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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上岸工程彙報材料(精選多篇)

漁民上岸工程彙報材料(精選多篇)

第一篇:關於沅陵鎮漁業隊高砌頭漁民解困上岸安居工程工作彙報

漁民上岸工程彙報材料(精選多篇)

關於沅陵鎮漁業隊高砌頭組漁民解困上岸

安居工程工作彙報

根據湘辦發【2014】183號文件精神,結合明溪口鎮實際情況,黨委政府於9月10日召開了明溪口鎮解困上岸安居工程專題會議,成立了明溪口鎮漁民解困工作領導小組,鎮長鄧防修為組長,分管領導侯侯章友為副組長,鎮動物防疫站全體同志和相關的聯村幹部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治騰為辦公室主任。同時制定了漁民解困實施方案。

按照《明溪口鎮漁民解困上岸安居實施方案》的摸底、示公、建檔、上報、安置等步驟,對漁民羣眾進行綜合調查。以走訪羣眾,羣、個體座談、實地勘查、拍攝取證等多種形式的前期調(轉載請註明來源:)查。綜合評議,認定了三户為無房户:胡萬斌、胡萬東、陳仕珍,危房户六户:陳顯洪、陳顯洪兵、宋小玲、石勇、石仕碟、胡萬久。 本着公開,公正的原則,鎮政府在集鎮、居民密集區張榜公示,並設置舉報電話。

落實無房户的安居住處:

胡萬兵——現租沅陵鎮龍泉路35號3棟3單元302,房屋一間,面積20㎡,有合同、有公證。

陳仕珍——現租涼水井鎮涼水井村涼二組,女婿史官志家。有合同、有公證。

胡萬東——現購澳門花園商品房,有購房協議書,有懷化市

永鑫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結算統一收據。

六户危房改造户:

陳顯兵——現租明溪口鎮大巖頭村楓溪口組高清雲家,面積20㎡,有合同、有公證手續完善。

陳顯洪——現購澳門花園b6棟503手續完善,有合同、有公證,手續完善。

宋小玲——現租明溪口鎮浪潮村橋上組宋光輝家,面積20㎡,有合同、有公證,手續完善。

石勇——建房在實施中,預計2014年12月初可以竣工。 石仕碟——現租明溪口鎮大巖頭村貓洞組高青雲家,面積20㎡,有合同、有公證。

胡萬久——現購明溪口鎮王家坪村落合潭組胡萬林家,面積20㎡,手續完善,有合同、有公證。

目前解困工作機制運行正常 ,信息收集,改造安置基本到位。

存在問題:

一、 在示公後,胡萬好同志(漁業大隊高砌頭組隊長)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向沅陵縣政府辦一行的督查漁民解困工作領導幹部反應,我胡萬好户口中有4口人(妻:龔仲結;女:胡菊英;外甥:温有容)房子一棟,5間。次子胡世家4口人。胡世軍3口人,二户各一間。長子胡世明5口人;次子胡世家4口人均無房。我雖為隊長,年紀老了,對國家政策理解不夠,請求

上級相關部門給予補報。”

二、 胡萬林漁業大隊高砌頭組漁民,二〇一四年九月二日新建房還在施工,請求上級相關部門給予補報。

明溪口鎮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第二篇:臨淮鎮漁民上岸彙報內容文字稿

臨淮鎮“連家船上岸” 工作彙報

? 彙報內容:

