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活動方案 >

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實施方案(精選多篇)

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實施方案(精選多篇)

第一篇: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實施方案

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實施方案(精選多篇)

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實施方案

根據《關於做好2014年xx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工作的通知》(團x委聯〔2014〕1號)文件精神,特制定《2014年xx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實施方案》(省大學生志願辦〔2014〕1號)如下。

一、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2014年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xx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具備奉獻精神,能切實履行志願者光榮的職責。

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服從分配;

4.年齡一般不超過25週歲(1986年7月1日後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週歲(1983年7月1日後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對報名參加招募的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家庭經濟困難並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和崗位所在地縣(市、區)生源的高校畢業生。

二、主題口號

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祖國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為xx發展、海西建設貢獻力量。

新基層、新生活、新成長

三、服務內容

1、支教:在欠發達地區的鄉鎮學校從事為期2年的教育和教學管理工作;參與學校的教學、行政、研討等工作;開展教師業務培訓;普及校園網絡知識;牽線開展學校結對幫扶等活動。

2、支農扶貧:在欠發達地區的鄉鎮從事為期2年的農業科技、扶貧工作;參與農業實用技術的宣傳和推廣;領辦科技示範項目;組織開展農技培訓班;立足農村實際,申請、開發扶貧項目。

3、支醫:在欠發達地區的鄉鎮衞生院從事為期2年的醫療衞生工作,部分在縣級醫院、防疫站工作;參與衞生醫療知識的宣傳;幫助養成良好衞生習慣;培訓指導鄉村醫療工作者。

4、青年工作:根據基層實際需要從志願者中擇優選拔條件適宜的志願者擔任鄉(鎮)團委副書記,按有關程序任免;少數優秀志願者也可充實到縣級團委或兼職擔任所在單位的團幹部。

四、宣傳動員

各級項目辦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廣泛開展“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宣傳活動,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在組織招募期間,請各地市、各高校項目辦在各自網站的首頁顯著位置與“xx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願者招募平台”()建立鏈接。各高等學校要充分利用校內廣播台、校園網、公告欄、海報等媒體,廣泛宣傳“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招募信息和相關政策。

五、工作流程

(一)崗位徵集(2月28日前)

2月22日前,各縣(市、區)“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辦”將本地鄉(鎮)教育、農業(含林業、海洋與漁業)、衞生、扶貧等基層崗位需求信息錄入“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報崗網絡系統。

2月25日前,各設區市“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辦”按照省項目辦下達的指標,對縣(市、區)上報的崗位需求信息進行審核,確保完整、準確、詳實後,報省項目辦。

2月28日前,省項目辦審核全省崗位需求信息,報經省項目辦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向社會公佈招募崗位信息。

(二)組織報名(3月15日—4月15日)

(1)網上報名。 3月15日-4月15日,報名畢業生可登錄“xx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願者招募平台”()查看有關情況,填寫個人報名信息。

(2)打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網上下載《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二)並填寫有關信息(不得改動表格的設置,並使用a4紙打印)。

(三)審查考核(3月30日——4月20日)

1、應屆大學畢業生報名表由所在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並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後,於 4月15日前交至本校項目辦;xx生源外省高校應屆畢業生將報名表交校團委蓋章後,於4月15日前將報名表格、學生證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寄至xx省青年志願服務中心(即省項目辦)。歷屆生將報名表格、畢業證書、身份證複印件(更多請搜索:)於 4月15日前交至xx省青年志願服務中心,由xx省青年志願服務中心負責審查考核。

2、審核。各高校項目辦應在收到學生《報名登記表》後,對其在網上報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等情況進行審核。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寫審核意見。如發現報名者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3、嚴格面試。招募選拔期間,省項目辦、各高校項目辦集中組織1次對報名者的面試,各高校項目辦將面試結果書面上報省項目辦備案。

