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税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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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税練習題
一、單選題
1.我國多個五年計劃(規劃)中均提出要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税制度。首次提出建立分類與綜合相結合個人所得税制的是:
A.“八五計劃”
B.“九五計劃”
C.“十五計劃”
D.“十一五規劃”
2.下列説法中,不正確的是:
A.《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是法律
B.《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是行政法規
C.《個體工商户個人所得税計税辦法》是部門規章
D.《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是規範性文件
3.下列收入中,來源於境內所得的是:
A.英國母公司技術總監喬治兼任境內子公司技術專家,未入境履行職務取得子公司支付的工資
B.居民張某在境內子公司工作取得由境外母公司發放的工資
C.居民李某從非洲分公司回國就職後取得非洲工作期間的獎金
D.居民王某將其擁有的一項發明授權某外國企業在境外使用取得使用費
4.關於財產轉讓所得的税務處理,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王某先後兩次按照不同價格購買某企業股權,轉讓部分股權時按照“先進先出”法確定轉讓原值
B.徐某轉讓限售股取得收入8萬元,不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始憑證,徐某應納個人所得税1.6萬元
C.孫某同時持有限售股及該股流通股,確定其轉讓所得時應按照限售股優先原則確定轉讓原值
D.史某轉讓股權應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税務機關報告股權轉讓有關情況
5.甲公司2018年1月在新三板掛牌,2019年5月股東丁某轉讓原始股及掛牌後該原始股孳生的送、轉股,股東陳某轉讓非原始股及其孳生的送、轉股。關於上述股票轉讓行為涉税處理,表述正確的是:
A.股東丁某轉讓原始股孳生的送、轉股取得的所得以股權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
B.股東丁某轉讓原始股取得的所得向股票託管證券機構所在地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C.股東陳某轉讓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向甲公司所在地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D.股東陳某轉讓非原始股孳生的送、轉股取得的所得向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税務機關申報納税
6.2019年6月,小馬以一項生物醫藥新品種投資入股到L公司(境內居民企業),交易對價全部為股權。下列説法正確的是:
A.若選擇享受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納税政策,應經主管税務機關審批,投資入股當期可暫不納税
B.若選擇享受技術成果投資入股遞延納税政策,遞延期間L公司在境內上市,小馬持有的該股權轉為限售股
C.若選擇享受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分期繳税政策,分期繳税期間小馬轉讓部分股權取得的現金可暫不繳納分期繳税未結清税款
D.若選擇享受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分期繳税政策,小馬應以申請生物醫藥新品種所在地税務機關為主管税務機關
7.自然人劉某和乙公司各出資500萬元成立了有限合夥創投企業甲。2017年1月,甲企業投資1000萬元到初創科技型企業丙。2019年2月,劉某從甲企業分回收益600萬元,假定當年其無綜合所得和其他費用扣除項目。下列涉税業務處理,表述正確的是:
A.劉某可抵扣應納税所得額為350萬元
B.劉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税税額為80.95萬元
C.劉某當年不足抵扣的投資額,不得結轉至以後年度抵扣
D.甲企業選擇按創投企業年度所得整體核算後,5年內不能變更
8.小趙登錄個人所得税APP時發現其受僱單位一欄中出現某某人力資源公司,小趙從未在該單位工作過。他進行異議申訴的途徑是:
A.單位——申訴——曾經任職
B.單位——申訴——從未任職
C.單位——冒用處理——曾經任職
D.單位——冒用處理——從未任職
9.根據個人所得税有關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A.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居民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后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B.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外籍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和專項附加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C.自2019年1月1日起,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納税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税
