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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助手預裝渠道代理協議

蜂助手預裝渠道代理協議

蜂助手預裝渠道代理協議

蜂助手預裝渠道代理協議

甲方:廣東蜂助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天河區龍口東橫街麗柏國際酒店2625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羅洪鵬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第一條   協議目的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雙贏原則,甲方和乙方就蜂助手軟件代理推廣合作的條件達成一致,特簽署本協議,以促進雙方的合作經營。

第二條   合作內容和合作期限

1.   合作期限:      年   月   日至 2014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在協議期滿1個月前沒有向對方提出終止本協議的,本協議將自動延長3個月,以後也遵循此例。

2.   乙方推廣區域範圍:乙方負責      地區的推廣;

3.   乙方負責推廣甲方“蜂助手軟件平台及所有Android、IOS等智能手機付費推廣應用”;通過自有的渠道推廣或通過發展其它個人或企業渠道推廣,甲方按照雙方協商的代理合作模式支付乙方相應的酬金,詳見第四條。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開發和運營蜂助手軟件系統,保證系統的穩定性、公平性、公證性;

2)   甲方負責完成甲方平台相關推廣功能的融合開發,確保乙方推廣渠道操作簡單易用;

3)   甲方負責協助乙方開展相關渠道操作培訓,協助提供相關操作手冊;

4)   計算乙方及乙方成功推廣渠道的酬金報表;

5)   甲方向乙方提供裝機量、有效激活量、酬金結算歷史等統計報表,所有結算依據以甲方平台數據為準。乙方可自行建立數據統計系統,以備核實;甲方應保證數據統計的真實性,但由於軟件提供商數據失實導致甲方數據錯誤的,甲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6)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代理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乙方工作中存在的不當或者錯誤有權要求糾正,乙方拒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7)   鑑於運營商網絡服務以及其他人力因素可能影響甲方“蜂助手軟件系統”的正常運營,甲方遇到此情況時應積極響應,儘快恢復平台的運營, 乙方對短時間內出現此類情況表示理解和不予追究經濟責任。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需積極主動開展推廣工作,並協助推廣渠道網點開展相關的推廣工作;

2)   乙方需週期性拜訪乙方發展的重要會員,瞭解推廣困難和建議,並及時反饋蜂助手公司,共同優化改善合作環境;

3)   乙方確保推廣的“蜂助手軟件及所有Android、IOS等智能手機付費推廣應用”廣告文字按照甲方要求的規範,不得擅自改動廣告文字;

4)   乙方在開展代理工作過程中,應表明代理身份,不得虛構、假冒以甲方分公司或者工作人員等身份。乙方在代理工作中發生與第三方之間的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5)   乙方應當保證在代理過程中採取的推廣方式、推廣內容以及其他代理行為必須符合中國現行法律法規。

6)   鑑於運營商網絡服務以及其他人力因素可能影響乙方渠道的正常運營,乙方遇到此情況時應積極響應,儘快恢復推廣, 甲方對短時間內出現此類情況表示理解和不予追究經濟責任。

3.   雙方都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渠道用户的利益及彼此聲譽,嚴禁通過各種方式的惡意操作獲取收益,一旦發現,雙方都有權立即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且不再向對方支付帳號上尚餘的酬勞及履行相關義務。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當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4.   甲乙雙方都有權利在提前一週通知對方的前提下,根據自身市場需求階段性調整推廣時間、力度(或終止推廣)及具體協商的價格,但任何調整均不得與甲方的基本價格體系、市場推廣基本原則等相牴觸。

5.   甲方提供的“蜂助手軟件及Android、(含Ophone)、IOS、WindowsPhone、Symbian等付費推廣的智能手機應用產品”不能出現暗釦、強制性消費現象,如果暗釦、強制性消費是由甲方原因造成,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果是軟件本身原因造成的,由其他相關責任方承擔法律責任。沒有明確的扣費提示,則視為暗釦/強制性消費。

第四條   酬金及結算條款

1. 乙方應用酬金標準

乙方的應用酬金標準以甲方官網的會員中心中公佈的應用酬金標準為準,乙方自有渠道的有效推廣量按該標準計算和結算酬金;

2. 代理酬金計算標準

代理酬金 = 代理商發展會員應用酬金 * 代理酬金比例

乙方發展的不同級別會員的代理酬金比例如下表:

發展會員的級別

代理酬金比例(%)

備註

個人會員

企業會員

金蜂

5%

5%

會員級別原則上由代理商自行調整,默認均為“鐵蜂級”

銀蜂

7%

7%

銅蜂

14%

11%

鐵蜂

22%

19%

注:為了確保應用推廣效率,提高末端會員積極性,蜂助手公司也有權調整代理商發展會員的酬金級別。

3. 結算週期

兩次代理酬金結算週期為大於15天,與乙方當期的應用酬金一起結算,但乙方應得代理酬金與應用酬金之和少於人民幣 500元的,甲方可以延遲一個結算週期進行結算,乙方堅持當期結算的,應當承擔銀行轉賬費用。乙方可在官網的“會員中心=》結算管理”中申請結算。乙方向甲方開具等額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後3個工作日內將酬金支付到乙方帳號,節假日順延。

4. 協議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獨立承擔因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義務而應繳納的任何税款,如果乙方不能提供發票的,甲方按應結算金額的5.6%扣除代開發票費用後結算(乙方同意,國家有關税費規定發生變化時,甲方有權對代開發票的扣税比例進行調整)。

5. 乙方指定銀行賬户信息:

開户名稱:

開 户 行:

銀行帳號: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   甲方及乙方,對於通過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對方技術上或者營業上的信息(以下稱為「祕密信息」。) 要保守祕密,不得將其用於本協議以外的目的,並且在沒有得到對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者泄漏。但是,以下情況不在此限。

ü  如果信息取得時,該信息已為公眾所知的情況。

ü  如果信息取得後,該信息非由於取得者的責任為公眾所知的情況。

ü  如果信息取得前,該信息已經為取得者所知的情況。

ü  從擁有正當權利的第三方處,不需承擔保守祕密的義務而得到明示的情況。

ü  沒有依據祕密信息,獨自進行開發而獲得的情況。

ü  甲方及乙方,為了本協議的目的在必要的最小範圍內,可以向己方工作人員(包括派遣公司職員及臨時工明示祕密信息, 但是必須讓該工作人員遵守前項所規定的義務。

ü  甲方及乙方,在本協議終止後及對方提出要求時,須遵從對方指示返還或廢棄祕密信息及其複製品。

2.   本規定在本協議終止後的一年內仍然有效。

第六條   本協議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1.   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修改、補充、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之後方能生效。

2.   甲方或乙方,在對方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可以書面通知對方的形式,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協議未履行的部分。

甲方:

ü  受到有關監管機關的吊銷營業執照、停止營業等處分時;

ü  受到法院的查封、扣押、強制執行等導致難以履行本協議時;

ü  發生、破產或者清算的情況時;

ü  因為決議進行合併或者轉讓公司的全部或部分,導致難以履行協議時;

ü  發生新決議解散時;

ü  信用狀況惡化或被認為類似的事件時。

乙方:

ü  推廣的渠道帶有違規內容;

ü  採用違規的廣告詞語進行誘導用户(包括色情、六合彩、法輪功等違規詞);

ü  採用非法手段進行刷量或虛假註冊等;

ü  產生大量用户進行投訴狀況;

乙方存在以上情況一經發現並經查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甲方不再支付乙方未結算的代理酬金及應用酬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由於一方不履行本協議 ,或嚴重違反本協議,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守約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且賠償損失。

2.   由於一方的過失或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且賠償對方的損失。如屬雙方的過失或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   本協議中的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或其他的本協議當事人無法支配的客觀情況。

2.   甲方及乙方因前款規定的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本協議義務的情況下,在不可抗力相關事態存續的期間內,將不承擔責任。但是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立即以電話、郵政快遞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並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向對方送達受影響一方事故發生地點的有關政府機構或新聞媒體的證明文件證明事故的存在。受影響一方對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在另一方未確認前不得解除其責任。如不可抗力的原因繼續存在,致使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仍不能履行本協議,則此後的協議履行方式由雙方協商解決。

3.   在本協議期間內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甲方及乙方應通過另行協議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並努力使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影響降低到最低限。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以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2.   本協議的履行及其解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條   未盡事宜

對於本協議未盡事宜及本協議條款解釋上產生的疑義,本着誠信的原則, 甲、乙雙方另行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所簽署的書面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廣東蜂助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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