一、臨淮鎮概況

二、“連家船”現狀

三、“連家船上岸”工作開展情況

一、臨淮鎮基本情況

臨淮鎮下轄4個居委會,4個行政村,總人口17416人,其中漁業人口15526人,佔比達89.1%,漁業從業人員12014人,佔比69.4%。

一產產值(漁業)5.027918億元,其中淡水養殖產值4.0166億元;二產產值1.63274億元;三產產值0.46469億元。

臨淮三面臨湖,呈半島狀伸入湖心。陸地面積僅有19.16平方公里,水域面積208平方公里,漁業資源富足。

臨淮是一個以漁業和旅遊業為主業的千年古鎮。

臨淮也是著名的“中國螃蟹之鄉” 。全鎮螃蟹養殖面積6萬多畝,年產螃蟹5050噸,1996年被農業部命名為“中國螃蟹之鄉”。

臨淮捕撈水域和漁業養殖面積規模均較大,據統計,臨淮擁有漁船 5792艘,其中:捕撈漁船2831艘,機動漁船4766艘。

二、 “連家船”現狀

“連家船”是歷史形成的一個以船為家靠捕撈或養殖為生的困難羣體,他們無房無地,世居水上,捕魚為生(現在也有養殖的連家船),船即是家,家即是船。

大多連家船户居住條件簡陋,幾世同堂(船), 漁船質量也差,有些船體滲漏只能作為旱船居住,以船作為大本營以小型漁具捕撈維持生計。

1.生活不便利:

交通不便。好多漁民都是一週 或者半個月上岸買一次菜!岸上無房 節假日子女回來 常常一家幾代人,十多口人擠在一條船上

2.影響健康

由於船上潮濕,漁民過了50歲以後關節類疾病 明顯增多,心腦血管等疾病尤為多發。全鎮連家船漁户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比較突出。

3.就醫不便

4.飲水安全

大多漁民只在湖邊或河邊打地表的潛水井飲水

5.教育問題

因交通不便,很多漁民國小都沒畢業就輟學,文化素質偏低。為了讓孩子接受教育,從國小一年級起,就將孩子放在學校寄宿。臨淮國小現有在校生889人,其中住校生478。

6.用電問題

電線凌亂,用電線路長,電線變損較大,不僅安全隱患大,用電高峯期電壓常不足 。

7.環境影響

連家船長期在湖上生產生活對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也很大

由於部分漁民生活垃圾直接丟棄或排放,水體收到的污染較大。

8. 臨淮幾條內河、避風河道內停放了大量的連家船,水上行船、汛期行洪收到影響。

9.住房

由於常年生活在船上,連家船漁民基本無住房,有部分只在陸地上有兩間1984年聯合國援建的瓦房,已成危房。部分連家船户只有在岸上臨時搭建的簡易住房。1984年聯合國援建的漁民遷建房,因無宅基地,很多連家船户只能在塘口邊搭建小瓦房居住

三、連家船工作開展情況

1、調查摸底登記

第一次調查摸底登記,根據省海洋與漁業局文件要求,截止到2014年12月統計,我鎮總擁有船户數2551户,有捕撈許可證的連家船784户,無捕撈證的連家船1791户,居住用船數1277只,其中:居住生產用船1162只、涉及1554户、3396人。

第二次根據省局轉發農業部文件摸底登記

第二次登記,根據蘇海法(2014)11號文件要求,全鎮重新登記上報總船隻户數5015户,(勝利村217户,徐圩村288户,二河村770户,駢台村437户,臨淮居委會1017户,小街居委會865户,溧河村590户,洪勝村510户,魚種場75户,林場74户,三航公司172户)。

5015户已全部錄入農業部連家船登記系統,尚有外籍在我鎮長

期從事漁業生產的連家船約20户也將在我鎮上岸定居。

2014年6月20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中央四部委聯合下發了連家船補貼標準

2014年經統計核准,我鎮共有連家船户3533户,現在以核准的電腦微機的數據為主。

2、連家船上岸規劃

為了策應連家船上岸工程,我們相應的做了一些前期工作。 我鎮不等不靠,先期啟動。按照漁民的生活習慣,體現地方特色,本着就醫入學生產就近、生活便利的原則。臨淮鎮啟動了溧河“漁民上岸”安置小區、徐圩“漁民上岸”安置小區和小街“漁民上岸”安置小區,可安置1000户以上。目前三個安置小區土建工程部分已經完工正在基礎配套建設,預計首期可於7月份入住。

3、安置小區建設

領導十分重視。為確保“連家船”船民上岸定居安置工作的順利實施我鎮黨委政府十分重視,成立 “連家船”船民上岸定居安置工作指揮部,制定方案,明確拆遷補償、過渡補助、獎勵辦法、安置方法等, 上級領導關心。國家農業部海洋與漁業局來臨淮調研,一是對我們鎮前期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省領導十分同情漁民處境,決定把首批試驗示範點放在我鎮。