D.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以收入減除20%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
10.曾某是一家公司的營銷主管,2018年12月取得工資收入6000元,當月參加公司組織的國外旅遊,免交旅遊費20000元,另外還取得3000元的福利卡一張。曾某12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税額為:
A.190元
B.720元
C.3390元
D.4995元
11.楊某為某個體工商户業主。2018年度該業户全年生產經營利潤20萬元,無納税調整項目,已預繳個人所得税5690元,楊某無綜合所得和其他經營所得。楊某2018年度彙算清繳時應補繳的個人所得税税額為:
A.17500.75元
B.20200.45元
C.28591.25元
D.25200.25元
12.納税人填報《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下列信息不屬於必填項目的是:
A.小王申請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其子女受教育階段信息
B.小張申請繼續教育附加扣除,其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類型信息
C.小秦申請住房貸款利息附加扣除,其首套房住房坐落地址
D.小馮申請住房租金附加扣除,其住房租賃合同編號
13.下列關於企業重組中個人所得税納税義務的説法,不正確的是:
A.有限公司變更為個人獨資企業,其自然人股東應就其所得繳納税款
B.乙公司被甲公司合併,其自然人股東應就其所得繳納税款
C.A公司以定向增發方式收購B公司股權,B公司自然人股東應就其所得繳納税款
D.自然人在債務重組中,以低於債務原值的現金償還債務應繳納税款
14.下列關於個人所得税申報事項表述正確的是:
A.甲公司代扣代繳非居民個人湯姆工資時應填報《個人所得税基礎信息表(B表)》
B.居民個人李某在甲、乙兩地分別取得工資所得,李某應自行申報並填報《個人所得税自行納税申報表(A表)》
C.張某從其經營的兩家商店(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户)取得經營所得,可彙總填報《個人所得税經營所得納税申報表(C表)》
D.非居民個人齊某在中國境內取得未扣繳税款的勞務報酬所得,應填報《個人所得税自行納税申報表(B表)》
15.以下納税人2019年3月發生的涉税業務,個人所得税税額計算正確的是:
A.吳女士領取單位發放的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單獨計税,應繳納個人所得税1440元
B.陳先生提前5年退休,從單位取得的一次性補貼收入50萬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税7400元
C.楊女士依法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獲得一次性補償金32萬元,所在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5萬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税61340元
D.鄭先生以60萬元購買所在單位一套建造成本75萬元的住房,應繳納個人所得税13080元
16.2019年9月,甲公司(非國有企業)向税務機關遞交了股權獎勵遞延納税備案資料。該資料顯示的部分情形中,不符合遞延納税條件的是:
A.激勵對象為董事會決定的技術骨幹
B.甲公司為我國境內未上市的高新技術企業
C.甲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經公司董事會通過
D.股權激勵計劃中列明,該股權自獲得獎勵之日起應持有滿3年
17.按規定,有關部門和單位有責任和義務向税務部門提供或者協助核實專項附加扣除有關的信息。下列關於部門與信息對應關係表述錯誤的是:
A.教育部門——有關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信息
B.衞生健康部門——有關出生醫學證明信息、獨生子女信息
C.自然資源部門——有關不動產登記信息
D.民政部門、外交部門、法院——有關婚姻狀況信息
18.無住所個人約翰為境內M公司總經理,同時在英國T公司任職。M公司、T公司每月分別支付其工資摺合人民幣2萬元、3萬元。假定約翰2019年在境內累計居住80天,11月在境內工作18天,在英國工作12天。不考慮税收協定,約翰11月應在我國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税額為:
A.954元
B.3590元
C.1590元
D.861.6元
19.某個人獨資企業2019年全年銷售收入為1000萬元,成本費用79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10萬元、廣告費23萬元、與家庭生活難以劃分的費用10萬元),可扣除的相關税費150萬元。該企業投資者當年沒有綜合所得,2019年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税額為:
