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合同範本 >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多篇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多篇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多篇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1

甲方(男方): 身份證號:

乙方(女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夫妻關係。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對婚內財產的歸屬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雙方於 年 月 日購買的位於 市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系乙方父母出資人民幣 圓整所購買,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甲方。該房屋(包括但不限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償還的全部房屋貸款部分)及房內全部物品、設施歸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二、乙方父母出資用於購買該房屋的全部款項共計人民幣 元(包括支付購房首付款及剩餘部分),系乙方父母贈與乙方個人的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

三、甲、乙雙方已完全理解本協議全部內容之含義,自願按本協議約定全面履行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需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2

男方: 身份證號:住址:

女方: 身份證號:住址:

鑑於:

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的夫妻關係,於 年 月 日生育一子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及有關法律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對財產的歸屬達成原則性意見,特簽訂協議,雙方遵照執行。

1、房屋歸屬:

位於 路 號 的房屋,目前登記在男方名下,歸女方所有,男方於本協議簽訂後30日內辦理過户手續。

2、車輛: 車輛,登記在女方名下,歸男方所有。

2、存款:目前共同存款 萬元,在男方處,日後如男方對婚姻不忠,目前的這筆存款及以後另外增加的存款全部歸女方所有;目前雙方無共同債務。

3、男方因有對婚姻不忠的事,男方保證再不犯對不起家庭的事,並鄭重承諾如日後因男方對婚姻不忠,導致離婚的,男方承諾放棄家庭全部共同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產、車輛、股權、商鋪),歸女方,兒子由女方撫養,男方根據當時的社會生活水平支付撫養費直至兒子大學畢業。

4、對於共同財產處分的約定:夫妻婚後對於日常消費支出1000元以下的,可自行支配開銷;凡處理超過1000元價值以上的錢物時,一方處置時必須經過配偶另一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為一方未經共有人同意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由處理一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受讓財產:本協議生效後,各自受贈與、繼承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6、損害賠償的約定:如男方對家庭不忠,且無過錯方有證據證明不忠事實存在的,離婚時除按照上述原則分割財產,債權及債務外,有過錯方應支付給無過錯方精神賠償損害金20萬元,支付方式為在辦理相關手續前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對方。

7、雙方因為履行協議發生爭議,應當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加以解決。

8、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3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系夫妻關係,於 年 月 日在登記結婚。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______,丘地號為:權字第 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女方所有。

2、位於 省 市 區 街 號 幢 單元 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為:___,丘地號為:權字第 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男方所有。

第二條、汽車歸屬

1、登記在女方名下的 汽車(車牌號 )一輛歸女方所有。

2、登記在男方名下的 汽車(車牌號 )一輛歸男方所有;

第三條、存款、股票、股權

1、夫妻共同存款五十萬元歸女方所有,男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日內將其名下的35萬元存款轉移到女方名下。此後,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2、以男方名義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碼: )及對應的財產價值歸男方所有。

3、以男方名義持有的 公司70%的股權全部歸男方所有。

第五條、債權債務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男方承擔。

2、本協議生效後以各自名義所欠債務歸各自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部歸男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後,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各自所有。

第六條、生活支出

1、在本協議生效後,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

2、本協議生效後,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

第七條、受讓財產

1、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第八條、其它

1、本協議未明確説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税費雙方平均分擔。

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4

甲方:__ ,男,_年 _月 _日出生,漢族,住_市__地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__,女,_年_月 _日出生,漢族,住_市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與_年_月_日在_地登記結婚。雙方為了避免糾紛,現就雙方財產做如下約定:

1、雙方結婚之前的財產全部歸各自所有,具體包括住房(位置、房產證號)、存款(金額,銀行)、股權(詳細説明)以及其它財產(應一一説明);

2、甲方婚後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購買的.、並於____年__月__日產權登記的[房地產權證編號:_房地_字(____)第____號]、位於_市_區__路__弄__號__室房屋的權屬約定如下:_市_區__路___弄__號__室房屋歸甲方個人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結婚之後實行夫妻財產個人所有制形式,即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具體補充説明,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各自所有;

4、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按各自出資比例擁有所有權;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老人贍養費用各自承擔一半,夫妻一方給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確實無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法説清楚的按夫妻共有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_月__日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5

共同財產制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同立契約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因甲方與乙方由_________、_________兩位女士的媒介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締結婚約並擬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公證處舉行公證結婚,茲為甲乙雙方協議結果願意於結婚之前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制,因乙方現為未成年人,故特經請其法定代理人_________的同意並邀請賽同媒介人兩位為證人,訂立本共同財產契約各應遵守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與乙方約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婚時起除法定特有財產外,對於甲乙雙方現有及將來取得的一切動產及不動產,暨精神上及勞力上所得的財產,願意合併為共同共有權登記。

第二條 甲方與乙方約定將來取得的不動產所有權登記,均應用甲乙雙方的名義為取得共同共有權登記。

第三條 甲乙雙方對於共同財產各不得擅自處分其應有部分。

第四條 關於共同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由甲方任之其所需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一方對於共同財產處分時,除屬於純粹管理上所必要的處分外,則須由甲乙雙方共同為處分,或一方應事先徵得他方的同意始得為之。

第六條 甲方對於共同財產管理不善,或有浪費之時,乙方得請求劃分財產,又乙方認為甲方的管理財產不善有使負債超過資產之憂時,得以廢止本共同財產制。

第七條 甲方對於下列債務由甲方單獨,並就共同財產負清償的責任。

(1) 甲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

(2) 甲方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的債務。

(3) 乙方因日常家務代理行為而發生的債務。

(4) 除第三款規定外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以共同財產為負擔的債務。

第八條 乙方對於下列債務由乙方個人並就共同財產負清償的責任。

(1) 乙方在結婚前所負的債務。

(2) 乙方因職務或營業所生的債務。

(3) 乙方因繼承財產所負的債務。

(4) 乙方因侵權行為所生的債務。

第九條 乙方對於下列債務應由乙方的特有財產負清償責任。

(1) 乙方就其特有財產設定的債務。

(2) 乙方逾越日常家務代理權限的行為所生的債務。

第十條 甲乙雙方間的家庭生活費用,除應由共同財產負擔外,如共同財產不足負擔時,須先由甲方負擔,而甲方無支付能力時,由乙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對於共同財產所負的債務,經一方將自己特有財產為清償時,或個人的特有財產所生的債務,由以共同財產為清償的,均得對他方請求補償。

前項補償請求權雖在婚姻關係存續中亦得請求。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死亡時,對於共同財產應以平均分割取得。即共同財產的半數歸於死亡者的繼承人,其他半數歸屬於生存的一方。但生存的一方若依法不得為繼承人時,對於共同財產所請求的數額,不得超過離婚時所應得的數額。

第十三條 共同財產關係,因如民法第______條規定的情形,或因廢止本契約以及改用他種約定財產製,因甲方與乙方離婚,而消滅對於共同財產的分割,於甲乙雙方各取得共同財產的半數。

第十四條 本共同財產契約,於甲乙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中,得隨時以契約廢止或變更,或改用他種約定財產製契約。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訂立本契約後,應依民法第______條的規定,經向所轄法院申請公證,及為夫妻財產契約的登記。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證人:

住址: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etong/pm5dv8.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