規劃原則

實行統一規劃,分批上岸。

計劃首批上岸600-800户有捕撈證的連家船。方便漁民生產生活,

選擇適宜地點安置。

選擇靠近湖邊,便於停靠船舶,出湖生產方便。先期規劃,提前修建配套設施。

總體規劃,提前修建道路、下水道等配套設施。結合人口集中工作,妥善做好連家船上岸工作。

配套措施

? 根據漁民需要建設安置小區,引導幫助漁民上岸定居。小區設置在便於停船的地點,全鎮設置了村級公交,方便漁民生產生活。

? 啟動臨淮漁港建設,停靠漁船,方便上岸後漁民下湖作業生產。 ? 加大科技培訓力度,提供技術、資金服務,支持連家船漁民轉產轉業,另謀出路,引導其上岸定居。

? 策應扶持,積極與上級相關部門對接,爭取更多補貼配套資金。 ? 對貧困的漁民買不起房的可以在部分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小户型的安置房或廉租房,面積:50----70平方米左右。

運行模式

? 安置小區建設運作機制,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方式。主要採取財政補貼、金融支持,漁民自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結合的辦法,引導連家船漁民分批上岸定居。

? 實行“雙低”安置。對安置小區實行低地價、低房價雙低戰略。 ?限制安置成本價,溧河安置小區安置價格磚混 每平方米均價1150元,小街、徐圩安置小區價格磚混均價為每平米1380元,框架為每平方米1580元。

4、存在問題

? 省裏安置補貼政策尚未出台,漁民還在觀望中。 我鎮漁民上岸示範工程於年初已經提前啟動,現在連家船户想購房上岸,擔心提前購房不能享受補貼政策。

? 土地指標問題。由於漁民沒有宅基地,無法置換出建設用地,用地指標成為一個制約因數。

? 上岸後,連家船的處置問題。臨淮鎮的漁船好、中、差都有,如果都要強制肢解,羣眾工作不容易做,可以考慮對破舊的小船適當的補償後,統一回收肢解質量好的大、中船可以集中到指定區域停放,便於管理,可以改造成旅遊光或餐飲用途。

? 今年補助連家船户數能否再追加。臨淮三個安置小區建設體量為1500户,今年省廳給臨淮600户試點。隨着物價的上漲,後期上岸的漁民經濟壓力也會更大。

? 配套問題。在直接補助漁民購房的同時,能否加大污水管網,水電路綠化等基礎設施配套。

? 漁民上岸補助資金數額較少,能否考慮在銀行設立扶貧專項貸款,並在貼息和延長還款時間上給予優惠。

臨淮鎮人民政府

第三篇:湖南省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暨漁民上岸安居工程年中檢查情況的情況通報

關於全省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暨漁民上岸安居工程年中檢查情況的

通報

為確保我省2014年農村危房改造工程和漁民上岸安居工程順利完成,省危改辦於7月抽調各市州和部分縣市危改辦相關負責人共40人,分14個檢查組對各地進行了年中交叉檢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工作進展

本次重點檢查各市州和部分縣市區的2014年“建新拆舊”情況、2014年預撥任務實施情況、整鄉(鎮)整村推進示範和重點幫扶政策落實情況,以及2014年漁民上岸安居任務開展情況,共入户現場抽查了18個縣(市、區)的190户農户和42户漁户。檢查結果表明,2014年上半年我省農村危房改造和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工作進展順利,工程進度和質量保持了較好水平。

(一)農村危房改造預撥任務實施情況總體良好

項目進度穩中有增。2014年底,我廳與省財政廳、省發改委預撥2014年度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6.5025億元,初步安排改造任務86700户。截至2014年7月底,已動工的62615户,開工率72%,比去年同期增長7個百分點;已竣工17881户,竣工率21%,比去年同期增長4個百分點;已入住的7689户,入住率9%,比去年同期增長1個百分點。其中湘潭市、常德市、益陽市、婁底市、懷化市開工率均達到了80%以上,總體水平較去年同期有明顯提高。入户抽查結果顯示,危房改造選址原則上未發現重大安全隱患,符合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質量基本安全可靠,相關技術指導基本到位,農户總體滿意。