A.20.4萬元
B.17.6萬元
C.16.9萬元
D.16.2萬元
20.某企業職工李某2019年1月取得工資2.3萬元,個人按企業年金計劃繳納年金800元。李某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2萬元,該企業所在設區城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4.8萬元。如僅考慮基本減除費用,李某本月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税額為:
A.675.6元
B.516元
C.525.6元
D.2094元
21.居民個人李先生2019年全年取得工資200000元,6月取得勞務報酬30000元。從1月開始每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繳納“三險一金”2300元。若無其他扣除,其全年應納税額為:
A.17560元
B.9320元
C.8720元
D.7680元
22.居民個人李某2019年取得工資收入30萬元,稿酬10萬元,特許權使用費10萬元,勞務報酬5萬元,繳納“三險一金”6萬元。本年度李某綜合所得收入額為:
A.50萬元
B.47.6萬元
C.41.6萬元
D.35.6萬元
23.居民個人杜某2019年3月新入職A公司,6月首次向單位報送4歲女兒相關信息。7月A公司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税時,杜某累計可扣除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為:
A.1000元
B.2000元
C.3000元
D.5000元
24.居民個人馬某2019年3月取得上年度一次性獎金36500元,當月工資4500元。馬某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其應納税額是:
A.1080元
B.1095元
C.3440元
D.3890元
25.居民個人劉某2019年11月生病入院,假定其次年1月出院並結清費用,其支付的醫療費用符合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條件,則該項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的申報時間是:
A.2019年11月
B.2020年1月
C.2020年3月至6月
D.2021年3月至6月
26.除納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繳義務人應在規定期限內向納税人提供已辦理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及金額等信息。該期限是:
A.季度終了後1個月內
B.季度終了後2個月內
C.年度終了後1個月內
D.年度終了後2個月內
27.居民個人洪某2019年5月底與任職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獲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400000元,其所在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為6000元/月。洪某應繳納個人所得税税額是:
A.7880元
B.15880元
C.19880元
D.63580元
28.居民個人孫某2019年2月受某公司邀請講課4次,每次獲取報酬4000元,該公司應預扣預繳其個人所得税税額是:
A.2560元
B.1790元
C.640元
D.320元
29.下列關於納税人2019年領取符合規定年金的涉税處理表述,正確的是:
A.老馮按月領取的年金併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税
B.老金按月領取年金適用綜合所得税率計算納税
C.老張按季領取的年金全額適用月度税率計算納税
D.老錢因出境定居一次性領取年金適用綜合所得税率計算納税
30.非居民個人邁克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其辦理納税申報的時間是:
A.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內
B.取得所得的季度終了15日內
C.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D.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
31.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統中,個人所得税APP端(WEB端)註冊碼的發放渠道是:
A.APP端
B.WEB端
C.税務局端
D.扣繳客户端
32.外籍個人約翰辦理自然人實名認證時,下列證件中不能用於實名認證的是:
A.外國護照
B.外國人出入境證
C.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D.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33.自然人電子税務局判斷居民個人為某公司在職員工的字段是:
A.人員狀態
B.任職受僱從業日期及離職日期
C.任職受僱從業日期及人員狀態
D.任職受僱從業日期、離職日期及人員狀態
3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統判定自然人身份的四要素是:
A.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姓名、手機號碼
B.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姓名、銀行賬號
C.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國籍(地區)、姓名
D.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碼、國籍(地區)、銀行賬號
35.自然人在個人所得税APP端辦理業務時,可對有疑問的信息發起申訴。以下不屬於可以發起申訴的事項是:
A.收入納税明細
B.任職受僱信息
C.授權辦税信息
D.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36.因對某條工資收入數據有異議,居民個人張某在個人所得税APP端進行了申訴。關於該條數據的處理,下列説法正確的是:
A.該條數據從收入列表裏消失,仍計入匯繳申報應税所得
B.該條數據從收入列表裏消失,暫不計入匯繳申報應税所得
C.該條數據仍在收入列表裏,但顏色變灰,暫不計入匯繳申報應税所得
D.該條數據仍在收入列表裏,且顏色不變,暫不計入匯繳申報應税所得
37.A公司在自然人電子税務局扣繳客户端申報扣款後,因系統提示“繳款狀態不明、請確認賬户是否成功,如未成功,請稍後重試”,需税務機關在税務局端操作的模塊是:
A.申報作廢(ITS)
B.申報錯誤更正(ITS)
C.單筆交易處理(ITS)
D.銀行端、POS機繳税憑證處理
38.關於自然人並檔的後續影響,下列説法正確的是:
A.被並檔案的納税人識別號繼續有效
B.主檔案及被並檔案下的納税記錄分別顯示
C.主檔案納税人識別號可以繼續辦理相關業務
D.被並檔案下采集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自動帶到主檔案下
39.關於税務機關向符合條件的納税人送達電子税務文書,下列説法不正確的是:
A.向趙某送達電子《阻止出境決定書》
B.向錢某送達電子《税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C.向孫某送達電子《准予税務行政許可決定書》
D.向李某送達電子《補正税務行政許可材料告知書》
40.某個體工商户2019年適用核定徵收方式,應税所得率為10%,本年度取得收入30萬元,通過市教育局向教育事業捐贈2萬元。假設無其他所得項目,其2019年經營所得應納税額是:
A.500元
B.1050元
C.1400元
D.1500元
41.居民個人李某2019年度工資收入13萬元,稿酬收入2萬元,個人繳納三險一金2.6萬元,10月通過市民政局向貧困山區捐款3萬元,無其他所得和扣除項目。李某年度彙算時捐贈支出扣除限額為:
A.13200元
B.16560元
C.30000元
D.55200元
42.鄭某2019年度取得工資收入12萬元,發表文章取得稿酬收入6萬元。年底因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5萬元,其全年綜合所得收入額為:
A.20.36 萬元
B.15.36 萬元
C.23 萬元
D.18萬元
二、多選題
1.王教授2019年10月出席國內某教育峯會作主題演講。以下與王教授有關的收入屬於“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有:
A.作主題演講取得主辦方支付的報酬2萬元
B.將演講內容在報刊上發表取得收入0.2萬元
C.因發行教育演講視頻光盤取得收入5萬元
D.取得某網站因侵權播放其視頻支付的賠償金2萬元
E.粉絲將王教授親筆簽名文字手稿拍賣取得收入5萬元
2.孫某2018年8月發生如下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以自有房產投資入股甲公司獲得股票20萬股;以其個人所有的某專利技術入股乙公司獲得股票10萬股。關於孫某上述投資行為的涉税處理正確的有:
A.對投資甲公司的行為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税
B.對投資甲公司的行為一次性納税有困難的,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可在2023年8月前分期繳納
C.孫某2019年1月轉讓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萬股,獲得的現金應按比例優先繳納尚未繳清的税款
D.對投資乙公司的行為,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可享受遞延納税優惠
E.對投資乙公司的行為,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可在5個納税年度內分期納税
3.蔣某所在A公司對蔣某以股票期權進行股權激勵,在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下列説法正確的有:
A.若A公司是上市公司,蔣某取得股票期權時一般不作為應税所得
B.若A公司是上市公司,蔣某取得的股權激勵所得,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可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C.若A公司是上市公司,蔣某取得的股權激勵所得,可以在不超過12個月的期限內繳納個人所得税
D.若A公司是新三板掛牌公司,蔣某取得的股權激勵所得參照上市公司執行
E.若A公司是非上市公司,也非新三板掛牌公司,蔣某取得的股權激勵所得可以選擇遞延納税
