證據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和雙方約定的工資待遇、勞動崗位和職責、勞動條件等內容,有利於明瞭和維護員工和企業的權益。相當一部分企業利用勞動者的弱勢和勞動者勞動法律知識欠缺,以“試用期”為由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達到隨時解聘員工和在發生勞動爭議時使員工手無“憑據”這兩個目的。

《勞動合同試用期有關法律問題研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如何簽定就業協議

在我校畢業生就業自助服務中的第10條中有《就業協議》如何填寫的相關內容。注意:畢業生與單位簽訂協議後,必須在十個工作日內到校招畢辦(延長:北大樓109室)鑑證。

在與用人單位簽定就業協議的時候注意:

第一,不要輕易交出就業協議。就業協議具備唯一性,一旦簽訂就業協議而又不履行時,大學生就要到教育部門辦理手續,重新獲取就業協議。這會耗費精力和時間,得不償失。

第二,違約金設定是雙刃劍。就業協議中的違約金必須經由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協商之後約定,並且違約金的數額必須符合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相關規定。是否約定違約金,大學生朋友應該慎重考慮。很多大學生急於找工作,輕易地在就業協議中約定違約金,但工作後不滿意想換工作時自己不得不承擔違約金。但要是不設定違約金,對用人單位的限制顯得過少。違約金上、下限一般沒有嚴格的規定,但大部分企業都在2500左右,若超過5000元學生需慎重考慮。

第三,利用好備註欄。畢業生應該儘量將單位的承諾,如休假、住房補貼、解決户口、保險等各項承諾明確寫入備註欄,現實的情況是絕大多數的就業協議中備註欄全是空白。

第四,在籤就業協議書時,對待附加協議要更加認真謹慎,因為這樣的協議的法律效力幾乎等同於簽訂勞動合同,一定要仔細斟酌後再籤,切不可草率,更不能輕易違約。

《不要輕看就業協議的法律效力》

第五,就業協議的法律效力在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之後即告終止。

第三篇:實習生合作協議書

實習生合作協議書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聯繫人: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身份證號碼:

甲方本着致力於傳播和實踐先進的人才培養、實習管理、就業理念,滿足日益增長

的初級人力資源的需求。乙方作為受教育者,以達成學習目標為主要方向和主要追求。

為了響應教育部關於學生勤工儉學,由甲乙雙方共同商議決定,乙方到甲方

公司進行勤工儉學,根據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現具體事宜協議如下:

一、暑期工期間關係結構:甲方與乙方是組織培養關係。

二、實習生工作時間期限:

1. 實習生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

2. 實習期限: 進公司日起至出公司日止;

三、實習生工作要求

1.實習生工作時不得遲到,早退,違返公司紀律規定

2.實習生不得擅自離職,如有正當原因確需離職的,需提前一週提交書面申請,經甲方

批准後方可離職,學生離職後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3.由於自身原因(如:違章操作、外出遊玩、擅自離崗等)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行

承擔責任;

4.甲方有權對不服從管理和不符合要求的乙方予勸退和開除處理;

三、實習生的勞動報酬及支付時間

1、甲方按45元日的工資標準付給乙方

2、甲方必須在實習生離公司日結算完所有工資,不得拖欠。

3、實習生請假一天扣工資45元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簽字: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第四篇:實習生合作管理協議書

實習生合作管理協議書

甲方: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

乙方:上海漢宇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

為推動校企合作,使學生所學知識與實踐相結合,培養技能型人才,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甲方安排學校學生至乙方實習,為了加強學生實習的管理,明確各方的責任,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資質認定。

1.甲方是經教育部門批准的學校;

2.乙方是在當地工商行政機關注冊,並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可,有資格接收、使用實習生的企業。

二、實習規定

1.實習期限:年日,共8 個月;

2.實習地點:

3.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保障學生在生產或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2.甲方學生在勞動實習過程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作業、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提出拒絕。

四、工作時間和實習津貼

1.甲方學生實習工作時間實行

2.甲方學生實習津貼標準為方下屬員工待遇實行

五、相關責任與義務

甲方:

1.甲方負責推薦符合標準的學生,督促學生積極勤奮的工作和學習,遵守乙方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服從乙方的管理和安排;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真實有效的實習生基本信息;

3.甲方按乙方要求,組織實習生進行相應體檢;

4.由甲方帶隊老師送實習生到乙方報到,路途安全由甲方負責;

5.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及實習期管理工作;

6.學生因特殊原因必須終止實習者,由學生書面告知甲方原由,由學生配合乙方辦理終止實習的相關手續;

7.實習期間,如需委派教師駐公司,雙方可協商簽訂相關協議,由該教師協助乙方做好實習學生管理工作,在此期間乙方為駐廠教師免費提供食宿,並給予元/月的津貼;

乙方:

1.保護實習生在實習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不安排有礙學生身心健康和危險性工作;

2.為實習生提供良好的培訓及實習條件,實習結束時向實習學生提供實習評估報告及證書;

3. 實習生按乙方規定完成生產(工作)實習任務及業績考核要求的,乙方必須依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實習生的實習津貼,每月至少支

付一次。

4.非實習學生原因造成實習生停工的,乙方須按當地政府規定支付實習生停工津貼或生活費。

5.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實習(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實習生協商後可以延長實習工作時間。