(四)體檢確認(4月21日——4月25日)。

4月21日-4月25日組織報名志願者按就近就便原則,在三級乙等(含三級乙等)以上的醫院進行集中體檢,確認志願者名單。體檢不合格的,要及時調換,各高校項目辦要本着對志願者和服務地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省項目辦下發的體檢標準(見附件三)和健康要求(見附件4),嚴格把關,確保體檢質量。如發現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省項目辦將予以通報,並取消項目辦下一年度的招募資格。志願者在服務期間,因體檢不嚴導致既往病復發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責任項目辦承擔。體檢通過的要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統”中註明。

(五)審定確認(4月26日——6月10日)

1、初選。各高校項目辦要在省項目辦的指導下,根據面試、體檢、招募指標的要求,綜合考察報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願服務經歷等情況,初步選出符合條件的志願者,並公示三天。合格後,使用“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網上招募管理信息系統於 4月30日前將名單上報省項目辦。

選拔志願者應優先考慮以下幾個因素:①應屆大學生畢業生學分總績點(或學業成績)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級學生總數前70%之內。②本科及本科以上學歷優先③優秀學生幹部和有志願服務經歷者優先④基層急需的農、醫、師和經濟類專業者優先⑤入學前户籍所在地在服務地優先

2、名單公示。 5月10日至5月13日,省項目辦將錄取志願者名單進行公示,若無異議,省項目辦將與志願者簽定《招募協議》。

3、發放《確認通知書》。6月10日,省級項目辦根據公示情況確認錄取人員,併發放《確認通知書》(即服務崗位,培訓報到時間、地點及聯繫方式等)。

(六)志願者補招

培訓派遣期間,如出現入選志願者流失,省項目辦將根據流失情況進行補招,補招工作嚴格按照省項目辦制定的志願者選拔條件和體檢等選拔程序,從志願者後備人才庫選拔並經培訓後方可派遣到崗。

(七)集中培訓 (7月23日-7月25日)

省項目辦組織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xx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大學生志願者參加培訓(具體事項另行通知)。培訓的內容包括黨和國家新農村建設等政策文件以及有關基層工作特別是農業、教育、衞生、扶貧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志願服務理念、志願服務條例、志願者典型事蹟、服務地基層工作的現狀、服務單位和崗位的基本情況、服務崗位(教育、衞生、農技)專項技能、團隊意識等。培訓結束通過考試的,頒發上崗證書。

(八)註冊、上崗

培訓期間,省項目辦將按照《中國青年志願者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對志願者進行註冊,頒發註冊證。

7月26日(暫定),舉行出征儀式。儀式後,各服務縣項目辦工作人員組織志願者抵達服務地,有針對性地向志願者介紹服務地風土人情及服務項目的基本情況,並安排專人送志願者赴服務崗位協調服務單位安排志願者工作、食宿等有關事宜。服務縣項目辦要組織支教志願者在開學前分階段參加崗前教學培訓、在當地教育部門實習、備課、家訪等,為開學後開展教育教學工作做好準備。並結合當地實際,適時做好崗位培訓工作。

以上組織招募、培訓時間安排將根據實際進展情況進行調整,省項目辦將在“xx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願者招募平台”()上及時發佈有關信息。

六、日常管理和服務

1、户口、檔案、組織關係管理。服務期間,畢業生户口可根據本人意願遷往服務單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服務單位所在市、縣(區)人才服務機構,遷入地公安機關憑畢業生報到證、畢業證書和户口遷移證為其辦理落户手續。本省高校招募的志願者户口、檔案也可保留在畢業高校。xx生源外省高校大學畢業生志願者服務期間,由中國海峽人才市場、xx青年人才開發中心、福州市人才儲備中心提供免費檔案保管及人事代理。服務期間,黨團組織關係由畢業生憑黨團組織關係介紹信轉至服務單位。服務期間申請入黨的,由鄉(鎮)一級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服務期滿後,户口、檔案和組織關係按照有關規定轉遷。