4.張某投資某合夥創投企業,出資佔比20%,合夥協議約定張某的分配比例為25%,該企業設立基金A、B。2019年,基金A、B分別取得股權轉讓所得100萬元、-300萬元以及股息紅利所得20萬元、10萬元,企業其他支出100萬元。對上述情形,下列説法正確的有:
A.若合夥企業選擇單一基金核算,張某從A基金取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為6萬元
B.若合夥企業選擇單一基金核算,張某從B基金取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為0
C.若合夥企業選擇單一基金核算,B基金的股權轉讓所得小於零的部分不得向以後年度結轉
D.若合夥企業選擇年度整體核算,張某2019年在該創投企業無所得,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税
E.若合夥企業選擇年度整體核算,合夥企業年度虧損准予按有關規定向以後年度結轉
5.2005年,魏某購入非上市A公司股票10萬股,價款20萬元。2009年12月,A公司股票在上交所掛牌上市,當日開盤價10元、收盤價13元。2018年12月,魏某購入A公司流通股10萬股,每股14元。2019年1月,魏某將持有的A公司10萬股轉讓,每股12元。不考慮其他税費,以下涉税處理正確的有:
A.魏某轉讓的股票,按加權平均法計算股票原值,每股8元
B.魏某轉讓股票的個人所得税扣繳義務人為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C.扣繳義務人計算預扣預繳魏某個人所得税税額為22.1萬元
D.魏某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與實際成本計算出的應納税額為20萬元,並按規定辦理清算事宜
E.證券機構應在2019年2月15日前,將有關信息傳遞給主管税務機關
6.自然人張某及親屬2019年發生若干房屋轉讓、贈與事項,以下屬於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税的情形有:
A.張某因父親去世依法繼承一套房產
B.張某姐姐因放棄繼承得到張某現金補償
C.張某妹妹將自有房產贈與張某的兒子
D.張某將自購房產無償贈與自己的兒子
E.張某在離婚以後轉讓離婚析產的房產
7.位於甲省的A建築公司在乙省B市有一建築工程。關於該建築項目有關人員的個人所得税,以下説法正確的有:
A.A公司派往乙省工作的技術人員在乙省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税,由A公司預扣,並向B市税務機關申報繳納
B.A公司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派往乙省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税,由A公司預扣,並向B市税務機關申報繳納
C.A公司應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向B市税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
D.A公司已經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B市税務機關不得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税
E.甲省税務機關需要掌握B市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税繳納情況的,B市税務機關應及時提供
8.張某户籍所在地為北京市,經常居住地為天津市,在河北省經營一家個人獨資企業甲。以下關於張某2019年經營甲企業有關事項的涉税處理表述正確的有:
A.8月份,轉讓註冊地址為北京市的一家新三板掛牌公司原始股,由股票託管的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B.10月份,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向創新企業在境內的存託機構所在地税務機關辦理申報
C.12月份,因移居境外註銷中國户籍,應在天津市辦理納税申報,進行税款清算
D.辦理甲企業季度預繳申報時,應在河北省主管税務機關辦理
E.取得境外所得,可在北京、天津、河北任選一主管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
9.S國與我國簽訂了税收協定並生效,協定約定了特許權使用費徵税比例上限,但沒有董事費條款。S國居民喬丹在我國境內無住所,2019年境外母公司任命其擔任境內子公司某職務。下列關於喬丹納税義務的説法錯誤的有:
A.若喬丹擔任境內子公司總經理,即使喬丹沒有來我國境內履職,喬丹也須就境內子公司支付的工資薪金在我國納税
B.若喬丹擔任境內子公司總經理,來華履職,當年居住天數100天,喬丹取得的境外所得由境內支付的部分須在我國納税
C.若喬丹為子公司一般技術人員,未來華履職,通過網絡開展工作,喬丹無須就境內子公司支付的工資薪金在我國納税
D.若喬丹為子公司一般技術人員,來華履職,當年居住及停留天數超過183天,喬丹僅就境內所得在我國繳納個人所得税
E.若喬丹當年居住天數超過183天,在境內取得特許權使用費,喬丹可以不將特許權使用費併入綜合所得
10.A縣居民劉先生在B縣經營一家合夥企業甲,因業務需要到境外開展經營,擬享受税收協定待遇,向税務機關申請開具《中國税收居民身份證明》。以下關於開具該證明的處理表述正確的有:
A.劉先生應作為申請人向税務機關申請開具
B.甲企業應作為申請人向税務機關申請開具
C.申請人提出申請時需提供合夥企業登記註冊情況
D.A縣税務局為受理開具《税收居民證明》的主管税務機關
E.B縣税務局為受理開具《税收居民證明》的主管税務機關
