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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協議書新版多篇

房屋買賣協議書新版多篇

房屋買賣協議書新版多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一

賣方: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甲方將位於嘉峪關市房產出售給乙方。

2、房產的交易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本交易價格包括房屋、房屋裝修、傢俱、家電及附屬物和地下室。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無論任何原因,此價格均不做調整。

3、款項支付方式:

(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給付甲方訂金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將房屋鑰匙交於乙方。

(2)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房款壹拾萬元整後,甲方積極申辦房屋所有權的相關證件。

(3)房屋所有權等相關辦證件到甲方名下後,甲方將房屋所有手續交由乙方保管,乙方支付房款萬元整。

4、乙方負責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甲方予以配合。辦理過户手續時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交付房屋之前,該房屋產生的水、電、暖氣費、燃氣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交付房屋之後,該房屋產生的水、電、暖氣費、燃氣費、物業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違約責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導致該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元。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二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的房屋以人民幣壹拾壹萬元整(¥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一次性付清,附收條)

二、房屋的基本情況

該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設計為三室兩廳一廚一衞,所在第七層(共七層)。房屋出售只含現有公共設施,今後所產生各項開户費用,由乙方自理。(如:水、電、氣、網絡等)

三、屋面使用情況

七樓屋面屬公共設施,乙方在經甲方同意後,在不影響屋面質量的情況下允許進行隔熱處理,如在進行隔熱處理時造成屋面質量受損,則其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另外如用户要安裝加壓水桶,應安裝在罩廳屋樓面上。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相關權][益(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房屋再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五、本合同簽訂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户手續。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如果一年內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三

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通遼市科左中旗保康鎮_________大街_______路,丘(地)號 ,

幢號 ,房號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權證蒙字第號房屋售賣給乙方。

二、上列房屋,雙方議定房屋總價款人民幣貳拾萬零伍仟元整(小寫:¥205,000.00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三、房屋價款乙方分兩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並確定此房屋無爭議,能進行過户登記後付人民幣壹拾萬零伍仟圓整(小寫:¥105,000.0元);第二期在20xx年1月1日前,付清餘額人民幣壹拾萬圓整(小寫:¥100,000.00元)。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起將房屋鑰匙,購置水電錶收據,天然氣入網收據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交付乙方。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税、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户登記費、契税、估價費、印花税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九、乙方應在合同約定時間付清餘款,如乙方超出約定時間,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完全能夠正常入住。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 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欠 據 欠款日期:

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四

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無效。

一、哪些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一)、反法律、法規、政策的房屋買賣違反法律、法規是指違反、、和其他各種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性法律的行為。違反國家政策是指違反了雖未明確載於法律條文,但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已作了明確規定的情況。第五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違反了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房屋買賣有以下幾種:

(1) 雙方惡意串通,迼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買賣。比如,無行為能力人的財產監管人,將該無行國能力人的房屋惡意出賣給他人,自己和他人獲得非法利益,損害該無行為能力人利益的情況。

(2) 違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

(3)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房屋買賣。

(4) 房屋出賣人剝奪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的房屋買賣合同。

(5) 享受政府或單位優惠補貼購建的房屋,違反法律規定沒有賣給原單位或侵犯原單位優先購買權的。

(6) 出賣違章建築,在國家徵用、拆遷範圍的房屋的。

(7) 違反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其他房屋買賣。

(二)、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主體不合格的房屋買賣

(1) 賣方的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賣方主體無行為能力或者臨時處於喪失行為能力的狀態;賣方主體沒有房屋所有權,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沒有取得合法授權或超越代理權代理他人出賣房屋的人等。

(2) 買方主體不合格。主要包括:違反法律規定,購買私人住房的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違反法律規定,購買他人享受國家或單位優惠補貼而購建房屋的非原單位職工等。

(三)、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例如為了逃避債務而進行虛假的房屋買賣屬於規避法律的房屋買賣。

(四)、買賣雙方意思表示真實的房屋買賣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意思表示真實。第五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行為無效。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中:

(1) 欺詐。即一方當事人採取隱瞞事實真相或用虛構、捏造的事實欺騙對方,使對方當事人陷入錯誤認識而作出非真實意思表示,同對方進行房屋買賣的行為。欺詐行為有下列特點:欺詐行為須出於行為人的故意;欺詐的手段可能是積極的行為,也可能是消極的行為,其目的都是為了使對方陷入錯誤認識;受欺詐一方進行房屋買賣行為完全是由上述錯誤認識所造成的結果,即如果瞭解了事實真相就不會同意進行這項房屋買賣行為。

(2) 脅迫。即當事人一方因受到恐嚇、脅迫而為的房屋買賣行為。恐嚇是以將來施加危害而使他人恐怖的行為。在他人的恐嚇手段要挾下進行的房屋買賣行為,並非出於真實的意思表示,所以其行為理應無效。恐嚇可以是針對肉體方面的,可以是針對精神方面的,也可以是針對財產方面的,恐嚇可以是指向本人,也可以指向本人的親屬。恐嚇的事實必須是非法的、重大的和可能發生的;如果是合法的、輕微的損害、無可能性的行為,那麼該行為不構成恐嚇行為。脅迫與恐嚇不同,脅迫是對肉體直接施加暴力和強制;脅迫是用正在發生的事實來逼迫;恐嚇是以將來的危害相要挾。但無論是恐嚇還是脅迫,都是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根據。

