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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多篇

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多篇

道路貨物運輸合同多篇

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道路貨運承運人與託運人為了實現貨物位移而達成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道路貨物運輸合同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道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感謝您的閲讀。

道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1

承運方 (乙方):

法 人 代 表:

聯 系 電 話: 手機號碼:

地 址:

託運方 (甲方):

法 人 代 表:

聯 系 電 話: 手機號碼:

地 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貨物託運與承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經營商品委託由乙方負責運輸。(即指:杭州—地區)。

二、乙方有責任按雙方約定時間和地點收貨,並在甲方所託運的貨物速遞單簽字確認,甲方必須在乙方的速遞單上寫清物品詳細名稱以及數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詳細地址、電話、收貨人、完整外包裝,及時送達指定地點。

三、就發往以上地區各網點的貨物,原則上為每件人民幣: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數量貨物,價格可商量調整,原則上在接到貨物的次日送達,但次日也不能超過下午18:00點(特殊情況除外),辦理貨物交接手續(即收貨人簽字或蓋章)。

四、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破壞、丟失(除發生戰爭、地震、水災、特大台風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負責任外),賠償如下:

1、未保價物品破壞損失按託運協定賠償。

2、保價貨物按照貨物保價額賠償,保價額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

五、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貨,承運方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收取保管費(即原則上為2天免費期限)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甲方承諾在乙方無過錯和達到甲方要求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同,也不得將貨物轉交其他貨運公司,在運價有競爭的情況下,應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發貨權。

七、對託運人包裝不善,收貨人地址不詳、電話號碼錯誤或未聲明特殊物品,承運人不承擔遞送延誤,破壞的賠償責任。

八、交接貨物時,因承運人不可能對所託運的物品全部開箱清點驗貨,故以外包裝完好無損為交貨標準,收貨人在簽收時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貨運合同履行完畢。

九、索賠必須在託運日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承運人提出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物品價值證明、經雙方協商解決。原則上以接到書面通知形式一個星期工作日解決完畢。如發生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調解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期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解除合同,則自動延長合同。

十一、結款方式

十二、除上述條款外,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內容約定: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最終解釋權為甲乙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道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2

一、託運

1.託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託運貨物及裝卸條件。

託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託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託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

貨物保險由託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託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託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託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並隨貨同行。

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註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託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

託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託運人支付。

2.由於託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並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託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

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託運人,並按最後確定的路線運輸。

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託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

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託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託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託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後,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託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

貨運事故發生後,承、託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託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

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託運人,並採取一切方便協助託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於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於《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

由於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道路貨物運輸合同範文3

甲方(託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承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委託乙方以20MT ISO TANK的公路運輸方式承運甲方託運的液體產品,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依法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屬性: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甲方權力、義務

2.1

保證所託運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2.2

負責提供準確的提貨資料及貨物送達地點、電話、收貨人和聯繫人等有關資料。

2.3

負責按要求準備好待運貨物,並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特殊情況雙方另議。

2.4

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2.5

甲方享受乙方確認的發運地至收貨地的優惠運價。

2.6

貨物發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發出變更運輸

2.7

按 20MT ISO TANK標準裝載貨物,否則甲方需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費用和損失。

2.8

對由於甲方或甲方的收貨人、發貨人原因,造成貨物無法及時出運或及時送達而引起的

3.5條款處理。

第三條:乙方權力、義務

3.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3.2

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3.3

乙方相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要求完成運作。

3.4

甲方下計劃(或傳真委託書)給乙方並經乙方確認收到後,乙方必須派出車況良好清潔幹

3.5

乙方應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後,發現短少、被盜、被搶、

3.6

乙方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約定的要求送達甲方指定的門點,如果發生未經甲方通知在指定

3.7

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

3.8

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物,若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支付已經發生的運費給

第四條:費用及其結算方式

4.1

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貨物運輸結算價格表》

4.2

結算方法為:每月15日前核對上月1日至31日期間的運費,乙方須交付正式運輸發票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因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方原因造成乙方無法送達或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如果

5.2

乙方自甲方處交接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簽收止,甲方把貨物的風險

5.3

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

5.4

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逾期到達,超過《貨物運輸結算表》上所雙方約定時間,每逾

5.5

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費用。

第六條:變更與終止

6.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6.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條:糾紛及其仲裁

7.1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非競爭性條款

8.1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與甲方給乙方承運的客户發生與甲方具有競爭性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不結付乙方已發生的運費。

第九條:文本及時效

9.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和其他註冊資料。

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9.2本協議為試用合同,合同期內,如乙方的運輸能力、運輸質量要求達不到甲方營運管理規定的要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由此而造成的損失自負。

在試運作期間,如果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經濟責任。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9.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9.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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