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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國房地產税試點工作啟動

2021中國房地產税試點工作啟動

2021中國房地產税試點工作啟動

房產税是以房屋為徵税對象,按房屋的計税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中國房地產税試點工作啟動,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21中國房地產税試點工作啟動

為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税立法與改革,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税改革試點工作。

2021中國房地產税試點工作開展情況

一、試點地區的房地產税徵税對象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權人、房屋所有權人為房地產税的納税人。非居住用房地產繼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執行。

二、國務院制定房地產税試點具體辦法,試點地區人民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試點地區人民政府應當構建科學可行的徵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國務院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考慮深化試點與統一立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情況確定試點地區,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本決定授權的試點期限為五年,自國務院試點辦法印發之日起算。試點過程中,國務院應當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在授權期限屆滿的六個月以前,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試點情況,需要繼續授權的,可以提出相關意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條件成熟時,及時制定法律。

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試點實施啟動時間由國務院確定。

房地產税的重要意義

1.開徵房地產税是縮小貧富差距,優化資源配置的需要。

財產税是通過對高收入者多徵收,對低收入者少徵或者不徵税,以調節富裕階層財富為主的税種,其目標是通過對社會財產的徵税,縮小貧富差距。房地產税是對納税人不動產的徵税,對富人的財產和收入起着調節作用,因為房地產價值越高的人,交税越多。通過設置免徵額,對一般家庭和貧窮家庭只徵收比較少量的税甚至不徵税。通過房地產税的這種有效的調控方式,有利於加強對富人財富的調節,縮小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同時,也有利於優化房地產的資源配置,使佔有房產較多的人,為減輕税收負擔,必然主動出讓部分房屋,這樣就可以起到調節房產餘缺的作用,促進房屋資源的優化配置。

2.開徵房地產税是健全財產税體系,規範財產税制度的需要。

財產税是當今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設置的税制,是一個國家税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構成西方國家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平均佔地方財政收入的50%以上。而在我國,根本沒有建立規範的財產税制體系,財產税不僅税種單一,而且徵税範圍窄、税收規模也小。雖然從形式上看有兩個税種:房產税和城市房地產税,其實,都是對房產的徵税,只不過一個對內徵收一個對外徵收而已。這種税制結構既導致納税人之間税負不平,又無法保障地方政府對財政收入的基本需要,於是很多地方政府便依靠出賣土地使用權、在房地產各環節設置各種各樣的收費,造成“以費擠税”、“費大於税”的現象。開徵房地產税,一方面可以改變內外兩種房產税制並存的狀況,貫徹“簡税制”的原則,規範財產製度,平衡税收負擔;另一方面,可以通過財產税制改革拓寬税基,增加財政收入。

3.開徵房地產税有利於促進地方政府克服短視行為,為保證其長期收益而注重改善投資環境,從而為促進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創造條件。

從房地產税的角度看,涉及兩種不同的土地管理方式:一種是城市土地採用批租形式;另外一種是,土地的初始交易基本不作限制,但是土地開發後,要定期進行評估,並徵收房地產税。中國現行的土地管理採用的是批租制。在目前地方政府缺少穩定大宗税源的背景下,土地批租制往往導致地方政府為謀求政績,從土地上“打主意”,低價徵地、高價出讓而濫用土地則往往導致地方政府過度批地,實際上是在花後屆政府的錢,靠“寅吃卯糧”搞建設。而開徵房地產税後,現在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讓金將改為按年收取的“年租制”,在房地產開發環節的許多收費也將取消,改為在房地產保有階段根據定期評估的房地產價值按年徵收,這樣有利於抑制政府的賣地積極性,從而將土地財富合理分配到每一屆政府、每一代人手中。同時,隨着房地產税成為地方政府的一個主體性税種,地方政府也會因為受到激勵而去優化投資環境,提升轄區內的繁榮程度,令房地產不斷升值,同時也擴大自己的税源,使財產税收入與房地產升值同步,從而形成良性循環。

4.開徵房地產税是公平税負,促進房地產業發展的需要

目前,我國對房產徵税實行內、外兩套税制,這不僅造成税制複雜,增大徵收成本,而且導致税負不公,影響企業的公平競爭,妨礙房地產業的發展。開徵房地產税,把現行對房屋、土地徵收的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產税以及有關收費合併為房地產税,這樣一方面可以建立統一的徵收標準,改變目前內、外兩套税制並存所造成的税負不公。另一方面通過改革税收制度,合理確定税收負擔,降低開發成本,有利於促進房地產業的發展。

5.開徵房地產税可以合理利用土地,抑制“炒房”行為

房地產税對房地產保有環節徵收,對閒置的土地和空置的房屋也要繳税。這樣一方面可以促進房地產開發商節約使用土地,儘量減少土地閒置,達到土地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另一方面,通過對空置房屋徵税,可以起到增加“炒房”者的成本,抑制炒房行為的發生,促進房地產資源的高效流動和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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