(3) 乘人之危。即一方當事人由於各種原因而陷入了極度的經濟困徹難,或者是親人有重病急需錢救治,或者是生產經營陷入了極度困難,急需資金等情況下,他方乘機得用這種困難,將房屋買賣價格壓得極低,明顯違背等價有償原則。

(五)、違反法定形式的房屋買賣房屋買賣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口頭合同無效;並且,房屋買賣應依法定程序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過户登記手續,不辦理過户登記手續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發生法律效力。法律要求了特定形式的法律行為,如果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該行為沒有法律效力。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

(六)、一方代理人與他方惡意通謀的房屋買賣這種房屋買賣行為是代理人揹着被代理人與對方私下串通所進行的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權得的行為。代理人負有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體現被代理人的意志的義務,如果損害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背離了被代理人的意志,那麼這種房屋買賣行為理應無效

二、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條件

《房地產買賣合同》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特別約定除外),各方當事人均須嚴格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約定條件將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的違約責任,但在符合一定條件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後不但不必承擔法律責任還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本律師在此就解除條件及程序做如下總結,以供網友參考:

(一)、《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條件:

1、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

2、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別規定:

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無法取得房屋;

3)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4)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5)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後,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6)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8)出賣人遲延交房或買受人遲延付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9)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逾期辦理產權證超過一年的;

10)合同約定買受人以貸款擔保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履行的;

(二)、《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程序 除上述第1種協商解除情況外,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三)、《房地產買賣合同》的解除後果 《房地產買賣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房屋買賣合同 篇五

備案號:_________

售房人:_________

購房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於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築結構、設計用途、建築面積如下:

房屋幢號

建築結構

設計用途

建築面積

該商品房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地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築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幣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房款_________元,餘款在_________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給乙方,如因_________,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持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_________%至±_________%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_________%,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准後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該商品房的裝飾、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説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説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後,應協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到房屋產權監理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並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交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説明

1、在成都市錦江、青羊、金牛、武侯、高新區範圍內銷售的商品房,本合同首頁須與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聯機打印後備案。購房人右要合同簽訂後持本合同到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或者撥打查詢備案信息。

2、本合同的部條款,當實際情況未發生或當雙方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處打"/",以示刪除。

3、本合同由成都市房地產管理局統一監製。

產權房屋買賣合同標準版 篇六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房產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巷_________號的房屋__________棟_______間,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準)。

2、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____________元;其餘_____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税費分擔

1。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

2。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局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__________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税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單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__房產管理局、______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內樓房一套出售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樓房一套(樓室),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儲藏室一間,出售給乙方。

二、房屋價格為____________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條。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款當日須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並將原購買房屋的收款條等有關資料一併交給乙方。

四、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五、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鑰匙時,房屋所有權轉移給乙方所有。

六、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爭議。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八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故此,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專項法律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法律工作人員桑中華、劉華廣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項法律服務,每項服務按次收費,每次不超過半個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辦公地為甲方解答房屋買賣相關的法律問題、審查房屋買賣合同,並提出法律意見,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2、乙方與甲方共同參與房屋買賣合同談判,視談判結果出具法律意見,供甲方參考,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1000元/次;

3、乙方應甲方要求,調查買房所涉房產公司主體資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繳納服務費500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務: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產(樓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服務費XX元/套。

第三條乙方必須認真依法保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四條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提供辦理專項法律事務的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甲方不積極提供相關材料,或弄虛作假等情況,有權終止服務,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依約所收費用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六條根據甲乙雙方協議,甲方應向乙方繳納法律服務費總額3000元(大寫叁仟元),其中差旅費_________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九

出賣人(以下略稱甲方):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買受人(以下略稱乙方):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約。

第一條 甲方誌願將其房屋山東興唐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宿舍4號樓西單元5樓東户(以下簡稱該房屋)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志願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座落於濟寧市中區唐口鎮唐人居小區東北角,該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公攤)為93.9平方米,儲藏室 8.66平方米,一共 102.56平方米。該房屋的用途為民用住宅,屬磚混結構結構,建築層數地上6層,地下一層架空層。

(二)該房屋的建築面積以山東興唐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所出具的建築面積為準。

(三)該房屋出售後一年後正式辦理建設單位出具的購房合同,此房屋沒有房產證。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總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捌仟零壹拾肆元陸角整(¥:168014.6)。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於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7日內將該購房合約範本房屋全部價款給付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 甲方承諾在建設方承諾的交房日期當天將房屋交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約,將已收房價款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合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和本合約的附件均為本合約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 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效力。

第九條 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不論什麼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處理濟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或依法由羣眾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本合約一式貳份。此中甲方乙方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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