“重點幫扶”全面落實。截止2014年7月底,全省共確定重點幫扶對象24727户,佔總任務數的28%,超過年度計劃要求3個百分點,已確定重點幫扶對象全

部開工,開工率100%。檢查組入户抽查的近80户重點幫扶對象,全部對象認定符合審批要求,規劃建設標準基本符合要求。

“整體推進”穩步實施。截止2014年6月底,各地共上報農村危房改造整體推薦示範項目153個,示範點危房存量10000餘棟,計劃兩年時間內全部解決。郴州、婁底地區自加任務,每個縣市區上報實施2個以上整體推進項目。長沙地區進展總體較快,雙衝村、彩陶源村整體推進已取得一定成效,長沙縣提出3年內解決全縣全部剩餘農村危房的計劃。

災後重建有序開展。5月以來,邵陽、懷化、湘西州等地因強降雨引發次生災害造成較嚴重的農房倒損,相關市縣積極將災後重建與農村危房改造有機結合,整合資金,幫助困難農户重建家園。隆回、新邵、麻陽、新晃、辰溪、安化、鳳凰等地還將地質災害嚴重的村莊,按照“統一選址、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配套、統一風貌”的要求,結合農村危房改造整村推進,啟動了整體搬遷工作。

(二)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進展順利

2014年,我廳與省發改委、省畜牧水產局下達2014年度任務,涉及23個縣市區3864户,補助資金共5774萬元。截止2014年7月底,已動工的2703户,開工率66%,其中新建和修繕加固2366户,補助購房330户,已竣工643户,竣工率17%,已入住的456户,入住率12%。沅江市、華容縣等安置任務較多的地區,採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結合,確定的示範點規模分別達到120户和180户。目前,已完成示範點的選址、徵地、拆遷工作,進入施工階段。

(三)體制機制進一步理順

自2014年全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職能調整和實施以船為家漁民上岸安居工程以來,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和各鄉鎮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重視和相

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經過一年多的摸索實踐,已基本建立健全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農村安居工程管理機制,併為下一步規範農村建房管理、加強農村人居環境建設打下基礎。長沙、株洲、衡陽、郴州等市制定了市級農村危房改造技術導則、標準圖集和操作守則等技術規範;婁底市實施監督檢查常態化,每月全市一督查;張家界市整合扶貧資金1萬元/户已全部到位,衡陽耒陽市整合民政等其他部門農民建房經費600萬元集中用於危房改造。抽查中,80%以上的縣市區安排了專門的工作經費,用於農村危房改造對象認定、信息檔案建立和鄉鎮工作評優獎勵。

二、存在問題

(一)“一户一宅,建新拆舊”政策執行不到位。部分地區沒有把“一户一宅,建新拆舊”政策的執行作為提高農村危房改造總體績效的關鍵來抓,認識和工作不到位。個別縣在與農户簽訂協議時沒有明確農户拆除舊房的責任,少數縣在農户未按規定拆除舊房的情況下仍通過竣工驗收。在入户檢查中發現,近30%危改户沒有按要求拆除或者完全拆除舊房,同時,因户主全家在外打工、經濟能力等原因,部分通過2014年竣工驗收的新建房屋沒有真正住人,少數農户仍住在舊房裏,形成一定隱患。邵陽、婁底、益陽、岳陽等地均不同程度存在這樣的問題,而且越是貧困地區,“建新拆舊”執行的難度越大,土地資源浪費和人居環境破壞越嚴重。

(二)整鄉(鎮)整村推進示範進展不一。各地整體推進示範點的規劃建設方案總體水平和標準偏低,約50%的地方沒有對配套設施、庭院建設、人居環境、綠色農房、特色風貌及建設時序、建房管控等工作進行系統研究和科學設計,個別地區僅編制了農房建築方案標準圖。少數地方政府重視程度不夠,資金整合力度不大,部門合作機制未建立,住建部門指導力度不夠,工程實際進展較慢。懷

