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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合同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國際快件業務合作訂立本合同,以便相互促進、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期限
本協議籤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_____年。如本協議期滿需要續簽,雙方應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完成以下事宜:
1、在本協議續簽備用處(如該處已用完,應更換新的協議書)重新簽字、蓋章,日期應與上年期滿日相接。
2、更換並重籤適用於下一合同期限的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委託甲方出運國際快件,甲方應盡全力以最快的時間安排運送快件。
第三條 價格
甲方根據其市場公佈價格、乙方的月發件量和收件地分佈、協議的履行期限等因素,決定其對乙方的價格(見附件一)。乙方享受的實際價格,等於甲方市場公佈價與附件一對應百分比的乘積。
第四條 調價
1、預測:甲方在預測乙方月發件量和收件地分佈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對乙方的價格。當實際與預測出現較大差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調整價格。
2、補收:當出現下列情況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對本協議發生之日給予乙方的折扣予以收回。
a、乙方將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義務擅自轉給第三方;
b、乙方將甲方提供的運單、包裝等甲方專有物品轉給第三方;
c、乙方不能按時、足額給付甲方運費;
d、在合同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快件業務轉給第三方快件公司出運。(當甲方無能力提供第三方快件公司服務時除外);
3、a、密度:甲方市場公佈價格時根據標準體積重量比(6m3:1ton)制定得 。若乙方託運的體積重量比超標時,甲方有權按體積重量進行收費。
b、加收:若發生簽訂本協議時無法預測的臨時費用(包括當不僅限於關税、倉儲費等),甲方有權額外收取這類費用,但需逐項鑑別。
c、年審:價格百分比最少每年審核一次。如有修改,甲、乙雙方應協商調整價格。
d、本條(即第四條)規定的調價或加收,甲方應在發生後的7日內作出書面確認。
第五條 甲方免費提供各類物料,國際dhl單證、紙箱資料等,但乙方必須保證專物專用。
第六條 1、乙方保證所有託運貨物都沒有法律、條約和公約禁運的物品。
注:*禁運物品是指國際民航組織(icao)規定的危險品、貴重品、有害材料、武器、軍用裝備及其零部件、非法藥品或有害物品、寶石、珠寶首飾、現金、有價證卷、動植物、法律禁止的類似貨物、需要特別處理或標有必要條件的貨物;
*已向我司聲明,協議同意作為特別運輸的不在此列;
2、甲方有權根據自己的判斷,拒收乙方補安全、不合法的託運貨物。
第七條 甲方承諾全部通過國際快件網絡將乙方委託甲方的國際快件運送到目的地,並提供免費的快件跟蹤查詢,加急服務等。在乙方沒有指定網絡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根據地區的不同選擇優勢網絡渠道出貨。現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網絡價格參考附件二。
第八條 所有運費到付的快件,若乙方的客户在八個月內拒付,則應付運費無條件全部由乙方支付,不享受優惠折扣。
第九條 甲方每月憑pod單證、電腦帳單,於一周內與乙方結清運費。
第十條 甲方將派有關專業人員解決任何乙方快件的查詢與投訴。如誇獎發生丟失或時間延誤,乙方應自動提供有關快件的全部詳細資料,如卻是為甲方過錯導致,將按協議第十三條款賠償。
第十一條 保密
1、雙方簽定的本協議及其附件內容,未經對方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得知對方商業機密(包括但不僅限於客户名單、價格折扣、服務網絡和其他商業資料),未經雙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注:雙方承諾:本協議終止後得兩年內,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對方的商業機密。
第十二條 終止
1、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
a、一方宣告無力還債、破產、被清算、資產被接管;
b、對違反本協議長達30日,既未見積極補救,又未見書面説明。
第十三條 甲方承擔的責任:
一般情況:
1、若文件丟失或損壞,確實由於甲方的責任,且乙方在事情發生後30天內提出,並能提供相關證明,則應免去乙方該票快件郵費,另根據實際情況賠償給乙方。
2、若貨物丟失或損壞,確實是由於甲方的責任,且乙方在事情發生後30天內提出,並能提供相關證明,則應免去乙方該件的郵費,另外按照貨物的實際金額賠償給乙方。
3、快件、貨物延誤按照iata和華沙公約的規定執行。
特殊情況:
乙方按文件或貨物的實際價值填寫申報價值,申報價值超過100美金 (含100美金)必須進行報關,乙方可根據自身參加國際貨物運輸保險。
甲方不承擔的責任:
1、貨物可能發生的正常延誤
甲方將按照盛捷作業標準盡全力派送乙方的貨物,但這不是甲方的保證,對於任何可能發生的正常延誤(如海關查驗、停工等),乙方不能援引盛捷作業標準來要求甲方負責。
2、無法控制的情況
如果遭遇甲方無法控制的情況導致貨物丟失、破損或錯誤派送,甲方不能承擔責任。這些情況包括:
*自然災害,如:地震、龍捲風、暴風雪、洪水;
*不可抗力,如:戰爭、飛機失事、禁運;
*貨物原有的缺陷或特徵(即使在收件時我們已經知道);
*非甲方人員的行為或疏忽,如:
—— 發件人;
—— 收件人;
—— 海關或其他直接政府官員
—— 各種安全檢查中電場、磁場導致的任何電磁產品的破壞和信息丟失,甲方也不負責。
3、間接損失
無論是否屬於合約或訴訟範圍,以下情況(包括疏忽甚至由甲方的過錯造成的)甲方也不能負責。
*間接或特殊的損失或丟失;
*其他間接損失;
*未被其他合約。
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收入、利潤、利息、市場、機會、貨物效用的損失。
4、華沙公約
華沙公約適用於託運貨物到達或途徑非發件國的情況。該公約管制並在多數案例中進一步限制樂承運人對貨物丟失、破損所應負的責任。
5、承運人
乙方同意:甲方不是普通承運人,甲方保留可以無條件拒絕或放棄為任何個人、集體、公司承運任何貨物的權利。
6、留置權
乙方同意:如果乙方未及時支付運費、關税、預付款或運輸中發生的任何費用,甲方有權留置任何承運的貨物,在這些費用支付前,甲方將持有這些貨物,並可以拒絕乙方的返還要求。
7、送貨
信箱或郵政編碼不適用甲方送貨,甲方送貨僅遵由乙方提供的收件人地址。但這並意味着由收件人本人領取,設有甲方速遞中心的收件地,甲方將把託運貨物送達該中心。
8、路線
所有託運貨物的路線和轉運,都是根據甲方的判斷而隨時安排的,不存在雙方協定的中轉地。
第十四條 協議和附件
1、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必須以書面形勢,並有雙方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
2、雙方簽定的各附件是本協議的正式組成部分。
3、如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國家法律約束,不得有違背法律的條款。
2、如雙方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首先應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時,提交温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本協議一式兩份,均有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單位蓋章。雙方各保留一份原件。
甲方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夥合同 篇二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協議是建立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由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製作並簽訂,就甲乙雙方合作銷售產品,拓展渠道,根據雙方意願,經過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目標
1、為了實現甲乙雙方最大程度的資源整合、共同成長,甲乙雙方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合作發展;
2、甲乙雙方通過緊密合作提升產品價值、創造盈利,並未雙方合作創造更大的商業價值。
二、合作方式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達成合作關係,甲方負責產品供應,乙方負責產品推廣及銷售;
2、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獨資設立有限公司(下稱“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設立費用由甲方承擔。甲乙方雙方以項目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項目。
3、甲方出資人民幣60萬元,乙方出資40萬元。甲乙雙方應於項目公司設立後三日內,將上述全部出資款支付至項目公司賬户。
三、合作期限
1、本協議合作期限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協議合作期限內,甲乙雙方的全部出資作為項目公司的資產,應用於合作項目運營,甲乙雙方不得隨意分割;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延長合作期限,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費用承擔及利潤分配
1、因開展本協議合作項目支出的必要費用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承擔,上述必要費用包括:
(1)合作期限內項目公司運營費用;
(2)因項目合作產生的税費;
(3)其他因合作需要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2、因合作項目產生的全部收益在扣除上述必要費用,剩餘的淨收益按照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3、甲乙雙方同意,於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進行收益分配。
五、財務管理
1、為保證財務透明,甲乙雙方承諾只能通過項目公司賬户收支與合作項目有關的全部款項。
2、項目公司財務人員由甲方指派,合作期限內,乙方有權隨時查閲項目公司財務賬目;
3、若因業務發展需要追加投資的,甲乙雙方原則上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出資;
4、合作期限內,協議一方對外的債權債務由該一方享有與承擔與協議另一方及項目公司無關;
5、甲乙雙方確認,項目公司不因本協議的簽訂而與甲乙雙方建立勞動人事關係,項目公司無需向甲乙雙方支付工資。
六、合作終止
1、本協議因甲方雙方協商一致或合作期限屆滿而終止;
2、本協議終止後,甲乙雙方經清算後剩餘的財產按照甲乙雙方出資比例分配,或有債務也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出資,否則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按應出資總額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上述違約金直接支付至項目公司賬户用於合作項目運營;
2、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協議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作。任一方單方終止本協議或怠於履行義務導致合作項目無法進行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當於守約方出資的違約金。
八、其他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如雙方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雙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承包土地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合夥承包經營林地事宜達成合夥協議如下:
一、承包經營林地的相關信息
林班:________小班: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 小地名:_______________; 林權證編號:_______________; 林權使用終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出資及收入分配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元整,佔_____%;
2、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元整,佔_____%;
3、丙方:出資額為________元整,佔_____%;
共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期間以合夥承包經營的林地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人共有財產,收入所得和支出按出資比例分配。
三、經營管理方式、退夥及轉讓出資
1、經營管理方式:經營管理委託代表為:____________,對林地進行日常經營、管理、管護和相關手續的辦理;但該林地的出售、轉讓、貸款、採伐等所有相關事宜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一致
同意後方可實施,共同經營管理、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退夥及轉讓出資:合夥人如退夥或轉讓出資,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協商相關事宜並一致同意後方可以退夥或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單方購買出資比例或共同購買出資比例,如轉讓新合夥人購買出資比例需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及轉讓出資需另籤轉讓出資比例協議書。
四、出現下列事項合夥協議終止:
1、該林權使用期滿並沒有進行續約;
2、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合夥;
五、義務與責任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共有財產的。統一;
2、按出資比例分擔合夥承包經營林地的損失和債務;
3、為合夥承包經營的林地相關法規和政策承擔連帶責任。
六、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林地所有權單位一份,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 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合同 篇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企業性質為合夥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註冊登記。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協議期滿三個月前,合夥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三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夥目的和企業經營範圍
第五條 合夥目的:為社會創造税收,解決就業問題。
第六條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條 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
性別住所 身份證號碼
第五章 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第八條 合夥人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九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夥人
出資方式數額 出資比例(%) 合夥人各自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銀行驗資户,並出具由全體合夥人確認的出資證明。
第十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六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十二條 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税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提取法定公積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十三條 企業債務承擔方式
(一)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二)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第十四條 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和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章 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五條 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一名或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並出具合夥的委託書。
第十六條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一)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二)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三)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四)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五)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七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一)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二)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三)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四)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八條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一)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二)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三)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八章 入夥、退夥和出資的轉讓