2、根據“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志願者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由服務縣項目辦具體指導,由服務單位具體承擔。服務縣項目辦具體負責協調服務單位落實志願者服務崗位、免費住宿以及安全、健康、衞生等後勤保障,幫助解決志願者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志願者的服務工作進行考核評估。服務單位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把志願者作為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加強安全教育,給予相應的待遇,負責提出考核初步意見。服務地設區市項目辦對服務縣項目辦的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評估。志願者所在高校項目辦要及時跟蹤瞭解志願者工作、生活等情況,並積極給予幫助支持。各級項目辦協調一致對志願者和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管理。

3、省項目辦頒行《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願者管理辦法》作為日常管理的依據;各級項目辦要進一步完善每季度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和突發事件及時通報制度。

4、解除協議。“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願者應按照協議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由於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按規定填寫 《xx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願者離崗申請表》,經省項目辦批准,並履行有關手續,方可離開服務單位。

5、有關服務證書。“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志願者,統一頒發《xx省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證書》,作為服務期滿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的依據。

6、加強就業服務。

(1)各級項目辦都要積極爭取黨政部門的支持,將已出台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同時,積極爭取有利於志願者就業的新政策。

(2)各級項目辦要通過建立志願者人才庫,在充分掌握志願者就業需求的基礎上,整合資源,包括青聯、青企協等各個方面的資源,引導社會各界關注志願者、瞭解志願者,通過現場招聘會、網上招聘會等形式,將就業信息及時傳遞給志願者,暢通志願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供需渠道,為志願者提供適合的就業崗位。原服務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應優先考慮接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志願者。縣、鄉各類事業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也應拿出一定職位專門吸納這部分大學生志願者。

(3)各級項目辦要動員和鼓勵各地就業服務機構開展針對大學生志願者的信息諮詢、職業技能培訓、求職擇業指導等服務。

(4)各級項目辦要動員和整合社會各方力量,通過建立大學生志願者服務欠發達地區創業基金,為大學生在欠發達地區創業提供幫助。各高校項目辦要切實負起責任,為每名服務期滿志願者提供不少於1個就業崗位信息。

(5)各級項目辦要密切配合,對志願者服務期滿後就業創業的情況及時進行跟蹤調查和服務。

七、評估考核

1、志願者服務期滿,服務單位要對其作出鑑定並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為志願服務經歷和就業、創業證明。

2、對各級項目辦工作的評估結果作為表彰和下一年度項目實施的重要參考依據,並將評估結果抄送同級黨委、政府。

3、省項目辦彙總項目評估成果上報省委、省政府及有關單位。

八、表彰

1、志願者服務期滿後,根據評估考核的結果對優秀志願者和先進項目辦進行表彰。在省青年志願者協會開展的各類評選表彰活動和志願服務獎章的頒授中予以集中體現。報全國項目辦,參加全國表彰評選。

2、省項目辦將每兩年舉行表彰活動,根據各項目辦工作情況評選“xx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組織獎。

省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

第二篇:關於做好我校2014年福建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

關於做好我校2014年福建省大學生志願

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的通知

各院團委、團總支:

2014年福建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已經啟動,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人數和服務地區

全省招募300名志願者三明、南平、龍巖、寧德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的鄉鎮開展為期二年的教育、衞生、農技、扶貧、青年工作等方面的志願服務。

二、工作流程(可詳見附件2)

1.網上報名。3月26日-4月30日,報名畢業生可登錄“福建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願者招募平台”()查看有關情況,填寫個人報名信息。

2.打印報名表。報名學生從網上下載《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並填寫有關信息(不得改動表格的設置,並使用a4紙打印)。

3.審查面試。應屆大學畢業生報名表由所在院(系)團委負責人簽字並由所在院(系)黨組織蓋章後,於 5月5日前交至校團委(自欽樓三樓團委辦公室)。校團委組織面試。

4.體檢。5月16日—5月20日

5.錄取。6月15日前,省級項目辦根據公示情況確認錄取人員,併發放《確認通知書》(即服務崗位,培訓報到時

間、地點及聯繫方式等)。

三、政策支持(詳見附件1)

1.在崗待遇:服務期間享受每人每月不低於1400元的生活補貼;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參加“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的大學生志願者,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14元代為償還。