化地區僅麻陽縣和通道縣上報了整體推進示範項目,岳陽縣等個別地區因前期工作不紮實等原因要求變更示範地點。

(三)地方配套和分類補助標準執行不嚴格。各地地方財政投入總量較去年有所提高,除長沙地區外,仍普遍存在配套標準偏低、工作經費不足等問題。部分市縣財政暫未安排地方配套資金,或配套標準未達到全省規定的2500元/户。部分縣市區雖然制定了分類補助標準,但在實際分配補助資金時,怕麻煩、圖省事,簡單粗糙搞“平均主義”,難以真正解決特困農户的實際需求,其中保靖縣等地較嚴重。個別鄉鎮出現了挪用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用於新農村建設的問題,雖按規定追回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但在羣眾中已造成不良影響。

(四)建築面積超標情況繼續存在。對70户2014年危改對象進行抽查,20%左右危改對象的實際建房面積與系統錄入面積存在一定差距,其中10%左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系統信息錄入真實性問題。在抽查的2014年重點幫扶對象中,存在個別建房面積超出《實施方案》規定建設標準的問題,其中城步縣建房面積超標現象較嚴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下達2014年度全省剩餘任務和國家、省配套資金,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按期保質完成全年任務。

(二)認真開展農村危房到户調查,編制全省農村危房改造規劃、全省農村危房改造技術導引,制定實施全省農村危房改造績效評價辦法。

(三)落實重點幫扶政策,確保重點幫扶比例,嚴格控制建房規模。

(四)科學制定和實施整鄉(鎮)整村推進示範方案,結合規範農村建房、特色農房建設和農村人居環境建設,以及今年5月至7月農村受災地區的災後重

建和地質災害區整體搬遷等工作,加強領導,整合資金和政策,優化農房設計方案。2014年底,50%以上的整鄉(鎮)整村推進示範取得明顯階段性成效。各市州危改辦要對整體推進方案及農房設計方案進行認真審查和指導。

(五)全面實施全省鄉鎮規劃建設管理幹部和農村建築工匠3年培訓計劃,積極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及農村危房到户調查專項培訓。組織參加全省鄉鎮幹部培訓不力的縣市區,將視情況適當減少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安排數量;不能按規定參加培訓的鄉鎮,建議縣級危改辦減少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安排數量或者暫時不安排。

(六)各地對照檢查情況,認真查擺問題,逐項整改落實,做好下階段工作安排,相關整改情況在年底組織的全省年度績效檢查中反饋。

請各級危改辦將相關情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彙報。

附件:1.湖南省2014年7月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進度表

2.湖南省2014年7月漁民上岸安居工作進度表

湖南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8月19日

第四篇:把解決漁民上岸問題列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

把解決漁民上岸問題列入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

------關於漁民上岸問題的調研報告

十里鋪鄉黨委書記金林

大觀區十里鋪鄉袁江村位於安慶市區西南,濱臨長江,是漁民集中村。該村共有人口人,户,其中漁民人,漁户户,分別佔全村總人口的%和%。多年來,在各級政府的關懷和重視下,該村致力於康居工程建設,解決了部分漁民上岸定居的問題,但仍有户漁民至今居無定所。這些漁民是在內陸地區以船為家、以漁為生的一批特殊羣體,由於歷史的原因,他們在陸上沒有承包土地,只有少量的宅基地,主要依靠在江河湖蕩從事水產捕撈或養殖謀生。隨着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他們的生存條件日趨惡化,收入不斷減少,生活十分窘迫,大部分漁民處於基本維持生計的狀態,不少漁民處於“居無定所、學無所教、病無所醫、老無所養、轉業無門”的困境。

綜合考慮,這部分漁民未上岸定居,主要由於以下原因:一、長期以落後的生產方式作業,導致漁業收益不高,家庭不富裕,缺乏上岸購買自住房的資金,這是最為主要的因素之一。二、世世代代生活在水上,習慣了水上的生活方式和以漁為生的生存方式,不願也不敢輕易改變。三、重視子女教育觀念意識淡薄,不注重子女受教育環境,認為子女學業如何與父母關係不大。四、政府還未形成規範的優惠政策導向,缺乏正確的政策激勵機制。1