11.國務院常務會議11月20日對個人所得税改革做出部署。税務總局王軍局長要求各級税務機關認真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全力做好相關工作。應做好的主要工作包括:
A.簡化彙算清繳辦税流程
B.優化彙算清繳納税服務
C.廣泛深入開展彙算清繳政策宣傳
D.應保持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長期不變
E.做好做細免除中低收入人羣匯繳補税義務工作
12.近期,税務總局提出了各級税務機關應抓緊做好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主要工作。這些工作包括:
A.緊盯扣繳申報質量管理等重點工作
B.無需開展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模擬工作
C.全力做好宣傳引導、服務諮詢的準備工作
D.制定切實管用的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工作方案
E.抓緊做好税務幹部全員特別是一線人員的培訓
13.居民個人李某的母親2019年滿65歲。下列關於李某申報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表述,正確的有:
A.李某為非獨生子女,約定分攤每月1200元
B.李某為獨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定額扣除
C.李某為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定額扣除
D.李某為非獨生子女,其可扣除標準為每月2000元
E.李某為非獨生子女,其分攤的額度不超過每月1000元
14.劉某和金某夫婦婚前均未購房,2019年貸款購買一套住房,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下列關於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表述,正確的有:
A.劉某和金某可以同時扣除
B.劉某和金某約定,由劉某扣除
C.若貸款人是金某,只能由其扣除
D.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税年度內不能變更
E.實際享受扣除後,扣除方式不得變更
15.A公司員工寧某取得的下列各項收入中,不屬於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有:
A.實報實銷的差旅費補貼
B.按規定發放的托兒補助費
C.按規定發放的獨生子女補貼
D.以誤餐補助名義發放給職工的補貼
E.公司發放的優秀員工績效考核獎勵
16.居民個人尹某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渠道包括:
A.自行到辦税服務廳填報
B.自行在個人所得税APP填報
C.自行在自然人電子税務局WEB端填報
D.通過12366熱線轉主管税務機關填報
E.提交給扣繳單位在自然人電子税務局扣繳客户端填報
17.香港居民樑某持港澳居民居住證,在辦税服務廳填寫《個人所得税基礎信息表(B表)》時,需要填寫的信息包括:
A.性別
B.籍貫
C.出生日期
D.首次入境時間
E.港澳居民通行證號碼
18.扣繳義務人通過自然人電子税務局扣繳客户端申報成功後,其預扣税款的繳庫渠道包括:
A.可由扣繳單位辦税人員前往大廳繳款
B.可由居民個人通過自己的銀行卡繳款
C.可由扣繳單位通過銀行端查詢繳納税款
D.可登錄客户端通過企業簽訂的三方協議繳款
E.可登錄WEB端通過個人簽訂的三方協議繳款
19.在某些情形下,居民個人樸某需要在2019年12月登錄個人所得税APP端操作處理後,才可一鍵確認其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這些情形包括:
A.同一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重複採集
B.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不在有效期內
C.已從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扣繳單位離職
D.同時存在住房租金和住房貸款利息扣除信息
E.同一類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指定了不同扣繳義務人
20.自然人選擇除居民身份證以外的證件類型註冊個人所得税APP後,可作為賬號登錄的有:
A.中文名
B.英文名
C.登錄名
D.手機號碼
E.電子郵箱
21.A公司因相關人員忘記本單位扣繳客户端申報密碼,需要重置密碼,則該公司通過自然人電子税務局重置密碼的途徑有:
A.由辦税員登錄APP端,在“辦税權限管理”重置
B.由法人代表登錄WEB端,在“辦税權限管理”重置
C.由財務負責人登錄WEB端,在“辦税權限管理”重置
D.由財務負責人登錄APP端,在“辦税權限管理”重置
E.通過税務局端“個税代扣代繳申報密碼發放(ITS)”重置
三、判斷題
1.因股權分置改革,A公司代張某持有原由其個人出資的限售股。2019年依法院判決,A公司通過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將其代持的限售股直接變更到張某名下,上述情形應視同個人轉讓限售股。
2.林某2019年9月以A市一棟寫字樓投資B市某企業,獲得該企業20%的股權和100萬現金,該筆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個人所得税應由林某向B市主管税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
