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户“危房改造”委託代建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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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户“危房改造”委託代建協議書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代建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改善居住條件,擬新建一棟自住房,由於個人原因,無法組織施工,請乙方負責完成房屋建設,乙方自願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雙方經充分協調,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建設地址: 。
二、承包方式:包建設、包加工、包製作、包安裝、包安全、包驗收合格。
三、建房規格: 。
四、房屋標準:1.住房面積原則上面積不低於人均13平方米,該户人口數為 人,應建 平方米,超出部分由甲乙雙方協商為準;2.如甲方屬於五保户,則不大於 平米;3.房屋建設包括門、窗基本安裝、水電的安裝(包工包料),達到基本入住標準。
五、工程建設日期: 年 月 日,需在 年 月
日前竣工。
六、雙方責任
1. 甲方建房的來源主要依靠危房改造補助,需同意將獲得的危改補助資金作為支付乙方實施房屋建設的工程款。
2.甲乙雙方自行與都安瑤族自治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保安信用社簽訂代扣協議,鄉人民政府按施工進度情況分期撥付相應危改進度款到甲方賬户,再由保安信用社代扣到乙方指定賬户。代建房屋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及一户一檔材料完善後,鄉人民政府在7個工作日內把剩餘的款項全部撥付到位,如果代建的房屋經有關部門驗收不合格,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要按質按量按時完成工程,否則將扣取一定的工程款。
4.乙方要安全施工,因安全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或方式向乙方索要該補貼資金。如甲方參與住房建設,甲乙雙方自行協商工錢。
6.房屋通過驗收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決絕入住。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八、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留存一份。
附件:房屋建設草圖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
協議簽訂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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