袁江村漁民的生產生活現狀,不僅是居者無其屋,漁民生活質量得不到提高的問題,而且嚴重製約了漁業經濟的發展,還造成了大量漁民子女留守問題,醫療水平得不到提高,社會保障不能全面落實,公共服務得不到滿足,造成管理遊離區,導致社會管理難度加大。這些違背了科學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和諧社會的不和諧音符,影響了可持續發展。因此,漁民上岸非小事,事關科學發展,和諧穩定,政府應高度重視,把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現提出如下建議:

漁民上岸,首先要解決的是居者有其屋的問題。把“漁民上岸”安臵房建設作為改善民生的重點之一,堅持自願、自主原則,由漁民集資建房,缺口資金由市政府專項填補,並在政策允許範圍內減免規費。政府應將漁民小區建設項目列入年度計劃,給予財政支持,規劃、土地、建設等部門在嚴格報批手續的基礎上大力支持漁民小區建設項目。要建造符合漁民生產、生活特點的漁民小區,要充分考慮漁民的實際需求,在一户一套的基礎上,允許符合條件的“大家庭”選兩套房。制定選房、購房政策,在行政引導的基礎上進行市場化運作,漁民可優先購買,並享受相關優惠價格。對於無力購買自主住房的漁户,應優先享受廉租房補貼,嚴格手續,簡化申報程序,確保漁民全部上岸。

漁民上岸,要打破漁民傳統觀念的束縛。加強宣傳優惠政策和上岸定居的好處,加大優惠政策的導向作用,鼓勵習慣了水上 生活的漁民改變傳統的生活方式,主動上岸定居。加強宣傳和引

導漁民從第一產業勞動者向二、三產業勞動者轉變,通過城市激烈的競爭、快節奏的生活強烈衝擊漁民們保守傳統的思想,促使他們樹立搶抓機遇,加快發展的進取觀念,減少封閉自守,縮手縮腳的束縛心理和不與人爭的無為心態,增強敢於創新的開放心理和走向市場,參與競爭的拼搏心態。從而實現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以及思維方式的全方位轉變,從漁民逐步過渡到市民。

漁民上岸,要發揮漁民所長,創新漁業經濟的發展模式,走現代漁業發展道路。要改變傳統的、落後的漁業生產方式,要實現從專門從事捕撈到捕撈和漁業經營相結合的轉變。注重先進捕撈工具的運用和提高捕撈作業的安全係數。利用現有的袁江圩等水產資源,鼓勵部分漁民從事水產養殖,既發揮了漁民的專業所長,又順利實現上岸漁民的轉產轉業。更加註重漁業經營,為漁民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要利用緊鄰市區的區位優勢,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漁業產業,建立與產品批發、加工、運輸基地。進一步做強注入漁業文化的特色餐飲業,樹立特色魚品牌意識,提高知名度。將漁户中的富餘勞動力從捕撈向經營轉移,增加漁户整體收入。資助該村發展1-2個第三產業項目,在功能許可條件下,經區政府同意、市政府批准,劃出一定區域供十里鋪鄉管理,袁江村經營,用於發展旅遊、水上運動、休閒漁業服務設施等第三產業。

漁民上岸,要繼續加大對漁户的補貼等相關優惠政策。隨着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適度提高漁民在禁捕期的生活補

貼。在已核定的漁民數的基礎上適當提高漁民認證的人數和户數,鼓勵更多的人從事漁業生產,形成規模化漁業經濟,加強對漁民使用現代化捕撈漁具進行補貼,促使漁業用具市場的發展。漁民上岸定居後,要加大國家漁業政策的宣傳,促使漁民依法合規從事生產。逐步開展漁業技術培訓,提高漁民生產、經營知識和技能,提升漁民素質,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漁民。

漁民上岸,配套服務和政策要跟上。加大漁民子女集聚學校的硬件設施投入,優化教師隊伍,充分給予政策性關懷。確保上岸漁民百分百享受城鄉低保、城鎮醫保、新農合等醫療和社會保障政策,建議男滿45週歲、女滿40週歲的上岸漁民可以享受《安慶市大觀區被徵地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優惠待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舉辦上岸定居漁民專場招聘會,為漁民提供就業崗位。積極協調信用社根據項目給創業漁民發放小額貸款,解決他們的創業資金。

