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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概述】

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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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據台黃委審辦投意〔2019〕1號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我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專門召開班子會議,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結合我鎮實際情況,逐條進行分析,認真檢查,切實整改。現將審計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遵守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方面的整改情況

1.基本農田73.17公頃非糧化

經核查,其中胡鷗、楊毅任期內新增1.85公頃,任期前71.32公頃。新增部分,其中0.63公頃為道路兩側綠化,1.22公頃為林地,主要原因:一是“空心村”拋荒;二是農業種植經濟效益低下,老百姓種糧積極性低,以種植果樹苗木來增加經濟效益,造成基本農田非糧化。今後,我鎮將嚴格執行基本農田管理制度,加強巡查,保護好自然資源。

2.糧食生產功能區內4.67公頃非糧化

經核查,其中胡鷗、楊毅任期內新增0.18公頃,經實地踏勘後,主要為農村人口老齡化、空心化造成的拋荒成林;任期前4.49公頃。目前,3號地塊,面積0.58公頃,地上違法建築已拆除完畢,並完成場地復墾。今後,我鎮將嚴格執行糧食生產功能區管理制度,穩定糧食生產、保障糧食安全。

3.公益林19.05公項被非法佔用

經核查,其中胡鷗、楊毅任期內新增0.2公頃,任期前18.85公頃。新增部分,經實地踏勘後,現狀為河流水面,是颱風季特別是“利奇馬”超強颱風後水流增大沖毀防洪堤所致。今後,我鎮將嚴格落實公益林管理措施,加強日常巡查,保護好國家自然資源。

4.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存在污染源面積36.55公頃

經核查,寧溪鎮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有水田32.8公頃,旱地3.75公頃(其中胡鷗、楊毅任期內新增0.36公頃)。新增部分,其中38號地塊為金林村為解決村民用水新建的蓄水池,96號地塊為烏巖頭村樹木生長樹冠變大造成的影像變化。今後,我鎮將進一步加大水源地保護治理力度,大力推廣“肥藥雙控”,確保飲用水安全。

二、完成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的整改情況

1.河道保潔長效管理有待加強

接到審計發現的問題後,我鎮進一步完善了河道保潔管理機制,重點緊盯河道內養鴨、洗衣服以及垃圾未清理等問題,加強日常巡查,確保水源地水質安全。

2.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飽和

(1)寧溪鎮位於西部山區,由於雨污管網未徹底分離,污水排放量受季節性降水影響較大,導致個別時間段超過日污水處理能力。目前,我鎮已全面推進“污水零直排”改造,待整個工程完成後,將全部實現雨污分離,有效解決該問題。

(2)針對審計發現的寧溪污水處理廠個別日期氮、磷超標問題,我鎮已督促台州黃巖北控環保有限公司進一步提升污水處理工藝,加強日常監管,確保處理污水達標排放。

(3)針對審計發現的寧溪污水處理廠污泥未深度處理問題,含水率高問題,我鎮已在污水處理廠擴容改造工程予以考慮,擬拆除現有處理設施,新建一座高標準的污水脱水設施,降低含水率。

(4)寧溪污水處理廠擴容改造工程實施主體為台州市黃巖區排水管理處,目前已開工建設,我鎮將積極配合推進工程進度,促進區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3.農村公廁的管理服務提升不夠到位

接到審計發現的問題後,我鎮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對鎮區公廁保潔人員上牆、衞生保潔等情況進行檢查,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今後,我鎮將進一步加強農村公廁管理,做好農村公廁建設後半篇文章,切實提升農村人居環境。

4.截污管網建設進度遲緩

截污管網工程十四期工程已於2019年10月竣工。

三、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監督責任方面的整改情況

1.履責機制不夠健全

我鎮將根據區級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的實施意見或制度辦法,及時出台相關實施意見或制度辦法,對轄區內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與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與目標加以明確。

2.日常監管有待加強

(1)審計發現問題後,我鎮馬上組織人員對受理的環保信訪件進行“回頭看”檢查。目前,凱凱搖擺機廠已關停。

(2)今後,我鎮將對轄區內發生的違法事件、信訪案件以及處理結果、整改落實情況及時跟進,配合落實,建立健全台賬資料,全面加強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的監管。

四、自然資源資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相關項目建設運行情況的整改情況

1.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未發揮應有效用

(1)污水處理終端質量不達標影響運維問題。

一是運維移交問題。47座終端中未移交的39座污水處理終端為生態資金建設項目,業主是各村村委會,當時由區環保局委託第三方公司進行管護,後經區級會議商量決定,統一將全區污水處理終端交由第三方公司管護,但區住建局只接收通過驗收的原農辦牽頭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不同意接收原生態辦牽頭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我鎮多次要求區住建局接管維護,但多次協商無果。

二是出水水質問題。6座代管終端為2016年年底因省對區考核的需要,要求移交到區農辦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當時移交時對出水水質不作要求。此後,我鎮就終端出水未進行達標檢測一事與農辦進行了多次對接未果,此情況在全區範圍內普遍存在,非我鎮獨有。因此,在與農辦、區住建、第三方運維單位協商後,在第三方運維單位確保設施正常運行的情況下,不再對終端達標出水作要求。

三是提升改造問題。已對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質量及運行情況進行了全面普查,對於39座未移交的污水處理終端的提升改造問題,已向區政府彙報,爭取資金進行簡易維修、清理,保障正常運行,下步將努力推進提升改造。另外,對位於平原地區靠溪流村莊不再建設污水處理終端,統一納管至污水處理廠處理,並已列入區住建局2020年工作計劃

(2)管理不到位問題。今後,我鎮將積極與區住建局對接,加強各村終端運維情況的管理,對交由第三方運維單位的終端,嚴格按照合同相關條款進行監管考核,切實提升運維質量,保障出水水質。

2.廚餘垃圾處理效率有待提高

(1)垃圾分揀不足,設備利用效率不高問題。我鎮共建有坦頭、王家店2個資源化處理站,場站建設主要用於處理可腐爛垃圾,設備由區農辦統一採購,每台設備每天可處理5噸可腐爛垃圾,按人口預設提前量最高每天可處理10噸可腐爛垃圾。目前,寧溪鎮只運行坦頭資源化處理站,主要原因是可腐爛垃圾日收集量最多不超過2噸,一個場站處理足夠。王家店資源化處理站設備已經調試,今後隨着垃圾量的增加,視情投入使用。

(2)菌種添加未做記錄問題。已要求場站管理人員嚴格按照規程添加菌種,及時補齊菌種添加記錄,盡力做到精準投放。

3.大件垃圾分揀場利用能力有限

寧溪鎮裝修垃圾(大件垃圾)分揀場是2018年應區行政執法局要求建設的,主要處理一些舊傢俱等無法裝運垃圾運輸車的大件垃圾,定期進行拆解,以人工分拆分揀為主,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拆小後運到寧溪垃圾中轉站後統一轉運黃巖垃圾場,門口道路已平整。今後將與黃巖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對接,在寧溪國土空間規劃調整中,統籌寧溪鎮裝修垃圾(大件垃圾)分揀場建設規劃,落實土地指標,依法推進裝修垃圾分揀場建設,配備分揀設備,使其有效發揮效用。

中共寧溪鎮黨委

寧溪鎮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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