第二十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二)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四)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一)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二)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三)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
(四)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五)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六)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七)《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六條、四十九條、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出現,合夥人分別為可以退夥、當然退夥、除名退夥。
第二十二條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條件
(一)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二)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三)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四)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九章 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三條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五)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條 企業解散後按下列順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三)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四)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五)清算後的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清繳所欠税款、員工工資、返回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六)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七)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本協議生效,合夥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 合夥人未按本協議第九條依期如數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額0.5%支付企業的違約金;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違約金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由於各種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後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協議的影響程度,由合夥人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以及逾期履行協議。
不可抗力按公認的定義解釋。
第二十八條 合夥人必須發行本協議,不得擅自違反或提出新改動意見,除法律有關規定可免除責任或者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的以外。
如有違反,按《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處理,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生效後合夥人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人民法院。
第十二章 附加
第三十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或在具體執行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及發現確應改動之處,按《合夥企業法》的有關規定或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企業登記事項因退夥、入夥、合夥協議修改等發生變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於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自訂立、合夥人簽名、蓋章,並經工商行政機關注冊登記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一份,存檔一份。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合夥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一家家電,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夥人審定。
第三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合夥承包土地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乙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承包給甲方,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畝數 。
二、承包時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整。在承包期間與國家集體或個體徵用,乙方有權收回,但地上一切附屬物為甲方所有。
三、承包費標準及交納的時間
甲方同乙方一次性交納承包費每畝貳萬元整共計 元,本合同在規定的租用期屆滿後,雙方如願延長租用期,按周邊的地價經雙方協商後給予調整。
四、甲方在經營期間,不得私自在承包地挖坑起土,只准種植花木不得發展其它項目,平整土地時只能徑向平整,不能緯向平整,但乙方如需要建房挖土,甲方給以准許,經雙方協商解決。
五、全同到期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續包,但交給乙方時甲方必須保證承包土地無草、無坑、無樹樁,經機械旋耕後交給乙方。為保證此項的屬實甲方在承包最後一年交納承包費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護。
七、乙方無權干涉甲方用工,種樹期間乙方保證甲方挖土球。
八、甲乙雙方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甲方(發包方): 村 組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為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本着平等、協商、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本流轉合同,保證共同恪守。
一、標的:發包方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地。
二、流轉形式:租賃 三、流轉承包土地狀況及用途:
發包方同意將本(村)組農户的棄耕土地 畝(大寫___畝)轉包給承包方作為花卉、園林、養殖等使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承包期為 年。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方的權利:
(1)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
(2)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操守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約定收取土地承包費,若承包方所承包地在依法徵用後,青苗補償費和原田地邊的林木補償費如承包方已付給農户租地補償時由承包方所有;
(4)依法收回承包地;
(5)合同到期解除後,負責監督承包方對土地的還耕恢復。
2、發包方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佔用土地,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信息等服務;
(4)協助承包方,調解本(村)組區域內承包方之間的土地糾紛;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3、承包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徵、佔用後有權依法獲得業主建設設施和經營損失等相關補償和賠償;
(3)有權在承包土地上,修建生產經營、管理和休閒旅遊設施;
(4)承包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繼續承包的權利;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承包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如數按時交納土地承包費;
(2)承包的土地和其它集體生產資料,不得擅自變賣,不得擅自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服從國家、集體建設和規劃依法用地的需要;
(3)維持土地農業或休閒旅遊用途,不得用於其它建設;