2.服務期滿後政策。在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考試等有相應優惠政策。

請各院團委、團總支積極發動未就業同學參與本計劃,如有問題可撥打2182667,孫老師。

附件1. 關於做好2014年福建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工作的通知

2.2014年福建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實施方案

校團委

2014年3月19日

第三篇:2014年浙江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

2014年浙江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

招募協議書

應募方:(志願者)(以下簡稱甲方)

招募方:浙江省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辦(以下簡稱乙方)

浙江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以下簡稱“欠發達地區計劃”)由浙江省委組織部、共青團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人事廳共同組織實施,2014年該計劃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浙江省的25個欠發達縣市區和5個海島縣從事為期1—2年的教育、衞生、農技、扶貧以及當地亟需的其他方面的志願服務工作。志願者服務期滿後,鼓勵其紮根基層,或者自主擇業和流動就業。

甲方自願報名參加欠發達地區計劃。根據相關文件確定的遴選條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乙方組織選拔,並經欠發達地區計劃浙江省領導小組的審定確認後,甲方入選欠發達地區計劃,服務期為年。

為切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保證欠發達地區計劃的順利實施,乙方與甲方就相關事項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權利

1.經體檢合格,簽定本協議書;

— 1 —

2.服務期間,每月享有800元的生活補助,並享有每年800元/人的交通補貼,人身意外傷害和住院醫療保險,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3.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享受浙江省委組織部、團省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事廳《關於實施浙江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的通知》(團浙聯[2014]10號)的政策支持以及所在高校出台的相關政策支持。經考核合格的,獲得服務鑑定和相應榮譽;

第二條甲方義務

1.保證本人確係自願參加欠發達地區計劃,保證本人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按照確認通知書要求的時間和地點報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參加體檢、省項目辦組織的實習、見習和集中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按照統一安排及時前往相應服務地開展服務,並服從崗位分配。未通過考核的,不再享有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之各項權利;

4.服務期間,與服務縣項目辦簽定服務協議,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欠發達地區計劃各項管理規定,愛崗敬業,盡職盡責;除不可抗力因素並提出申請,並經浙江省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辦同意,不得單方中止協議;

5.服務期滿,按時離崗,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條乙方權利

1.甲方沒有通過培訓考核的,有權將其召回;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之各項權利;

2.甲方服務期間因違反法律政策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或嚴重違反協議約定,或因其它情況致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有權將其召回;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之各項權利;

3.在甲方申請相應政策支持時,有權要求其提供相關證明;

第四條乙方義務

1.組織甲方參加體檢,實習、見習工作,如期參加集中培訓、赴服務地服務;

2.保證甲方在服務期間確有服務崗位,並保證其在服務期滿後可按時結束服務;

3.對甲方報到前的相關事項給予指導和幫助;

4.負責甲方服務期間日常管理,並對其給予相應指導和幫助;

5.甲方服務期滿並符合相應條件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提供服務和幫助。

第五條因甲方無故拖延報到、單方中止協議或擅自離崗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責任。

第六條因乙方無故單方中止協議或擅自召回甲方,致使其

正當權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浙江省項目辦的確認通知書的複印件、甲方的報名登記表的複印件和身份證的複印件作為本協議書附件。

第八條本協議書可以傳真方式簽定。

第九條甲方經培訓考核和體檢合格後,與服務地所在縣級項目辦就服務期間的具體事宜簽定服務協議書。

第十條本協議書壹式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如因本協議書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主辦公場所所在地的仲裁機構或法院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浙江省欠發達地區計劃項目辦

協議簽定地點:浙江團省委學校部(乙方主辦公場所) 協議簽定時間:2014年6月日

第四篇:2、福建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願者(年度或服務期滿)考核登記表

附件1:

福建省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願者

(年度/服務期滿)考核登記表

檔案。

第五篇: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報名登記表

大學生志願服務欠發達地區報名登記表 學校所在省(區、市)學校名稱

注:本表交高校項目辦,附學習成績單;高校項目辦留檔備查2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uodong/vgrly.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