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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權轉讓協議書

林權轉讓協議書

第一篇:林權轉讓協議書

林權轉讓協議書

林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於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為附本)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甲方先期提供如下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1、原承包户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

2、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複印件,但須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

3、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

4、原承包户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

二、雙方定下轉讓意向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萬元,雙方即以共同名義召開與本宗林權轉讓相關的村民大會,討論並百分之百通過本宗林權轉讓給甲、乙雙方的決議,明確本宗林權轉讓費應付給村民部分的支付方式及分配方案(造分配花名冊),分配方案應包括所有搬遷户和非搬遷户;組織會議並達成結果的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本協議書籤訂後10個工作日內辦妥。該會議形成的資料要交一套給乙 1

方長期保存。之後,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再向甲方支付萬元。

三、甲方對其支付給村民的轉讓費承擔全部責任。如發生轉讓費低於當地保護價應補償差額之類的事情,均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如因此類事情發生糾紛,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生產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並依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與原村、組集體或者原承包户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須全額退還乙方的預付款並按本協議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萬元的違約責任。

五、本協議的轉讓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必須提供證據以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林地上的林種是商品林,若甲方轉讓的是生態林地 ,視為轉讓無效。轉讓期屆滿之時,相關權利人依據屆時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協商後續或者善後事宜。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鄉、村、組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鄉、村、組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本宗轉讓面積為畝,轉讓價格定為每畝元。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

八、甲方應提供其名下在地界內所有的

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複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於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全部林地過户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預付款及保證金後,乙方應在個工作日內將餘款付清給甲方。若有延誤,乙方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至款項支付完畢。

十、因乙方已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了萬元預付款,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元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及村組、農户均不得干涉;此事項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十二、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徵用,所得土地補償費由甲方與原承包户協商享有;林權附着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但自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不滿兩年被徵用的,須從所得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剩餘年份轉讓費給乙方,乙方可在保證金中扣除此款。

十三、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元違約金(協議書中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事項在外)。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公證後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十六、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第八條約定甲方應當提供的相關資料在簽訂協議書時尚不能完全齊備,甲方保證在年月日之前齊備包括流轉給乙方的林權證在內的所有資料交付給乙方。如果超出此期限,每超過一個月,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至全部資料交齊為止。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二篇:林權轉讓協議書

林權轉讓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統一甲方自願將坐落與林地畝有償轉讓給乙方,有效期為五十年,至二〇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二、甲方負責有關林權手續,過户給乙方名下。

三、甲方保證該林權無任何債權債務(以前所有協議自行作廢)。

四、自協議簽訂之日起,所甲方林地內所有林木及附屬物歸乙方經營。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三篇:林地林權轉讓協議書

林地林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着平等、自願、

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

於的百分之百林

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共畝

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依法轉讓給

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森林類別,地類。

2、轉讓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後,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

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

屬糾紛。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

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後,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由乙方

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協議林地林權轉讓費合計。現金支付。於協議籤

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

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

共有人:中證單位(簽章):

年月日

第四篇:集體林權轉讓協議書

集體林權轉讓協議書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西雙版納恆心創吉橡膠公司

在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基礎上達成有關事項如下:

一、甲方將承包於_______縣_______鄉(鎮)_______村_______組,於_______年種植橡膠地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以清點時數為主。

二、不到一米的橡膠樹不做清點在內。

三、林權證由購方辦理,費用自付。

四、付款方法:清點橡膠樹前預付定金_______,(如果乙方單方終止協議,構成違約,將向甲方雙倍支付定金。)林權證轉讓給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膠樹總款的40%,餘款自林權證轉讓之日起四個月內付清。若此款未按合同約定時間內付清,乙方構成違約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超過一天按餘款的5%計算違約金。

五、甲方義務履行完畢,林權證轉讓給乙方後,民工工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此協議自雙方簽字支付定金後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八、甲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九、甲方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訂立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林權轉讓合同

林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東恆華山林場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好望角林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見證人(以下簡稱丙方):阿拉斯加林業局

為了可持續開發雞籠山生態資源,落實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規劃,好望角林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擬對雞籠山腹地進行種植、畜牧、旅遊休閒深層次開發。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於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永久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為附件)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畝,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該宗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衞星航拍圖),其地理經緯度座標分別為。

二、甲方先期提供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雙方訂下轉讓協議後,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萬元作為訂金。全部林地過户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前述訂金轉為轉讓林權款後,乙方應在60工作日內將餘款付清給甲方。

四、甲方與該林地周邊的羣眾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承擔違約責 1

任。

五、乙方因開發該林地與周邊的羣眾產生的矛盾糾紛,或需要承包、租賃相鄰屬於其他集體的林地,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與周邊林地集體協調解決矛盾或承包、租賃事宜,若因甲方故意製造障礙,影響乙方的開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付相應的補償。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時,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甲方應提供該宗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複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於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乙方因深度開發該宗林地,需要丙方辦理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丙方須積極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業廳辦理好各項行政許可事項,併為乙方爭取相關的政策、財政扶持資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於年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萬元訂金,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徵用,所得土地補償費歸乙方享有;林權附着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

十三、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 20萬元違約金。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丙方見證後,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附件一:轉讓林地的航拍圖;

附件二:甲方對轉讓林地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

標籤: 林權 協議書 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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