(4)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將耕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按合同約定,負責土地還耕地恢復;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合同標的及履約方式
土地承包費實行:地600元/畝/年、田800元/畝/年計價,按每年付清當年租金。
六、保證措施
1、合同期滿後,承包方若不再繼續承包,或中途承包方要解除本合同,土地的還耕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2、若因政策調整需變更合同或中途發包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土地的還耕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的;
(4)承包方喪失承包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其它約定
在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調整,由雙方協商,按政策執行。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約定,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按本合同標的具體數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若發包方因非法干預承包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擅自毀約、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發包方應賠償承包方所有損失。 承包方有下列情況者:
(1)不按時交納承包費;
(2)荒蕪承包地,破壞承包地上集體所有的附着物的,破壞水利設施行為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建設規劃用地的;
(4)擅自改變耕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擅自毀約、違約,不能按規定履行約定責任的。
應分別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發包方相關經濟損失,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十、其它事項
若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執行。
若國家徵用此承包地,經相關補償後,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都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發包方法人、相關農户及承包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此合同具體租用面積由承包方造冊給相關農户。
甲方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相關農户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合同 篇七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現就合夥開店,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合夥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協定,各方共同恪守。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雙共同經營座落於 第三條 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後,經各方同意可以續簽或延長。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甲方出資 元,乙方出資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帳面財務利潤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給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
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
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各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附:各合夥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合夥合同 篇八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
電話︰
鑑於:___________
甲方為擁有系統之合同使用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範圍內自然人,具有合法開展合作業務所需要的資質。
乙方為一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公司,擁有業務合法資質及運營能力。
現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以系統出資與乙方共同經營”項目一事達成合作。在合作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有關利潤、損失的分享與分擔機制訂立本協議(下稱“本合同”),以資各方遵守。
第一章合作內容
1-1甲方通過租賃方式取得了的系統使用權,期限為長期。願意以合作方式提供給乙方使用並取得對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由甲方授權取得的系統使用權轉授予給他人,不得就未經前述許可的任何第三方進行合作。
1-2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和乙方共同享有該套系統的使用權。
1-3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經紀代理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優先的繼續合作權及優先續約權。
1-5甲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與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簽署或存在約定相同或類似權利義務的協議。
1-6任何侵犯甲方依本合同約定獲取的權利的行為,無論協議期限是否屆滿,只要侵權行為發生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均有權以甲方名義,或授權乙方對侵權行為通過行政投訴、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等任何方式單獨進行維權,並單獨享有所獲全部賠償、收益等,乙方應協助配合。
第二章合作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2-1甲乙雙方就本協議1-1所約定的商業或非商業活動進行合作,共同分配所取得之利益。
2-2甲乙雙方約定:___________按照以下比例按月進行利潤分成(下稱“分成比例”):
甲方分成比例30%,乙方分成比例70%。
2-3甲乙雙方明確,就本協議所稱合作事項甲方不承擔虧損分擔義務。
第三章權利和義務
3-1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發展的原則進行合作。
3-2甲方有權查閲本合作項目經營期間內的所有原始憑證、明細賬、總分類賬目及會計報表,乙方應當給予配合。
3-3乙方在合同期間擁有甲方所取得之系統使用權。
3-4甲方有權經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至乙方公司擔任具體崗位,該崗位的薪酬及其它安排照雙方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自願遵守雙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3-5甲方從乙方公司離職視為雙方合同解除。
3-6合同解除後該系統使用權隨即到期,乙方應當立即停止使用。
第四章保密和隱私保證約定
4-1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之事項屬商業行為範疇,期間涉及雙方商業祕密、商業利益、個人隱私、為維護雙方權益,雙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內容進行約定。
4-2本條所稱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於:
4-2-1甲、乙雙方簽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約定的書面和口頭內容;
4-2-2經甲乙雙方認可第三方簽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第五章違約責任
5-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未按時提供系統使用權或者在合作期內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喪失該系統使用權的,乙方有權暫停履行本合同。如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仍未提供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2乙方應於每個自然月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將前一個月的合作利潤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比例支付至甲方提供的賬户,遲延支付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3本協議所約定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5-4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可終止,除此之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