3.居民個人陳某於2019年5月1日與A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了入職手續。試用期結束後,A公司在2019年8月1日向其一次性發放入職以來工資1.8萬元。在計算預扣預繳税款時,陳某可在税前享受的基本減除費用為2萬元。
4.李某為甲企業員工,2019年每月工資收入15000元,符合扣除標準的“三險一金”為2000元/月。2019年1月,甲企業統一為員工購買了每人每年3000元符合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如不考慮其他因素,甲企業1月應預扣預繳李某個人所得税為330元。
5.內地個人投資者張某通過基金互認從香港某基金分配取得的收益,由該基金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提出申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根據該基金管理人的委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6.居民個人張某於2019年9月入職A公司,10月份取得首筆工資,A公司應當按照張某提供的中國公民身份證號碼等基礎信息,在實際支付所得時填寫《個人所得税基礎信息表(A表)》,並向税務機關報送。
7.律師丁某在A律師事務所從事兼職律師工作,2019年1月從A事務所取得兼職工資8000元,A事務所應按規定扣繳個人所得税240元。
8.個人投資者羅某和A公司各收購B公司50%股權後,B公司將盈餘積累轉增股本。如羅某以不低於淨資產價格收購股權,企業原盈餘積累已全部計入股權交易價格,則對羅某取得盈餘積累轉增股本的部分,不徵收個人所得税。
9.2019年3月,A合夥創投企業以1000萬元現金直接投資於B企業(符合條件的初創科技型企業)。A企業應在2022年3月31日前,向其主管税務機關辦理享受創業投資企業税收優惠備案手續,並報送《合夥創投企業個人所得税投資抵扣備案表》。
10.無住所英國人詹姆斯2019年1月1日受聘到中國境內工作,2019年2月1日回國探親離境,2019年3月1日下午再次入境工作,2019年8月1日上午離境到美國工作。假設其2019年12月30日再次入境中國並不再離開,則詹姆斯2019年度為我國居民個人。
11.非居民個人大衞2019年度在中國境內同時為A公司、B公司提供設計服務,但兩公司均未扣繳其税款。大衞應在2020年6月30日前,分別向A公司和B公司主管税務機關辦理自行納税申報。
12.張某於2019年6月轉讓一套自有經濟適用房,其支付的該住房裝修費用,可以在房屋原值15%的最高限額內扣除。
13.根據個人所得税相關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納税人,應當將扣除信息表及相關留存備查資料自預扣預繳年度次年起保存五年。
14.王某參加某空調專賣店購物活動,因購物滿4000元獲得消費券500元和100元非現金網絡紅包,並獲得一次性抽獎機會,抽得廠家自產空調一台,成本價1500元,同期市場價格2000元。王某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為400元。
15.2019年5月,甲公司從公司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入中,給予對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科技人員趙某現金獎勵10萬元,可減按50%計入趙某當月工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税。
16.保險營銷員李某2019年1月取得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10000元,應按勞務報酬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其中可扣除的展業成本為2000元。
17.2019年9月,英國人歐文與境內A企業簽訂任職協議。根據中英税收協定,歐文如需享受税收協定待遇,應辦理自行申報,A企業代扣代繳税款時暫不考慮享受税收協定待遇。
18.A創投基金2019年度選擇按照單一投資基金核算,該基金應於2020年3月31日前填寫《單一投資基金核算的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個人所得税扣繳申報表》,為其個人合夥人辦理年度股權轉讓所得、股息紅利所得代扣代繳申報。
19.李某2019年度無工資收入,取得稿酬收入30000元、勞務報酬10000元,全年符合規定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0元。李某可在預扣預繳環節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子女教育支出相關信息,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20.居民個人張某在A上市公司就職,2018年1月因表現突出被授予限制性股票。2019年1月第一批股票解禁,取得股權激勵所得12萬元;2019年10月第二批股票解禁,取得股權激勵所得25萬元。2019年度張某應就股權激勵繳納個人所得税42560元。
21.居民個人武某辦理年度彙算清繳並需要補税的,可通過網上銀行、POS機刷卡、銀行櫃枱、非銀行支付機構等轉賬方式繳納。
22.居民個人李某為A公司員工,李某如需辦理彙算清繳,可選擇自行辦理,也可以選擇由A公司代為辦理,但不得委託其他個人辦理。
23.居民個人方某選擇由其任職的甲公司代辦彙算清繳,方某應及時提供本人除甲公司以外的2019年度其他各項所得的收入信息。