未能上岸定居的漁民已是社會的弱勢羣體,只要黨的政策春風吹到,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各部門協調配合,袁江村漁民就一定能告別“白天一張網,晚上七尺板”、居無定所、長年漂泊的生活,實現上岸定居就業的夢想。

第五篇:關於老齡專業漁民補助工作實施情況彙報

老齡專業漁民補助工作實施情況彙報

我縣老齡專業漁民補助工作在縣政府的高度重視下,自《補助暫行辦法》下發後,從5月底至今各項工作推進有序,我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公安邊防大隊及其所屬沿海派出所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核查、公示已基本結束,農保中心對所有上報人員名單都進行了逐一核實,即將輸入保障系統進一步核實確認、發放。

全縣老齡專業漁民現有統計上報數據為2893人,其中:洋口鎮1010人,豐利鎮475人,苴鎮215人,長沙鎮993人,大豫鎮174人,新港26人。根據統計核查情況和各鎮村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的反映,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對2893人進行統計分類,其中:符合條件的2781人(包括未參加任何保險、參加新農保和享受高齡補貼的人員);財政供養人員9人;2014年1月1日後死亡的人員19人;外籍户口的人員2人;身份證有誤的2人;職工保險繳費狀態的8人;有工傷、醫保的5人;公安庫中查找不到的7人;不符合條件的60人(絕大多數是已參加職工保險的)。類別較多,情況複雜不一,請各位領導討論確定。

2、各鎮提出原享受財政轉移支付對象的類別較多,很大一部分不在老齡專業漁民的範圍,根據《補助暫行辦法》的規定,鎮村補助標準和渠道不變,財政轉移支付款項應予保留,否則矛盾較大。

3、在核查工作中,55-59週歲的漁民反響很大,雖然動員其積極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但是他們認為應有一個遞增漸進的辦法和 1

措施,來逐步解決,因為他們正在喪失生產場所和能力,應該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

對統計核查的情況,我們提出如下建議:

1、對符合條件的2781人(包括未參加任何保險、參加新農保和享受高齡補貼的人員),由農保中心輸入保障系統,核定標準後,直接辦理髮放手續。不符合條件的60人(絕大多數是已參加職工保險的)直接予以去除。

2、對公安庫中查找不到的7人,我們將進一步核查,由各鎮村進行確認。(此類型很大可能是户口已註銷人員)。

3、身份證有誤的2人,其中1人身份證與實際年齡相差10年,1人相差20年,主要原因是在辦理身份證件登記時出現產錯,建議由公安邊防核查補辦手續後,予以認定。

4、外籍户口的人員2人,户口不在本縣範圍內,遷出掛靠子女。在登記過程中,對照《補助暫行辦法》,我們提出確因年老體弱掛靠子女的,應予考慮。

5、2014年1月1日後死亡的人員19人,因户口身份已註銷,無法打卡發放補助,待此項工作結束後,根據實際死亡月份,給予其家屬一次性發放補助。

6、財政供養人員9人,有工傷、醫保的5人,對這兩種類型,我們認為其原補助很低,都是因種種社會狀況和歷史原因造成的,未享受到老漁民的優惠待遇,應予照顧。

7、職工保險繳費狀態的8人,此類型是在登記核查前未曾考慮到的一種情形,雖然已到齡,但是職工養老保險仍然在繳納過程之中,也未領取保險金。這一類型如何辦理,由領導最終確定。

8、對原縣級財政給予各鎮的財政轉移支付問題,各鎮執行情況不統一,補助的對象很大一部分不在老齡專業漁民的範圍,我們認為原財政轉移支付款項應予保留,否則會引發新的矛盾。

9、對接近60週歲的人員,尤其是55-59週歲的漁民(2014年已經達到60週歲),他們反響很大,如何對待?我們認為,雖然這部分人員,不符合《補助暫行辦法》的條件,也動員他們積極參加農村新型養老保險,但是他們提出要有一個遞增動態管理的辦法,確實有一定的道理,政府對此應予以關注。(閔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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