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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道路合同多篇

挖道路合同多篇

挖道路合同多篇

挖道路合同篇1

承運方(乙方):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手機號碼:

地址:

託運方(甲方):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手機號碼:

地址: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貨物託運與承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本公司往返杭州的經營商品委託由乙方負責運輸。(即指:杭州—地區)。

二、乙方有責任按雙方約定時間和地點收貨,並在甲方所託運的貨物速遞單簽字確認,甲方必須在乙方的速遞單上寫清物品詳細名稱以及數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詳細地址、電話、收貨人、完整外包裝,及時送達指定地點。

三、就發往以上地區各網點的貨物,原則上為每件人民幣:________元,大件除外,如有特大數量貨物,價格可商量調整,原則上在接到貨物的次日送達,但次日也不能超過下午18:00點(特殊情況除外),辦理貨物交接手續(即收貨人簽字或蓋章)。

四、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破壞、丟失(除發生戰爭、地震、水災、特大台風不可抗拒等因素不負責任外),賠償如下:

1、未保價物品破壞損失按託運協定賠償。

2、保價貨物按照貨物保價額賠償,保價額不得超過貨物實際價值。

五、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貨,承運方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收取保管費(即原則上為2天免費期限)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六、甲方承諾在乙方無過錯和達到甲方要求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單方面終止合同,也不得將貨物轉交其他貨運公司,在運價有競爭的情況下,應事先同乙方商量,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發貨權。

七、對託運人包裝不善,收貨人地址不詳、電話號碼錯誤或未聲明特殊物品,承運人不承擔遞送延誤,破壞的賠償責任。

八、交接貨物時,因承運人不可能對所託運的物品全部開箱清點驗貨,故以外包裝完好無損為交貨標準,收貨人在簽收時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貨運合同履行完畢。

九、索賠必須在託運日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承運人提出並附相關證明材料,物品價值證明、經雙方協商解決。原則上以接到書面通知形式一個星期工作日解決完畢。如發生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調解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到期若雙方都沒有提出解除合同,則自動延長合同。

十一、結款方式________。

十二、除上述條款外,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內容約定:

十三、如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四、本合同最終解釋權為甲乙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章次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挖道路合同篇2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年日起到日為止。 貨物運輸起止點。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 法律 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 買賣合同 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運輸貨物總價為人民幣用總價為人民幣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 自然 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 年 ____月____ 日

挖道路合同篇3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覆認可書

(3)甲方裝貨

(4)雙方驗貨簽收

(5)發往目的地交貨

(6)收貨單位驗籤

(7)驗收後取回單

(8)將回單交回甲方

(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署日期:

挖道路合同篇4

甲方(託運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話: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話: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託運的主要貨物為:_______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水泥產品

2、貨物的起運地點:_______

3、到達地點:_______

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説明為準。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

(2)乙方回覆認可書裝貨

(3)發往目的地交貨

(4)收貨單位驗籤

(5)將回單交回甲方

(6)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至少提前5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

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4、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户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户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賠償。

5、由於不可抗力(如水毀、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斷)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由於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車輛損壞嚴重的並另配車輛轉運貨物,確保貨物及時到達,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費用的結算標準以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為準。

2、結算方法為:每月25日為本月發生運輸費用的結算日,乙方需交付有效運輸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收貨方需要運輸發票的,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要求開據運輸發票,如有扣除的款項(管理費每噸2元),應在運費中扣除。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繫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繫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再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七條:文本及時效

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有效資格文件、證件和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挖道路合同篇5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託運貨物主要為 及其他附屬廣告品、促銷品等;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並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託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任務,並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3、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i《運輸時間價格表》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税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税務登記證照及財務結算憑證;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營業執照的註冊資金不得少於100萬元的;

5、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6、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發票價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產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四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運輸地點、價格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繫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覆並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並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蓬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後,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餘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6、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污染、被雨淋濕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

8、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9、貨到客户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户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繫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户處拉回

貨物,對於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到甲方客户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並註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1、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説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户取得聯繫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12、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户的各種商業信息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3、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挖道路合同篇6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託運人(甲方):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號:

承運人(乙方):

單位全稱:

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號:

依照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 (具體貨物名稱)(下稱標的物)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數量

1、標的物名稱:

2、標的物數量:

第二條 標的物起運及到達地點

1、標的物起運地:

地址:

2、標的物到達地點:

收貨人:

第三條:標的物承運日期及到達期限

1、標的物承運日期:以甲方通知為準。(或具體約定日期)

2、標的物到達期限:

3、允許的合理運輸損耗: %

第四條 運輸費用

1、運輸費用:(下兩項1.1、1.2為參考,請按實際洽談為準) 。

1.1計算方式:按照結算期實際運輸噸位*運輸里程(公理)總和結算

1.2以上運費是含税價,此價格包含但不限於過路過橋費、保險費、裝車費及管理費等所有運輸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2、結算方式:乙方應當於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 (如有:填寫具體指定收貨人信息) 驗貨併合格後 日內向甲方提供税務部門監製的貨物運輸發票及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的簽收單據,甲方在收到前述單證後 日內向乙方付款。

付款路徑:運輸費用在買方營業地以 方式支付至賣方指定的如下賬户: 開户銀行:

開户名稱:

賬 號:

第五條 運輸方式及安全要求

1、運輸方式:乙方負責到標的物起運地與甲方辦理標的物裝運及承運等相關手續,並安排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能夠保證甲方交運標的物安全的運輸汽車運輸(或其他約定運輸方式,視情況填寫劃線處) 。甲方有權裝貨前檢查及裝加上鉛封。到達卸貨地點,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檢查鉛封完整,並化驗無誤,抽取樣品後方可卸貨。在此之前乙方應保證標的物的安全。

2、運輸安全要求:

2.1在承運標的物整個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其應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並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

2.2乙方承運車輛及人員到達甲方時,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檢查,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權拒付運輸費用;如造成標的物滅失,短少,變質、毀損等無法使用,乙方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3在為甲方提供運輸服務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用該運輸車輛搭載其他任何貨物。

2.4乙方承諾具有運輸標的物的資質,如因乙方資質問題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交貨不能,引起甲方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交貨及驗收

1、交貨:

1.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標的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並在24小時內以 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承運人如將標的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

1.2起運前運輸路線因天氣或政府行為等非乙方原因發生變化,乙方應通知甲方,並按甲方最後認可的路線運輸。乙方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賠償。

1.3若因乙方擅自改變運輸路線、怠於運輸或運輸工具不符合運輸條件等原因未能按期運達標的物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甲方因此構成未能對第三方交貨的`違約及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1.4乙方的車輛到達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點後,由甲方安排人員進行驗收及卸貨。

1.5在乙方將標的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標的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乙方應遵照甲方要求執行,因此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執行,乙方應賠償甲方所有損失並承擔標的物貨值 %的違約金。

2、驗收: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貨到後 日內就標的物品質、數量等組織驗貨。如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在驗貨時發現標的物變質或數量短少超過合同數量的 %的,有權拒絕收貨。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賠償等法律責任。若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先予收貨,並在收貨後 日內提出異議,乙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險及風險轉移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標的物,由乙方負責購買標的物的運輸保險。

2、乙方承擔標的物從承運地到安全送達目的地之間的全部風險責任。若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標的物損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如損失是由任何第三方引起,則乙方在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後,自行與責任第三方交涉責任及賠償事宜。

3、如乙方在運輸的過程中遇事故,乙方有義務保護好現場,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文件。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行承擔因其違反國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規及運輸車輛管理法規等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並且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的賠償責任。

2、合同中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標的物滅失、短少、變質等,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包括不限於購買標的物價款、倉儲保管費、運雜費及因實現此損失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

4、如果因標的物品質、數量等原因發生甲方指定收貨人拒絕收貨,造成甲方面臨任何違約賠償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5、如發生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及第八條約定情形,甲方有權拒絕向乙方支付運費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貨物總價款 %的違約金。乙方不得因此對甲方交運的標的物為任何事實及法律行為。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水災、戰爭等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及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的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責任,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4天內向另一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件發生地主管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發生及其影響的證明書,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據此可以依法免除對方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如發生變更或補充,雙方須通過書面形式確認變更或補充的內容,並經雙方蓋章後方可生效。如因交易習慣或交易需要,本合同以傳真或電子文件方式簽署或修改,則一方依照另一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傳真號或e-mail地址發出的經過簽章的傳真件或電子文件即視為經該方蓋章的原件,另一方對該傳真件或電子文件簽章,即視為本合同(包括修改或補充的內容)已簽署完畢,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如雙方此後補籤紙件文本,則須同傳真件或電子文件一致,如果不一致,視為雙方修改了已簽署的合同內容。

2、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單位全稱(章): 單位全稱(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挖道路合同篇7

甲方(委託方):深圳市xx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承諾確保按此協議執行。

第一條 合作範圍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上海至目的地南京地區的貨物(金龍魚食用油)運輸業務。

2、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簽註的《派車單》為準。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運力及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承運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長途運輸的安全要求。

2乙方及乙方相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及甲方客户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的各項工作。

3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及收貨人將貨物送達目的地。

3.1 司機與車輛:

(1)承運車輛的司機須有五年以上實際駕齡,且無任何不良記錄;

(2)承運車輛司機須有真實有效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對於所派遣的承運車輛上述證件不齊全或有偽造的,甲方有權處以每車¥500.00元的罰款。

3.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負責提前用傳真或e-mail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通知乙方安排運輸事宜,