5-4-1一方由於發生不可抗力而導致無法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可以免除相應的經濟責任。但應在發生不可抗力後的7個工作日內提供相應的證據,否則不能免責。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指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控制、無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戰爭、車禍等)或自然災害(如地震、火災、水災等)。
5-4-2合同履行主體失去履行本合同相應資質,合同可終止;
5-4-3合同一方因觸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義或者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但應賠償另一方損失;
5-4-4因合同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終止,但違約方應依本條有關條款承擔相應責任;
5-4-5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
5-5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六章合同期限
6-1本合同有效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本合同生效。
6-2本合同有效期滿前六個月內,甲、乙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續簽合同,經另外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延續本合同;如一方提出續簽,另一方明確表示終止合同,則合同到期自動失效;如一方提出續簽,另一方無續簽或終止合同的明確表示,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期。
第七章爭議解決
7-1任一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合同簽署地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2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爭議之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XX法律。
合同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簽約地點: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代表署名:__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傳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署名:___________
印章: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聯繫傳真:___________
合夥合同 篇九
甲方:________縣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等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各方合作,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合資成立有限公司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發起人,共同籌資設立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二、公司擬註冊資本100萬元,甲乙雙方各代表己方股東出資50萬元,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乙方以實物出資,各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三、甲乙雙方負責各自所代表股東按照約定金額和時間出資到位。甲方負責1月內按照建廠進度50萬元資金全部到位;乙方負責公司設立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關手續的辦理。在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之日起30日內,股東實物出資須將實物交付公司;需要辦理產權過户手續的,應在公司登記成立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畢。
四、公司投入運營及運營過程中資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負責籌集,作為公司對外負債。
五、公司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關,負責公司重大事項決策。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
六、執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員馬__________擔任,併兼任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監事由甲方指定人員擔任。上述人員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七、公司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雙方共同擬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東會通過後全體股東簽署,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九、公司經營狀況、財務資料或重大事項實行公開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東的要求公開,股東有權查閲公司各種經營資料。
十、甲乙雙方保證各方所指派公司經營管理人員符合公司法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監督所指派人員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業務。
十一、公司管理機構、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的組成、職權和報酬等內容,公司的税收、財務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二、公司員工獎懲、財務核算、生產管理等規章制度,由總經理負責制訂,報經股東會審核後實 施。
十三、公司利潤在按照規定進行各項提取後,按照股東出資金額比例進行分配。
十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協商一致予以補充,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按照補充協議執行。
十五、如因本協議履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夥合同 篇十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辦自助茶歇(以下簡稱活動)的餐飲活動。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活動時間:20xx年09月20日19:30-21:18;
二、活動地點:啟東市申港城商業廣場EAGLES西餐廳
三、餐費標準:40元/位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茶歇餐費:人民幣:
2、發票税金:人民幣: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活動結束隔日
本次活動預付款為人民幣 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在 09月 18 日前甲方支付乙方該活動預付訂金, 09月21日甲方支付乙方該次活動除預付金外全部款項人民幣1140元(大寫:壹仟壹佰肆拾元整);
五、乙方工作內容:
1、茶歇:水果拼盤4份、曲奇餅乾3份、小蛋糕3份(以上茶歇為大餐盤的量);
2、飲料:果汁、碳酸飲料、紅茶、奶茶(以上4種飲品無限量供應)
3、零嘴:爆米花、花生(限量供應)
4、相關配套提供:餐盤、餐具、飲料杯、餐巾紙、垃圾桶、牙籤、飲料、相關服務人員1-2名。
六、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按時支付費用,延遲付款,甲方需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乙方負責現場的餐具及其他設備的安裝協調工作。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禁止供應未經衞生防疫部門檢查的各類食品和“三無”調味品。
4、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將每天食品留樣24小時,以便發生事故追查原因。
5、由於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潔給甲方員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後果的,必須承擔相關費用以及法律責任。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造成此次活動負面影響的責任,並提出相關賠償。
4、如因甲方原因本次活動未能如期舉行,甲方應在20xx年09月18日前提出,如延期提出則承擔相關違約責任及賠償違約金人民幣:500元(大寫:伍佰元整 );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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