乙方依法安排實習生加班實習的,應參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實習加班津貼。

乙方依法保證實習生的休息權利。

實習生應參照乙方有關員工待遇之規章制度享受法定節假日。 6. 實習生在協議期限內因工作實習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因工、非因工死亡及醫療期的待遇參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體協議另附細則。細則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同樣具法律效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甲方:乙方:上海漢宇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蓋章)(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署時間:年月日簽署時間:年月日

第五篇:勞務派遣合作協議書

勞務派遣合作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東莞市安培龍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東莞市陽光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為適應社會發展,緩解甲方用工緊張的局面,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時間:自2014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協議內容:乙方按甲方要求組織輸關員工(男女比例),以實際到廠人數為準。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給予乙方員工提供合理的崗前、職業培訓及安全意識教育。

2、甲方制定合法、合理的用工獎懲制度,並對乙方員工進行考核,乙方員工要無條件服從甲方的規章制度。

3、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員工的工作場地、工作用品,甲方提供免費食宿(二餐)宿舍內的自來水、電、熱水等使用需要節約,如員工使用超出公司提供的金額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4、乙方員工必須穿插於甲方的工人中工作。綜合工作時間每月小時以上(不足小時則按小時/月計算工資);因員工自身原因(如請假、曠工)造成工時不足時,甲方概不負責。入廠和離廠當月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乙方員工工時。

5、甲方對待乙方員工必須實行人性化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歧視乙方員工,不得對員工進行人格尊嚴和人身權利的侮辱和侵犯,甲方不得隨意解僱乙方員工,工人工作期間有嚴重違反甲方廠紀廠規行為或被甲方認為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知會乙方後有權利對其予以辭退,按實際考勤結算工資,由乙方代領。乙方員工因個人原因按自離方式離廠者則由甲方按實際工時結算工資給乙方,並由乙方作好回收組織工作。屬於甲方開除的,甲方按實際考勤結算給乙方。所有乙方正常辭職、辭退、開除人員及自離人員的工資與其他乙方員工的工資一起結算,並由甲方財務在工資發放日統一轉入乙方指定賬户或銀行卡中。

6、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或廠區內發生傷亡事故,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如非工傷事故或非因甲方工作環境引發疾病等情況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7、甲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商定的工資費用全額支付給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

8、乙方員工在甲方服務期間,需服從甲方的生活、住宿、上下班與休息等規章制度。

9、乙方員工未經甲方允許,不得私自操作甲方的機器及相關設備,若因私自操作造成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10、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中的工資標準保密,不得向下屬及員工透露,以免造成不良後果,給雙方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1、(本文 來自本站:)乙方有員工離職的且甲方需要乙方補齊的,乙方應及時補足給甲方。

12、合同期滿後,甲方需在一個星期內足額發放乙方員工工資,由乙方統一領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13、乙方提供的臨時派遣工必須按甲方規定穿工衣、工鞋(夏天工衣25元/件,冬天工衣35元/件,夏天工鞋6元/雙,每年不同時期根據市場情況進行調整價格),同時需遵守甲方廠內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若違反,按甲方廠規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14、乙方必須提供臨時派遣工真實有效的第二帶身份證,並具備參加社會保險的資格,所有臨時派遣工必須參加工傷和醫療保險,參保的個人部分由甲方墊付,然後在臨時派遣工當月工資中扣回6.7元/每月/每人。(每年7月份社保局對參保繳費的工資進行調整,這個扣款僅限於2014年7月至2014年6月)

四、甲方接收“勤工助學”學生條件;

1、“勤工助學”學生對象:中專或技校在讀之學生。

2、女年滿16週歲,男滿18週歲以上,需有效身份證方可辦理進廠手續。

3、身體健康、無視覺、聽覺障礙及傳染性疾病,兩眼裸視0.8以上,四肢健全。

五、費用結算及薪資支付方式:

1、工資計算:甲方以每小時/小時支付給乙方。

2、甲方於每月日前將乙方員工上月的考勤打印出來交由乙方帶隊老師核對並簽字後交由甲方出正式考勤做工資。

3、甲方每月並按乙方要求將員工工資存入指定銀行卡中(需乙方開具委託代理證明,且須提前通知甲方)或由乙方指定人員領取現金(需乙方公司出具委託書並提前交給甲方)。

4、帶隊人員,每工資元/員,與其他乙方員工同時發放。協助甲方管理工人,負責對乙方員工後勤、安全、教育等進行管理等。

5、甲方因訂單等原因需要與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時,須與乙方提前天協商並按合同內容計算所有應支會的費用方可與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須在合同到期6天內一次性結清所有薪資給乙方(結算工資期間,甲方需免費提供乙方員工食宿)。

6、交通補助:按元/人標準發放,發放條件:乙方實習學生在甲方入職滿一月按實際在甲方的人數支付車費元/人;

六、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出現違約,應友好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由經濟仲裁機構或勞動仲裁裁定及提前請法院判定。

七、在雙方合作以後,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或橋樑的方式直接與乙方其他工作人員私下聯繫簽約。否則乙方保留向甲方索取賠償的權利。

八、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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