乙方應在當日予以確認答覆。如情況緊急,甲方可以直接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在得到電話通知後一小時內答覆,甲方必須後補《派車單》。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內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由此產生費用的增加,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完全承擔。

3.3裝貨的要示:

(1)按照甲方指定的裝貨時間到達倉庫,如乙方在8小時內無車到場裝貨,則甲方向乙方收取誤時費人民幣伍佰元(¥500元/次,甲方直接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之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書面明確。

(3)裝車完畢,必須作好貨物的防損工作。

(4)裝車完畢,必須當場和甲方或甲方客户辦理貨物移交手續,自此乙方承擔該批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

3.4運輸:

(1)確保裝完貨物的車輛及時發車。

(2)按照預定、常規的交通路線行車。

(3)不得違章駕駛,確保行車安全。

(4)乙方在承運作業中,原則上不準再另配載其他貨物,途中不許換車,確因特殊原因需另配其他公司的貨物隨車同行或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5)乙方必須確保所承運貨物的安全,確實做好防火、防曬、防盜、防潮等工作。如出現被盜、丟失、雨淋、暴曬、損壞事故,乙方必須負經濟賠償或法律責任,按貨物價格2倍予以處罰賠償(賠款可在運費中扣除)。

(6)乙方必須保養好車輛及要求司機注意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並全力負責準時無誤的把貨物送至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手中。

(7)乙方在承運途中遇到意外事故導致不能準時把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手中時,必須立即打電話通知甲方和收貨人,不得拖延時間,否則甲方則追究由此而帶來的相關損失的責任。

(8)乙方在承運途中發生意外事故,導致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通知甲方並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當地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導致貨物損失,乙方負全部經濟或法律責任。

(9)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10)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5卸貨:

(1)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24小時按人民幣500元罰款。該罰按時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確保收貨人的身份準確無誤;

(3)核實收貨人後,協助收貨人卸貨,並在場監督,對於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清潔。

(4)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出具正式的收貨證明或在收貨單上加蓋收貨專用章及收貨人簽名。

3.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安排清款。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甲方有權延遲支付運費,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一律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500元/單。

3.7信息反饋:

(1)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在途信息的真實、可靠性;

(2)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3)乙方確保其作業人員的通信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繫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

(4)乙方未能達到服務要求的,甲方有權隨時單方面解除此項協議,不屬於違約;對於乙方未按此服務要求履行工作造成甲方損失的,一切責任由乙方無條件承擔。

第三條 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如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

前確認的價格執行。

2、收費內容:該價目表所指價格為甲方應付乙方的運輸費用,運輸途中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

負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甲方客户追加任何額外的費用;

3、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雙方在合同期間,如因政策等原因引起市場運價的大幅度調整,乙方需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甲方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覆,在甲方未做答覆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乙方需於每月的前5個工作日內,將上月運費月結單及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交予甲方,甲方核對無誤後予以確認,運輸費用必須開具統一的《運輸發票》或代理運輸發票。{此運價不需開具運輸發票。}説明:一種開發票,一種不需開發票要區別對待簽定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或代理運輸發票並審核無誤後安排請款, 跨二個月25日為結算日, 7天內付款(逢節假日順延)。(例如:4月份完成的,於7月25日結清,以此類推)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匯票。

第五條 損失賠償

1、由於乙方之服務質量造成甲方客户對甲方的懲罰性罰款時,該款項一律由乙方承擔;}

2、貨物承運期間,對於單車或單票貨物價值在5萬以上的,為控制風險,統一由甲方按貨

物全值代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貨物出現任何損失或意外時,乙方只負責承擔①、不

在保險範圍之內②、保險免賠部分的損失,但如乙方未能按保險要求及時提供理賠單據時,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對於由甲方統一辦理的保險,保險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保險費用由甲方先墊付,乙方承擔的保險費從甲方應付乙方的運輸費用中予以直接扣除;

4、貨物承運期間,對於單車貨物價值在5萬以內的,貨物的一切風險責任均由乙方全額承擔,在貨物出現任何意外時,乙方必須於20天內無條件賠付甲方;}

5、貨物出現意外時,甲方及甲方客户有權對乙方資產及乙方車輛予以無條件扣押,以候處理。

第六條 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履行其職責或履行過程中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直接從該履約風險押金中扣除;

3、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4、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5、乙方不得在運作過程中泄露甲方任何商業祕密,否則要全額沒收風險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造成對方一切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全額賠償。

2、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因延誤、貨損賠償或結算等情況甲乙雙方發生爭議,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扣壓甲方的貨物,乙方如強行扣壓貨物不按合同條款規定交貨,造成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並付諸法律程序予以解決。

第八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九條 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4、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爭議由甲方(深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深圳市xx物流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標籤: 多篇 合同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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