24.居民個人袁某辦理2019年度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並申請退税,可提供其在澳門開設的銀行賬户獲取退税。
25.居民個人周某户籍所在地為北京,其2019年度在深圳某公司任職,年終周某可以選擇在北京或深圳自行辦理彙算清繳。
26.居民個人林某2019年度僅取得勞務報酬100000元,年內繳納的符合條件的“三險一金”12000元,當年無其他綜合所得。如林某申請退税,應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
27.居民個人錢某如需辦理2019年度彙算清繳,應於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報送《個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納税申報表(A表)》。
28.2019年6月,居民個人張某為A公司提供設計服務獲得勞務報酬5000元,A公司未扣繳税款,張某應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內辦理自行申報。
29.居民個人徐某年度彙算清繳應補退税額不超過400元,可免於辦理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
30.2019年,居民個人俞某一家三口發生的符合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醫療費用分別為:本人10000元,妻子20000元,未成年女兒30000元。假設全部由俞某申報扣除,則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為20000元。
31.英國公民詹姆斯於2019年3月1日入境,並與A公司簽訂3個月的勞動合同。因工作需要延期至12月15日離境且預計不再入境,則其應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彙算清繳。
32.居民個人宋某2018年起在B公司工作,2019年3月離職,10月重回B公司就業,則B公司11月份預扣預繳宋某個人所得税時,可以扣除的累計減除費用為2.5萬元。
33.納税人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税彙算清繳時,應計算並結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者應補税款,以前年度如有欠税的,應一併在匯繳時結清。
34.非居民個人湯姆2019年12月取得一筆勞務報酬800元,則湯姆當月就該筆勞務報酬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税。
35.居民個人佟某在甲公司任職,同時兼任控股子公司董事。子公司應按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佟某的個人所得税。
36.居民個人馬某需要查詢2019年度勞務報酬收入信息,可登錄個人所得税APP,選擇“我要查詢”—“收入納税明細查詢”—“2019年度”—“勞務報酬”進行查詢。
37.居民個人李某選擇簡易申報方式辦理2019年度彙算,可自行手工填寫納税數據後進行申報。
38.居民個人齊某2019年度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收入3萬元,勞務報酬3萬元,稿酬1萬元,已預繳税款,齊某可以通過簡易申報辦理年度彙算退税。
39.居民個人葉某2019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正確,如其2020年繼續享受相關扣除,由系統自動推送或經葉某在2019年12月確認過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均可在2020年度生效。
40.居民個人鍾某選擇由其任職的A公司辦理個人所得税年度彙算後,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則鍾某應要求A公司為其辦理更正申報,不得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41.居民個人樑某可通過個人所得税APP查詢或修改其任職的A公司已向税務機關報送的任職受僱信息。
42.納税人通過個人所得税APP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可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進行修改和作廢。
43.居民個人陳某如需在綜合所得預扣預繳時享受殘疾人減徵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應由扣繳義務人在減免税事項報告表中填寫相關信息。
44.若居民個人肖某2020年從兩家企業取得工資,3月發生兩筆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則肖某可以分別在兩家企業扣除上述捐贈支出。
45.A單位開通匯總申報後,將影響該單位的明細數據申報,明細數據不能按照原來的方式直接申報。
46.居民個人黃某通過個人所得税APP端辦理年度彙算時,選擇標準申報方式填報數據,既可以選擇申報表預填,也可以自行手工填寫。
47.居民個人袁某為A公司保險營銷員,其2019年取得佣金收入,可以由A公司代為辦理彙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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